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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视传播业遇上人工智能(AI)
——技术本质和产业逻辑的冲突与融合

2020-12-07王朋进刘晶

视听界 2020年2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王朋进刘晶

一、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与优越性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是一种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科学技术。[1]人工智能研究的是促使智能机器会听(语音识别、机器翻译等)、会看(图像识别、文字识别等)、会说(语音合成、人机对话等)、会思考(人机对弈、定理证明等)、会学习(机器学习、知识表示等)、会行动(机器人、自动驾驶汽车等)的一种技术。[2]

从1956年麦卡锡、明斯基等科学家首次提出“人工智能”这一概念,到1997年IBM的深蓝机器人打败国际象棋世界冠军卡斯帕罗夫引起世界高度关注,人工智能技术获得了很大的进步。近年来,随着信息科学、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以及物联网)等领域的突破,人工智能技术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并产生了一些市场化的应用。尤其是算法创作、机器诗人、AI主持人的出现,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能力产生了某种幻象:人工智能具有创意能力。这对于以创新、创意为核心竞争力的传媒业者而言,将是个极大的挑战。果真如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弄清楚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

简单地说,人工智能的基本科学原理就是数学计算。计算包括两个方面:算法和算力,前者决定你算得是否聪明,即怎么算效率高能力强;后者决定你能计算的复杂程度(数据处理能力),即能算多大多广多深。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所需学习的行为大量数据的计算进行分析处理,从而产生模仿能力。因此,人工智能的科学基础是数学,技术本质是计算,能力特征是模仿。

清华大学张钹院士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原理与应用条件做过清晰简明的解释。他认为人工智能具有三个基础条件:大数据、算法、算力。具体运用时还需要满足场景条件,即:掌握丰富的数据或知识、完全信息、确定性信息、静态与结构化环境、有限的领域或单一的任务。只有满足这几个条件的场景,人工智能才能胜任。[3]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概括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运用数学原理研究出先进的算法,进而能够对巨量数据进行快速计算,从而实现对人的自然行为的模仿。也可以简单地说,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就是数学和计算。所以,人工智能仍然只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它只是在模仿人类而已,但由于机器自身的特点(不知疲倦、不怕单调、不怕熬夜、辨识准确等等),这种模仿确实在某些方面能够帮助人类。这一本质与电视传播业的产业逻辑既有冲突,又能融合,我们有必要审视清楚。

第一,基础算法是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人工智能本质上基于数学计算,而基础算法是其中的关键点。基础算法就是为解决计算能力和效率问题产生的数学研究成果。从简单行为的模仿到复杂行为的模仿,尤其是许多即时应用场景的需求满足,对计算能力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算得多、算得快、算得准是人工智能对算法的基本要求。如果算法技术没有突破,单纯在计算机运算能力上面下功夫是难以实现人工智能突破的。“中国有多少数学家投入到人工智能的基础算法研究中”,这是2019年4月底,在上海召开的院士沙龙活动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匡迪等多位院士直指命门的发问,被称为“徐匡迪之问”。徐匡迪等院士认为这是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是容易被“卡脖子”的环节。

第二,大数据(场景)是人工智能的必要条件。如果基础算法是“锅”,那么大数据就是“米”,没有大数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数据是机器学习的知识(信息)资源。在处理分析巨量的行为信息的基础上,从中寻找规律,归类学习,这是人工智能能够实现的基本路径。今天人工智能在传媒业所能实现的种种“神奇”,与这个时代大数据的方便获得是密不可分的。计算机和互联网在这个方面要记头功,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分布、计算等技术在内的大数据技术本身当然也功不可没。可以说,大数据的流行使得人工智能基础算法有了用武之地,哪个领域的大数据更发达,哪个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也将更领先。

第三,模拟(或模仿)是人工智能的应用特征。人工智能只是人类行为的投影,它的致命缺陷是它还模仿不了人类的思维,因为人类对于大脑思维原理的认识仍然只是处于很低的水平,当然也就无法为机器学习(模仿)提供必要的参照。因此在创意性领域,如何发挥人工智能的作用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一个弱意义上的人工智能程序只是对认知过程的模拟,程序自身并不是一个认知过程。”换言之“弱人工智能”的主要观点就是,人工智能可以在行为上模仿人类,但不代表它能像人类思维一般实现自我理解。[4]我们今天叹为观止的人工智能应用都没有超越这个范畴。比如围棋机器人Alpha-Go,它能战胜世界高手,但并不能设计、创造围棋新的战术,它只是对人们使用过的若干招数进行挑选——它的成功恰恰反映了人的智能之强大,因为毕竟是人类设计创作了AlphaGo。

人工智能的技术优越性就在于它不仅是单项技术高度的突破,而且还是多项前沿技术连接(或者升华)的关键,并因此产生了全新的产业生态。可以说,它的出现使得人类的生活现实地进入了智能阶段。

二、电视传播业的产业逻辑

电视传播业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它是通过提供创意性(或具有创造力)的文化作品服务于社会大众并由此获得经济回报的一项产业。除了经济产业的基本属性外,它还有两个特性:文化性和创意性。文化性是指电视传播业的产品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或精神)产品(或作品),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创意性是对电视传播业产品质量的一种要求,它不是那种可以简单重复的产品,而是要具有艺术或思想方面的创造性(或独创性)。这就使得电视传播业在产业逻辑上具有和其他产业不太一样的特殊性。

作为一项产业,其根本的驱动力是社会需求,即因为社会上产生了某种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推动一些人或者组织去创造条件满足这种需求,从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人类的基本需求无非两大类: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电视传播业满足的是后者。因此,电视传播业是通过提供优秀的作品(节目内容)供人们观赏来实现产业价值的。由此可见,电视传播业的产业核心是内容——电视节目,这是无论在何种技术条件下都不会更改的。

但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讲,一项产业所包含的绝不仅仅是产品而已,还包括了实现这一产业的各个环节(链条)。只有这些条件都具备了,产业才能真正成为现实。拿电视传播业来说,从“产品”的推出到“需求”的满足,中间还有个重要的因素——渠道,即怎样将产品(电视节目)提供给最终的消费者——观众。这一点对于电视传播业而言甚至是必要的:因为电视(Television)的本义就是远程观看,观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过去在影院、剧院才能享受的视觉服务。毫无疑问,这需要技术的帮助。试想:如果没有电视机,电视传播业能成真吗?没有电视网,电视信号能传播到千家万户吗?

了解了核心环节,我们就可以清楚电视传播业基本的产业框架,进而分析其基本产业逻辑。

从宏观角度讲,电视传播业是一个包括了软硬件两方面要素的产业。硬件方面指的是电视传播业需要专业的技术设备,它是由“信号发射—信号传输—信号接收”的基本环节构成的。软件方面主要指的是其产品制作需要特殊的人才——具有文化创意能力的高级人才。硬件方面涉及技术问题,软件方面核心不涉及技术问题,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也需要技术设备协助。优化的电视传播服务是包含了这两个方面的质量提升的过程。下面我们以“产品—需求—价值”的最基本框架进行分析。

“需求”是核心,居于中心位置。需求得以满足,产品价值才能实现,产品因需求而出现,没有需求就没有产品。需求的主体是人(消费者),永远是人,这个是不会变的,变化的只是不同时代、不同人的需求差异,而这是产品制作者必须捕捉的要点和难点。本质上讲,这个环节主要依靠的是创作者的创新性思维。电视作品优劣的关键在于创作,创作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观众的需求——心理需求、精神需求、审美需求,并以适合需求者的形式加以表现。这一切有赖于创作者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意表现能力。但传统的创作基于创作者的个体经验,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而投资的风险性也较大,现代科技可以提供部分帮助,这一点后文将会加以分析。

电视传播业的核心产品——节目内容,是软硬件共同协作的结果。创作者的巧思妙想最终以电视节目形态(视听符号和电子信号)输出,成为观众欣赏(消费)的作品(商品),并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整个过程离不开技术的帮助,但核心和关键仍然是创作者的艺术创造力。电视节目以视听符号的形式传输,视听语言具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同时也有自己的传播规律。产品的质量也由这两个维度衡量。技术可以丰富符号手段和改进信号质量,从而提升消费感受,这也是提高产品价值的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

电视作品的价值实现也有自己独特的市场规律。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用传播力和影响力两个指标来分析。首先,需要观看节目的人的数量规模要大。看的人越多,越容易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因为在广告计价中,收视率高低是重要的衡量指标。其次,要对人和社会有较大的好的精神影响,即思想艺术水平要高,观众评价要好,因为这在广告溢价形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同样品质的条件下,前者需要经营者在渠道选择、精准推送等方面有所作为,后者则需要创作者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创造力,运用现有的技术手段最好地表现自己的艺术创造。人们总是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欣赏电视作品,但对于艺术的要求始终如一。无论是简陋的黑白电视时代,还是悦目的彩色电视时代,或是今天的数字(甚至智能)电视时代,技术的进步不能降低或者替换人们对于艺术水准的要求。

综上,电视传播业的基本逻辑就是:用富含艺术创新的作品满足观众的欣赏需求,从而实现其价值,获得盈利。技术的贡献在于不断地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消费体验,扩大使用便利,拓宽市场边界。

三、替代还是融合:电视传播业如何面对AI?

传媒业者对于智能技术的担忧在于两点:一是AI强大的算力可以获知人们兴趣的秘密,进而掌控人类的精神世界,二是其超强的识别和模仿能力会将人类赶出内容创作的领地,从而让我们“无家可归”。于是,机器控制了人类,人类成了机器的奴隶。从表层的商业逻辑来看,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AI能做到物美价廉——它制作的产品更精良,而且还省却了人工成本。但我们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AI的技术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超越人类的思维——因为它永远只是在追踪、模仿人类。它也不可能彻底替换人类在电视传播业的工作,因为它不具备独创性的思维能力(这正是电视传播业的核心价值所在),它只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但人工智能毕竟是前所未有的科技革新,它的技术超越性不能忽视,它对电视传播业的影响值得深思。

从整个传媒业的历史来看,每一次重大跃升都和技术进步的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的相遇,是否能够结为连理,关键还在于双方是否“三观相同”,即在根本逻辑层面是否存在一致或者融合的可能。在需求的主导下,技术本质与产业逻辑的相容性是我们把握这一次碰撞究竟能擦出什么样火花的关键。传媒业的历史表明,传播技术和传媒业的结合本是一场偶遇,但因为内在逻辑具有相容性,所以这种偶遇似乎成了必然,于是出现了我们今天广为熟知的传媒技术变革史。而每一次技术变革都非但没有替换或者瓦解传媒业,而是在整体上拓宽了市场边界,深化了市场需求。

比如报业和印刷技术,如果没有古登堡开启现代印刷技术,现代报业也不可能出现。所以中国尽管有世界上最古老的报纸,但却不是现代报业的发祥地。而广播的发明起初用来听音乐,但因为符合人们快速获取信息的需求,迅速成为主流的传媒技术。从电视传播业的发展历史来看,技术也一直在推动着这个产业的进步和扩大。无论是黑白到彩色的显像技术升级,还是模拟到数字的信号传输技术革命,以及现在流行的AR、VR 技术,每一个技术创新和进步都推动电视传播业的服务不断得到优化。因此,传播业对于技术发明从来不会拒斥,相反,只要是有用的,一定会大加利用,因为这对自身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人工智能是迄今为止人类科技史上最重要的一次革新,它不但在自身的技术开拓上不断精进,还将人类的智慧连接在一起,实现某种聚变或者核爆的效应。人工智能结合了大数据、超级计算,且具备一定推理能力,加上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比如5G 以及未来的6G)、物联网,智能生活场景已经触手可及。因此,它对于电视传播业的影响尽管不会改变根本逻辑,但在整个生态的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冲击。电视传播业有可能因此产生触及所有环节的全方位、深层次的调整或变革。

第一,创作方式的调整,AI辅助创作将流行。就技术能力来说,严格来讲,除了节目创意(甚至创意的过程中AI也可以发挥作用),人工智能在其他的创作环节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大数据的支持下,人工智能可以极大发挥其在市场需求、观众兴趣等方面的数据分析优势,为创作者提供高质量的参考信息。在具体制作过程中,AI也可以挑选剧本模块、素材,从而极大提高市场成功率。另外,AI还可以辅助创作者进行图像编辑,质量和效率都大大提高。当然,人工智能还可以作为节目构成的元素,比如:简单的新闻写作、电视节目主持等。因此,人工智能主导的时代,电视节目创作者若不能利用AI 技术优势,起码在效率上将大大落后。

第二,人员构成的调整,技术含量比重将加大。随着大数据、云计算、AR、VR 以及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电视传播机构的人员构成将发生重大的变化。首先是技术人员占比将大大提高。传统电视传播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人工智能主导的时代,技术人员在节目创作团队也将不可或缺。另外,大量新技术投入电视行业,这对传统电视业者而言将是一个危机:要么积极学习跟上时代步伐,要么将被淘汰。而且,这些新技术大量使用后,客观上也会减少人工的使用,裁员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资产结构的调整,数据资产将成为重点。传统电视传播业的资产构成主要分为五块:网络、楼宇、设备、节目、品牌。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传统网络资产价值在缩水。而个人数字产品及视频处理软件的盛行,也让电视设备大大贬值。人工智能时代,数据将成为电视机构核心资产,算法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传统电视机构若不能在两方面有所储备,必将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而网络视频服务机构则可能因为这一领域的优势真正崛起,成为威胁传统电视机构的新生力量代表。目前来看,对于传统电视机构而言,数据或许可以购买,但技术短缺是很难迅速弥补的,因此必须格外重视。

第四,经营模式的调整,大数据分析、流量营销、精准推送将替代收视率调查。电视传播产品的营销包括两大部分:信号传输和广告计价。无线或者有线电视通过卫星、转发站或者有线线路,将电视信号传输出去,确保观众坐在家里就能看到节目。收视率调查则通过概率方法抽样数据推算观看节目的数据信息,并以此作为广告计价的依据。AI时代的经营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首先,移动互联网将是更为优先的渠道选择。随着5G的推出,以及将来的6G、7G 等等,移动互联网的信号质量以及使用成本都会更具竞争力。AI辅助下,我们对于节目收视的分析将更加精准,因而在节目分发和推送方面也将迎来巨变。

第五,生态角色的调整,电视传播业将不再是自我为一体的电视传播生态,而是智能生活生态下的构成部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智能通讯产品逐步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一张“人人互联、人物互联、万物互联”的智慧网络正在构成,我们也将迎来崭新的AI生态——智慧生活,机器人将帮助我们安排每天的生活。这个时候的电视传播将不再是自为一体的封闭系统,电视传播将成为智慧生活生态的构成部分,人们的观看方式以及兴趣点的分布都会发生很大变化。电视传播要顺应人们随时随地随身观看的特点,满足细分市场的收视需求。这就要求电视业者在制作、分发、营销等各个环节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电视传播业如何拥抱AI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三点结论。一、无论技术如何发展,电视传播业的产业逻辑始终未变,因此,电视传播业不会消失。二、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也决定了它不可能替代人的所有工作(尤其是节目创作),因此优秀的创作者不必担忧。三、好的技术一定会大行其道,因此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将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趋势。

同样基于前面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相应地提出三点判断。一、电视传播服务的需求仍然存在,但“谁将是更优秀的服务提供者”值得思考。传统电视传播服务机构是否能够顺应技术与生态变革的要求将是未来生存与发展的考验。二、独创性的节目创意AI无法替代,但大量的可重复的、浅智能程度的工作人工智能将更具优势。因此,对于平庸的节目创作者而言,这是个噩耗。三、人工智能将要营造的是新的生态,而不仅仅是一项技术的奉献,因此,电视传播业只能拥抱,不能回避。错过了互联网的电视传播业应该清楚其中的深意。

那么电视传播业应该如何拥抱人工智能呢?提高技术学习,加大技术投入,转换创作和经营的思维。

首先,我们要放下傲慢或恐惧,静下心来好好学习人工智能,踏实认真地研究人工智能和电视传播业的融合。市场还在,饭碗还在,但需要跟更具技术优势的机器人(或拥有技术优势的机构)竞争。因此,要想不被淘汰,只有自己想方设法提高。其次,应该加大对新技术研发、引进的投入,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电视传播业属于高投入的行业,人工智能领域的投入将大大高于传统电视业。因此,我们应该将其置于命运之争的战略高度,已经失去互联网的机遇,若再失去人工智能,电视传播业者或将拱手让出领地。再次,应该培养一批未来型经营管理者,让他们跳出传统电视服务业的思维局限,站在人工智能的前沿积极构思、谋划未来生态下电视传播业的转型。这些人应该尽量少有传统电视传播业的浸染,最好直接身处人工智能领域。

注释:

[1]人工智能的另一种技术路线是类脑智能,即基于人类脑科学研究成果而发展出来的此类人工智能技术。此类技术直接着眼于人类智能的特点,对人脑的结构进行更深层次的模仿学习。这种人工智能技术目前尚处于基础理念探讨阶段,距离实际应用还非常遥远,因此本文探讨的不是这种人工智能。

[2]谭铁牛.人工智能的历史、现状与未来[J].求是,2019(4).

[3]张钹院士:走向真正的人工智能[EB/OL].360个人图书馆,[2018-06-30].http://www.360doc.com/conte nt/18/0703/05/31024613_767252590.shtml.

[4]毕丞.人类为什么不会被人工智能取代?——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研究[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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