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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发展研究

2020-12-08刘敏

数码设计 2020年16期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发展研究信息化建设

摘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重要任务。本文详细介绍了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主要做法,并对下一步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299.23;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129(2020)16-0128-01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利用已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成果,整合集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成了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入国家及省平台。为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技术支撑,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要求,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和实时汇交,向不动产交易、税务、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了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依法查询服务。

1 建设情况

1.1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相关技术标准,采用市级集中的模式,开发建成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满足全市不动产信息的发证、查询与分析、数据管理应用等需求,保障县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接入并上报部、省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完整和准确地上报增量数据。

1.2构建不动产登记数据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对已有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了整合,积极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建成了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保障了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批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交。

1.3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以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基础、以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工作。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审批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实现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公积金、市场监管、金融、教育、卫生健康、审计、法院、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换,持续精简申请材料,实现新建商品房买卖业务“一证取证”(即只用一个身份证即可办证);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服务,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1.4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依托“互联网+”政务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下,通过系统和数据整合,将传统的柜台服务延伸至网上服务、移动服务、自助服务、自动化服务。建成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服务功能。推广自助服务,实现了自助受理、自助查询、自助交费、自助发证等功能。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扩大业务联办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业务联办一窗办理。在政务服务网、“泉城办”手机APP上线应用,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线上联办。与40余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全面开展各类抵押登记业务线上不见面办理。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为推进“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2 发展建议

按照国家信息化和网络强国战略部署与要求,面向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全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建成全市不動产登记数据库为基础,以不动产登记“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为支撑,面向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决策监管、社会服务的信息化体系,深入网上服务、自助服务、智能服务,打造全国领先的不动产“云登记”服务品牌。

2.1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推进“流程化+标准化”建设,优化信息共享集成,构建“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架构,以一体三面的方式对自然资源系统、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全面增强不动产三维动态管理能力、综合监管与科学决策能力、政务“一网通办”与开放共享能力,提升地上、地下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接入全市国土基础地理和时空大数据平台,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2.2完善全市不动产登记大数据中心。持续推进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整合,建成覆盖全市域空间、全不动产类型、全登记权利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大数据中心,实时、全面、准确地向上级部门进行数据汇交,为不动产登记业务、部门间信息共享、社会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2.3深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深入实现与住建、税务、公积金、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换,使用共享信息全面替代纸质申请材料。深化部门业务协同,全面实现“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通过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资料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不见面的查询利用服务。深入挖掘不动产登记数据价值,建设数据模型,开展专题分析,全面增强不动产资源统计分析、三维展示、动态监测、决策辅助等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2.4打造不动产“云登记”服务品牌。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着力发展网上服务、自助服务、智能服务,打造全国领先的不动产“云登记”服务品牌。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断拓展网上、掌上服务应用,构建不动产登记“云服务”平台,健全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全面开展“云咨询”、“云预约”、“云申请”、“云审批”、“云发证”、“云查询”、“云缴费”等云端体验业务,实现“不见面”、“零资料”、“全链条”(上下游业务)的不动产办证新模式,全面推广自助查询、自助受理、自助缴费、自助发证、自助咨询等自助服务,推进智能机器人在业务咨询、受理、审核、缮证、发证等环节的应用,发展智能服务设施,建设“无人大厅”,实现“智慧登记”。

参考文献:

[1]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J]. 周文奇,彭健.浙江档案. 2016(12)

作者简介:刘敏(1980.8-),男,汉族,山东济南,山东大学工程硕士,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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