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州新出《宋故长兴县君墓志铭》考
2020-12-09王德宝
王德宝
(上饶师范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江西 上饶334001)
20世纪90年代,《宋故长兴县君墓志铭》(下文简称程氏墓志)出土于德兴市银城乡吴园村(今银城街道吴园居委会),今藏于德兴矿冶博物馆。墓主为程氏。志石长78.5厘米,宽78.5厘米,厚4.5厘米;志盖长78.5厘米,宽79.5厘米,厚3厘米。志文为楷书书丹,正文20行,满行27字,通篇共计572字。此志石自出土以来没有相关资料出版发行,更无相关研究成果发表,陈柏泉编著的《江西出土墓志选编》亦未收录此篇。
宋故长兴县君墓志铭
中大夫守尚书右丞、上柱国、会稽郡开国公黄履撰,朝奉大夫试给事中护军、赐紫金鱼袋虞策书,朝请郎试中书舍人、骑都尉、赐紫金鱼袋叶祖洽篆盖。
长兴县君程氏,饶之乐平人,曾祖讳居伦,祖讳思忠,父讳哲,世积善行,称于州闾。夫人年二十有三,嫁同郡德兴张先生磐,为宣义郎致仕,潜寿光县君叶氏之子妇,大理评事偕蓬莱县君王氏之孙妇也。事王舅姑十有三年,事舅姑三十有五年,具饮馔、承色辞,服勤不厌,始终惟一。而待夫如宾,教子有法,族人宜之。蓬莱夫人尝语寿光君曰:吾妇如是,吾家其昌乎。子男五人,根以通直郎致仕,相、极、枢、朴皆举进士,女二人,适进士应邦直、明州司法杜综。孙男三人,女九人。根令处之遂昌,秩满当迁,适遇岁郊,因白夫人曰:大父母年高,若致政升朝,则恩上逮矣。夫人曰:而父每以荣亲为言,屡试礼部,终未获遂。尔能及此,善莫加焉。为之达其父与其大父母,根乃得行其志。于是以父母恩回授大父母,以妻恩回授夫人,邦人荣之。夫人于孝慈为最隆,自为女时,已能顺事父母,及闻其终,即阅佛书。尝有乌上坐隅,鸣声甚悲,视胸臆间果有遗镞,为诵大悲咒,出之,俄而奋迅然徊翔然,久而后去。绍圣二年乙亥秋九月晦壬戍,寝疾,十月二十四日丙戍,谓根等曰:吾其逝乎?惟不获终养舅姑为恨。其敬承之,以卒吾志。享年五十有八。夫人之事姑也,虽沐浴亦躬视寒煖之节。比其亡也,其姑因浴感寒,尤增悼之。越后年秋九月二十二日壬申,葬其邑之泰宁里。根,余之子壻也,前期致书请铭,乃从而书之,其辞曰:在中馈,无攸遂。正而吉,斯为美。嗟夫人,日孜孜。隆所尊,劳勿辞。非孝诚,奚克斯?昭无穷,贻铭诗。阎迁刊。
铭文通篇共572字,主要记载了墓主程氏的生平、家族关系、时代背景等。撰文者黄履、书丹者虞策、篆盖者叶祖洽皆为当世名士,刊刻者阎迁虽未载入正史,但据推断,其应为北宋时期刻碑名家,《宋故寿安县君叶氏夫人墓志铭》亦出自其手。
一、程氏与张磐家族世系考
据铭文记载,程氏一族世积善行,称于州闾。程氏曾祖程居伦,祖程思忠,父程哲。程氏23岁嫁至张家,相夫教子,勤勤恳恳,不辞辛劳侍奉王舅母、舅母数十载,起居饮食从未怠慢,数十年如一日,其孝行堪称当世楷模。程氏与其夫张磐的婚姻可谓美满幸福,二人谨守相敬如宾的相处之道。
程氏有五男二女,五子为根、相、极、枢、朴,皆举进士,二女适进士应邦直、杜综。张根(1062—1120),字知常,甫冠,元丰五年(1082)壬戌黄裳榜进士,通判杭州,提举江西常平,又为淮南转运使,官至龙图阁直学士。任转运使期间,散活口米,常平青苗米,赈贷流民。张根性至孝,其父病蛊戒盐,张根为食淡。母嗜河豚及蟹,母终,张根不复食。后以讨淮贼功得自便,以朝散大夫终于家。张相(生卒年不详),崇宁二年(1103)癸未霍端友榜进士,与德兴汪藻同榜,擢开封府推官、吏部员外郎。张朴(1078—?),字见素,大观三年(1109)己丑贾安宅榜进士,擢秘书少监。极、枢未有史料记载。程氏在教育子女方面颇有成效,其族人也纷纷效仿,并得到蓬莱夫人(张偕妻)与寿安君①程氏墓志中称张潜之妻为寿光君,有误,据《宋故寿安县君叶氏夫人墓志铭》应为寿安君。(张潜妻)的高度认可。
从同时期出土的《宋故将仕郎袁州万载县主簿张君墓志铭》(简称张磐墓志)与《宋故将仕郎袁州万载县主簿张公行状》(简称张磐行状)所记载的内容来看,张磐有子男七人,与其妻程氏志文中所记载并不一致。
妻程氏,封长兴县君,前卒于亲族间以淑令。闻子男七人根、相、极、枢、朴、杭、桐。②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宋故将仕郎袁州万载县主簿张君墓志铭》。
夫人程氏贤淑,有闻封长兴县君,先公十年卒。子男七人,根奉议郎监西京中岳庙,相吏部员外郎,极、枢举进士,朴太学上舍,杭、桐俱幼。③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宋故将仕郎袁州万载县主簿张公行状》。
结合程氏墓志来看,可以推断杭、桐并非出自程氏,当为张磐与其妾室所生。至于张磐的家族关系,在张磐行状、《宋故通直郎致仕赐绯鱼袋张公行状》(简称张潜行状)、《宋故将仕郎梧州司户曹兼司录刑曹事张公墓志铭》(简称张由墓志)中也有较为详细的描述:
公讳磐,字子固,曾祖讳日宣,祖讳偕,故大理评事致仕,父讳潜,故通直郎致仕,母叶氏,寿安县君。④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宋故将仕郎袁州万载县主簿张公行状》。
曾祖讳仁讽,故不仕,祖讳日宣,故不仕。父讳偕,故大理评事致仕;母王氏,蓬莱县君……子男五人,积之卆甫弱冠,磐六至礼部……由五至礼部……甲有干才,三班借职,琳笃学,荐于开封。[1]
子男七人:概、榧、檍、材、彬、标、棆。⑤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宋故将仕郎梧州同户曹兼司录刑曹事张公墓志铭》。
张磐一脉以张根一支较为兴旺,子四人,女七人。子女多饱读诗书,才华显露,这在当时也是为数不多的显赫门第。同时期出土的《有宋龙图张公行状》载道:
子四人,焘,太学博士。熹,将仕郎。辉、焕未冠。女七人,适秘书郎黄伯思,起居郎李纲,太学博士李富国,太府寺丞薛良显,杭州都税范渭,宝应县丞虞澹,其一女尚幼,至老未尝一日释书不观,故下至天文地理。⑥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有宋龙图张公行状》。
李纲在《梁溪集》中对其岳父张根的世系关系也有较为详尽的描述,这与张根行状所记载的情况可以互相佐证。
男四人,长曰焘,太学博士。壬曰熹,将仕郎。曰辉,曰焕,未冠。初焘以外祖恩补太庙斋郎夫人,戒之曰:丈夫当以儒学致身,慎无以此自怠。遣诣太学十年,遂以第三人登第。女七人,皆通诗礼,夫人所自训也。长适秘书郎黄伯思,次适太常博士李富国,次适太府寺丞薛良显,次适监杭州都税务范渭,次适楚州宝应县丞虞澹,其一尚幼。[2]
由上述资料结合德兴《张氏宗谱》《德兴县志》(同治年修)、《宋史》以及江西省矿冶博物馆所藏宋代张氏家族的墓志铭等文物进行相关考证,得张磬家族谱系图(见图1):
图1 德兴张氏家族谱系图
张磐家族乐善好施,恭德慎行,饱读诗书,世代簪缨,这是张氏一族得以在两宋声名显赫的主要原因。
二、撰文者、书丹者、篆盖者、刊刻者等相关考证
(一)撰文者黄履
黄履(1030—1101),字安中,邵武(今福建南平)人,履少游太学,嘉祐元年(1056)进士及第,官至翰林院学士兼侍讲、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右丞,为北宋神宗、哲宗在位时的变法大臣。熙宁初,福建地区的土豪、士绅坚决反对王安石一派变法,黄履一直主张改革朝政,提出对于新法实施不宜朝令夕改,因其祖籍福建,故神宗遣他处理此事。黄履承受乡邻非议而秉公办理,由于对此事处理有功故迁御史中丞。他为翰林学士时与当朝宰相蔡确、知枢密院事章惇、刑恕相交甚密,同为安石亲党。元丰八年(1085),神宗赵顼驾崩,高太后执政,命司马光为相,保守派掌权后将蔡确、章惇等人罢免,黄履受其牵连被贬为龙图阁直学士知越州。
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薨,哲宗赵煦执政,继续推行变法,命章惇为宰相,黄履为御史中丞,变法派再次执掌大权。为了能够使变法顺利推行,变法派对保守派进行不遗余力的打压,黄履上奏吕大防、刘挚、梁焘于高太后时垂帘之事,按律处置,以正国法。哲宗褫夺了司马光、吕公著去世后所追赠的谥号,甚至破其碑石。除此以外,刑恕、韩忠彦、黄履等人还为推行新政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一广仁恩,其二辟言路,其三去疑似,其四谨用兵”[3]。
黄履于神宗时曾任崇政殿说书兼知谏院,其为人耿直不阿,神宗常询之天地合祭之事。北宋时,由于因循旧制,故律法上常有不合之处,如官吏触犯律法的处理问题,犯罪者不论其罪刑之轻重,皆以罚金赎之。但黄履未随波逐流,而是直言相谏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履以大臣多因细故罚金,遂言,贾谊有云:遇之以礼则群臣自喜,群臣且然况大臣乎,使罪在可议黜之可也,可恕释之可也,岂可罚以示辱哉。……履谏曰:御史以言为职,非有所闻则无以言,今乃究其自来,则人将惩之台,谏不复有闻矣,恐失开言路之意。[4]
张家请黄履为《宋故长兴县君墓志铭》撰文,除了因其官至礼部尚书的显赫身份以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黄履与长兴县君程氏为亲家,黄履之女适张根,根之女适黄伯思,黄伯思为黄履之孙。履之甥李夔,夔之子李纲为张根女婿。
东观余论三卷,陈氏曰:祕书郎昭武黄伯思,长睿撰伯思右丞黄履之孙,吴园张根之壻,于李忠定纲为中外襟袂,故忠定志其墓。[5]
元丰五年擢进士第,时年二十有一,礼部尚书黄公履闻其名,以女妻之。①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有宋龙图张公行状》。
其间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黄履与张氏家族关系图
由此可见,黄履与张家关系十分密切,撰写铭文自然也就顺理成章。
(二)书丹者虞策
虞策,生卒年不详,字经臣,杭州钱塘人,仁宗嘉祐年进士,历任台州推官、乌程县通判。据《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三所载,虞策为余杭人,龙图阁学士,与黄履岳父沈括(湖州人、龙图阁学士)同中嘉祐八年(1063)癸卯许将榜。
虞策身为言官,不畏权势,秉持正义,维护法理。皇室宗亲赵彦若为其子仁恕所犯赃污之事而欺瞒朝廷、罔顾法理,虞策对此事直言相谏,具状弹劾,乞正典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记载:
监察御史虞策又言:臣近曽再具状弹奏赵彦若,为其子仁恕在任酷虐、赃汚事发,辄缘饰奸言,欺罔朝廷,指论监司不实,乞特加黜,责未蒙俞允施。臣伏谓不问是非,不畏法禁,装饰巧词,愤然抵冒者,此田里小民不知义理者之所为也。……伏望圣断,早行黜责,以清禁从,以尊朝廷,六年六月十七日奏也。[6]
虞策为人德良品正,受人恩惠,常感念之。苏颂因台评之事被罢黜相位之时,虞策窃念苏颂于元丰年举荐之恩。虞策为官清廉,心系百姓疾苦,曾请奏朝廷复置义仓,以济灾民。虞策亦体察士卒,曾于乙亥时请诏,对于沿边帅臣要密戒将官抚养士卒,制止裒剥一切横费以及迫害士卒的行为。此外,虞策常怀忧国之心,为吏部尚书之时上奏徽宗节约财政,以宽用度。
(三)篆盖者叶祖洽
叶祖洽(1046—1117),邵武人,字敦礼。自幼才思卓绝,笃学好古。嘉祐八年(1063),叶祖洽18岁取乡试第一,与同乡上官均同窗苦读,潜心游学,于熙宁三年(1070)首榜高第,登庚戌科状元。
叶祖洽高中状元与当时王安石主张“变法”的政治斗争大有关联。熙宁三年(1070),朝廷任命吕惠卿为主考官,他是变法派的中坚力量。须在上官均与叶祖洽之间决定最终的状元人选,李大临、苏轼与陈升之所判结果大不一样,据《续资治通鉴》所记载:
苏轼编排上官均第一,叶祖洽第二,陆佃第五,帝令陈升之面读均等策,擢祖洽为第一。祖洽,邵武人也。苏轼谓:祖洽诋祖宗以媚时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风化乃拟进士策一篇献之。[7]
哲宗年幼,由宣仁皇太后主政,废除新政,启用保守派司马光、吕公著等人。叶祖洽多次上奏朝廷力争推行新政,却遭到“保守派”大臣的弹劾,其中以给事中赵君锡为首的“保守派”大臣,奏叶祖洽在殿廷试策中有讪及宗庙之意。当年主考官苏轼与刘攽为叶祖洽主持公道,认为叶祖洽的试策当属乖谬并无讥讪之意。后右正言姚勐以“贪鄙无状”为由弹劾叶祖洽,使其遭贬而外放淮西。
叶祖洽状元及第,身居显位,能够为程氏墓志篆盖主要是因为他与张家有着千丝万缕的人脉关系。叶祖洽与黄履为同乡,皆为邵武人,又与黄履、沈括(黄履岳父)、彭汝砺(德兴人)同为安石亲党,而张家与黄履、沈括、彭汝砺存在姻亲、乡亲等密切关系。
(四)刊刻者阎迁
程氏墓志刊于绍圣三年(1096)。观德兴出土的同批宋代墓志,发现元符元年(1098)阎迁还为寿安县君叶氏夫人刊刻过铭文,其款字为“四明阎迁刊”①见德兴矿冶博物馆藏《宋故寿安县君叶氏夫人墓志铭》。。虽然在目前的史料文献中并未搜到与之相关的信息,但根据其为德兴张氏家族两代人刊刻志文,可以推断阎迁与张氏家族关系密切。另外,根据程氏和叶氏的两块墓志来看,阎迁的刀法精绝,线条凝练,无丝毫拖沓柔弱之气,气息贯穿通篇,志文前后风貌如一。在刊刻墓志比较盛行的宋代,具有如此卓绝水准的并不常见,四明(今宁波市)阎迁若不是名声在外,恐也难远赴德兴刊石,更何况是在交通并不发达的北宋时期。
三、余论
20世纪90年代德兴出土了一批宋代墓志,其中程氏墓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宋代墓志研究是目前学术界比较空缺的领域之一,虽然宋志出土数量远不及魏碑、唐志,但其能够较好地反映出对晋唐遗韵的承续。另外,宋代墓志大多保存完好无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并具备完整的刊志信息,包括撰文者、书丹者、篆盖者、刊刻者等,这对于研究宋代历史、经济、文化、政治等大有裨益。
附:《宋故长兴县君墓志铭》拓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