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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曹的书法观及其价值—基于《书法约言》展开

2020-12-08杨伟梁

书法赏评 2020年6期
关键词:神采行书楷书

杨伟梁

宋曹(1620-1701),江苏盐城人,字彬臣(邠臣),自号射陵逸史、耕海潜夫、汤村长史等。明末清初著名的书法家、爱国诗人,同时,宋曹又是一位书法理论家,有《书法约言》《草书千字文》《杜诗解》《会秋堂诗文集》等传世。其中《书法约言》是其书论的代表,高度概括、凝练了宋曹的书法观念,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宋曹的书学思想。

顾名思义,“约”有简约之意,扼要的语言提炼内涵。纵观《书法约言》,的确凝练,仅一卷七篇,分为“总论”与“分论”,逻辑清晰,观点鲜明。虽不如董其昌《画禅室随笔》、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等有突破性论断,但并不能否定《书法约言》的学术价值,正如朱百钢先生所言:“宋曹力图通过对中国古代传统书论的精研析理,通会阐发,推进书学,以匡时风。”[1]

《书法约言》是研究明末清初书法生态与书学思想的一篇重要文献。明末清初的书法大家如董其昌、倪元璐、黄道周、张瑞图、王铎、傅山等,皆个性凸显,具有强烈的视觉效果,但观宋曹作品,与其他书家的“纵横笔墨”相较,保守之外又多了几分清气,这种取法与审美的抉择背后显然是其书学观在起作用。换言之,在书法史一般认为的“晚明浪漫主义书风”之外,在清初康熙帝倡导的“崇董”书风之前,还有宋曹这样理论与创作兼擅、崇奉“二王”帖学传统的一脉清流。作为一个书法理论家,理论的价值必然要通过其作品来佐证,因为书法毕竟是书写的艺术,创作水准高的书家,其理论必有“只鉴不书”者所不及之处,这也是我们分析宋曹书法理论的价值所在。

一、从《书法约言》看宋曹书法观念

宋曹在《书法约言》中重点论述了楷书、行书与草书,不仅概括了各自的渊源与流变,对用笔与审美也做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宋曹的书法作品,也以行草为主,篆隶则罕见,可见宋曹将主要精力用在了楷、行、草三种书体上。

1、宋曹的楷书观:尽其形势、极其自然

在《论楷书》中,宋曹谈道:“盖作楷先须令字内间架明称,得其字形,再会以法,自然合度。”[2]由此可以看出宋曹的楷书观是先谈结体。初学楷书者,重在结构,事实上自唐以来,结构一直是楷书临创的重点与难点,欧阳询曾有“三十六法”来专门论述。颜真卿、欧阳询、柳公权、赵孟頫的楷书虽然在风格与审美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无一例外地都重视结字的法度。所以,宋曹的楷书观与前代大家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既然楷书结构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怎样解决是接下来需要关注的。宋曹认为要“会以法,自然合度”。此言有两层意思,其一,他所提的“法”很明显是经典的“古”法,意在强调不能任笔为体而无所取法;第二,“自然合度”一语看似简单,言外之意是不能亦步亦趋而泥古不化,不必拘泥于某一名家或者某一派别。赵孟頫尝言:“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3]宋曹所云亦是此理。

“然大小、繁简、长短、广狭,不得概使平直如算子状”,显示出宋曹继承魏晋以来随形赋势的结体观。王羲之在《笔势论》中云:“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平齐,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4]宋曹显然悟得其妙。他告诫后学“不得概使平直如算子状”的同时,也给出了楷书的作字之法:“就其本体,尽其形势,不拘拘于笔画之间,而遏其意趣。使笔笔著力,字字异形,行行殊致,极其自然,乃为有法。”他强调楷书要“尽其形势”,避免“遏其意趣”,宋曹道出了楷书创作的精髓之所在。他从书法史审视,经典楷书不仅在笔法、结体、形势章法等方面达到了高超的境地,而且自然浑朴,意酣趣足。那么,他为何强调“意趣”呢?这与当时的书法大环境有着必然联系。唐以来,官府公文和科举取士相继出现了“干禄体”“台阁体”,此风至晚明尤盛,宋曹很厌恶这些僵化无趣的字体,因为这与书法“艺术化”“个性化”“书卷气”的审美要求相去甚远,故而强调楷书也要有可玩味的“意趣”,摒弃那些妨碍楷书意趣生成的行为,宋曹所言正是对当时楷书现状做出的回应。

书法“五体”之中,楷书最易写“熟”生“俗”。对此境况,宋曹在《论楷书》中也给出了解决之道。他说作楷“仍须带逸气,令其萧散”,他提出“无垂不缩,无往不收,方是藏锋,方令人有字外之想”。“无垂不缩,无往不收”本是米芾在《海岳名言》的观点,但米芾并没有明确指出这八字的具体所指,宋曹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就是藏锋,“又须骨涵于中,筋不外露”。此言是在强调线条的力量与质感,藏锋运笔的线条蕴藉雅致,内涵骨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去俗薄疲软之弊。

宋曹在《论楷书》中也谈到大楷与小楷的不同写法。“如作大楷,结构贵密,否则懒散无神,若太密恐涉于俗。作小楷易于局促,务令开阔,有大字体段”。大楷与小楷的转换练习一向是学书的难点,宋曹认为,大楷的结构要茂密紧凑,小字书写则要有大气象、大体段,“务令开阔”。同时,他指出楷书为何易于局促:“病在把笔苦紧,于运腕不灵,则左右牵掣;把笔要在虚掌悬起,而转动自活。若不空其手心而意在笔后,徒得其点画耳,非书也。”这段话讲了如何掌握握笔的方式与力度,全是经验总结。“总之,习熟不拘成法,自然妙生。”

最为可贵的是宋曹对楷书的取法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有唐以书法取人,故专务严整,极意欧、颜。欧、颜诸家,宜于朝庙诰敕。若论其常,当法锺、王及虞书《东方画赞》《乐毅论》《曹娥碑》《洛神赋》《破邪论序》为则,他不必取也。”这几乎囊括了书法史上的楷书经典,他将各自的用途做了极为精准的分类和指向。唐代书法的总体特点是“专务严整”,欧体、颜体将这种严整的审美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地。宋曹认为以颜、欧为代表的唐楷,其最主要的功用是“朝庙诰敕”,在这种庄严的场合,宜用法度森严的唐楷;而在日常书写时,应体现自然的书写性,当效锺繇,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及虞世南之法,此论对当代习书者仍然有很现实的导向意义。

2、宋曹的行书观:神采生于运笔

宋曹论行书,开篇便说:“凡作书要布置、要神采。布置本乎运心,神采生于运笔,真书固尔,行体亦然。”简明扼要地强调了行书的作字之法“要布置、要神采”,显然宋曹在谈论行书的时候并不仅限于技法,而是追求格调与神采。对于行书结字的姿态与趋尚,宋曹认为:“务须结字小疏,映带安雅,筋力老健,风骨洒落。”这都是在谈行书的审美。

“神采”一词,在中国古典书法审美中占有重要地位,王僧虔说“神采为上,形质次之”[5],唐张怀瓘云“惟观神采,不见字形”[6],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7]可见书法神采的重要性。宋曹在谈到行书的时候亦重神采,虽无特别之处,但在谈到技法与神采的关系时就有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神采的显现是要以技法的精熟为前提的,楷书、行书同理。所以宋曹说“神采生于运笔”,行书作品的神采是在运笔的时候体现出来的,宋曹之前的书家鲜有此论。

此外,宋曹也对行书的起源与本质做了阐述。行书之“行”,是因为简易相间,如云行水流,是“非真非草,离方遁圆,楷隶之捷也”,即行书介于楷草之间,化方为圆,使转自如,为楷书与隶书的快写与流变。他指出行书中还有行楷、行草之别。行文最后,还极力推崇王羲之、王献之的传世名帖,认为其他“诸家行体次之”,由此可以看出在晚明的浪漫主义书风的影响下,真正恪守“二王”面目者寥寥无几,而“二王”书法最大的可贵之处就是高古超逸,神采斐然,对神采的追求是宋曹行书观值得称道之处。

3、宋曹的草书观:起伏随势,以立我法

这个章节他首先简要地谈了草书的发展承续,尔后指出草书的重点是对“形势”的把握。直言作草书要“起伏随势”,并且以张旭和怀素的草书作为例证:“颠喜肥,素喜瘦;瘦劲易,肥劲难,务使肥瘦得宜、骨肉相间,如印泥、画沙,起伏随势。”草书难于变幻莫测,只有自如把控用笔,“起伏随势”,方可领会草书真谛。

另外,宋曹对侧锋作草书持肯定态度,他说“草书时用侧锋则神奇出焉”。这在中锋至上的时代是有积极意义的。他认为草书既要迅捷流畅,又要沉着稳健,把握节奏。至于如何写好草书呢?宋曹指出“必以古人为法”,在参悟古法的基础上能“自我作古”,方可“以立我法”,着意强调了书家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仅要承继古法,而且入古更是为了出新。

二、宋曹书学思想的价值与意义

通过对宋曹行书、楷书、草书观的分析,可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宋曹对于书法的真知灼见,不仅体现在结体、用笔等具体的作字之法,还对气势、格调和气韵等层面也有着比较精彩的论述。如宋曹既提到了“间架、字形、法度、本体、形势、筋骨、藏锋”等基础理论,也有诸如“逸气、萧散、神采、自然、意趣”等形而上的理念,这是宋曹用辩证的眼光来审视书法的有力说明。

宋曹对三体的不同层面都有论述,这是一般的书家所不能达到的。与他同时期的书论相比,笪重光《书筏》重在论述用笔,如执笔、点画等,且论述较为笼统;冯班的《钝吟书要》重点论述了书史中的一些名家,但未从形而上等角度切入书法;梁巘的《评书帖》虽然论述得较为详细,但从楷书、行书角度而言,宋曹的论述更为高妙清晰。

第二,宋曹的书学观是以“二王”体系、唐楷、张旭、怀素等为中心,对于宋四家、赵孟頫、董其昌等论述相对较少,对大篆、小篆、隶书等更是鲜有提及,这亦是宋曹书学的局限性。明末清初,程朱理学、陆王心学等遭到了部分士子的攻讦,在这种背景下,顾炎武力倡“考据学”,从而在学风上有了较大转变,具体到书法中,直接促使了碑版书法的兴起。书法五体之中,宋曹没有谈到篆隶,可以看出当时金石学、碑学还未形成气候,间接认识了当时的书法发展情况。

第三,宋曹对楷书、行书、草书的论述,对当下的书法创作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比如他在谈楷书时,对于日常书写和正式创作的取法倾向有了独到的论述,尤其谈到“不拘拘于笔画之间,而遏其意趣。使笔笔著力,字字异形,行行殊致,极其自然,乃为有法”,完全打破了一般意义上的楷书恭谨拘敛的思维定势,可谓是楷书创作的金玉良言,殊为可贵。谈草书时宋曹认为“作草无常则也”,法无定法,乃为至法,当为草书创作的至理箴言。“作行草书须以劲利取势,以灵转取致”,要“生动”“脱化”,只有“会得斯旨,当自悟耳”等等,尤其对当下的书法创作有着重要的导向和参考价值。

在面临如何由高原迈向高峰的关键时期,宋曹所提出的“以古人为法,而后能悟生于古法之外也,悟生于古法之外而后能自我作古,以立我法”,无疑能不断激发书坛的内生动力,更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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