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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与君主:孔子思想的二重性

2020-12-07张可越

上海文化(文化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民本教化君主

张可越

孔子继承了周代的民本政治,发展为以仁为核心的民本思想。但孔子思想中存在着民本与君主(取其“君为民主”的本义,如郑观应所言“君主者权偏于上,民主者权偏于下”①郑观应:《盛世危言》,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0页。)两个方面,虽然孔子力图统一这两个方面,但两者仍然存在冲突,这导致了孔子思想的二重性。

一、周代民本与君主政治的二重性

殷商以鬼神威吓的统治方式,实行虐民暴政,导致覆亡。周代统治者吸取了这个历史教训,以德治代替鬼治,建立了民本政治。周初的统治者主张君主应当以德裕民、明智驭民,才能据有天命、受享国祚。文王、武王、周公、召公等人认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在于据有天命,天命又体现于民生民欲,君主应当“克配彼天”并“立我烝民”(《诗经·思文》)。倘若不能关爱民生、满足民欲,他的天命就会被革除,这就是《尚书·多方》中的革命论:“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夏之)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乃胥惟虐于民……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相比殷商贵族推崇的最高理念“帝”(其甲骨文字形象征祭祀中使用的偶像②刘兴隆:《新编甲骨文字典》,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第7页。或祭台③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7、4页。),西周贵族推崇的“天”已经人化(“天”的甲骨文字形象征人的大脑袋,④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7、4页。是理性君主的形象),人性政治取代神性政治,这就是殷周制度变革的深刻内涵。①王国维:《观堂集林》,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1-244页。

据有天命的君主,首先要具备裕民之德,以满足人民的生存欲求。《尚书·无逸》盛称文王“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于鳏寡”。《尚书·洛诰》又劝告成王“兹予其明农哉!彼裕我民,无远用戾”。这是一种承认民欲的合理性,主张与民同命的理念,不同于无视民瘼,以满足君主之私欲为唯一目的的商代专制思想。面对民欲带来的冲突,君主又要具备驭民之智,以协调理欲关系。这就形成因智成德、以德为本的政治理念。《尚书·召诰》云:“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尚书·康诰》云:“勿用非谋非彝。”这是引导社会成员共同生存的道德理性。以民为本的君德与君智,又渗透进礼乐、法刑的实际统治当中。礼乐用于建构社会秩序,它一方面规定了身份等级:“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礼记·中庸》)另一方面也体现着道德理性规范:“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礼记·中庸》)法刑用于保障社会秩序,同样体现了道德理性。《尚书·酒诰》对周人和殷人酗酒就有不同处罚规定,提出了因民制宜、先教后刑的主张。《尚书·康诰》又从动机和效果衡量犯罪行为,提出了“罪大反赦”这样灵活的处理方案。

民本与君主的结合,一方面建立仁政,调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产生矛盾,这就体现了民本思想的局限性。民本政治的合理性在于承认了人民的合法利益:人民的利益不能被任意侵犯,如果被过度侵犯就会引起反抗;君主应该实行德政,同情、爱护人民,缓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矛盾,从而维系统治的长久性。民本政治的局限性在于,人民没有成为主体,而是被君权主宰。民本政治虽然承认人民有自己的利益,要爱护、保护,但民众不是与君主相对的主体,而是消极、被动的人群,某种程度上就如家产、本钱、牧养的牲畜,因此不是作为对等的人而存在。这样,民本思想就具有了另外一个方面,即民本为君主服务。这就是说,民本思想从一开始就具有两个矛盾的方面,一是承认、维护民的利益,二是服从于、服务于君主利益,这就构成民本与君主(“君为民主”)的矛盾。民包括不同的阶层,主体是平民,区别于作为天子宗亲的贵族。只有贵族才能接受理性教化,担负领导职能,成为作为主体的人;平民则仅有欲望而无理智教化,不是主体性的人,故只能以服从统治、努力耕战为务。

君主和贵族之间,又有权力等级的划分。君主凌驾于贵族之上,其威权不受制约,这使双方的合作并不牢固。君王与民众之间也有矛盾,尽管讲“民为邦本”,但君王的利益往往侵犯民众的利益,民众的利益常被忽略。西周中叶开始的对外战争,乃至厉王“专利”、宣王“不籍千亩”等事,都是损害平民利益、罔顾民生的典型例证。“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尚书·多方》),作圣以德或作狂以威,全系于君主一念之间。由圣而狂的转化也始于西周中叶: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以罔顾民生为由大加讽谏,却无力扭转决策(《史记·周本纪》);穆王又设立太仆、颁布吕刑来监督、制约其他贵族,用法刑专制维护其“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的主体性威权(《尚书·吕刑》)。这就打破了君主与平民、贵族间的合作。受到压迫的贵族,又僭越等级进行反抗,于是有共王时期的不献三女事件,和懿、孝、夷三朝贵族干预下的王室继统之乱,①杨宽:《西周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39页。最终他们联合平民发起国人暴动,推翻了厉王统治。

国人暴动在客观上启迪了民智,使平民的主体性开始萌芽,他们开始思考和表达意见(如《诗经·节南山》中提到的“民言无嘉,憯莫惩嗟”)。这又引发叛乱贵族的无限戒备(《诗经·柔桑》明确表达了贵族对平民的敌视:“民之贪乱,宁为荼毒……民之罔极,职凉善背”),使他们更加倚重法刑专制。可见贵族觊觎的,也只是僭有君威而非复兴君德。所以到西周末年,象征君主的“天”竟也成了诗人诅咒的对象:“昊天不佣,降此。昊天不惠,降此大戾。”(《诗经·节南山》)君德、君威的一并失落,使民本政治宣告破产。

西周君王与贵族间的权斗,延续为东周诸侯间的争霸。为争夺霸业,各国诸侯开始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这在客观上推动了人民的主体性的确立。首先,为刺激农业生产,各国纷纷打破国野界限,将公田作为私田分给人民(如晋之作爰田,鲁之初税亩),这使平民阶层日益扩大。其次,为强化战争兵源,各国纷纷开放兵役特权,鼓励军功晋升(如晋之作州兵、秦之二十等爵),这使平民地位得以提升。再次,为提升政治实力,各国又不拘一格拔擢文士(如秦用百里奚、卫之家臣大夫同升诸公),社会上兴起卖田学文与平民教育之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记载赵襄子“一日而见二中大夫,予之田宅,中牟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这使平民得到了教化,为确立平民的主体性奠定了文化基础。平民主体性的觉醒,带来了生存竞争与社会生态的危机,“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商君书·开塞》),此即黄宗羲所谓“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②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6页。的局面,而这是主体性觉醒的初步形式。这种情况一方面体现了贵族民本政治的瓦解,另一方面也开辟了平民民本政治的时代,而孔子就是平民民本思想的建造者。

二、孔子对民本思想的革新

春秋时期,贵族封建制度开始瓦解,平民地主阶级崛起,成为政治经济领域的主宰,于是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社会失序。这个时代,以孔子为代表的一部分士人痛感需要建立新的文化规范和政治秩序,主张克己复礼,重建德政。孔子曾对颜渊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孔子一方面希望通过明君来实行仁政,恢复礼教,但他不得重用,于是转而在民间办学,对平民实行教化。春秋时代贵族衰落,平民兴起,而平民是没有得到教化的(“礼不下庶人”),因此新的礼乐文化就只能以平民为主体和教化对象。孔子意识到了这一点,顺从时代要求,承认平民的主体地位。他既继承了周代民本政治,又发展和革新了民本思想。孔子自觉地承继周文化,宣称“吾从周”,同时也意识到还要发展周文化:“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发扬周代的民本思想就成为孔子的历史使命。

孔子首先发掘民本政治的人本维度并予以时代新诠,从而革新了民本思想。孔子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进而建立了仁学。仁学是对人的价值的承认。仁的基本内涵是爱人,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亲爱。据考证,仁字晚出:“在春秋战国文字中,仁字的形体,一种从尸从二……另一种从心千声……此外还有从身声、人声者。《说文》:‘仁,亲也。从人从二。’本义是对人友善、相亲。”①李学勤:《字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698-699页。身为情欲、心为理性,合则为人、主体,“二”则意味着主体间性。孔子选用此字实属创新:两人相亲演化成普遍的人际关系和伦理价值,意味着民成为主体,春秋时期的民也已经人化、主体化了。因此,可以说,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孔子的民本思想是建立在仁爱的基础上的。“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这又被论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或“忠恕”之道(《论语·卫灵公》)。阮元《论语论仁论》进一步解释为:“春秋时,孔门所谓仁也者,以此一人与彼一人相人偶而尽其敬礼忠恕等事之谓也……所谓仁者,己之身欲立则亦立人,己之身欲达则亦达人,所以必两人相人偶而仁始见也。”②阮元:《揅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76-178页。孔子承认天地之间人为贵,反对重物轻人,所以马厩失火,他问人不问马。他也反对重神轻人,对鬼神敬而远之,“子不语怪力乱神”。他重视现世人生,提出“未知生,焉知死”。他反对人殉制度,责问:“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超越了周代的民本主义。

此外,孔子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包含着对人的合理欲望的肯定。人首先是欲望主体,其次才是理性主体。孔子首先肯定人的欲望具有合理性:“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并表示“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

这种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就是主张仁政爱民,反对虐民暴政。孔子主张宽民裕民:“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而这也是人民迫切渴望的:“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论语·卫灵公》)孔子用仁诠释了宽民裕民的民本政治。孔子批判现实政治,谓“苛政猛于虎也”。孔子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具有仁民之心。“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其身正,不令而行。”(《论语·子路》)他主张以仁政取代苛政,以礼教引领法刑。孔子认为舜也是这样统治的:“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宪问》)这里的“无为”并非全无作为,而是指“不令”,亦即不使用法刑手段,而代之以教化。这是孔子反思、批判西周中叶以后盛行的法刑专制而做出的创新。他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只能使“民免而无耻”;唯有“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才能使民“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所以为政应当慎刑:“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当然孔子也不是一味抛弃法刑,只是将礼乐视为法刑的前提(《论语·子路》“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主张先教后刑(《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以上就是孔子对周初民本政治中人本维度的春秋新诠。

君主与民本,如何统一起来,如何避免发生冲突?孔子的设想是实行礼乐教化,一方面教化君主,使其成为圣王,一方面教化平民,依据各自的资质,分别使其成为君子(士人)或良民。这样,圣王与君子、良民之间就会和谐相处,以圣王、君子统御良民,就会实现其“理想国”梦想。这样,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就深入到调节人际关系的道德教化领域,这就形成了孔子的君子、小人之分的道德评价和“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周代的君子、小人之分,是贵族与底层被统治者的身份等级,而孔子则把它转化为道德等级。孔子认为,有道德者即为君子,无道德者即为小人,而道德是教化的产物,平民经过教化可以成为君子,统治者如果缺乏道德即为小人。他批判当时的“从政者”不是君子,而是些“何足算也”的“斗筲之人”(《论语·子路》)。如齐景公这样有所作为的春秋君主,亦只在意自身的“有马千驷”,而罔顾天命民生,所以孔子说他:“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论语·季氏》)

孔子以人为本,认为平民和贵族一样需要教化,才能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孔子后半生教学,弟子三千,多为平民子弟,孔子秉持“有教无类”的原则对他们施以教化。他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孔门弟子大多都出身卑微:仲弓的父亲是贱人;子路性鄙陋而好勇力;颜路、颜回父子穷到无椁下葬;樊迟竟问耕稼农事;公冶长是刑余之身;互乡童子更出于恶人之地。《荀子·法行》记载南郭惠子问子贡:“夫子之门何其杂也?”子贡回答:“君子正身以俟,欲来者不拒,欲去者不止。且夫良医之门多病人,檃栝之侧多枉木,是以杂也。”

要实现人的和谐交互,达成“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的境界,就需要理解、协调不同主体,实现理性对欲望的节制,所以孔子又用智者知人诠释了道德理性。他不止一次向弟子论及知人的重要性:“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类似的说法又见于《宪问》《卫灵公》等篇,可见他十分重视道德理性。他认为儒家君子应懂得运用道德理性“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论语·为政》),充分理解他者,对他者做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从而“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使“天下归仁”且“不仁者远矣”(《论语·颜渊》),也就是应当运用道德理性调节人的欲望。因此仁与智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仁以促智,以道德理性为主导;另一方面,智以成仁,空有爱人之仁,而无知人之智,终将使爱落空,所以说“未智,焉得仁”(《论语·公冶长》)。①“智”,通行本皆作“知”,然而从我们对孔子思想的分析看来,实应为“智”。而在最新出土的西汉海昏侯简牍中,“知”皆作“智”,“能”皆作“耐”,也佐证了我们的判断。可参考管理、杨军、王意乐等:《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简牍》,《文物》2018年第11期。

三、孔子民本思想与君主思想的冲突

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民本思想,成为儒学乃至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但民本思想又具有二重性,是个矛盾的结合体:其中包含肯定、尊重人性的人本维度,有可能通向主张人性平等、尊重个体价值的现代民主主义(democracy);①刘洪涛:《理解胡安·林兹的民主思想》,《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1期。又包含着维护君权、以君治民的君主维度,有可能通向反对人性平等、无视个体价值的专制主义,甚至与现代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或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②Christophe, Totalitarian and Authoritarian Dictators: A Comparison of Fidel Castro and Alfredo Stroessner, Journal of Latin American Studies, 1991, 23, 3.接轨。李存山先生就注意到了民本思想的二重性,并试图用民本维度突破君本维度,完成儒学的现代性化转化并实现民主:“君主制并非民本思想不可逾越的极限。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民本的价值观实高于王权主义。”③李存山:《从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1期。“知‘民惟邦本’是儒家更根本的价值观,则从民本进至民主也是当然的。”④李存山:《“人本”与“民本”》,《哲学动态》2005年第6期。这一观点非常可贵。但他所理解的人本维度,却是以黄宗羲“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唯圣君才能“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⑤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第6、14页。唯良相才能“杀其身”而为“无私之极则”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第6、14页。的思想为蓝本建构的。在这里,人民作为自私者被统治,人民仍然不是主体,而是被动的、消极的对象;而无私的君主只能是想象的主体,他统御万民,这里仍然存在着民本和君主的对立,这种对立是无法调和的。因此,这种政治理想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乌托邦。

孔子的君主思想体现为父权和君权。西周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君权、父权一体化,周王正是西周大家族的父或兄。《尚书》中直接论孝的文字虽然不多,但孝道却植根于周人精神。春秋时期血缘宗法被打破,平民出身的君子和君主非亲非故,所以君权、父权也分化了。但君子在家尊父、在外尊君,父权、君权又具有连续性,前者正是后者的基础。在《论语·为政》中,孔子引用“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提倡以孝为政;又以敬为孝,主张“不敬,何以别乎”,而敬正是周初贵族行使权力的态度,《尚书·康诰》即要求康叔“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这些都表明了孝的权力尊从本质。

孔子以尊父之孝作为君子入德之门:“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由对父母亲人的孝悌,推广为对陌生众人的仁爱,孝被视为仁的基础。正如有若所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但仁孝并非一致。我们且分析一个事例:《论语·子路》记载,叶公向孔子夸耀其乡人攘羊、其子证之,孔子却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然而父子相隐既无视和损害了被盗人的情欲,有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爱人之仁(《论语·卫灵公》),又无法纠正父亲之过,久必害父,有违“能使枉者直”的知人之智(《论语·颜渊》)。如此不仁不智,到底直在何处呢?直在对父权的尊从。①当然,我们也不认为宰我或叶公就是正确的,他们其实是法权专制的维护者。宰我为礼是要“使民战栗”(《论语·八佾》),叶公推崇的法制,更以其残酷肉刑在齐国等地造成“踊贵屦贱”的现象(《左传·昭公三年》)。孔子对他们的批评,是有其合理性的。但孔子的解决之道,却是错误的。由此可见,孝和仁是对立的,从尊父之孝,无法推出爱人之仁。前者属于孔子民本思想的君主维度;后者则属于人本维度,两者相互对立、无法联通。后世孟子以恻隐之心为仁爱之本,便是向人本维度倾斜,故有将民本思想发展为人本思想的趋势。②对于“亲亲互隐”问题,儒学界曾掀起热烈讨论,但都没有从主体间性角度明确区分爱与敬。参见郭齐勇:《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杨春时先生从主体间性出发对此问题提出了深刻见解。参见杨春时:《中国恩情文化批判》,《东南学术》2014年第1期。

儒家伦理的基础是家族伦理。由于宗法制度下的家国一体,尊父又必然发展为尊君。西周初年的君主因重民生而据有天命,孔子将他们神化为圣人,作为尊从的终极对象:“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君子通晓天命。《论语·尧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但不据有天命,这是他们与圣人间的权力等级差异,如《论语·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所以通晓天命的孔子的政治抱负是借助仁君的重用而实行仁政,实现其民本理想。孔子年轻时,齐景公曾问他,秦穆公的霸业是怎么得来的?孔子回答,因为他能不拘一格启用君子,比如百里奚“身举五羖,爵之大夫,起累绁之中,与语三日,授之以政”。景公听了高兴,但在一旁的旧贵族晏婴听来却极不受用,所以景公欲授孔子以政,就遭到晏婴的极力阻挠(《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尊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大义,力图改变“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乱局,但终究没有效果。即便对此有所意识的齐景公,在意的也不是君子之仁,而是“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即自身威权和利益是否受损。可见倘若不从根本上打破权力等级,仅靠君子的道德讽谏而试图格正君心,是绝对无法挽救政治并造福于人民的,因为这种道德讽谏所依据的民本思想,本就已经包含着否定民本的君主思想了。

孔子意识到时代的变化,认同了社会平民化的现实,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仁爱思想,从而建立了新的民本主义。但是,他的思想中仍然保留着等级观念。君子与小人的称呼本来是周代的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身份等级差别,而孔子把它转化为道德教化不同造成的人格等级差别。由于君子与小人的教化不同,故而形成了新的社会身份的差别。在人格等级上,平民属于低端的小人,“喻于利”而“好行小慧”的小人,其实是一群“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难养”刁民(《论语·阳货》)。其对立面是受过道德理性教化的君子。孔子虽然提倡“有教无类”,但对君子、小人的教化目的和方式是有所区分的。孔子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统治者的教化是为了成为君子,而被统治者的教化是为了成为易于统治的小人。这样的不平等性使得民本思想大打折扣。

孔子依据受教对象的先天资质的不同,将其区分为准君子、准小人,并施以不同程度的教化,从而教育出士人或良民。他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所以同是学道,准君子终能接受道德理性教化,成为君子、统治者,准小人却只能接受低等级的教化,成为良民、被统治者。譬如阙党童子,就因为“与先生并行也”,未能尊从君子,而被孔子论为“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论语·宪问》)。再如拳拳服膺“洒扫、应对、进退”之“小道”的子夏(《论语·子张》),孔子严厉训斥他“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同是不学,准君子的下场是为乱,而准小人的下场却只能为盗,就连工具理性的水平都有差异:“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可见在孔子心目中,人性绝不平等。他对于自己认定的准小人,绝不授以道德理性,只是通过教化抑制其欲望,使之成为顺服之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皆出于此。所谓“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论语·子路》),只不过是君子的一厢情愿而已。如果不使人民普遍具备道德理性,和谐社会将只是一场幻梦。道德等级又必然转化为权力等级,使君子成为统治者,小人成为被统治者,从而走向人本主义的反面。

而当孔子游历诸国之后,也终于发现自己的君子理想在现实中无法达成。其时“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孟子·滕文公下》),社会竟“坏”到一塌糊涂了。所以他愤而作《春秋》,对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的历史,秉持“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的态度,“笔则笔,削则削”(《史记·孔子世家》)。这实际上已超越道德讽谏,而是在代行天命,使自己凌驾于君主之上施行道德批判了。所以他又非常担心“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史记·孔子世家》)。作《春秋》体现了孔子的民本思想,但他始终未能突破君主思想的限制,根本上还是要维护君主制度。

四、结语

孔子的思想中,既蕴含着尊重人民的主体性的民本维度,也蕴含着君子凌驾小人、君王凌驾君子的君主维度。孔子力图通过教化,使得君主成为明君,士人成为君子,民众成为良民,以克服社会的对立。但君主思想与民本思想存在根本的矛盾,难以调和。不平等的道德、权力等级,使君主和君子的威权不受制约,难免走向专制,而人民也必将成为被压迫的对象。因此,必须反思儒学的根本缺陷,加以根本的改造,才能完成儒学的现代化,并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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