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组织参与立法协商的吉林探索
2020-12-07郭乃硕
多年来,民革将社会和法制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和组织发展的重要方向,从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共识建设法治中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民革吉林省委会(以下简称“省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民革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社会和法制领域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协商实践,在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履行参政党职能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和实践。
探索:聚焦社会热点领域,积极参与立法协商,探索建立参政履职新模式
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重要实现方式,也是参政党履职的重要阵地。省委会积极挖掘组织资源优势,探索参与立法协商的有效路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
1.积极参与各级人大组织的立法协商工作。2015年以来,省委会参与了国家《民法总则》《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全国性法律法规的立法建议征集工作,并在吉林省人大法工委的支持下先后参与《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协商工作。特别是在全国首部关于黑土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中,受吉林省人大法工委委托,省委会联系并组织中科院东北地理所、吉林农科院等单位的土壤学专家,以及中科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环境法专家,共同就黑土地保护中存在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专门咨询和论证,为该条例的顺利颁布施行做出了重要贡献。《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黑土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黑土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治理举措。
2.通过提案、议案、建议等制度化渠道提出立法修改建议,参与立法协商。一是以提交团体提案的方式通过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参与立法协商。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吉林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得到中共吉林省委主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将相关立法修改建议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提交给民政部门。二是以人大议案、建议的方式参与立法协商。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将东北林蛙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或〈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建议》引起全国人大、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的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在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林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渔业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将东北林蛙等5种蛙类的养殖和利用活动,纳入到水生动物管理范围,从根本上保护了东北林蛙产业,使10余万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的生计问题得到解决,对吉林省实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都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此外,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制定生物安全法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国家公园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议案》均被列入第十三屆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于2020年10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3.参与或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协商调研座谈会。2020年9月,在《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之际,省委会在吉林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支持下,组织召开《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调研座谈会。邀请吉林省司法厅、长春市房地局、城区物业办和基层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以及法律专家、律师,共同就“条例”中涉及规范物业行为、界定物业参与人身份、化解物业纠纷等基层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会商。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与会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专题报告,为“条例”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做出了贡献。
在参与立法协商的实践中,省委会探索形成了“深入基层调研实践—探索创新解决方案—形成政策立法建议——推进法制治理完善”的参政履职创新模式。特别是通过扎实深入的社会服务和调查研究,发现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总结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维度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制度性方案,通过参与立法协商形成政策和立法建议,为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从而推进政策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最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献计出力。
实践:扎根基层沃土,实践
治理创新,参政履职与服务社会双向发力
201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在吉林省调研考察时指出:民革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工作,就是要找到参政议政的主题。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善于挖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通过政协或其它平台,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党政决策提出参考性的建议……省委会认真贯彻万鄂湘主席的指示精神,参政履职与服务社会双向发力,为进一步高质量参与立法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
1.中山法律服务——聚焦国家治理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打造参与立法协商的专业模式。2013年,省委会与吉林省司法厅合作成立吉林省中山法律援助工作总站,并形成覆盖全省的中山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在深入开展以中山法律援助等为主要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服务发现国家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规则,借助立法协商机制上升为立法建议,以促进创设和修改立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关于降低倒贷风险规范金融秩序的建议》《关于取消法院结案率考核制度的建议》《关于严守经济和社会秘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建议》等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修改过程中予以采纳。
2.中山立法智库——依托社会和法制领域专业人才优势,打造以民革法律工作者、法学专家、律师和其他相关领域专家为主体的立法协商专业人才队伍。省委会建立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等高校专业立法智库和立法协商专家咨询联系机制。及时将法学专家和其他领域专家的立法建议通过提案、议案、建议等方式反映给有关部门。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邀请智库专家进行专项研讨。在此基础上,形成提案、议案等推动立法和法律法规的修订与修改。在各级立法机关向社会征集立法修改建议时,省委会及时召开立法专家座谈会,集思广益,通过专题报告、代表建议等方式向相关立法机关提交高质量的立法修改建议。
3.中山和苑计划——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解决方案。2015年,吉林省中山法律援助工作总站入驻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社区。在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中山法援的律师们发现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18年,东风社区辖区内某物业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出现矛盾纠纷,东风社区向中山法援总站求助。中山法援總站负责人关锋组成专门的律师团队,通过细致分析相关法规条例,结合该物业住宅小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形成近百页的物业条例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协助社区顺利的解决了问题。2019年初,中山法援总站再次协助社区成功开展了另一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中山法援工作总站在吉林省内开创了通过专业法律服务为社区解决物业矛盾等基层治理难题的创新工作模式,并将此项工作系统性整合、与东风社区共同打造了“中山和苑”法治社区公益项目。项目致力于将从法律实践中积累和总结的成功经验推广普及,协助基层党委政府解决相关治理问题,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根据该项目的成功实践、创新经验,省委会提出了《关于立法规范物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的建议》《关于〈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建议》等意见和建议,为有关部门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4.中山志愿服务——支持培育社会组织,为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献计出力。2015年,根据万鄂湘主席“民革的社会服务工作要向志愿服务转型”的指示精神,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准,省委会发起成立吉林省中山志愿者协会。协会以民革党员为主体,秉承孙中山先生“博爱”“天下为公”之理念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整合社会公益资源,推动形成了“宝贝回家”“中山法援”“中山文艺”“星愿计划”“关爱抗战老兵”等系列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支持注册成立关爱老兵志愿者协会、义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等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在实践中提出了《关于转变社会组织管理方式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关于推动工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关于尽快出台特殊形势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组合型政策的建议》等提案和建议。2019年底,吉林省中山志愿者协会与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党工委共同成立吉林省首家社区社会组织学校——鸿城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学校。该学校主要开展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训、孵化、指导和支持等工作,为持续开展社会公益组织培育和支持工作提供了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5.中山人民调解——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经验。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导向,部分民革党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各调解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和协助基层街道社区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为民革组织发挥社会和法制领域人才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探索。同时,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法》已经不能适应构建新时代调解工作格局的客观实际,中山人民调解项目发起人、长春工业大学法学教授周骁男受邀参加了长春市政协组织的相关立法协商调研活动,提出了《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及时将实践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立法建议,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
6.中山恳谈会——立足基层,扎根社区,倾听民意,反映民声,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020年1月9日,省委会在长春市自强街道北安社区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中山恳谈会。会议邀请部分社区居民、社区及街道干部、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代表以及各方面专家学者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吉林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制约性因素进行座谈交流。座谈成果转化为提案、议案提交全国及省“两会”。《关于加强吉林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引起省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许多建议措施被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所吸纳。2018年以来,省委会已召开各种形式的中山恳谈会10余次,通过提案、议案等方式提出立法或政策建议20余件,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准建言献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7.宝贝回家寻子网——聚焦被拐卖儿童这一特殊领域,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宝贝回家寻子网是由民革党员秦艳友、张宝艳夫妇于2007年创立的国内首家公益寻人网站。依托宝贝回家寻子网,省委会成立宝贝回家寻子网支部,并形成一系列保护被拐卖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促成公安部打拐联动机制、失踪儿童马上立案机制的形成;促成公安部建立全国联网的打拐DNA数据库,免费为失踪儿童家长与被拐寻家的孩子采集DNA,并把采集到的信息收入到数据库,一一进行比对;促成《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设立“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一律追究刑责”的规定,成为“打拐”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8.星愿计划——关注自闭症患者和家庭,聚焦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立法需求。“星愿计划”是省委会发起的旨在服务自闭症患者和家属的专项公益行动计划,在吉林省内首创自闭症群体社区融合模式。2015年以来,先后为吉林省内300余位自闭症患者和家属举办公益活动500余场,民革党员、大学生志愿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总计近四万人次。2017年被中残联列为国家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示范项目,2020年被吉林省民政厅评定为吉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央视新闻频道》《团结报》等媒体给予关注并报道。在推进“星愿计划”公益项目的同时,省委会还精准聚焦、深刻挖掘自闭症患者及家庭等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立法需求。2016年,省委会成立调研组,先后走访北大六院、北京星星雨、广州康纳、深圳壹基金等30余家与自闭症有关的机构,并与康复机构负责人、自闭症家庭和公益志愿者们进行深入探讨,最终形成《关于推动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自闭症患者(家庭)生命全程的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中共吉林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推动了吉林省内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在国内相关权威专家的支持下,省委会还提出了《关于推动和完善孤独症群体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议》《关于完善特殊儿童群体康复教育就业等社会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议》《关于建立精神及智力残障群体系统性社会服务体系和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的建议》等。“星愿计划”以社区服务为土壤,有效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在为自闭症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积极反映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推动相关政策和条例的出台,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思考: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积极参与立法协商中体现参政党价值
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决策并付诸实践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诉求的最有效手段。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等一系列重大制度举措。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在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作為以社会和法制为参政议政重点领域之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革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作为制度性意见表达团体的各民主党派,参与立法协商的深度和广度与日俱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民革组织一直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参政议政工作的重点领域,并依托在社会和法制领域的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探索和实践。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为各民主党派参政履职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为民革组织参与立法协商体现参政党的价值与担当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2.参与立法协商,是民革组织参政履职的重要方式,是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途径,是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的重要形式。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国家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同时,更需要民革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社会和法制领域的特色优势,寻求社会利益和愿望的最大公约数,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的实践。即依托人大和政协等履职平台,将参与立法协商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领域,从多角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入发展。
3.在参与立法协商的实践中,打造一支懂法律、会协商的专业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广大民革党员的法律素养和参与立法协商的意识。立法协商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实践性较强的工作。应注重发挥民革党内外法律专家学者的作用,注重吸引法律及社会各专业领域高水平人才,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家团队;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研究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的交流合作,建设立法协商的专业智库,为各级立法机关提供高质量的立法专业建议和报告;进一步加大法律相关内容培训力度,使广大民革党员尽快明确参政党在国家立法中的职能和定位,尽快熟悉和掌握参与立法协商的技能和本领。
4.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指引下,健全参政履职的各项机制,探索民革组织深度参与立法协商的有效途径。一是探索参与人大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二是探索参与政府部门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三是探索通过人民政协协商平台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四是探索通过提案、议案、建议等方式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五是探索通过调研协商座谈会等方式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通过一系列积极地、富有成效地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参与立法协商渠道,促进民革组织在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发挥更多大作用,推进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5.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夯实组织基础,激发组织活力,在参与立法协商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社会和法制既是民革组织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是民革作为参政党的重要特色。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和法制领域的界限和范围,进一步加大社会和法制领域的组织发展力度,着重发展高层次人才和代表性人物,为参与立法协商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按照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支部进社区”活动,切实发挥好“民革党员之家”作用,积极参与各层面的立法协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转化为立法建议,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郭乃硕,民革吉林省委会主委/责编 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