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社区治理创新模式探究
——以厦门市海沧区为例
2020-12-11伊玫瑰邵晓玲
伊玫瑰,邵晓玲
(莆田学院 管理学院,福建 莆田 3511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建设中公共事务的繁杂和社区居民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多元化,使得政府在社区服务中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在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协作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可见,国家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基层治理转型的新方向、新任务。厦门市海沧区2014年起在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精神的指引下,探索出一条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社区治理路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区治理范本。本文通过考察厦门市海沧区典型社区治理主体在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框架下的优势和可行性,以及多元主体的主体结构、合作方式及相关资源配置,探索这一新型的治理模式。(文中未注明出处的相关资料为笔者调研所得。)
一、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理念
在社区治理中运用多元共治模式,即政府、居民及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由此形成的社区治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征是具备很多的管理主体,且这些主体依据自身方式和责任开展对社区的管理工作,而究其本质就是在社区管理中做到管理主体多元化[2]。比起过去那种单一中心管理模式,多元共治具备很多管理主体,基于这种模式,任何权力集中和垄断都不可能存在[3]。
“多元共治”下的社区治理与传统的社区管理有着明显的区别。一是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转变。政府改变了 “全能型”政府的角色,从政策的制定者改变为政策制定的催化者和调制者。从原来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改变为让社区治理的相关利益者参与共同合作处理社区的公共事务。二是治理目标上突出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政府、社区居民、社区团体、辖区单位组织、企业等主体都有其各自的优势,多元主体的融合能发挥各自的优势特点,为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三是治理模式上突出合作共治、平等协商。多元共治强调各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是一个上下互动、多维度多向度的过程。各主体基于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社区良好的建设与发展,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
二、厦门海沧区“共同缔造”的兴起与推动
1.“厦门困境”:“共同缔造”产生的源头
2013年7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口号被提出,海沧区是首批试点区域。共谋是厦门社会治理创新的起始点,维护群众的利益,满足群众的需求,深入开展思想宣传,持续健全共同缔造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实现实际意义上的社会治理创新,在此基础上以政府顶层设计为制度前提,因地制宜地开展平台建设,有力促进共同缔造的实施。[4]
(1)外部驱动:社会发展新形势
现代城市的发展需要一种 “有限、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然而根据当时的社会认知层次、社区组织构建及权责关系发现,厦门在社会治理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领导干部的认识不够,难以转变思想。在政府管理中一味强调政府主导,不能保证群众主体地位的实现。其次,政府职能转变慢,不能提供高效服务。政府还是在做一些应该由社会组织完成的任务和工作,管了很多政府不应该管也不必去管的事情。再次,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任务难以落实到实处。政府、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部门相互间的关系比较模糊,导致了社区管理责任的相互推诿和混乱。最后,服务队伍配备力量不足,基层自治难以进行。当时厦门市的全部社区服务队伍普遍存在数量少、任务多、压力重的特点,社区工作人员承担不了繁重的管理工作和服务任务,十分不利于基层自治功能的发挥。
如今,厦门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会但同时也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尽管近几年,厦门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多,然而贫富差距持续加大、群众意见多、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低等问题,还是让部分人对社会产生不平衡心理。偶有社会不良事件呈现愈加激烈的特点。2013年6月7日,厦门BRT公交爆炸惨案导致了巨大伤害。犯罪嫌疑人陈水总是一个生活贫困而没有受到重视的小市民,遇到了问题政府迟迟没有处理,就选择用报复社会的手段为自己出气。“陈水总纵火”事件是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重要反映,也说明厦门社会管理的思想、制度手段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和情况,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亟需提升。[5]
(2)内在需求:居民的治理需求
随着居民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为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往那种 “父爱庇护式”管理模式显然已经阻碍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新的社会治理思想和手段亟待出现。由于公共服务滞后造成的公共交通不畅、公共卫生不便利等使社区居民生活不便、居民认同感降低,当地政府和居民都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海沧区已经具备了社区治理改革的内在基础,要想提高自治水平不仅需要当地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海沧区政府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抓住机遇,通过多种途径为民争取福利,满足居民需求,不断完善 “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居民问题,指引其积极参加,形成共识。
2.政府推崇:打造 “共同缔造”的平台
互动共治是 “共同缔造”的核心,海沧区政府坚持让民做主,赢得群众支持。领导干部为了让 “共同缔造”方案更加完善和科学,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需求,从而让 “共同缔造”有了成功的前提条件,也让 “共同缔造”的开展拥有了稳固的群众基础。
(1)政企融合
海沧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十分之快,但是因为长久以来形成的 “父爱式”的治理体制,大部分群众都不想去参加社区治理活动。当地政府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后,积极改变自身的执政思维,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座谈会,尤其让大学生村官参加这方面的改进教育会,并积极邀请专家进行讲解,让广大的党员干部了解 “共同缔造”理论;另外,积极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提高活动参与度与知名度。
海沧区作为工业新城,商家和公司的地位尤为突出。当地政府紧紧抓住这一点,指导企业树立共建共驻观念,利用员工食堂这个阵地,安排宣传栏目,并播放多媒体宣传片,发放宣传小册子,加大领导干部到企业进行调研的力度,让企业从价值层面实现对 “共同缔造”的认可。除此以外,海沧区还开展了许多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支持企业参与宣传 “共同缔造”思想,让群众加深了解和认识,实现政府、企业和群众共同参与 “共同缔造”的共谋共建工作。[6]
(2)政民融合
海沧区政府密切关注群众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包括使用QQ群、微博这些社交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并加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的力度,系统深入地了解群众的思想和意见,开展面对面的访谈,从以往那种政府唱独角戏的状态转变为政府指挥大家合唱的共建共管社会治理模式[6]。
三、厦门海沧区典型社区案例研究分析
1.城市社区:网格化微治理,社区与居民零距离——海虹社区
位于海沧湾的海虹社区成立于2008年11月,随海岸线建设而成,辖区面积约计2 km2。目前,海虹社区管辖范围广、面积大、区域分散,随着辖区范围内新楼盘的开发建设,社区人口数量急剧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海虹社区常住人口已增长至近4万人,加上约1万名从业人员 (不在社区落户、居住,但在社区范围内工作),海虹社区总人口数近5万。随着社区入住人口的增加,预计将来人口将增长至7.5万人。[7]由于海沧区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因管理不当而屡屡出现问题,海沧区以 “网格微治理”推动社区治理的微突破,按照 “街巷定界、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为社区服务开创新模式。社区支持群众参加社会治理,提升其参与积极性和热情,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治水平,实现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建设。网格化管理是海沧区海虹社区的治理特色,被列入国家标准化试点。它依托数字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以小区、街巷、楼栋为基础,按照每个网格管辖300~400户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网格单元。[8]这种网格治理模式的形成,便于居民更好地了解社区信息,对社区各项信息公开化,利于居民监督与反馈。倘若居民有相关需要,社区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其反应情况及时处理,以确保服务对象得到及时帮助;同时,还为居民答疑解惑,增强小区的管理服务能力。部分可以快速解决的微小问题现场解决,把各类矛盾扼杀在摇篮之中;而那些比较重大的问题或者事件需及时上报,由社区两委班子和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排查处理。社区的管理工作机制从被动的应对问题变为主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9]
2.农村社区:因地制宜,村落自治创新——西山社区
作为海沧区农村社区试点的西山社区,是位于海沧区东孚镇后村西北方向的小村落,原本经济发展水平低、街道环境差、基础设施亟需完善,这些都给西山社区治理带来极大的挑战,为社会安定埋下隐患。作为厦门市唯一的农村试点,在探索 “共同缔造”活动遇到困难而难以前进时,西山社区没有先例可以借鉴,缺乏可供学习的成功经验,短期内让村民了解 “共同缔造”思想是十分困难的。面对改革,村民们犹豫不决,一方面想要共同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又害怕损害自身利益,村民要通过长时间思考才能决定自己是否加入到 “共同缔造”工作中。
为了打破村民们不理解、不信任、不妥协的僵局,为了更好地倾听老百姓的声音,西山社区成立了 “乡贤理事会”,并挑选五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加入,通过运用村庄社会贤达的力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提升群众参与的热情;从那些愿意参与改造实施的积极分子着手,选择难度小的地方,实施房前屋后的改造同时保持原本的乡村特色,通过打造示范区来展现此次活动的可行性和政府较强的执行力,让全村村民看到改造后的实际效果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从而使村民们安心,筑起参与改造的信心堡垒。“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后,村民房前屋后大改造,过去臭气熏天的猪圈变成了 “和谐亭”,曾经遍布污泥的鱼塘也改成了 “金银潭”。
西山社区在 “共同缔造”活动中,很好地诠释了 “共同”的理念,一方面让环境变得更加优越,空气变得更加清新,另一方面在立足生态环境的优势下,推进农家乐的发展,让村民看到发家致富的可能,从而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这为村落自治的实现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同时打响了 “西山社区”乡村品牌[10]。
3.外来人口集中社区:设立 “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兴旺社区
不同于 “熟人社会”的西山社区,兴旺社区是农业转变工业区,是一个典型的 “生人社会”。人口流动大、居委会人少事多、管理难度大给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大困扰。因此海沧区抓住“共同缔造”的机会,运用设置 “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的方式,吸引企业投资共建综合体。这一综合体支持外来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治理和居民服务,带头建成了福建省第一个居民自治孵化器—— “四民家园” (民声倾听室、民情调查队、民智议事厅、民心服务站),并依托民智议事厅组建成立 “社区同驻共建理事会”“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这些举动是为了让社区居民以及辖区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形成社区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自治机制。
与此同时, “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也入驻 “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手段,同时引入了厦门知名的社工团队(厦门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和经验丰富的台湾社工机构,大力开展新厦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积极推动新厦门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不仅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工作提供帮助,还与入驻社区的社会组织建立良好的关系,在项目开展、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定时的培训和指导。这推动了兴旺社区 “新厦门人”社会组织的稳定进步,指引“新厦门人”参与到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之中来。自 “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立以来,重点扶持培育社区居民、企业员工需求度高的枢纽型、服务型社会组织,促进辖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为辖区内1400多家企业、15.6万名新厦门人提供免费服务。[11]
四、厦门海沧区经验的几点启示
海沧区在 “共同缔造”实践中锐意创新的改革精神、全面系统的扎实举措、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我国社区治理作出了示范,也带来了诸多启示。
1.政府引导,坚持理念先行
虽然政府不是社区治理中的唯一主体,但其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政府行为作用的发挥直接决定着社区治理的方向和成果。政府是社区治理的倡导者、协调者和支持者,为了坚持 “共同缔造”思想,海沧区不但在全区内组织了大规模的学习与讨论,推动各级干部 “为民做主”思想的改变,同时以群众身边的微小事件为媒介,重新树立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促进政府和群众关系由 “你”和 “我”向 “我们”转变。政府大力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使居民认识到此次行动的迫切性、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公众的主体意识受到了微妙的影响。在促进“共同缔造”的同时,加大宣传和倡导社区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使 “共同”的概念深入人心,创造有利于社区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2.社区主导,坚持问题导向
社区居委会是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代表进行社区自我管理。社区内部必须树立 “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从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海沧区社区处于新问题频发的紧迫局面,如缺乏公民主体意识、基层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强、社区各主体责任不明确、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不足等主要问题,各社区就是从这些问题出发摸索出 “共同缔造”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3.企业支持,坚持信息交流
企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企业的参与和支持让社区居民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得到更全面、更充分的保障。企业参与是对社区良好治理的一种有效补充。社区中存在着大量分散的经济资源,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整合,就会造成资源浪费。政府和社区依靠企业的支持就能更容易做到有效整合经济资源。另外,企业能够提供社区居民的就业渠道,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够就业,增加居民的幸福感。企业在社区中的发展离不开透明公开的信息交流,所以有必要在社区中建立信息互动平台,达到信息对称,真正营造 “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氛围。兴旺社区的 “居委会-居民-企业”的联动平台起到了信息沟通交流的作用,补齐了社区居委会管理中的短板。
4.居民自治,坚持共治共享
美国的查理德·博克斯认为居民是社区的主人,他们有权选择和决定社区如何发展,可以根据社区共同利益理性表达自身诉求,成为 “公民管理者”[12]。社区治理中居民应有选择和决定社区发展愿景的权利,能够就社区利益表达自身的诉求,成为 “公民管理者”。海沧区之所以能取得较大的成功,是因为牢牢把握住居民这个关键,通过各种项目和活动调动居民积极性,培育和发展居民的共同精神。在推进 “共同缔造”时,把满足居民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仅推动政府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还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居民参与的方式与渠道[13]。在厦门海沧区的社区实践中,本着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理念,倡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从各方面凸显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逐步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社区多元共治模式的发展路径
在我国社区治理过程中,往往出现一方面参与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权责不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模糊,社区行政化,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协同性、回馈性、系统性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社区自治机制不够健全、社会参与不足、社区居民缺乏归属感,社区多元主体共治共享的良性互动局面尚未完全实现。这些因素都影响了社区活力的激发、居民情感的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上述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的社区实践经验能够为多元主体的共治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1.构建多元共治治理体制
随着我国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逐渐形成,社区的治理主体在实践过程中逐渐从一元变为多元,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居民、企业等,社区治理需要整合各主体的力量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中。
首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离不开党组织的指导,它是社区治理的引导者。基层党组织要在社区治理中要提供良好的环境,培育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厦门市海沧区兴旺社区在党组织的引导下建立起“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 “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旨在依靠驻区企业、社会组织来服务外来务工的 “新厦门人”,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认同感。可见,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了引领、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引领社区走向自治。
其次,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权责。社区居委会实际上在社区治理中是重要的载体,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所需求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政府通过社区居委会来提供的。同时社区居委会是居民利益表达的重要载体,调节社区内部纠纷,维护社区的安定团结,居民通过居委会反映自己的诉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社区居委会也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引导居民开展治理决策活动、发展社区志愿组织等,让居民真正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与责任。兴旺社区在 “四民家园”民智议事厅的基础上组建了具有 “居委会-居民-企业”联动平台的社区同驻共建理事会和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很好地建立起居委会、居民和企业之间的联系,营造出了共建共享共治的治理氛围。
再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主要作用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以及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厦门市海沧区西山社区成立的 “乡贤理事会”,一群德高望重的老人很好地解决了原来社区中存在的矛盾与纠纷,促进了居民之间的友好关系。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时,要加强对自身的管理,明确职责,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这种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很好地补充了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不足,促使社区治理走向精细化。
最后,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海沧区的治理实践中,出现过 “政府唱戏,居民看戏”的现象。后来在治理过程中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如在社区项目拨款制度上,海沧区出台了 “以奖代补”的政策,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居民参与的热情,扭转 “政府唱戏、居民看戏”的困局。[13]
2.构建多元共治治理平台
社区治理下沉本质上是挖掘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治理能力,培育和孵化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通过综合解析厦门市海沧区社区治理的实际案例,可以发现它的治理机制是多主体多中心的合作治理机制。参与的治理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区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各主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建立起之间的相互联系。海沧区在社区治理中建立了四个多中心合作治理平台,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进行互动式交流合作,发挥多中心治理优势。一是网格治理平台。它是建立在政府自上而下的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之上的,通过网格管理把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专业人员下沉至社区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这些专业人员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规划执法管理员、医疗卫生员、文化协管员、科普宣传员等,他们能够及时根据社区民居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二是参事议事平台。这一平台是将社区居民的需求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将民声民情等作为社区治理的工作内核,倾听社区居民的心声,解决居民的难题。海沧区兴旺社区就基于此基础之上建立了 “集民声倾听室、民情调查队、民智议事厅、民心服务站”为一体的居民自治孵化器—— “四民家园”。[14]居民可以在平台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与社区居委会、社区企业、社区组织等共同参与议事,解决问题。三是外来人口互动平台。外来人口一直是社会治理的难题,特别是在外来人口的集聚区。海沧区的兴旺社区是外来人口集聚的地方,如何使外来人口在本地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是兴旺社区进行社区治理工作的重点。在社区企业及社区组织的认捐认管下,建立起了 “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专门聘请了专业的人士对 “新厦门人”进行服务。“新厦门人”在 “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这一平台上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模式。四是信息互动平台。信息互动平台是多元主体交流互动的桥梁,他们可以在这一平台上各抒己见、参与反馈等,实现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兴旺社区的“知心亭”是社区居民与社区其他治理主体交流互动的平台,居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实现社区的自治。
3.激发社会活力
加强社区的自治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应当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参与社区治理中,共同向社区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在这其中,政府要给予社区更大的自主权,将部分权利下沉至社区,实现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在建设扩大社区的自治空间时,一方面社区居委会自身要不断地进行自治能力建设和民主运行机制的创新。如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从人员来源渠道、专业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通过采取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手段,多渠道地培养和引进专业的社区工作人才,提高社区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的自治能力。另一方面,政府要帮助社区居委会共建自治交流的平台,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和信息的共享,扩大发展社区的自治空间。例如海沧区的社区治理实践经验中所建立起来的四个平台,基于网格化管理的 “网格治理平台”、基于居民参与的 “参事议事平台”、基于外来务工人员的 “外来人口互动平台”以及基于信息融通的 “信息互动平台”,这几个平台在社区治理服务中达到了唤醒参与意识、丰富自治内容、培育社区责任和丰富自治形式的效果。
发展社区的志愿服务。社区志愿者是社区志愿服务中的重要参与力量,良好的社区志愿服务能够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促进社区治理的进程。因此,一方面要从量上考虑,社区治理过程中增加社区志愿服务者的数量。这就需要通过各种宣传和激励手段来增强居民的志愿服务精神,帮助他人,促进社区居民的和谐友好相处。另一方面要从质上考虑,吸收具有专长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如教师、律师、医生等各类热心公益活动的先进分子,尽量使志愿者多元化,可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质量。厦门海沧区致力于打造多元的、开放的志愿者服务平台,成立了海沧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打通引导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海沧兴旺社区自仕阁无物管小区的 “自助家园”创新的 “三元治理”机制,分别由小区业委会负责自治管理、社区公益组织实施公益服务、社区居委会提供 “以奖代补”,这一机制充分体现了同驻共建、多元共管的社会成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小区每月的物业费收取率达到了96%以上,居民自愿出资 2万多元改善硬件设施,社区公益组织在小区内提供志愿服务18场次、620人次,办好事160多件次。[15]
培育社区的社团组织。社区治理中,培育各种民间社团组织,增强社会专业服务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管理,有利于推动社区多元治理。扶持和引导社区社团组织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社团组织要进行分类培育和管理。首先,对于成立初期的公益类社团组织,政府要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调整准入机制,规范社团组织的发展。不同的社区可以根据自身特色打造不同的特色组织。其次,对于发展中的社团组织,要针对社团发展中有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更多的专业性指导,适时地提供专业性的培训,适当地放权以不断壮大其自治能力。最后,对于发展成熟的社团组织,政府要进行相应的监督,规范其社会参与行为。
4.培育社区居民公民精神
提高社区居民共同体的意识。组织居民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 《业主守则》《物业管理条例》《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使居民感受到自己的利益是与社区的整体利益息息相关的。通过加大宣传教育,不断地培育公众参与意识,强化居民的主体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参与氛围、搭建共治平台以及社区精英示范作用等多种渠道,培养居民的公民精神。
构建合作互助的社区网络。社区网络是由社区居民构成的多中心参与的社会活动空间。在社区治理中,它关系到社区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协调,影响社区治理的成效。因此,首先要积极地优化社区环境,重视社区良好氛围的营造,抵制低俗不良的社会风气。引导居民养成助人为乐、友好相处、遵纪守法的习惯,形成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其次,营造良好的邻里关系,关心爱护老人、帮助社区弱势群体、和谐邻里,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区环境。最后,增强居民参与自治的兴趣,鼓励居民参与到社区的各项事务中,建构良好的社区居民网络共同体,从而使居民愿意为社区的集体事务出力,形成支持社区居民网络发展的合作善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