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听力健康现状与对策
2020-12-10陈振声于丽玫
陈振声 于丽玫
老年人的听力健康与语言交流、情感认知、家庭关系和社会交际等密切相关,同时与老年生活的幸福感关系密切。做好老年人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意义重大。老年性聋的发生过程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几乎涉及所有老年人,但其发生的年龄与发展的速度却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这种差异取决于与衰老有关的一切影响因素,如遗传、环境、生活习惯等[1]。虽然老年性聋定义为随年龄老化而出现的听力损失,难以完全避免,但并非所有老年人的听力下降都与生物性老化有关。单纯的年龄因素能引起听力下降,遗传、饮食、环境、精神因素和老年慢性疾病等其它因素均会加速老年性耳聋的发生和发展。常见的慢性病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脂血症、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炎、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另外,不良生活方式的潜在影响也是引起老年听力障碍的常见因素,如噪声接触、耳毒性药物、精神压力、饮食结构、代谢性疾病等都会对听力产生影响[2]。
1 老年听力障碍与康复的现状
1.1 老年听力障碍群体基数大、增长快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87%。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我国人口出生高峰期,随着这部分人群迈入60岁门槛,预计204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的峰值,约占届时总人口的31%。到2050年,社会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3]。
世界各地的调查研究显示,老年人听力障碍的患病率约为30%~60%。我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患听力残疾的比例为11.04%。据此推算,我国约有老年听力残疾人2045万[4]。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听力健康问题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1.2 老年听力障碍康复现状
1.2.1 老年听力障碍者的康复状况亟待改善 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听力康复器具对提高老年听障者的交流能力,改善其生活质量、社会生活参与状况有显著作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听力残疾人中受过辅助器具服务的仅占10%,助听器具的使用率很低,高龄老年人使用助听器的比例更低[4]。
1.2.2 老年听力障碍预防及康复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开始以听障儿童康复为核心,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老年听力障碍的预防及康复与听障儿童康复相比有共性,也有特性。老年听力障碍的致病原因、患者的需求特点,特别是影响老年听力障碍康复服务的社会文化因素与听障儿童康复有很大不同。针对老年听力障碍者的干预技术、服务方式及配套管理办法等尚未形成自身服务体系。
1.2.3 老年听力健康意识亟待提高 由于老年听力障碍的发生常是渐进性、隐蔽性的,许多老年人在心理上逐步接受、认同了听力障碍的状况,却不主动寻求甚至拒绝改善听力的帮助。有的老年听力障碍者认为配戴助听器有损个人形象或觉得麻烦、不舒服,拒绝配戴助听器。还有的老年人则出于节俭或不愿给子女添麻烦的考虑放弃配戴助听器。
1.3 老年听力障碍干预开展的轨迹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高度关注老年听力障碍的干预。2006年,中国残联及相关部委下发《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试点。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十一五”期间,各省(市、自治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成人及老年听力障碍康复工作经验。通过组织实施听力康复救助行动,推动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等纳入相关保障制度等,将我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服务对象逐步从儿童扩展到全年龄段人群,特别是老年听力障碍者。2011年,中国残联及相关部委制定、下发《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为5万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中央财政拨出专款支持各地在“十二五”期间每年为1万名成年听障者免费提供和验配助听器。以上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使广大老年听障者成为主要受益者。尽管如此,面对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均衡的城乡差距,我国老年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5]。
2 存在的问题
老年听力障碍的致病机理、临床特点决定了其预防、筛查、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咨询指导等需要有针对性的方法与技术。只有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方法、技术进行明确规范,并对相关从业者实施严格的技术培训,才能确保老年听力障碍预防和康复工作的质量[6]。亟需开展的老年听力障碍预防和康复技术研究有以下方面。
2.1 老年听觉生理的基础研究
老年听力障碍致病机理及预防策略研究,包括进一步揭示噪声、全身性疾病等在听力障碍形成中的机理和作用;老年认知功能与听力障碍的关系;遗传因素在老年听力障碍形成中的作用等。
2.2 老年听觉健康的临床研究
老年听力障碍者有相对固化的听觉经验,对音质变化敏感,对助听效果的要求高,又易有重振现象。老年听力障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的纯音筛查不能准确反映其障碍程度。老年人的听力筛查和诊断需要结合考虑其自身感受,开发、应用适合我国老年人口的听觉功能量表[7]。制定老年听力障碍者助听器验配或人工耳蜗植入标准、规范,避免单纯依据听阈测试的结果。老年听力障碍者验配助听器须重视其主观感受,重视舒适阈的测试。类似技术问题在老年听力障碍预防和干预中需要考虑的还有很多,需要通过深入研究进行系统梳理。以此制定老年听力障碍诊断、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验配等工作的标准和规范[8]。
从现代康复学的观点看,无论通过听力干预,还是选择唇读等替代交流方式,听力障碍者成功康复的标志是其交流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9]。老年听障者的康复不仅限于听力康复,还应包括交流能力、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及心理等方面的评估、训练、咨询、指导等。康复方案、康复方法以及技术的选择、应用需要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
2.3 社会对老年听力障碍干预的认识不足
由于受到“年老失聪,天经地义”传统思想影响,目前我国老年人听力残疾的康复还没有引起包括患者自己在内的家庭、社会和政府的足够重视,与近20年来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听障儿童康复,老年听障康复与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许多听力损失者在出现听力问题后5~15年才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老年听力残疾有显著的生理、病理和社会特点:(1)大部分老年听力障碍是渐进性发生的,他们在心理上很容易认同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生理过程;(2)听力障碍的部位涉及从外周到中枢的整个听觉系统,治疗上没有明显的效果;(3)听力障碍是一种自己不愿意暴露,又很难被他人发现的隐性残疾;(4)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已离开工作岗位,广泛分布在城乡社区;(5)他们的平均经济收入不高,而且有崇尚节俭的生活价值观[10]。由于以上特点,加之老年性听力障碍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现阶段我国老年听力残疾康复任务十分迫切。
2.4 公共服务对老年听力障碍康复的措施存在短板
2.4.1 辅听设备研究的成果转化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我国对老年听障康复工作一直围绕听障康复积极努力,尽管如此,因起步较晚,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1)进口品牌助听器占据市场大部分份额,价格居高不下,国内自主研发成果转化的产品还在起步阶段,没有占据市场主流。(2)公共环境下听障人士聆听方案的落实,最重要的一环是需要在公共场所,如车站、机场、大型商场、会议中心、公交车、地铁上等,配置辅听设备的公共装置及其明显标识。
2.4.2 老年听力障碍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老年听力语言康复涉及老年医学、声学、听力学、语言学、耳科学、工程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从辅具技术、康复方法、聆听习惯和语言表达,都是围绕听见、听清、听懂展开,从而达到交流无障碍。人才队伍良好的整合与建设是提升老年听力障碍康复技术和方法的基础。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老年听力语言康复专业人员匮乏,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够满足日趋增多的老年听障群体需求。
3 对策建议
3.1 政府要成为确保老年听力健康的坚强后盾
在老龄群体快速增长的当下,听力健康所涉及到的不仅是老年人自身的生活质量,对和谐家庭创建和小康社会目标达成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对此,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3.1.1 重视政策法规的导向意义和推动力量 面对老龄化社会快速进展、老年性听障人群迅速增加的现实,建议中央政府在各地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国老年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发挥法律法规的导向作用,构筑起国家级老年听力健康政策防线,推动我国老龄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
3.1.2 重视专业队伍的规划建设和作用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医学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听力学学科建设也得到了极大地促进,但专业人员的缺乏,严重影响了学科的发展,按照1:2.5万的国际通常比例计算,目前我国至少缺乏10万名以上的听力学专业人员。况且,由于编制、待遇、职业定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每年从有限的几所高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出现了大量流失的现象。鉴于此,建议政府明确要求全国至少要在医学院校普遍开设听力学相关专业,加快人才培养的广度和深度,并调整听力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员的作用,为老年听力健康服务做好人力资源的储备。
3.2 社会要成为确保老年听力健康的广阔平台
改变我国老年听力健康相对落后的局面,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无疑是最重要的,但社会力量的推动作用同样不可小觑,听力健康的知识普及、老年人自身的主动参与,应成为当前需要首先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3.2.1 创新老年听力健康的社会宣传手段 由于听力损伤是一个无痛性的病理过程,听觉功能的退化又是伴随年龄的增长而发生,所以老年人听力的保护必须依赖于广泛而持续的社会宣传才能引起重视。以往的听力健康宣传和科普手段过于单一,往往是以老年人阅览困难的平面媒体方式,集中在爱耳日、残疾预防日、助残日期间进行,而老年听力保护的知识又常被淹没于儿童听力康复的内容中,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笔者建议老年听力健康社会宣传除坚持在前已述及的宣传日期间进行外,还应借助远程服务即互联网医疗的互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汇聚人气,普及听力健康理念及辅听装置相关常识。经常性地由基层卫生康复机构组织,就近就便在社区和村镇开展,其宣传方式应以壁报、讲座、互动的方式为主,辅以动(漫)画视频的方式进行。
3.2.2 发挥老年听力康复的典型示范效应 通过几十年的社会宣传和临床实践,辅听装置(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可以帮助听障人士克服困难的理念形成了共识,但与听障儿童相比,我国老年听障人士使用这些辅具的比例还很小,这固然与经济条件、验配技术、心理状态有关,还与社会对他们通过辅听装置获得的成效宣传太少有关。建议应加强宣传报道,各老年人活动集中的社区、村镇要树立身边听力康复的典型,发挥他们在老年听力健康领域的示范效应。
3.3 专业技术要为老年听力健康保驾护航
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可为老年听力健康提供政策和舆论的支持,但听力健康毕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没有临床医学的配合,老年听力保护无从谈起。
3.3.1 临床医学要先行 目前,临床上对于老年性听力障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但绝大部分老年人在感到听力不便时,首先求助的是医疗机构,因此临床医生应承担起宣传老年听力健康的责任,向他们准确地讲解听力与年龄的关系、基础疾病对听力的影响、听力保护的措施、辅听装置的作用、听力康复的知识,唤起老年人对听力健康的重视。遗憾的是当前仍有不少医疗机构对于老年性听力障碍多采取医疗手段,这看似满足了他们寻医问药的心理需求,实际上对社会和患者都是一种误导。建议各级医疗机构对此现象应采取行政措施,制定老年人听力障碍诊察流程,保护老年人听力健康的合法权益。
3.3.2 康复医学需紧跟 辅听装置能很好地改善老年性的听力障碍,但目前老年听力康复的现状是过分重视过程,追求经济利益,精力大部分放在助听器验配和人工听觉装置的植入上,后续的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跟不上,致使许多老年人对助听器或人工耳蜗等的作用产生误解,从而失去了康复信心。建议应尽快由医疗或康复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老年听力康复指导意见,规范老年辅听装置配置流程,提高验配质量。大力发展远程服务即互联网医疗,支持互联网医疗听力康复可穿戴设备的研究与应用,同时,规范相关事宜,注意线上线下相结合,发展我国老年听力康复的大好形势。
3.4 家庭要承担起老年听力健康的第一责任
为家庭幸福奉献最多的是老人,为子女成长付出最大的也是老人,保护老年听力健康理应成为晚辈义不容辞的义务。在当今的社会结构中,家人的关心和照顾对维持老年听力健康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3.4.1 关爱长辈从保护听力健康开始 因年龄增长和机能退化的影响,许多老年人的听力更易受到损害,家庭成员特别是晚辈应自觉承担起保护老年人听力健康的义务,日常生活中,帮助长辈减少乃至戒除饮酒和吸烟等对听力有损害的不良嗜好;改变高油、高盐、高糖、高脂的饮食结构,防止诱发导致听力损伤的基础性疾病;降低居室内音响家电的音量,减少使用耳塞、耳机的时间,并尽量远离高强度的广场舞、歌舞厅等环境噪声;协助制定并遵守规律的作息时间,杜绝熬夜的习惯;主动安排并督促含有听力检测的定期体检,以利于早期发现听力方面的问题。建议从家庭做起,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创造和谐友爱的家庭氛围,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保护老年人听力健康。
3.4.2 和谐家庭从康复老人听力做起 听力损伤发生的早期,给老年人带来的主要不便是与家人的言语交流不畅,此阶段尚可以通过提高交谈的强度克服障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听力损失的加重,老年人的心理和情感也会受到影响,为家庭和谐埋下隐患,听力损失带来的痛苦不仅涉及老年人自身,而是波及整个家庭[11,12]。面对老年人听力损伤,笔者建议尽快采取听力康复的措施,将听力损失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这里所谓的听力康复措施绝不仅是验配助听器或植入人工听觉装置,更重要的是要按照专业人员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一整套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计划,全体家庭成员要努力配合,耐心帮助老年人学会使用、适应、掌握辅听装置,直至让它们成为老年人身体上的有机组成部分。
4 展望
4.1 国际组织对听力保护的重视为老年听力健康指明了方向
1982年联合国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中提出:政府要协助年长者获得药物、助听器、义齿、眼镜及其他补形器,使其能够延长自主活动能力;2002年联合国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提供老年人所需的保健和支助,并对其提供社会保护,包括预防和康复性保健;2007年,我国正式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政府承诺为包括老年听障者在内的所有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
世界卫生组织高度重视听力损伤的预防,专门设立了预防失明和失聪、残疾与康复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球范围内听力损伤预防和康复的问题。由世卫组织主导的世界听力日活动,每年都设立与耳聋预防和康复有关的活动主题,2013年,为了引起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重视老年性听力损失激增的现状,特地将活动主题设定为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2017年,世界卫生大会还通过了一项预防耳聋和听力损失的决议,敦促各国政府采取行动减少听力损失及其影响。我国卫健委、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委与上述国际组织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为开展老年听力健康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4.2 政府对社会保障的重视为老年听力健康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建设和社会保障,加大了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医疗保障的投入,一些影响听力健康的基础性疾病得以免费检查和治疗,全国约有1/3的省(市、区)制定了辅助器具补贴政策,老年听力残障人士通过申请可以免费或减费得到所需要的听力辅具。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号召和推动下,许多非政府组织发起的老年听力健康项目得以持续开展,例如流动服务车听力检测服务、听力助残项目、助听行动项目、助听器验配服务等已经覆盖全国城乡村镇。据不完全统计,项目开展以来,至少有500万人次的老年人获益。面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的投入,应考虑如何规范项目的开展和提高项目质量,一些专业机构已着手制定老年听力健康项目的专业服务流程和质量评估标准,对推动政府政策的落实、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老年人获得高质量服务产生巨大作用。
4.3 健康中国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老年听力健康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为了应对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突出解决好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要求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201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规范管理对听力健康有显著影响的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等基础性疾病。健康中国战略的制定和颁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国民本质诉求的响应和重视,也为我国老年听力健康的大力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以往在推进该领域工作过程中所苦恼的政策依据、组织管理、责任分工、任务担当、验收标准等问题,均因文件的发布而迎刃而解。确立牵头部门,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国老年听力健康规划纲要》,同时有序调动政府听力损伤和耳聋预防、诊疗、康复等机构的力量,协调与此有关的社会资源共同组织实施,将是当前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