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家族》中的群众史观及其当代启示
2020-12-09冯嘉华
摘 要:《神圣家族》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原点之作,深刻阐述了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发源地、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物质利益是群众创造历史的内在动力等群众史观思想,为当代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神圣家族》;群众史观;群众:唯物史观
一、理论缘起——对“批判的批判”所作的批判
《神圣家族》的创作并非偶然,早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同青年黑格尔派在思维与存在等问题上的分歧就已初见端倪。在《莱茵报》时期,当马克思日渐将重心转向具体的现实性时,“自由人”却走上了相反的道路,这种哲学立场上的分歧使得马克思实行了同“自由人”的决裂。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首次在公众视野下驳斥了鮑威尔的错误观点。对此,以鲍威尔兄弟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于1843年底创办了《文学总汇报》,以此对抗《德法年鉴》,他们在文章中鼓吹“精神”与“群众”的对立,蔑视群众的历史作用,并将自身视作“批判的批判”的化身。面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这套错误论调,马克思曾多次表示要对其进行批判。恩格斯在柏林期间其实已不满青年黑格尔派热衷于抽象的批判和空谈革命的行为。随后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中的无神论观点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给予了恩格斯新的启迪,促使他走出青年黑格尔派哲学。1842年末,恩格斯前往英国曼彻斯特,在此的两年期间,恩格斯不断关注与研究英国的社会现状,在英国的环境及英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直接影响下,他日益摒弃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开始转向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他们二人皆走出了青年黑格尔派的误区并最终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思想成果,为《神圣家族》的创作奠定了思想基石。
二、理论阐发——《神圣家族》群众史观的核心内容
(一)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发源地
鲍威尔等人认为历史发源于自我意识,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除了自我意识以外别无他物,除了自我意识的发展变化之外历史其本身不存在任何别的意义。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批驳道:“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P118-119),马克思恩格斯从物质生产出发,进一步驳斥了鲍威尔等人到“天上的云雾中”[1](P191)确证历史发源地的错误观点,指出历史的运动首先是人类物质生产劳动的运动,人通过劳动开始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有在劳动中,人才能改造自然、创造社会,因此,历史的发源地实是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1](P191)。
(二)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
鲍威尔等人将自己看作“精神”的代表,即所谓的“英雄”,认为历史是由他们这群具有自我意识的思辨哲学家所创造的,群众不过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僵死的“物质”。马克思恩格斯阐明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一主体现实地改造客体的活动构成了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因而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即劳动群众就是社会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最基本的力量。脱离现实物质生产活动的抽象思维与想象并没有创造历史、改造世界的力量,这种力量要到从事实际物质生产活动的劳动群众之中去探寻,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P104)。
(三)物质利益是群众创造历史的内在动力
鲍威尔等人把历史上一切伟大运动失败的根本原因都归咎于迎合了群众的利益以及群众对该事件的参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上的伟大革命活动之所以不成功,其根源在于革命的原则代表的并非绝大多数群众的实际利益,而仅仅是一种“观念”,即思想原则,这种流于表面的热潮最终只能迎来消散的终局,因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 [1](P103)。推动人们起来斗争的并非抽象的思想原则,而是现实的物质利益,物质利益构成了群众创造历史的内在动力。群众的物质利益的作用是巨大的,任何革命活动都要在符合群众的实际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引起群众的关注、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进而依靠群众的伟大力量取得成功,推动历史进程的发展。
三、理论启导——《神圣家族》群众史观的当代启示
(一)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2],无论是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不同历程,还是从革命、建设到改革的不同主题,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人民立场为根本立场,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初心,坚定不移地践行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这是对人民群众历史创造者地位的最生动的诠释。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远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
(二)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
无论在何种历史条件下,任何事业想要成功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开辟了党的群众路线,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了“站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开启了“富起来”的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迎来了“强起来”的新时代。实践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凝聚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
(三)保障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
人民群众不仅是历史主体、实践主体,同样也是利益主体,要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作为一切社会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实现社会历史活动创造主体与社会利益主体的统一。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实现,发展取得的成果要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体现出主体、动力、价值三者的有机统一。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关键要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要做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才能真正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创造更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 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 人民日报,2018-03-21(002).
作者简介:冯嘉华(1994 -),女,山西祁县人,新疆大学哲学专业2018级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