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成就与经验
2020-12-11王润涵
王润涵
(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艰难探索中不断发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确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巨大成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当前,充分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就,从中探寻基本经验,有利于在新时代更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进,有利于开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境界。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成果
(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理论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精髓
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精髓。这一理论第一次提出是在党的十六大上,强调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从而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科学阐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关系的同时,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将三者的有机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指出必须通过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以及不断完善我国各项民主制度和我国法律等方式,来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特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分别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个方面做了更具体的要求,不仅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领导,还要求通过自身刮骨疗毒净化党内政治环境,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提升依法治国的水平。这些新的论述对三者有机统一理论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有利于更好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
(二)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理论阐释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特征
对于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长期以来人们有着不同的认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工人阶级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突出民主更重要的是一个目的。中国共产党在孜孜不倦地探索社会主义民主道路的同时,也发展了马克思和列宁的相关民主理论。毛泽东提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不懈努力奋斗的目标。但是毛泽东也曾片面强调民主是一种手段,淡化了民主也是目的的重要一方面。
吸取文化革命的沉重教训和之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些经验,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民主重新做了界定,强调“继续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2]这一目标在党的十二大上被明确下来,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回答了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这个基本问题。他不仅有力的阐述了民主必须要深入落实到老百姓生后中去,还积极倡导“民主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3]明确了民主既是一种目的也是一种手段。
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科学内涵。它既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民主的目的性一面,也强调社会主义民主能有效保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的手段性一面,阐释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特征。
(三)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理论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供方法论指导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始终受到我党的高度重视。两者有同有异,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联系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是中国共产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创新点。这个理论最初是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经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逐步深化,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民主的范围和方式,通过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对人民民主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使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理论得到进一步升华。
保证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集权传统,民主传统相对缺失的国家而言是很有必要的。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自身不断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又是执政党,因此大力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带动人民民主健康有序发展;在保证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同时,也要正确认识到两者之间的正确关系,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民民主对于党内民主的发展有着重要带动作用。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过程中,必须要统筹两者协同有序发展。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共同成长,这一理论作为重要的方法论指导,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理论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有优势
改革开放后,我国就开始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有多种方式,在大力完善选举民主的同时,积极发展协商民主建设。选举民主在很大程度上为人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平台和渠道,发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但仅靠这一种民主形式很难完全满足人民内部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因此,为了弥补选举民主在我国具体实践中的不足,我国积极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近年来不断发展,在党的十八大上被确定为一种制度形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具体内容要求。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4]强调了协商民主的重颐和地位。
发源于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在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后取得了创新性发展。协商民主与人民民主侧重点各有不同,两者属于社会主义民主的不同形式。选举民主的优势在于效率高,开展范围广,协商民主的优势在于可以化解人民之间的分歧,有效化解矛盾。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还能相互弥补彼此之间的不足,大大完善了社会主义民主之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彰显,也跨越了西方单一票选政治的谬误陷阱,防止了“指头政治”的产生。
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成就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逐步发展成型。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础上,我国各项政治制度也不断完善,为我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坚定了坚实政治基础。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巩固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很早就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其合法性。随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具体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但后来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人大工作的开展遭到挫折。在文革之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
这种发展首先表现在对选举制度的改革上。改进了选举方式,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扩大了选举覆盖范围。实行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相结合,差额选举形式逐步展开。农村与城市人大代表所占的人口比例差距也逐步得到缩小。其次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代表工作制度。成立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事物,逐步扩大并强化了人大的具体权利。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合法性和组织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代表法,使代表工作有法可依。最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地方人大的权力和地位得到有效提升。强化了地方各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职能、制定地方法规的职能等各项基本职能。这些改革举措,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式更加健全,制度运行更加科学有效,强化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专属职能和在全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作用。
(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健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同其他民主党派精诚合作、休戚与共的重要经验总结,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历史成果。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党派在这一制度体系下各司其职,积极参政议政,多党合作制度得到顺利发展。然而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了严重挫折和削弱,很多民主党派人士遭到迫害。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的政党制度也开始恢复和发展。
首先多党合作的方针政策日益丰富完善。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丰富的不仅仅是多党合作的方针字数,更是多党合作的内容范围和职能权限。其次,不断健全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4]这一论述对协商的形式和内容都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扩大了协商的范围。民主协商形式也不断恢复和建立,通过各种民主协商形式征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最后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建设不断制度化和规范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使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式日益明确化、具体化,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纳入政治体制内,推进了多党合作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具体国情决定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得我国各少数民族有权自己处理自己的民族事务。这一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得以确立,并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得到不断发展。特别是后来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以法律的具体条文对民族自治机关的主要任务都做了具体说明,使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得到法律保障。
进入新世纪,国家根据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制度都不断完善,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和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的比例。并为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积极参与政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提供了更加广阔便利的制度平台。
(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优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路径选择,在党的十七大上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随后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被正式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一开始初步实践,虽然历经文化大革命的沉浮,但是在改革开放后重新焕发生机,并且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首先是制度化的居民自治法制体系已初步建成。1980年居委会得到恢复,并在农村设立了村委会。随后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明确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具体范畴和主要内容。其次是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群众自治的运行机制运转良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日益充分地得到落实,群众议事组织和群众监督组织建设普遍得到加强。最后是人民群众各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政治权利不断实践化,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竞选,民众政治参与热情高涨,民主选举的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五)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加强
发扬党内民主是加强党内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内民主的建设不仅对于中国共产党至关重要,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也十分关键。但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受制于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党内民主的认知较为狭隘,党内民主相对缺失。改革开放后,伴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方针的实施。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式和发展内容都有了新的想法和思路。特别是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党内民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中共十二大在修改的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员拥有的八项民主权利,强调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制度运行模式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党的十三大对各项与发扬党内民主息息相关的制度做了具体要求。之后在党的十六大上,党内民主被强调为党的生命,将党内民主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后,党内民主进入“理性提升期,党内民主作为党的生命的价值定位被融入到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的全方位,成为关系党内政治生活健康的基础性因子。”[5]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党内政治生活又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党内民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被再次明确。中共十九大报告对党内基层民主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使党内民主建设向更加广泛而深入的方向发展。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一系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和带头人,是我国各族人民的主心骨和向心力。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开创了不一样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我国各项事业开始逐步有序发展起来。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探索阶段,我们虽然走过很多弯路,犯过许多错误,但是中国共产党人有着敢于自我纠错,敢于刮骨疗毒的光荣传统,及时更正错误的思想和路线,在不断更新陈旧思想和接受新的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在政治领域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确立起来,形成了一套科学有序的政治体制。这样一套制度体系在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人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人民民主发展的更加广泛而充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能越走越宽,越走越好,不仅靠的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也依赖于中国共产党的科学领导。未来我们必须要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针对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必须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已经在历史的实践中被反复证明,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在我国广袤的大地上历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的科学真理,是我国各族人民近代以来不断艰难探索找到的科学理论,强调“它的开放性和时代性在中国得到了充分彰显。”[6]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为指导,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探索实践中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主思想活学活用,并在此基础上先后诞生了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思想。这些新理论新思想,为我们在这样一个有着特殊国情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民主政治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解答了一系列政治发展难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在中国创造性发展。与此相反,苏联之所以最后造成亡党亡国的历史惨剧,与戈尔巴乔夫改革后期放弃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丧失共产主义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要立足于当代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
在新中国刚成立之时,由于我国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一味的学习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不根据我国具体国情,搞“大鸣、大放、大民主”,使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走了许多弯路。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很大进步和成就,这应该归功于我们开辟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几十年来的经验总结,是我国对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探索的必然结果,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
在新时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主要的还是要立足于我国具体实际,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将这三个方面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既强调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又强调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式,更强调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体地位,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各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起着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要不断拓宽这些政治制度的实践路径,切实提升我国政治发展道路的可行性。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到今天这样制度严谨,法律健全,价值取向明确,是我国长久以来不断探索实践的结果,也是我国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表明,我国的政治制度也不是尽善尽美的,还存在大小不一的制度漏洞。新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由于政治制度不完善,政治运行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规范而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扰乱社会稳定,以致发生“文化大革命”这种历史悲剧的惨痛教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7]如今,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变为决定性。相应的就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随着这些变化不断发展和完善。因此就需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上层建筑中不符合经济社会基础的东西,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主人翁感受。将人民是否高兴、是否赞成、是否拥护作为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使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在新时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取得的成就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更要以史为鉴,积极总结过去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地政治体制改革,对我国各项政治制度体系进行完善,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有序发展,更加充分的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