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精神研究的方法论反思
2020-12-06牛田盛
牛 田 盛
(南阳师范学院 南水北调精神研究院,河南 南阳 473061)
任何社会科学研究皆有赖于方法论的确立,因此,南水北调精神研究也应提倡方法论的反思与自觉。高度的方法论自觉,是推进南水北调精神研究的重要环节。目前,在南水北调精神研究中,存在着一些较为明显的方法论偏颇,这些偏颇直接影响着相关研究的深入开展。因此,有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高度自觉,对这些偏颇的方法予以澄清和匡正。
一、南水北调精神研究概况
提炼和展示南水北调精神,有助于丰富和完善中国精神谱系;提炼南水北调精神,有助于回应各种对南水北调工程的质疑;深刻挖掘、全面诠释南水北调精神,在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继承并发扬南水北调精神,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复兴大计。当前学者们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展开了对南水北调精神的研究和挖掘,形成专著2部,论文近百篇。研究者主要对南水北调精神的提炼、科学内涵、现实意义和作用,如何继承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例如,有些学者对南水北调精神进行了初步提炼(刘道兴2017,吕挺琳2018),尤其重点讨论了其中所包含的南水北调移民精神(刘富伟2012,朱东恺2012,刘道兴2014,黄荣杰2017),还有学者对南水北调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进行阐述(孔国庆2019,黄耀丽2019)。研究者们对南水北调精神不同的提炼,不同程度反映了南水北调精神的内涵,均有一定的合理性,为进一步的研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毋庸讳言,当前相关研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方法论问题。
二、南水北调精神研究的前提预设问题:地方本位主义
南水北调精神应该是对工程总体精神的概括和反映,但是在一些研究者那里存在着地方本位主义的前提预设。这种地方本位主义既有较为明显的直接表现,也有隐而不彰的立场预设。研究者地方本位主义的明显表现,就是直接将南水北调移民精神地域化,理解成特定的地域性精神。比如将南水北调精神局限于“淅川移民精神”[1]、或“焦作精神”[2]、或“邓州渠首精神”[3]、或“河南移民精神”[4]等。正如有学者指出:“部分学者将南水北调移民精神过度地域化, 将南水北调移民精神局限于某一区某一县的狭小范围之中……纷纷强调本地区为该工程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实际上这样的研究不免带有急功近利的心理, 是为本地‘争荣誉’……诸如地域性‘争荣誉’的研究不利于系统完整地理解南水北调移民精神,它更大的不利之处还在于难以进一步提升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的地位,难以使南水北调移民精神上升为整个国家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得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广泛认可和弘扬。”[5]
南水北调精神研究的前提预设除了上述明显的地方本位主义外,还有一种隐性的地方本位主义—— “中线中心主义”,这是一种基于南水北调中线为中心的立场来探讨的南水北调精神。例如,把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研究仅仅局限于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工作方面,无视东线建设过程同样存在的移民工作,其结果是把仅仅基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践的理论概括,推而广之于整个南水北调工程,进而产生明显的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研究者所存在的地方本位主义及“中线中心主义”的学术立场,究其本质,是迎合地方利益的体现,背离了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遵循的基本的客观性原则,故而其研究结论就不具有普遍性,不足以成为中国精神的一部分,也很难得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广泛认同。要使南水北调移民精神在国内学界达成共识,在国家层面得以倡扬,很显然需要时间的积淀,其中摒弃地方本位主义是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具有前提性的一步。
三、南水北调精神概念属种关系不清
研究南水北调精神从概念属种关系方面要理清其与上位概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关系,即南水北调精神概念究竟属于民族精神范畴还是属于时代精神范畴。此外,还要理清南水北调精神与其上位概念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概念的关系,即南水北调精神概念究竟属于社会心理范畴还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搞清楚南水北调精神的属种关系对于准确提炼南水北调精神具有基础性的规范作用,否则会出现提炼结果越界的问题。
遗憾的是,南水北调精神的这两种属种概念关系在许多相关研究者那里都是模糊不清的。
首先,南水北调精神概念究竟属于民族精神范畴还是属于时代精神范畴。一些学者提出南水北调精神,既是对民族精神的传承,也是对时代精神的熔铸,既属于民族精神,也属于时代精神。这种观点似是而非,经不起推敲。党的十七大中民族精神被表述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而时代精神则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是民族精神在不同时期的体现。显然,南水北调精神属于时代精神范畴,是民族精神在新时代的体现,而不属于传统的民族精神层面。就南水北调精神和中国精神的关系而言,中国精神涵盖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因此,南水北调精神既然属于时代精神范畴,就自然属于中国精神范畴。
其次,南水北调精神概念究竟属于社会心理范畴还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问题。要搞清楚这一问题,则需要先搞清楚民族精神与其上位概念社会意识范畴的关系。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社会意识有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之分,社会意识形态又有意识形态与非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态之分。其中,社会心理是一种低层次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最直接的反映,是社会意识形态产生的思想前提,是支配人们行为的动因之一,是连接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中介。作为一个历史范畴,社会心理的生成受到生产方式、物质利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又使社会心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具体表现为时代精神、民族心理、阶级或阶层心理、职业心理和社会思潮等诸多类型,而在社会心理诸形态中,民族精神是一种最稳固、最持久、最强烈的社会心理。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的区分在于前者是自发的浅层次的感性认识,后者则是自觉的系统化的理论概括。社会存在,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并不首先反映并形成社会意识形态,而是首先反映为社会心理,凡是社会意识形态都是在社会心理的基础上总结和升华而成为一种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的。所以普列汉诺夫指出:“一切思想体系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即某一时代的心理。”[6]
那么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上述原理,显然民族精神属于社会意识的低层次社会心理层面,而不属于其高层次的意识形态。作为民族精神的时代体现的时代精神,由此也属于低层次的社会心理层面。如前所述,南水北调精神属于时代精神层面,所以,南水北调精神当然也属于社会心理范畴,而不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这意味着南水北调精神所反映的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践中相关群体自发的积极的心理状态,而不是系统化的、成型的、主流的意识形态理论。
简言之,就概念的属种关系而论,南水北调精神属于时代精神范畴,属于低层次的社会心理范畴,不属于传统的民族精神范畴,也不属于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明乎此,就可以匡正一些研究者将南水北调精神既归于民族精神,又归于时代精神的不准确结论,还可以检视一些研究者关于南水北调精神的不准确提炼,如将关于南水北调精神中河南移民工作精神概括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诚奉献,大爱报国”,这一提炼显然是从意识形态角度而不是社会心理角度进行的,其方法论问题就在于没有搞清楚南水北调精神概念与社会心理概念的属种关系。
四、南水北调精神内涵提炼本身的方法论问题
当前关于南水北调精神的内涵提炼方面大致有三种代表性观点,这些观点均程度不一地存在着提炼不准确的问题,究其原因仍在于提炼的方法论谬误。
第一种观点是2012年《南水北调精神大家谈》一书中提出的八个字的南水北调精神“负责、务实、求精、创新”。第二种观点是河南省社科院原院长刘道兴在《南水北调精神初探》中所提出的 “大国统筹,人民至上,创新求精,奉献担当”。第三种观点是吕挺琳提出的,他将南水北调精神的内涵概括为“人民至上、协作共享的国家精神,艰苦奋斗、创新求精的工程建设精神,顾全大局、爱国奉献的移民精神,忠诚担当、攻坚克难的移民工作精神”[7]。
第一种提炼的问题在于较为片面,仅仅体现了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精神,没有将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等其他维度涵盖在内。第二种和第三种提炼观点则相对比较全面,既涵盖了工程决策,又包括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过程。然而从方法论角度,后两种观点还是有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缺乏特色。任何一种精神的表述,都有其鲜明的特色。所谓特色鲜明,就是要提炼出南水北调精神的最本质特征,不能与红旗渠精神、三峡精神等雷同。譬如有学者把“大国统筹”作为南水北调精神,就缺乏鲜明特色。因为举国体制是一个重要的中国传统和特色,治水是中国历代政府的一件大事。曾经有国外学者称古代中国社会为“水利社会”,认为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水利却必须由政府来组织建设;不搞水利,政府的作用就会丢失大半,合法性也将丧失。当下中国,兴建水利也仍然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三峡工程、青藏铁路等任何一个超大型工程都是大国统筹,所以大国统筹显然不能体现南水北调精神独具的特征。再如,对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的提炼未能与三峡移民精神等其他精神区别开来。当前对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的概括有“顾全大局、爱国奉献”或“大爱报国、无私奉献”等大致相同的表述,很难与已经概括出来的三峡移民精神“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等区别开来。因此,如何体现南水北调所突出表现出来的精神,是南水北调精神提炼的核心问题。
第二,精神与机制不分。把大国统筹作为南水北调精神从逻辑上也说不通。大国统筹、举国体制更是一种体制、机制,属于社会存在层面,精神属于社会意识层面,尽管体制、机制蕴含着社会意识但不等于社会意识本身,把大国统筹作为南水北调精神则是错把机制当作精神。另外,即使用大国统筹指称我国的政治体制机制仍不准确,因为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党政合一体制,并且党领导一切。而大国统筹一词则不足以体现我国的党政合一的政治特色。总之,对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的提炼是一项十分严谨细致的工作,其表述需要经得起推敲,不容许有明显的逻辑不自洽问题。
第三,关于南水北调精神的外延不清。就概念的外延而言,南水北调精神具体包括哪些精神,仍未达成共识。所谓论从史出,要准确把握南水北调精神,必须确定南水北调精神形成的时空。就时间而论,南水北调工程从何时算起:是从决策之日开始,从论证之日开始,还是从破土动工之日开始算起。如果从决策之日算起,那么领导人的理性决策、众多专家学者的长达50年的民主、科学论证与争鸣等过程都应被纳入南水北调精神概括范围,而不仅仅只强调实践层面的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过程。就空间而言,南水北调包括东、中、西三线,尽管南水北调包括东、中、西三线,但西线早已被搁置,未能开工建设,故而应主要包括东线和中线的工程建设实践,此外还包括东线和中线移民工作、水质保护工作、生态涵养工作等。而上述第一种观点即把南水北调精神概括为“负责、务实、求精、创新”,虽然表述精简,但失之于片面,其方法论问题就在于时空界定不清,空间涵盖方面过于狭隘。同样,有部分研究者之所以把南水北调移民精神等同于南水北调精神,同样是因为对南水北调精神概念的外延不清,对南水北调精神概念形成的时空没有进行明确界定所致。
总之,由于方法论层面的问题,直接造成研究者对南水北调精神的内涵提炼存在着缺乏特色、不够严谨、外延不清等问题,因此,对南水北调精神的内涵提炼工作尚未大功告成,仍需集思广益,反复推敲。
综上所述,当前南水北调精神提炼中尚存在一些方法论偏颇问题,这些方法论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对南水北调精神的科学提炼和倡扬,要推进南水北调精神的研究就必须正视上述问题,进行方法论的反思,增强方法论的自觉。具体要做到如下“三个自觉”,即自觉摒弃地方本位主义和中线中心主义的立场,自觉厘清南水北调精神概念属种关系,在具体提炼方面自觉坚持特色鲜明、表述严谨、外延清晰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