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涉及的影像新闻伦理问题分析
2020-12-04王依彤
摘要:新闻报道中关于影像新闻伦理的问题层出不穷,作为21世纪初国际重大新闻事件——“卡扎菲之死”,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密集曝光‘卡扎菲血腥尸身照的行为,严重触及影像新闻伦理底线。文章论述按照媒体使用的相关影像新闻材料是否触犯影像新闻伦理的底线划分不同媒体类型;并论述影响影像新闻选取标准的主要因素,及分析影像新闻伦理底线被突破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新闻伦理;影像新闻;卡扎菲
一、概念界定
(一)新闻伦理之概念界定
伦理一词最初源自古希腊语 Ethos,是以义务为核心,强调道德的一个概念。在中国最早见于秦汉之际成书的《礼记·乐记篇》。伦,即人伦,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即治理、整理,一般指条理、原理和规范。所谓伦理,通常指的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需要的准则、原则和规定。
新闻伦理作为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新闻人、媒体人的义务为核心,强调媒体及媒体相关从业人员在报道新闻中应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概念。胡兴荣在其《新闻哲学》一书中曾说:“新闻伦理的基本诉求是追求真相、客观、公正、培养民主,具有非官方、非法律性质;是无强迫性、无处罚条例,积极求诸从业人员高度道德感和责任心的专业准则。”
(二)影像新闻伦理之概念界定
在界定‘影像新闻伦理概念之前,首先应对‘影像新闻作出概念界定。本人在《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中查到‘图片新闻的定义为“以图片的直观形象和简要文字说明结合起来报道新闻、传播信息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称之为图片新闻。”查询相关资料对于‘影像新闻的定义就较为模糊不清,概括起来认为‘影像新闻是基于摄影、摄像技术的前提下,以拍摄静态图像、动态影像作为获取新闻事实信息的主要途径,并配以简要文字、字幕或者解说词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属于视觉新闻报道的范畴。
学界对于‘影像新闻伦理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但至今未形成详尽的框架体系。‘影像新闻伦理的概念界定也多为各执一词,普遍认为‘影像新闻伦理指媒体及媒体相关从业人员以拍摄静态图像、动态影像为主要获取新闻事实的手段,并在整个影像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自觉遵循社会、职业及个人道德规范,具有非官方、非法律的性质,是无强迫性、无处罚的条例;是体现从业人员高度道德感和责任心的专业准则。而‘影像新闻伦理主要研究的是在影像传播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以及其成因、对策等。
二、案例回顾——国际重大新闻事件‘卡扎菲之死
在2011年10月20日,卡扎菲在其家乡苏尔特被捕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卡扎菲(1942-2011),作为前利比亚最高领导人,推翻了亲西方的伊德里斯王朝,并建立了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长达42年的统治使他成为阿拉伯国家中执政时间最长的领导者。但是同时卡扎菲也是一个富有争议的人物,世人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
尽管如此,卡扎菲的死却依然令人震惊。未经过任何处理的极为血腥残暴的尸身照,赤裸裸的刊登在各大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上——鲜血布满全身,被撕扯烂的衣服,消失不见的标志性头巾,死亡后依旧面目狰狞睁着双眼,围着尸体拍照的众人嬉笑着等一系列图片,使人看后不禁毛骨悚然。煞那间,由媒体操纵的狂轰乱炸式的‘卡扎菲尸身照席卷了全球。这种通过图像、影像新闻,集体式突破新闻伦理底线的案例,在当代倡导和谐、和平的世界中是前所未有的。
仍需注意的是,各大主流媒体虽都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但是各国媒体坚守的影像新闻伦理的底线却各不相同。
三、案例分析——‘卡扎菲之死涉及的影像新聞伦理问题
(一)影响影像新闻选取的主要因素
从各国媒体选取不同的卡扎菲图像及影像资料的标准来看,媒体自身都经过了一番仔细的权衡与考量,但由于各国媒体选取影像新闻的标准不同,致使选取后的结果大相径庭。究其根本是源于选取影像新闻的标准受到了来自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得影像新闻标准对部分媒体失去了效用,进而引发学界关于影像新闻伦理的相关讨论。
那么,影像新闻选取的标准究竟受到了何种因素的影响与干扰,笔者归纳出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1)政治因素
以卡扎菲事件为例,美国支持利比亚反动派推翻卡扎菲政权,作为胜利者的一方,按常理说美国的主流媒体应该大力报道卡扎菲死亡时的狼狈相才合情合理。可事实却正相反,美国媒体大部分在选取图像、影像时都格外的理智与克制,有关卡扎菲血腥暴力尸身的图像及影像未经处理不许公开播放是美国主流媒体在选取卡扎菲影像新闻的标准之一。
美国在对待卡扎菲事件时运用的就是“适可而止”的策略。作为胜利者的美国一方,利用利比亚反动派已经推翻了卡扎菲政权,达到了预期目的,而如果此时仍大肆宣扬极尽血腥暴力的卡扎菲尸身像,必然会遭受到来自美国公民以及全世界人民的指责,更有甚者可能会质疑美国发动此次战争的非正义性等。
(2)经济因素
无节制的追求高收视率,迎合大众对追求暴力血腥刺激的低级趣味,利用新闻的商业属性带来的丰厚利润而做出的突破影像新闻伦理底线的行为,以卡扎菲事件为例,趋于经济因素的媒体不在少数,其中日韩媒体表现的较为突出。
(3)宗教与社会文化因素
以卡扎菲事件为例,宗教界的相关报纸,如《基督教箴言报》、《十字架报》等基本上都不用卡扎菲直接的相关图像,而是采取间接方式表现,这与宗教信仰的条文条例有着直接的关系。
(4)历史因素
德国大部分媒体或多或少都受到该因素的影响。由于德国在二战时期充当法西斯这一罪恶角色,渴望血腥暴力的纳粹党对犹太人进行了极尽丧心病狂的大屠杀,并将法西斯这一罪恶思想传播到其他国家,致使诞生了意大利、日本等新型法西斯国家,带给了世界各国人民无穷尽的深重灾难。在战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德国本民族经济上毫无起色,政治地位流于二三流国家,当德国人民认识到和平与发展是世界未来的主题,直面历史承认错误,求得犹太民族以及世界人民的宽恕才是上策。因而,德国的大部分新闻媒体对于卡扎菲事件的报道则是极少公开播放血腥图像及影像,取而代之的是用巧妙的方法引发人的理性思考,呈现出新闻媒体对死者的人文关怀。
(5)个人主观因素
媒体自身的性质与宗旨以及媒体从业者个人素养高低也会影响到影像新闻的选取。
(二)按照媒体使用的相关影像新闻材料是否触犯影像新闻伦理的底线划分媒体类型
在媒体报道‘卡扎菲死亡的整个影像新闻传播过程中,按照媒体使用的相关影像新闻材料是否触犯影像新闻伦理底线标准划分,我们可将媒体大致划分为以下三类,即:挑战影像新闻伦理的暴力派媒体,维护影像新闻伦理的坚守派媒体以及影像新闻伦理中的中间派媒体。
(1)挑战影像新闻伦理的暴力派媒体——追求感官刺激的道德沦丧
在《南方周末》上有一段新闻评论,呈现出媒体触犯影像新闻伦理底线的事实:
“在被捕、被殴打的时候,他完完全全不像往日那个具有少校威仪的卡扎菲,而是一个无比狼狈,被众人抓头发,撕扯衣服的“小丑”。很快,他就在这“百般折磨”下,死去了……而后媒体密集曝光的‘卡扎菲尸身照使得这场看似正义的暴力狂欢中,将人性中黑暗丑恶的野蛮兽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人不禁疑惑我们是否身处在文明社会之中,还是早已退行回了原始社会的环境里。当无数人对着他血腥的尸体唾液横飞时,不管他是怎样一个人,历史上的功过如何,这种密集曝光血腥尸身的做法都使人无法忍受。”
针对‘卡扎菲之死,极力渲染暴力血腥的媒体不在少数,做到极致的典型,首推马耳他的《泰晤士报》。头版以占整版面2/3的卡扎菲头部大特写作为主体,背景是围观的人群嬉笑着并用手机拍照,彩色印刷的血腥画面显得格外醒目,带来的感官刺激与视觉冲击令人无法忍受。
(2)维护影像新闻伦理的坚守派媒体——构思巧妙下的人文关怀
针对‘卡扎菲之死,与第一类媒体相比,德国的大部分新闻媒体的做法得到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赞赏,即媒体上很少公开播放血腥图像及影像,取而代之的是用巧妙的方法引发人的理性思考。
构思极为精巧的典型首推德国的《日报》,其对于‘卡扎菲之死的报道视角独特,含蓄且充满力量。《日报》选取的是卡扎菲身着盛装在生前检阅部队时的肖像,头戴军帽,勋章整齐的佩戴在他的军服上,威风凛凛,透露出一股霸气。后期处理是将无用背景换成黑色背景,再将卡扎菲的面孔一并用黑色图像覆盖,只留下军帽和军服上整齐佩戴的勋章,使读者看到这幅图像就可以联想到卡扎菲,使得原有新闻更具感染力与号召力,变得深刻而充满力量。
德国柏林出版的《世界报》采用的方法则是间接使用卡扎菲的相关图像信息,如以街道上的人群集体焚烧卡扎菲肖像,卡扎菲在墙上的图片被人泼红色油漆等作为主打,不仅准确传达了卡扎菲已死亡,政府已被推翻的事实,而且使得原有新闻更具感染力与号召力,引发受众理性思考,体现出了作为媒体及媒体人对影像新闻伦理的坚守,呈现出新闻媒体对死者的人文关怀。
(3)影像新闻伦理中的中间派媒体——存身于缓冲地带的不同诉求
一种是出于政治诉求不同,即使用影像新闻时,严谨而克制,只有经过后期处理覆盖的血腥图像及影像才允许公开播放,弱化图像及影像带给受众的视觉冲击力,这样的媒体也不少,主要体现在美国、中国等媒体上,美国主要有《今日美国》、《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中国主要有《新闻联播》、《南方周末》等;
另一种是打‘擦边球的媒体,转载来自网络视频网站未经后期处理的视频到媒体自家网站公开播放,或者截屏成图像发表在纸质媒体上,但无一例外的都会有意将视频网站标志留在图像或者影像上,并多次强调消息来源。这种媒体的做法实质是对血腥暴力的图像及影像的渴求,但又恐惧被指突破新闻伦理底线,而做出的将道德伦理责任转嫁于网络视频媒体身上的行为。以《东亚日报》、英文版的《韩国时报》以及英国《卫报》为主要代表。
(三)突破影像新闻伦理底线的主要原因——“多种冲突”的汇聚
本人认为致使媒体屡屡突破影像新闻伦理的底线,根本是源于“多种冲突”的集中汇聚而又无法恰当调和的结果。简而言之,“多种冲突”的集中体现为:角色冲突下带来的价值观冲突,在各种冲突因素集中汇聚而无法调和的情况下,进而引发利益冲突,伦理冲突等。下面笔者将用一个简单的图示来说明:
当一个新闻事件发生时,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首先面临的就是来自角色上的选择。一旦角色的选择确定了以后,进而才萌生与之角色相配套的价值观、利益观、伦理观等一系列符合角色要求的行为准则,这是在常态化新闻中经常发生的。但是,如果突发重大非常态化的新闻事件时,那么,新闻媒体在选择角色的第一关上就可能遇上麻烦,选择正确则顺利通关,而选择错误则可能招来伦理上的谴责或者法律上的惩戒。
进一步说明,我们假设有三家媒体A、B、C要同时报道新闻价值较低的一则新闻时,比如这则新闻‘本市从6月1日至6月30日,各大博物馆对全国中小学生免费开放,那么假设A媒体选择社会人的角色,B媒体选择新闻人的角色,C媒体选择媒体人(即假设为电视人)去报道事件,那么你会发现新闻报道的结果通常不会涉及什么重大的伦理问题,因此,只要媒体各自选择好角色,并按照与之角色相匹配的价值观、利益观、伦理观等一系列符合角色要求的行为准则去做即可。
但是,当非常态化的新闻事件发生,换言之是新闻事件的新闻价值较高时,如卡扎菲事件的发生,那么,新闻媒体在角色选择的第一关上就可能遇上麻烦。我们仍假设有三家A、B、C媒体,A媒体——社会人的角色,B媒体——新闻人,C媒体——媒体人(即假设为电视人)的角色去报道事件,那么你会发现媒体极难作出正确抉择,甚至可能无法作出抉择,因而可能致使后续与之角色相匹配的价值观、利益观、伦理观等一系列符合角色要求的行为准则都发生混乱。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以一家媒体为例来说明,如B媒体首先选择新闻人角色,当卡扎菲事件发生,B媒体首先以新闻人的角色、价值观念去报道该事件,追寻真善美的同时,以寻求“真”为主,即客观公正的报道新闻事件,尽力将新闻事实原貌呈现在受众面前。但是由于事件的特殊性,一旦这样做就与身为一个社会人的角色所要求的追寻真善美,以“善”为主,即伦理道德、人文关怀精神等观念相违背。此时B媒体处于难以抉择的境地,究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角色 当发生无法抉择的时候,就产生了角色混乱以及角色冲突等问题。于是不同媒体作出不同选择。就产生了笔者上述的三类媒体,即:挑战影像新闻伦理的暴力派媒体,维护影像新闻伦理的坚守派媒体以及影像新闻伦理中的中间派媒体。
当“多种冲突”集中汇聚而又无法恰当调和,如何做出抉择才是关键。但不管抉择是如何艰难,作为高级群居性动物、社会性动物的人来说,任何人都逃脱不了一个社会人的角色。媒体从业人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自身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社会人。在报道突发重大且非常态化的新闻事件时,应首先符合法律要求,社会的伦理规范,此为基本要义。基本要义要求是为基石。基石之上,要有使命担当,职业操守。“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真正的“辣”不在影像劲爆刺激,而在于心中留底线,笔下见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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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依彤(1992—),女,北京海淀人,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艺术及大众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