把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
——基于合作的公共性维度
2020-12-12王维国
王维国 杨 婷
(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3]。贫富分化是不合理的分工和分配的结果,分工和分配是合作的两个基本维度;科学合理的分工最终能否带来更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取决于分配是否体现了合作的公共性维度。因此,基于合作的公共性维度,研究和探索如何把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提升“共富”理念境界 厚植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的思想基础
共同富裕的思想自古有之,《论语·季氏篇》中讲“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韩非子·六反篇》中有“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赋税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古代政治思想家早已认识到“均贫富”在推动社会发展和维护政权稳定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由于封建社会剥削严重,因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所爆发的农民起义中就提出了“均贫富”的要求,从而体现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唐末黄巢起义提出“天补均平”,要求在农民和地主之间平等地摊派赋税和劳役。北宋初期王小波、李顺起义直接将“均贫富”作为口号,即“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提出了“均田免赋”的口号而获百姓拥戴,时有“迎闯王,不纳粮”的歌谣。再至太平天国时期《天朝田亩制度》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的理想社会目标。传统社会“共富”理念虽然集中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声和梦想,但并没有找到实现“共富”理念正确的路径,因而即使掌握了政权仍然不断重复着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的封建专制的老路。即使近代孙中山先生所提出的“平均地权”思想,其意义积极、进步,但局限性仍很明显。
新中国的建立,尤其是通过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为走共同富裕道路奠定了制度前提和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基本实现。[4]9、23这就表明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人民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从而从根本上提升“共富”理念的境界。当前的贫富差距与我们发展目标及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尚有些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和遵循,以“共同富裕”的新理念厚植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的思想基础,推动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二、深化“共富”内在机理认识,夯实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的体制基础
从人类的生产活动形态看,共同富裕是一个以共同体为前提、以合作为纽带的自然历史过程。由于人类个体能力的不足,因而只有通过合作组织起来形成更大的力量,才能在复杂和艰难的生存环境中取得优势地位。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合作和交往的关系,我们常讲的抱团取暖,团结起来力量大,实际上都是想要说明人类的存在和发展必须要有合作,只有在合作中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才能维持人类的生存,推动人类的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共同体逐步巩固,合作活动的不断重复又进一步推动共同体的演变发展。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优化都要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之上,人类在共同体中才能走共同富裕道路。
合作模式的内在机理又是如何的呢? 2005年《科学》杂志在创刊125周年之际,组织全世界最优秀的科学家提出了25个“驱动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决定未来科学研究方向”的科学难题,25个大问题中只有两个涉及社会科学问题,“人类的合作行为如何演进”就是其中之一。该期《科学》杂志在关于“合作”的论文中,作者强调,这是一个需要演化生物学家、动物学家、神经科学家、经济学家共同努力来研究的课题。2006年4月的《自然》杂志援引英国皇家学会主席罗伯特·梅(Robert May)的观点说:“在演化生物学领域,或者更一般地说,在社会科学领域,最为重要而又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在人类社会以及其他动物群体中,合作行为是如何演化、如何维持的。”[5]从目前西方研究的进路看,主要是基于博弈论的理路。博弈论理论的前提是个人主义的,从个人主义出发的合作就一定是权宜之计,权宜之计本身就是对合作的扭曲和偏离。像企鹅、蜜蜂等其他群居类动物,它们之所以能够“无私”的合作、按需所取地分享合作成果,就是因为它们没有个体意识的自觉或个体意识程度不高。对人类来说,之所以超越了动物世界,成为世界的主宰,就是因为其有越来越明确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自我意识、独立意识,恰恰是人主体性的体现,也是激发人的创造性的重要动力。显然,如果限制消解了人的主体性,人类发展将会是极其缓慢的。当然,当人的主体性变成一种个人主义时,不仅会给竞争失败者、弱者带来消极影响,甚至伤害,而且会从自然界竭泽而渔地获取人类所需的各种材料,进而导致生态环境的失衡。这就需要超越个体的公共力量,基于人类本真价值对其予以纠偏和提升,从而推动人类共同体的发展进步。这就需对共同体的内在合作机理予以说明,为人类的本真价值的揭示提供基本现实依据。
我们可以从两个最基本的维度对共同体的内在合作机理予以说明:一是分工,二是分配。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和必然要求,主体间达成合作必然要进行分工,没有分工就谈不上合作。人们达成分工合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不同的分工方式带来的效益和效率是不同的。人类生产的基本方式,就是人与物的结合。其中物就是指生产资料,即生产工具和对象。什么人和什么物结合可以是自觉自愿的,也可以是强迫的,或者介于二者之间。如果是自觉自愿的,生产者积极性最高;如果是强迫的,生产者的积极性最低。生产效益和效率不仅与生产者的技能有关而且与其积极性密切关联。生产者的积极性又是其技能发挥作用的前提,因而如何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对于生产效益和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
根据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我们可以将分工分为几种类型:首先是自发性分工,这种分工主要存在于原始社会,如基于性别的男性打猎、女性种植和养殖的分工模式。这种分工形式完全建立在人与人的自然差异上。由于所借助工具极其原始简陋,收获成果仅能勉强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因而基本上平均分配。其次是强制性分工,随着生产工具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与人之间在生产中的分工以生产工具为中介,而且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在资本主义阶段,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被少数统治者所占有,因而这种分工主要靠的是强制。由于是强制,因而就会出现消极怠工、积极性不足等问题。第三是竞争性分工,主要出现在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竞争性分工能提高人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分工精细化和市场不断扩大,因而能带来较高效益。但是过度强调经济效益必然导致其他问题,如扭曲人的心理、敬业精神不足等。最后是自觉自愿的分工,出现在超越资本主义社会之后。自觉自愿的分工意味着能力和岗位相匹配,生产和需要相匹配。因而劳动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需要,生产劳动的效益既是经济的、又是人本的,即实现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分工方式的演进就其本质来说,体现的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分工方式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不断得到优化,必然导致生产效益和效率的提升,最终结果便是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最后达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生产者的积极性一是取决于是否将其安排到了最适合发挥其技能的生产环节或岗位,二是生产成果的分配是否与其对生产中的贡献相匹配。与分工密切关联的就是生产成果的分配,也就是合作的第二个维度。
与社会历史各阶段的各种分工相对应,分配也可以分为自发性分配、强制性分配、竞争性分配、自觉自愿的分配四种。自发的分工决定原始社会状况下不得不进行合作,这种条件下的合作与交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这种自发性的分配也是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平均分配。强制性分工和竞争性分工阶段导致了差异性分配,不同的个人、群体和阶级分工不同,分配的方式也不同,而且这种分配方式更进一步固化,甚至加大了贫富差距。只有自觉自愿的分工才能真正达到生产成果共享的状态。即使这种分配也绝不是平均主义的,而是自觉自愿、最终以各取所需、各自获得满意为目的。
共同富裕的实现要求建立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体制,其关键就是分配的方式。合理的分配方式能够提高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新的合作。如果分配不公的话,合作就会面临解体。当前世界各国的分配方式主要是强制性分配和竞争性分配。强制性分配分为良性强迫性分配和恶性强迫性分配。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前期就处于恶性强制性分配状态,主要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资本主义后期及二战以后包括当前社会主义国家,一般在一次分配中实行竞争性分配,二次分配中采用良性强制性分配,主要体现在利用强制性税收进行基础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等方面。三次分配采用自觉自愿的分配,主要体现在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方面。竞争性分配也分为良性和恶性,恶性竞争性分配体现在资本家强势主导的工资制,虽然可以协商但极为有限;良性竞争性分配则体现在真正按劳动者的贡献率来进行分配并要体现出公平公正。
除分工和分配两个基本维度外,合作模式还涉及成本、投入、产出、目标四大要素。合理的分工与分配既要讲究经济性、效率性,又要注重效果性、公平性,因此必须要把握好成本、投入、产出及目标之间的内在关联。注重经济性,即投入与成本之比,经济性的核心要求是不能有闲置,这就要求分工的过程中要实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强调效率性,即投入和产出之比,主要体现在产品的数量、质量方面,好的分工要能不断激发劳动者积极性。保障公平性,即产出和目标之比,要求的是分配的覆盖率和持续性,通过公平分配促进生产。关注效果性,指的是满意度、幸福感,人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是分工合理性与分配公平性的直接反映。
在共产主义社会未完全实现之前,人类只能以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共同体方式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由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及公益性单位及家庭等所组成。作为市场主体的共同体,尤其是企业,时刻都面临着与其他企业的激烈竞争。只有那些效益好的企业才能存活下来并不断发展壮大。在外部竞争性条件下,企业的效益除了内部合理分工、公正分配外,还与企业的规模有着密切的联系。当规模不能使核心竞争力得到充分释放时,企业的效益就不会是最大化的;当规模超过了核心竞争力支撑的限度,必然造成资源浪费,效益下降。因此,规模必须是适度的。例如,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有些领域不顾科学技术实际水平,一味扩大生产单位规模,甚至将个体可以做的事也转变为集体制并实行平均分配制,因而这种分工分配方式不仅没有获得高效益,还导致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单位效益的双下降。因此,合作规模的形成必须是一种适应社会历史进程的自然过程,这种规模必须是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是相契合的,必须是能够产生正效益的。也就是说,想要达成完美的合作必须把分工、分配和规模结合起来,从而才能提高效率、增强效益、产生效能。只有分工、分配、规模三者形成适当的结构后,才既能够保证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又能促进分配的公平。这就是“共富”的内在机理所在。正是基于这样的机理,现阶段我国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领导人民的伟大创造。因此,作为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分配方式的共同富裕道路,我们一定要坚持好完善好。
三、增强合作的公共性自觉,完善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的政策安排
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无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数量还是质量,都实现了巨大的提高。然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贫富差距。其中不少国家的基尼系数大于0.4(贫富差距国际警戒线)。这就要求我们要基于“共富”的内在机理,深度阐释合作的公共性本质,以增强合作的公共性自觉。
(一)合作的个体排他性困境
现实社会中的合作模式往往不能达到分工和分配的最佳状态。虽然生产过程体现的是社会性的分工协作,但分配、交换与消费甚至分工方式都要受个体意志的影响。在实践中,决定分配方式的因素主要有两种:一是社会资本力量,即靠威望、权威对生产进行分配,如原始部落的酋长、家庭中的家长、单位的领导等;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原则,谁掌握生产资料就由谁来分配。在这两种情形下,合作成果的分配就不是完全取决于分工的方式、贡献的大小。阶级群体的差异在重复的不公正分配过程中不断扩大,甚至强化。分配的话语权日益被强势阶级、阶层、群体,甚至一些个人所掌控。这就同生产的社会性、合作的公共性所背离。正因为如此,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活动中的合作成为一种雇佣关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幸福感,从而影响合作的效益和国家的治理效能。
为了固化利益分化格局,既得利益者认为个体在分工合作中承担的不同角色,是基于个体禀赋的自然差异,并依照这种禀赋差异将合作参与者等级化、身份化、固定化。因此,收入分配所实行等级化就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即倾向于把合作生产中的功能性结构等同于等级化结构。甚至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固化人的职业定位,把特定的岗位与特定的人固定化。这种定位实际上将人的生活状况、社会地位等固定下来,并形成代际传递或代际自我复制。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阶级和阶层的分化就有了“合法”的说辞。这种认识使得在特定社会历史运动中因不合理分工和分配所产生的消极结果之一,即个体的排他性被强化了,从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对抗与分裂。其实,个体性既是合作发展的因素,又是不合理的分工和分配导致的消极结果,因而需要公共性来克服个体的排他性。
(二)人的主体性的反思与合作的公共性的自觉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但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谓社会性就是指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关系,即合作关系。人类社会能够持续发展,就在于人类合作能够不断持续。人类合作要能够不断持续就在于合作方能够不断地分享合作成果。如果这种分享仅仅是非排他性的,常常被称之为包容性。如果参与合作的每个人分享合作成果的权利与机会是平等的,公共性便在这种状态下逐渐被孕育出来,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思潮,成为国家的分配政策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说,对于合作的公共性的自觉是以人的主体性的反思为条件的。随着欧洲启蒙运动的兴起,人的需要的释放与激活一方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深度发展过程中,一些人的需要膨胀为欲望,从而导致主体间关系和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双重失衡。主客体关系失衡表现在解决了所谓资源稀缺后所引发的生态环境危机乃至生产性危机,产品生产过剩,占有者不消费、消费者不占用,导致了消费与生产关系颠倒。资本的超主权要求与主权国家的独立性逐步进入一种对抗性矛盾之中,而且这种对抗和紧张关系甚至会以一种极端化的恐怖主义形式出现。资本家的优先发展与劳动者阶级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陷入一种越来越紧张的关系之中。人类一方面解决所谓稀缺资源的生产能力越来越强大,为了生产的持续要进行浪费性甚至损毁性消费;另一方面,部分劳动者依然处于极度贫困之中。相对于客体的总体主体性的提升与人和人关系的中介化,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疏离化,从而使人生存的意义感,即获得感不断弱化。
正是基于个人主体排他性的困境,美国哲学家弗莱德·R·多迈尔认为社会逐步走向“主体性黄昏”。西方走出主体性的困境的哲学路径,隐含在主体间性、公共领域、语言论的转向中。公共性不是对主体性的替代,而是解决主体性失衡的路径。也就是说,主体性失衡需要公共性思想自觉和实践的彰显,真正的思想自觉一定是基于人的本真公共性的自觉,即:公共性现实依据的揭示及其通过制度机制的安排将其在实践中落地。而现代化的真正基石不仅需要技术的现代化,而且需要人的现代性,人的现代化最关键的就是对于合作的公共性的自觉。
(三)合作的公共性重构
合作的公共性重构,可以从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中获得思想启发。尽管罗尔斯论证的前提是虚构的,但其结论是积极的。这就需要我们将其虚构的前提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在罗尔斯看来,正义共识的达成首先需要人们在一种“无知之幕”下进行活动,即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或他人在社会中的地位、阶级出身、天生资质、自然能力、理智和力量等情形,也无人知道什么是关于善的观念,各方也不知道所处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这种原初状态下的人是有理性、有正义感和相互冷淡的。罗尔斯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他最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6]也就是说,“自我”的利益满足、理想的实现要以成就“他人”及“活动共同体”为条件。成就“他人”及“活动共同体”的行为,即给他人分享自身的力量,我们称之为合作的公共性。合作的公共性主要体现为人类的活动的联动性、力量共享性及合作效益的放大性,人类活动过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或体系在逻辑上是不可分割的,人类力量的形成就是不同个体力量在分享中的融合。
正是基于人的活动的内在联动性本性,即齿轮咬合式的关联融合,而非积木式的机械关联,从而使人类具有了放大力量、超越性力量。人的活动无论从共时看,还是历时看,都是联动的、融合的:从纵向即历时看,是积累性的、放大的、继承性的;从共时即横向看,是共享性的、互为依赖的。等级化分配所导致的贫富差距与人的活动的联动性本性及人的包容性、融合性发展是相背离的。因此,我们要从外延上增强合作参与者的平等性、协同性和流动性。不过,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由于人的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使活动的对象的属性能够使人的需要满足最大化。又由于人的活动是在合作中进行的,因而人们共同分享活动对象的属性时,能够使分享者都获得满意的原则或尺度就是人的公共性。也就是说,公共性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使参与者在分享产品或服务时达到各自满意的均衡状态时的原则和尺度。因此,我国政府不断强调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要实现共享,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要均等化,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从合作的公共性来看,所谓禀赋差异只是人类合作的必要条件。只要我们认识到合作的公共性与人的活动的同一性,就会看淡角色分工与禀赋差异和固定岗位、固定身份的所谓必然联系性,从而看淡等级化分配的必然性,而是要更加注重不同社会角色从根本上所体现的生命自由形式的多维性。当从公共性出发对合作理念进行重新构建,真正的合作就是其产出由人们共享,并最终通过新的合作群体、新的合作与共享过程,实现全人类共享所有合作成果。这也就是《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合作的公共性使得全人类的解放成为可能。在合作方式与分配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基本理论依据之一就是:“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即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7]也就是说,任何人的力量都最终来自人类。
(四)基于公共性的共同富裕实现的政策安排
贫富分化是不合理的分工和分配的结果,个体排他性的凸显是对公共性的扭曲和背离。因此,强化公共性在社会生产实践和共同体构建中的融入就成为完善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势的政策安排的关键。
1. 将公共性理念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政策
政府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要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即在进行社会分工、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公共服务型政府定位。具体来说,政府是优秀的产业规划员,是关乎经济命脉的产业的引领者,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者。无论是关乎经济命脉的产业,还是高新技术产业,都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挥和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因此,政府在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中就要充分注重公共性问题。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和体现公共性,要加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力度。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政府还是市场空间的开拓者、维护者,是国际间有序分工、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坚实后盾。因此,政府在参与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中也要充分体现公共性。
2.注重合理分工对于共同富裕实现的前提性作用
政府作为制度的供给者,为社会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在布坎南看来,所谓治理,起源于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基于共同利益而发起的集体行动,并以约定的方式支付行动成本和分享行动收益的过程。[8]治理与统治、管理的最大不同就是政府机构、经济社会机构和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在解决公共事务方面的去等级化,通过开放的途径人人参与制定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和制度,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达到在解决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协同一致。治理思想的提出,就是要破除社会分工中的“出身地位”“论资排辈”偏好,就是要以形成最大合力为基本依据。
刘云山同志在2013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上发表《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一文。文章指出当前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现象。而教育是民生之基,党的十九大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发展教育的同时,更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成员创业和就业。因此,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即推动社会分工合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社会基础。
3.注重合理分配对于共同富裕实现的关键作用
实现共同富裕,做好分配是关键,分配必须注重共享性。而个体的排他性困境仅仅靠企业、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改革开放成果的共享主要依靠政府主导来实现。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坚持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报酬同步提高。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4]37
公共财政是民生之基。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预算分配能力。曾担任奥地利财政大臣的熊彼特发表了著名的《税务国家的危机》(1918年)。他提出:税收不仅有助于国家的诞生,而且还有助于国家的塑造;税收一旦产生,它就成为一柄把手,各种社会力量都能够握住它,从而变革社会结构。[9]也就是说,发挥好公共财政对于共同富裕实现的关键作用,就要进一步完善税收体系,建立完善的遗产税与赠与税等存量税征收制度,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促进税收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继续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以及城乡差距,促进财政资金合理流动,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财政再分配作用极其重要。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要建立包涵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在内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要为市场竞争失败者和先天能力不足者提供兜底性保障,同时保障再分配向中低收入阶层倾斜,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以促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