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音乐教学评估工作的一些思考
2020-12-06吴贝贝
吴贝贝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 潮州 521000)
高校教学工作评估的内容能够从评估指标体系中有所展现,该指标体系包含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教师团队、教学条件与实际应用、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效果等七项内容,在一级指标下面还会有对应的二级指标以及实际的观察点[1]。从我国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开展以来,已经有很多高校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接受了教学评估,高校的教学评估也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引起了社会相关学者的极大重视。尽管高校的教学评估工作存在一定的优势,但是依旧显现出一些不可规避的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评估主体的,还有评估对象的。鉴于此,现如今对高校教学评估的思考是关键的,也是必然的一项内容[2]。
一、音乐专业院校教学工作评估现状
(一)评估本身的内容缺失
对评估本身的评估叫作“元评估”,这样的评估内容也就是对整体的评估活动内容进行评估。现如今,我国还没有按照这样的模式进行评估制度的构建,依旧采用高校教学评估制度进行评估内容的推进,对于评估内容的监督与保障机制以及对于评估体系本身仍没有针对性的内容落实,该评估模式能够对改进评估质量、维护被评估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达成最终的评估目标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对于评估本身的内容评估,也就是对实际的评估进行再次评估,该种评估方式就具有再次评估的特点[3]。所以,该种评估模式的缺乏,就会直接影响到评估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二)评估对象的心态失衡,功利性的特点比较严重
教育模式的评估是为了今后音乐专业院校的音乐教学能够更好地融合社会的实际需要,在这样的趋势下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学水平[4]。现如今,音乐专业院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受到了相关教育人士的广泛关注,这样的关注点不仅能够说明高校的音乐专业想要通过这样的评估工作达到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的双向提升,还能够看出音乐专业院校自身的功利性。优质的评估结果能够直接影响到音乐专业院校自身的声誉、生源、经费以及其它相关的内容[5]。所以,音乐专业院校对于最终的评估结果十分关注,并将整体的评估指标进行详细划分,以这样的方式来提升自身的教学目标,这样的针对性改进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获得最终的评估结果。但是这样的改进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音乐专业存在的问题,甚至有些音乐院校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最终的评估要求,还会大搞形式主义,造成音乐专业院校之间的盲目攀比。这样的评估模式就会评估的初衷,同教育部门提出的要求也会背道而驰。
(三)评估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局限
在音乐专业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中,主要的信息传递方式就是相关部门与高校之间进行的单项信息沟通方式,从学校的自评作为基础,从学校自身的情况出发提供相关的评估信息。这样的评估信息主要来源就是学校,之后再按照音乐专业的特殊性进行评估专家的团队构建,以这样的方式来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6]。
在评估方式中采用“听、看、查、议”四方面的内容进行音乐学校的考察,专家组的实地考察也会按照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工作上的推进。从这样的信息传递方式可以看出,评估的信息主要就是来源于学校本身,其中的信息内容能够将社会声望、校友成就、对于区域发展的影响与贡献等内容进行展现。但是,这样的信息内容没有外界的信息传递,也没有比较流畅的渠道进行信息收集。这样局限性的信息收集方式,往往就会影响到最终评估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导致评估水准整体下降[7]。
二、改进音乐专业院校教学工作评估的方式
(一)建立中介模式的全新评估模式
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评估对于谁来评估才能够更好地具有权威性与说服力,已经变成现如今评估工作最为关键的一项内容[8]。音乐专业院校所培养的音乐人才终究会在社会中就业与发展,这样的人才团队建设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关键内容,所以社会参与度需要融合到教育评估中,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最终的评估内容更加具有准确性与客观性。
通过中介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的制度建立是符合国家高等教育评估发展方向的关键内容,中介评估制度不仅能够使得最终的评估结果更加科学、有效,而且还能够规避现如今的评估问题,有效进行评估模式的改进与优化。在这样的评估模式构建中,拓展原有的评估信息来源渠道,更好地获得社会对于音乐专业院校的需求信息[9]。中介评估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为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信息沟通打下坚实的基础渠道,推动高等音乐专业教育的发展[10]。
(二)细化评估制度内容
对于评估工作前期出现的高校间相互攀比的问题,需要有更加细化的评估制度建立,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评估制度,以这样的内容细化来更好地降低前期出现的不良问题。对于细化评估制度来说,首先需要保证评估内容与相关的资料公开透明,采用定期公示的方式对音乐院校的自评报告进行公开,让社会各方都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监督;然后,评估专业的团队建立需要在实际考察之后按照高等教学工作纪律的要求,保证评估工作中能够按照廉洁自律标准要求自己[11]。对于弄虚作假的问题需要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避免在评估工作中产生不真实的问题,以此保证评估本身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加强评估内容的差异性内容
我国音乐院校的教育模式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在现有的音乐教学中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多元素的发展格局,鉴于此,音乐院校的教育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也需要按照当下的发展要求进行多样性的调整。教育多样性的变化是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内容,音乐院校的教学评估工作呈现单一性的特点,没有很好地将地区性进行教学划分,不同类型与不同层次的音乐专业院校会呈现不同的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科学有效地进行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在普遍性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的内容提升。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结合下的评估指标体系能够更好地保证高等教育发展的最终要求与基本目标,也能够给不同层次与不同类型的音乐专业院校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地展现出自身的特点,能够帮助学校找准自己的位置,更好地进行发展。
三、结语
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评估能够更好地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全新的推进,教育本身就是国家发展的关键保障,同教育相关的诸多内容,作为专业研究者来说都需要进行内容方面的改进。所以,对现有的教学评估工作来说,需要从目前存在的问题出发,从评估主体到评估对象、从评估过程到评估结果都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工作评估似乎是教学活动的最后一步,但是该项评估内容需要延伸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中,以这样的方式来实现教育强国的目标,达到教育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