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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沦陷前后大生纺织公司的生存因应*

2020-12-01张若愚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大生南通市南通

张若愚

南通大生纺织公司(1)大生集团下属工厂众多,本文仅研究其棉纺织系统的大生一厂(后改称大生第一纺织公司)、大生二厂(1935年被上海银团接管拍卖)、大生三厂(后改称大生第三纺织公司)、大生八厂(后并入大生一厂,改称副厂),以及大生电厂(亦称天生港电厂)。(以下简称大生公司或大生纱厂),系晚清状元、实业家张謇于1895年创办。检视学界,对抗战时期沦陷区民族工业的生存问题研究成果丰硕,但多集中于上海、南京、北平、天津、武汉、东北等重点城市和地区,憾缺南通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中小城市。(2)研究成果有马俊亚:《抗战期间日军对江南棉纺织业的掠夺与控制》,《桂海论丛》2015年第4期;庄志龄:《“军管理”与日本战时对上海华资企业的攫夺》,《档案与史学》2001年第6期;朱婷:《1937—1945年在华日资工业企业的扩张及其特点——以战时华中沦陷区为例》,《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刘凤华:《抗战期间日本占领下的久大精盐公司》,《盐业史研究》2015年第3期;张连红、张朔人:《战时江南水泥厂的命运与汪政权的角色——以日方强拆机器为中心的考察》,《抗日战争研究》2012年第1期;蒋宝麟:《战时沦陷区内民族资本与日方的“有限合作”问题——以上海刘鸿生企业为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1期;王春英:《“民族”与“民生”的互见:以战时美亚公司为例》,《学术界》2014年第4期;王春英:《“统制”与“合作”:中日战争时期的上海商人》,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高晓燕主编:《东北沦陷时期殖民地形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李志英、宋健:《北京工业遗产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等。就大生纱厂的个案研究来说,学界成果多聚焦于张謇时期,而对南通沦陷前后大生公司的生存状况研究较少,仅见周宗根、柯丽莎(Elisabeth Köll)等少数学者的成果,(3)研究成果有周宗根:《地方主义与民族主义:南通绅商与战时政治(1937—1949)》,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周宗根:《1938—1939年大生纺织公司对日本“军管理”的应对》,《抗日战争研究》2018年第4期;Elisabeth Köll, Control and Ownership During War and Occupation: The Da Sheng Corporation and its Managerial and Financial Restructuring, 1937-1949, Asia Pacific Business Review, 2000, Vol.7 (2), p.111-128;Elisabeth Köll, From Cotton Mill to Bussiness Empire: The Emergency of Regional Enterprises in Modern China,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柯丽莎著,金彩红译:《在战争和政治困境中争取家庭和公司的利益:20世纪20—50年代初大生企业的转型》,张忠民、陆兴龙主编:《企业发展中的制度变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而且视角也多集中于大生公司应对日本“军管理”、南通绅商与多方势力的互动及企业转型等方面,未对大生公司抵押德商以求生存展开深入研究。本文以南通沦陷前后的大生公司为考察对象,探究其因应日本侵略的企业生存之策,廓清这一时期大生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进而管窥沦陷区民族工业的生存议题,以求教方家。

一、南通沦陷前大生公司的经营困局

大生公司建厂后,生产经营业绩良好,鼎盛时期几乎垄断了南通棉纺织业,纱布远销东北,被誉为“第一次欧战以前华资纱厂中唯一成功的厂”。(4)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27页。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华资、外资纱厂争购原料,产品削价竞销,进而导致花贵纱贱。与其他棉纺织企业相比,大生公司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张謇“自治锐进”的财富源泉,其利润及筹借的款项大多用来支持其他实业和社会事业。(5)卫春回:《张謇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页。在内外因素的合力作用下,1922年后大生公司的产销量逐年递减,债务层累,各厂均陷入不同程度的经营困局。

1925年春,大生公司主要债权人——上海及南通相关银行、钱庄组成银团维持会(以下简称银团),对大生各厂进行清算盘点与接收,这意味着此后大生公司将受银团管控,被动经营。1935年,纱市不振使得大生公司的销量下跌,产品积压,从而再陷困局。1935年8月25日,停产近两年的大生二厂“无法复工,已经股东会议决议清算兹查”,(6)《洪兰友、方巨川、沈燕谋等董监事为请求董监事职致大生公司信件》(1935年8月25日),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15。宣告破产。

为提升经营质量、扩大生存空间,在银团管控之下寻求最大限度的自主经营,大生公司决定效仿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总管理处(General Administration Division)。1935年12月31日,“大生第一、第三纺织公司董事会为适应环境、增进业务,依照董事会规程第十条之规定,联合设立总管理处,总揽两公司全部事务。”(7)《大生纺织公司董事会、总管理处、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办公时间规则,职工福利计划纲要》,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53。董事长徐静仁担任总管理处处长,各常务董事为骨干,总管理处与董事会共同构成大生公司“双核”的中枢神经,实现集权与专权的合一,掌控决策、管理、经营等权力。总管理处下设产业、业务、总务及经济四组,统领一切厂务,“徐董事长担任业务组组长,赵叔雍总务组组长,李耆卿经济组组长,张敬礼产业组组长。”(8)《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三两厂董事、监察联合会议案》(1935年12月31日),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张謇研究中心校注:《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51页。自此,各厂只管生产,凡货物进出、人员任免以及工艺增减等原属各厂的经营之权,被统一划归总管理处。(9)何新易:《张謇家族所创立的金融体系》,《南通工学院学报》2002年增刊。由于总管理处与董事会常驻上海,大生公司高层多在沪活动,从而促成徐静仁等人积累了较多的人脉关系,为大生公司应对战争来临、南通沦陷和企业生存危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8月13日,淞沪战役打响。考虑到“上海战事扩展至吴淞口外,租界情形似较安靖”,为避免存放于上海南市的棉纱等货物因战火被毁,大生公司加紧转运货物,“厂存大达栈货现拟趁此机会迁移至租界。”(10)《抗战开始时大生厂的生产经营状况》,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大生一厂之纱布分存大储、裕通、四安等货栈,副厂之纱布寄存南通姜灶港,三厂之纱布“暂迁于霞飞路1698号启人女校内”。(11)《大生第三纺织公司总务部为运销纱布、采购物料、银款支解等事项致大生总管理处的号信》(1937年9月11日第196号),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69。

此时,南通因邻近上海而频遭日机空袭。8月17日,日机轰炸了南通唐家闸、江家桥,位于该地的大生一厂、副厂均受不同程度损失。副厂厂长张方佐致信经理李升伯称:“有二弹落厂东面三数丈之草棚上,似对厂而未命中……机枪扫下数发,亦未命中工房。”(12)《为大生厂之生产状况和应变办法张方佐等致李升伯的信》(1937年9月),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另据中国银行南通支行报告:“当日机掷弹之时,幸天公忽晴忽雨,目标未清,故主要者均未遭灾,惟本城人士,历来未闻此声,经此未免胆寒。”(13)《中国银行沪辖松江、南通、芜湖等行报告敌机舰轰击及遭受损失撤退情况》(1937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4-3-54。21日,日机再来空袭,“下午四时,又来掷弹三枚……夜间又有飞机过境。”(14)《中国银行沪辖松江、南通、芜湖等行报告敌机舰轰击及遭受损失撤退情况》(1937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4-3-54。大生三厂董监事会报告称:“二十六日早晨,敌机在厂南十里青龙港投弹两枚,目标似在驻港之靖海巡舰,投而未中……三十日下午,又有敌机一架在青龙港上空盘旋十余次,历时三刻投弹两枚,炸死乡民一人伤一人。”(15)《三厂近期情况报告》(1937年9月14日),大生第三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6-111-27。此后日机经常空袭南通,大生各厂虽未蒙受重大损失,但引起工人的恐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被打乱乃至无法维持,(16)周宗根:《地方主义与民族主义:南通绅商与战时政治(1937-1949)》,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各厂来电均案惟人心惶惶,不能开工。”(17)《抗战开始时大生厂的生产经营状况》,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

战争对大生公司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员工的人身安全、工厂的财产受到威胁;二是通货膨胀、花贱纱贵等“利好”消息。这一时期,员工的生计是当务之急,而工厂复工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生计,更可实现盈利。大生公司权衡利弊,决定尽快复工以摆脱困局。徐静仁意识到,“此战决非短期可得结束,后方工厂不事生产终属非计”,决定“及早复工维持秩序安定人心。”(18)《抗战开始时大生厂的生产经营状况》,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9月,大生一厂常务董事严惠宇电告一厂、副厂、电厂经理李升伯:“闻通厂现已停工……务望即日复工,加紧生产,如有困难,希即具情径呈该处请予协助。”(19)《严惠宇致李升伯电》(1937年9月9日),南通市档案馆、张謇研究中心编:《大生集团档案资料选编·纺织编(Ⅴ)》,2007年,第78页。官股董事洪兰友、任祖棻亦致信李升伯:“江北各处棉产甚丰……花价日低……外货进口日少而国内需要服料自必日见增多,亟应设法运销内地各埠。”(20)《为大生厂之生产状况和应变办法张方佐等致李升伯的信》(1937年9月),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经李升伯等人的努力,9月9日、12日、14日,大生一厂、三厂、副厂、电厂陆续复工。10月3日,驻厂银团代表报告:“各厂至上月卅日人数渐多,已于当日照常开双班,目下各部均已开齐。”(21)《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关于南通大生第一纺织公司一副厂向银团借款事项的专卷》(第五本),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275-1-600。

然而好景不长,11月12日,上海沦陷,日军沿京(南京)沪(上海)线及太湖南岸向南京进犯,长江南岸顿陷战火,长江北岸的南通虽暂时安全,但亦有唇亡齿寒之感。22日,副厂厂长张方佐致函总管理处称:“苏州失守,大局危急,江北随时有被占可能。”(22)《为大生厂之生产状况和应变办法张方佐等致李升伯的信》(1937年11月22日),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此时,副厂积存棉纱价值20万余元,且无任何防范应急准备,“一旦敌军登岸,迳能捞手。”(23)《为大生厂之生产状况和应变办法张方佐等致李升伯的信》(1937年11月22日),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37。日军的进攻使大生公司处境告急、工厂危险、存纱无备,面临何去何从的艰难抉择。

二、“抵押”资产与大生公司的生存抉择

1937年7月22日,由军政部长何应钦主持的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会议商讨上海等地工厂内迁事宜,准备经长江内迁汉口等地。然而8月11日,蒋介石令海军总司令陈绍宽于江面狭窄的长江江阴段沉船封江,并布设水雷,以阻止日本军舰溯江而上。这意味着长江航运基本断绝,位于江阴下游的上海等地工厂须经运河至镇江,再沿长江运至汉口。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工厂内迁的难度和厂家的负担。9月13日,工矿调整委员会在汉口成立,资源委员会秘书长翁文灏兼任工矿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厂矿内迁事宜。

9月14日,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向资源委员会秘书长翁文灏、副秘书长钱昌照呈《迁移工厂案工作概要》,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秘书组副组长张华辅建议:“上海工厂迁移,失之太晚,无锡、南通之工厂应速着手。”(24)《孙拯致翁文灏钱昌照签呈》(1937年9月14日),《民国档案》1987年第3期。11月1日,经工矿调整委员会派员与江苏省政府及各主管部门就工厂内迁事宜洽商后,确定“纺织业应先注重纱厂,但不必全部迁移。应指定迁移若干家,其不迁者,责令加紧生产。”(25)《江苏省迁移工厂要点》(1937年11月1日),《民国档案》1987年第4期。迁移工厂名单中,拟定“大生纺织公司第一厂及副厂(先迁移一部分)”,(26)《江苏省迁移工厂要点》(1937年11月1日),《民国档案》1987年第4期。大生三厂与电厂均未列入名单,且一厂、副厂只是部分迁移,这导致大生公司高层就内迁问题产生分歧,银团代表李升伯主张迁蜀,但董事会陈葆初等人则反对。(27)周宗根:《地方主义与民族主义:南通绅商与战时政治(1937-1949)》,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此时,长江江阴段被封锁,船只数量与运力有限,且军需工厂是内迁重点,作为普通工厂的大生公司内迁困难重重。

随着日军的进攻,12月2日常州失陷,6日江阴失陷,10日镇江失陷,13日南京失陷,至此,上海及附近工厂经运河再沿长江内迁的线路宣告中断。(28)张守广:《筚路蓝缕:抗战时期厂矿企业大迁移》,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09页。南通地处江北,此时尚未沦陷,大生公司仍可依靠自身力量组织迁移。徐静仁等动见观瞻,仍然积极与工矿调整委员会、江苏省政府、驻通专署等沟通,据公司《年鉴》记载:“本公司各厂或议埋藏重要机器……或议迁内地,曾密求政府援助。”(29)《五月六日大生一厂股东会议事录》(1946年5月6日),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张謇研究中心校注:《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382页。1938年1月,江苏省第四、第六两区联防指挥部指挥官杨仲华致函徐静仁:“关于战区以内一切抗战工业生产机器,或令厂方迁徙乡野,或即驻地销毁,以免资敌……江北各县早在战区以内,贵厂接近江沿,随时有发生战事可能,急宜从速自行处置,限期迁到安全地境。”(30)《关于抗战初期大生工厂移从交涉文件》,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75。1月28日,徐静仁回复称:“各厂所置纺织机件过半为四十年前制品,笨重琐碎,装运不便,加以交通金融俱感困难,(迁厂)事遂搁置。”(31)《关于抗战初期大生工厂移从交涉文件》,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75。徐静仁强调:“南通虽属密集战区,似尚非军事必争之地……在极度之困难环境下,仍以力之所及勉图维持希冀,于国军军需布匹方面有所贡献……江北地瘠民贫,南通尤甚,敝公司各厂规模虽非宏敞,未江北最大企业,然通属各地平民直接、间接赖以生活者为数亦达十万左右,设或即此停顿,影响所及关系工人生计,抑且牵涉地方治安。”(32)《关于抗战初期大生工厂移从交涉文件》,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75。显然,大生公司与南通地方息息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且除副厂外,大生各厂本就位于南通城区,不可能奉行政府的“焦土政策”。因此,徐静仁只能以大生各厂机件老化难以运输、南通非战略要地、工人生计与地方治安为由,婉拒政府“迁徙乡野”或“驻地销毁”的要求,同时,工厂内迁也终告无望。

鉴于南通随时可能沦陷的危险处境,大生公司意欲重寻生存之策。早在1937年9月5日,大生一厂厂长骆仰止致函李升伯表示:“闻无锡各厂均用英商保险法,高插英旗保护照常开车。未来南通各厂可否采用同样办法?可增厂内工作人员之定心不少。”(33)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张謇研究中心校注:《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393页。此后,徐静仁、李升伯等根据国民政府“凡人民所有之工厂,准其转籍于第三国家,俾一方保全国家之资源,一方不至资敌以利用”的相关规定,(34)《关于抗战初期大生工厂移从交涉文件》,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75。决定寻求外商保护。大生公司在生存危机面前,选择了长期有业务往来且合作关系良好的德国蔼益吉(AEG)电气公司(35)德国蔼益吉电气公司(德文为Allgemeine Elektricitäts-Gesellschaft)在上海建立了中华电机厂远东机器公司(英文为A.E.G.CHINA ELECTRIC CO.FAR EAST MACHINERY CO.,LTD. ),公司设于上海江西路267号,其工厂为位于上海圆明园路24号的远东机器公司。(以下简称蔼益吉公司),作为非常时期的求助对象。

1936年11月20日和1937年8月2日,大生公司先后向蔼益吉公司订购了“一万千瓦扩电机一套,供一厂用电,价值法币27万元”(36)《大生一厂抵押给德商字据》(原件为英文),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45。、“一万千瓦发电机两具,供全市用电,价值英镑141260元”(37)《大生一厂抵押给德商字据》(原件为英文),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45。,其货款均未支付。战争爆发后,大生各厂内迁无望,公司决定因这两笔债务,将工厂资产“抵押”给德国蔼益吉公司,使其成为“德国资产”。据大生档案记载:“现债务人因中日发生战事对于上述两定单无力履行……兹经双方协议,债务人愿将南通大生第一纱厂附(副)厂、天生港之大生发电厂及海门第三纱厂现在或将来所有土地、房屋建筑物、工作物、机器定着物……其他在上开各处之一切动产……分别质押与债权人”。(38)《大生与德商签订抵押合同有关文件》(1938年1月10日),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82。1938年1月2日,大生公司董监事联席会通过决议,将一厂、副厂、三厂、电厂“抵押”给蔼益吉公司经营管理,以实现用“德产”身份保护大生企业的目的。

1938年1月10日,大生公司与蔼益吉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大生公司更名为“德商蔼益吉中华电机厂远东机器公司经理大生纺织公司”。合同规定:“债权人得在担保品所在地悬挂德国国旗,并将本合同向驻沪德国总领事署备案,必要时并得呈请其政府救济,以保护利益,并用合法之方法防止担保品之被侵占、劫夺或损毁。”(39)《大生与德商签订抵押合同有关文件》(1938年1月10日),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82。德商经营管理大生纺织公司还向德国驻沪领事馆注册备案,并缴纳了注册费300英镑,折合法币5094.4元。(40)Politische Beziehungen zwischen China und Japan-Der chinesisch-japanische Konflikt im Jahre 1937-1939: Rotes Kreuz. RAV Shanghai-General konsulat-Shanghai 1926-1945, Politisches Archiv des Auswätigen Amtes, R104852.大生总管理处每月支付蔼益吉公司200英镑的管理费用,德国经理的薪水亦由各厂分担。(41)《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62页。合同生效后,大生各厂钟楼均悬挂德国国旗,以免遭日机轰炸,厂门口亦悬挂“独逸人所有财产”的牌子。(42)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张謇研究中心校注:《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393页。“独逸人”即日文“德意志人”。显然,大生公司了解德国与日本的盟国关系,并利用这层关系选择了自身生存的因应之策,即以“抵押”换生产,以“德产”求庇护。

大生公司的“抵押”是形式上的,不失为保证企业生存的因应良策,“抵押”后的日常经营管理几乎没有变化,厂内工人对“抵押”毫不知情,甚至从未耳闻。(43)20世纪50、60年代对原大生公司214名工人的访问中,没人提到“抵押”后德国人对他们所在工厂及居住区的生活有过任何影响,甚至这些工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抵押”之事。参见柯丽莎著,金彩红译《在战争和政治困境中争取家庭和公司的利益:20世纪20—50年代初大生企业的转型》,张忠民、陆兴龙主编:《企业发展中的制度变迁》,第167—168页;穆烜、严学熙编著《大生纱厂工人生活的调查(1899—1949)》,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姚谦编著《张謇与近代南通社会:口述实录(1895—1949)》,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大生经理李升伯曾向徐静仁、陈葆初表示:“抵押之后,仍照本厂原有组织办公,德人不得参与之、干预之。”(44)《汉奸陈葆初信件》(1938年6月2日),南通县自治会(伪县政府)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A209-112-587。对蔼益吉公司而言,不仅没有任何损失,而且每月可以获得一定的管理费用,派往驻厂的员工亦可得到厂方支付的薪水、伙食费、厨工费、红奖等。(45)《总管理处致三厂号讯(第一卷)》(1938年10月4日第222号底册),大生沪事务所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1-111-589。大生公司迫于形势,通过支付一定费用以换取“德产”外衣,此举在战争时期有其特定的“合理性”,蔼益吉公司及德国人实际上成为大生各厂的守护神。

根据合同,“债权人及合作公司得委派西人一人或数人为管理人,至上开各处(大生各厂)收取上述纱厂及发电厂之盈利,其薪金或佣金由债权人及合作公司裁量。”(46)《大生与德商签订抵押合同有关文件》(1938年),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182。“抵押”后,大生公司改头换面,“一厂、副厂、电厂厂务由德人纽满(Neumann)等经理,三厂厂务由德人欧纳汉(Onnermann)等经理。”(47)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张謇研究中心校注:《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369—370页。根据规定,大生公司的资产“抵押”应报经济部备案。1938年2月18日,徐静仁呈文国民政府经济部称:“自本年一月一日起,每月提付英金二千镑,作为基金以供清债,并将本公司所有第一厂、附(副)厂及天生港之发电厂,连同海门第三厂之全部厂产、纱花、布匹,连同机上纱花等附产一并质押与德洋行,以作提付此项基金之保品。”(48)《在抗战初期为应变与国民党政府经济部及各级地方政权来往文件》,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85。3月10日,徐静仁再呈文经济部:“委托蔼益吉设法供给所需机件,呈抵押及质权合同,请备案并赐特许。”(49)《在抗战初期为应变与国民党政府经济部及各级地方政权来往文件》,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85。7月29日,经济部回复大生公司,要求其补呈抵押与质权合同,明确“管理权及代理权限。”(50)《在抗战初期为应变与国民党政府经济部及各级地方政权来往文件》,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85。10月6日,徐静仁向经济部解释说明并附呈合同照片,呈文称:“即债务于期内已经还清,并不消灭其规定之管理及代理权限之有效期限,此为应付目前环境,期于保障主权不得不采用方法。”(51)《在抗战初期为应变与国民党政府经济部及各级地方政权来往文件》,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85。这就是说,大生公司所欠蔼益吉公司的债务即使已经还清,“抵押”关系也不立即解除,而是维持现状。实际上,徐静仁向经济部阐明此次“抵押”实为战争时期大生公司谋求企业生存的因应之策,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抵押。

11月,大生公司的“抵押”正式得到经济部核准,大生公司《年鉴》记载:“奉到经济部指令,核准本公司借用德商经理为保障……谋定保管官股、保全商股股票不入伪市,逃脱伪府注册。”(52)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张謇研究中心校注:《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370页。实际上,政府明示的“官股、商股不入伪市、不在伪政府登记注册”,也是大生公司奉为圭臬的生存原则和底线。11月17日,为褒奖、鼓励大生公司,经济部部长翁文灏致函徐静仁:“贵公司在沦陷区域不为暴力所屈,屹然自存,继续生产于国计民生,裨益匪浅……望一本初心,赓续善处。”(53)《在抗战初期为应变与国民党政府经济部及各级地方政权来往文件》,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85。

三、“德产”外衣下的企业生存与经营

1938年3月,为策应徐州会战,日军决定发起“南通附近及崇明岛攻略作战”。(54)『支那事変主要作戦研究 其の2』(昭和13年1月—13年11月)(防衛省防衛研究所)、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120596900。3月16日,日军第101师团佐藤支队、谷川支队等部在上海吴淞口乘“新兴丸”号等舰船,17日凌晨3时抵达南通江面,向南通发动进攻。(55)『主要作戦研究18 南通附近及崇明島攻略作戦』(昭和13年3月16日—昭和13年3月19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120597500。据日军步兵伍长荻岛静夫日记记载:“我们从七千(吨)的新兴丸号下来……五点半,我军消灭了岸边所有的敌人,取得登录的成功。这个时候天还没有亮,村民竟然没有发觉,我们就那样突然攻击,敌军的身影也不见了。天渐渐亮了,我军攻入通州(即南通)城的时候,遭遇了敌人的反击,我军马上应战,在市区的各个地方与敌军展开战斗,终于在上午九点的时候占领了南门……正午时分,我军完全占领了通州城。”(56)《荻岛静夫日记》,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1—72页。《申报》亦报道:“敌舰陆战队,用敌机六架掩护,由南通之狼山增港一带登陆,我江岸守军,当予以猛烈抵抗,伤亡殆尽,被敌侵入县城,我城内守军,又与之巷战,卒以寡不敌众,县城遂告陷落。”(57)《南通陷落后,敌又窥崇明》,《申报》(汉口版)1938年3月21日,第1版。

时局动荡之下,大生一厂、副厂、电厂“均悬挂德国国旗,停止开车”。(58)《南通特务机关(喜多)对于处置大生纺织公司的调查书》(原件为日文),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2。因海门稍晚于南通于3月22日失陷,故位于海门的大生三厂“事先已得消息,全体职员均未离厂。”(59)《海门大生三厂最近情形报告》(1938年4月4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 Q275-1-606。24日,“日军十余人曾到该厂……由重要职员出面招待,未发生事端”。(60)《海门大生三厂最近情形报告》(1938年4月4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 Q275-1-606。由于欧纳汉等德国职员当时不在厂内,日军不相信大生三厂为德国资产,故“当时曾被迫将德旗取下,改悬日旗”,(61)《海门大生三厂最近情形报告》(1938年4月4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 Q275-1-606。待德国职员返回并与日军交涉后才重新悬挂德国国旗,对此“日方尚无异议”。(62)《海门大生三厂最近情形报告》(1938年4月4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 Q275-1-606。可见南通、海门沦陷时,大生公司凭借“德产”保护伞及德国职员暂时保护了企业,至少在了解真相前日方不会对大生公司采取过分举动。

此时,李升伯率领“大生部分职员撤退上海,避居租界,清理债务”,(63)《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关于李升伯汉奸案》(1946年),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188-2-348。南通各厂群龙无首,亟待高层主持厂务。同时,大生公司认为“努力复工,约能次第实现现值纱布市价”,(64)《抗战时期大生一厂营业情况及其他事务材料》(1938年),大生一厂(副厂)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4-111-177。遂决定“派高级职员成纯一为驻厂专员,希即查照前订复工应办事项,主持监督指挥进行。”(65)《“德商经理时期的大生厂”管理的具体规定》(1938年),大生一厂(副厂)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4-111-136。成纯一到达南通后,先行拜访驻唐家闸附近日军部队,然后访晤城区各部队、日军特务机关及“南通宣抚班”,最后才与“自治会”接洽。(66)周宗根:《1938—1939年大生纺织公司对日本“军管理”的应对》,《抗日战争研究》2018年第4期。成纯一受公司指派,与日军当局及伪政权沟通交涉,力争公司早日复工。

南通沦陷后,日军当局鉴于固有的社会秩序被打乱,民心不稳,大生公司又是南通社会经济的支柱,且大生各厂停工,“致发生多数职工失业,治安上不能任其自然”,(67)《南通特务机关(喜多)对于处置大生纺织公司的调查书》(原件为日文),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2。希望通过营造“日中亲善”的“和谐”氛围,以利于日伪当局的统治。在此情况下,大生公司的当务之急便是尽快安定人心、工厂复工、恢复市面。经交涉,4月11日,在保障厂内工人尤其是女工的人身安全前提下,大生一厂、副厂先行复工,但生产时断时续。不久,“日方为救济计,以将来实行日中经济提携为条件,于昭和13年(1938)5月18日发出备忘录,令其复工。”(68)《南通特务机关(喜多)对于处置大生纺织公司的调查书》(原件为日文),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2。备忘录全文如下:

兹为促进复兴江北地方起见,在下列条件之下即准大生纺织工厂开工复车。计开条件如下:

一、今后工厂之经营方针应以日中经济提携为基本原则,并应随时接受日方要求开始关于是项提携之交涉。

二、日本军认为必要时,工厂应随时接受命令,停止工作。

三、德方之债务应尽速归偿。

四、工厂之经营须受南通特务机关长之监督。

此致

大生纺织公司知照

日本军特务部南通特务机关长德本中佐

昭和十三年五月十七日(69)《南通特务机关(喜多)对于处置大生纺织公司的调查书》(原件为日文),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2。

揆诸备忘录,一方面“日中经济提携”成为大生公司复工的前提条件,但只要日军“认为必要时”,大生公司必须接受命令停工;另一方面,大生公司的“德产”外衣仍然有效,可继续借偿债之名行生产之实。日方提出“德方之债务应尽速归偿”,可见其并未怀疑大生公司与蔼益吉公司之间的“债务抵押”关系。至此,大生各厂陆续恢复生产。

蔼益吉公司虽仅为大生公司产权名义上的所有者,但其员工仍然尽职尽责,在南通沦陷后全力保护大生各厂。驻厂的德国经理和职员恪尽职守,与日军周旋。成纯一向陈葆初、李升伯感叹道:“AEG德人在此自弟(成纯一)到后已渐守默,但有兵来仍自出面……弟亦佩服。”(70)《抗日战争期间成纯一所收信件及所发信件底稿》(1938年6月20日),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204。1938年4月11日,蔼益吉公司驻厂职员成功阻止日军进入大生电厂降下德国国旗。然而,德方的保护令“日方大为不满,原欲攫取该厂营业权,而无从实现。”(71)《南通大生纱厂被日方封闭后德领提抗议》,《导报》1939年3月10日,第3版。另有报道称,日方煞费苦心,试图冲击破坏德商保护下的大生各厂,以逼退蔼益吉公司,日方“初藉军事名义,派驻海军陆战队五百余人分驻在南区一厂海门三厂内……将厂内工作之女工任意调笑奸污,男工则被征役搬储弹药及掘挖防御工事等。”(72)《南通大生纱厂被日方封闭后德领提抗议》,《导报》1939年3月10日,第3版。

德国虽为日本的盟国,但日军当局对大生公司德国职员的态度并不友好。1938年5月3日上午,日本军官桥本及南木队长率两名士兵“至一厂钟楼顶上用望远镜向城闸路瞭望”,被德籍会计师佛伦特(Freundlich,又译为方立熙)发现,“见日人登钟楼,德人而跟行上前止阻,并说此乃德国人所有财产,在德国旗帜之下君等不能自由到此用望远镜瞭望。”(73)《大生副厂厂长王元章致陈葆初、成纯一函》,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75。桥本恶言相向,大骂德国人,双方发生了争执,桥本甚至拔枪威胁称:“汝立即走出,否则我立刻将汝杀死!”(74)《大生副厂厂长王元章致陈葆初、成纯一函》,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75。幸被众人劝止,后由经理李升伯、副厂代厂长王元章及德方经理纽满出面周旋调停,并决定将“吓得面如土色倒坐在沙发上”的佛伦特送回上海,桥本等方才作罢离去。(75)《大生副厂厂长王元章致陈葆初、成纯一函》,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2-111-175。

1938年11月后,日方不断催促大生公司与其进行“合作”,并就此进行谈判,同时,大生各厂的德国经理和职员也不断向蔼益吉公司上海总经理处汇报相关情况。15日,驻大生三厂的德国职员甘蒂莫洛夫(Gantimuroff)汇报称:“日本方面派人进入工厂,给职员带来了礼物,并准备了一份详细的机器与存货清单。”(76)《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对此,蔼益吉公司一方面指示甘蒂莫洛夫“作为一家德国公司的雇员,建议对来访者尽一切礼貌,只要他们不干扰工厂的运作”,(77)《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并告诫称:一旦日方拍照或清点物品等调查存在不友好的举动,尽管无法阻止,但须告知如要调查工厂详细情况,应向工厂经理及蔼益吉公司提出申请;(78)《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另一方面,蔼益吉公司先后于11月4日、19日、21日连续发函大生公司:“请设法从南通各厂了解‘来访者’的意图,以便我们可以在遇到日本人的任何非法行动时采取必要措施。我们建议尽快处理此事,否则我们或德国领事馆的每一项行动都可能因事件过时而失效。”(79)《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

显然,德方对于日军当局进入工厂进行不友好的调查非常不满,甚至提及德国驻沪领事馆,拟寻求外交层面的帮助。同时,德方也十分清楚自己在大生公司的真实身份和地位,作为名义上的经营者,无法过多干预大生公司的内部事务,但日方的行为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德方的权益,使之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即使在这样的情形下,蔼益吉公司仍然认真履行与大生公司的“合同”,肩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并告知大生公司,蔼益吉公司可以提供来自德国政府的帮助。

11月19日,蔼益吉公司询问大生公司是否真正愿意与日方进行“合作”谈判,而不是受到日方胁迫的结果。(80)《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同时,蔼益吉公司有意放低姿态,自谦为“工厂的管理者”和“债权人而不是所有者”,认为“当我们或贵方与日本代表谈判时,我们应该持什么态度?这个决定必须由贵方作出。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以你们所希望的方式进行谈判。我们的立场是,我们不能容忍第三方的任何干涉,除非贵方不能履约偿还债务。我们再次指出,我们不认为不回答日本人的谈判要求是最好的策略,而应该马上回答。我们建议尽早开会,决定以何种方式作出答复。”(81)《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

11月29日,蔼益吉公司再次函告大生公司:“我们与纽满先生一致认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以防止任何可能扰乱贵公司和平营运的行为。因此,我们已致函德国总领事馆,请他们通知日本驻上海当局,我们将追究因日方逼迫贵公司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责任……我们已经准备好并且能够阻止第三方违背贵方的意愿,强行或在压力下夺取工厂。”(82)《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12月9日,蔼益吉公司告知大生公司:“已接到德国领事馆来函,称已将抗议书递交日本驻上海当局。”(83)《交通银行关于大生纺织公司南通天生港电厂押款的函件之二》(原件为英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档案,上海市档案馆藏,Q55-2-1302。显然,蔼益吉公司非常积极且愿意和大生公司一道与日方进行“合作”谈判,并积极争取德国政府的外交帮助。但遗憾的是,大生公司婉拒蔼益吉公司的建议,而以拖延的策略来应对日方的“合作”要求。

大生公司一方面借“德产”外衣的保护与日军当局周旋;另一方面拖延日方的“合作”要求,开足马力,加紧生产。日方坦言,“大生在日军保护之下开车复工……获得莫大之利益。”(84)陈葆初:《抗战时期南通大生纺织公司文献之一》(1945年),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1。据日方资料记载,“自昭和十三年六月份起至昭和十四年二月间之八个月中,(大生)至少获得九百万元之利益。”(85)陈葆初:《抗战时期南通大生纺织公司文献之一》(1945年),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1。与此同时,战时的通货膨胀亦导致法币不断贬值,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大生公司所欠银团债务的高额利息,多家银行及钱庄亦表示收回本金即可,放弃利息,这使得大生公司原先相对困难的财务状况得以稳固。(86)柯丽莎著,金彩红译:《在战争和政治困境中争取家庭和公司的利益:20世纪20—50年代初大生企业的转型》,张忠民、陆兴龙主编:《企业发展中的制度变迁》,第168页。大生公司还努力减债,通过不动产押款(厂基押款)、证券押款和花纱布押款的方式进一步减少债务。(87)何新易:《近代大生企业集团资本运作的兴衰》,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7—182页。

在大生经营的外部环境方面,全面抗战爆发后,“经济部为防止敌货侵略”,公告列出“被敌人攫夺统制之厂,所出之品应属敌货,禁止购运。”(88)《新记新号罗莲舫呈请发还所扣大生厂及苏纶厂出品绒布的文书》,经济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四-24156。大生公司虽处沦陷区,因系“德产”,日方尚未侵占攫夺,故产品不属“敌货”,可在后方正常销售。战时棉纱“有价有市”且利润可观,银团又减免利息,减轻了大生公司的额外负担。这一时期,大生公司以所获巨额利润偿还了银团的大部分债务,徐静仁等也从银团手中收回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可以说,这一时期大生公司在“德产”外衣的保护下,企业经营出现了短暂的“辉煌”。

大生公司复工以来经营颇有起色,不仅引起日方的更大兴趣,也加剧了日方的不满情绪。由于棉纱为重要的战略物资,日军当局企图统制沦陷区的棉纱生产。然而由于大生公司有“德产”外衣的保护,日军当局不敢贸然攫取,只能试图通过日商钟渊纺织株式会社与其开展“合作”。(89)Elisabeth Köll, Control and Ownership During War and Occupation: The Da Sheng Corporation and its Managerial and Financial Restructuring, 1937—1949, Asia Pacific Business Review, 2000, Vol.7 (2), p.111-128.然而日军当局始终怀疑大生公司系“德产”。1938年底,日本驻上海领事馆派员调查大生公司与蔼益吉公司的关系,最终认定大生公司“假借‘德商远东机器公司经理大生纺织公司’名义,标榜‘德人所有财产’”,(90)《南通特务机关(喜多)对于处置大生纺织公司的调查书》(原件为日文),大生纺织公司档案,南通市档案馆藏,B403-111-622。双方是“以权益之名伪装转籍。”(91)『江蘇省南通所在大生紡績公司ノ権益関係』(昭和14年3月15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620900。于是,日军当局便将大生公司“借德御日”之举定性为“敌对”行为。

随着大生公司“德产”真相的暴露,以及日军南通特务机关的干涉,1939年3月2日,大生各厂被迫接受日军当局的“军管理”,厂内40余名德籍员工也遭到日军驱逐。3月6日,德国驻沪领事馆与日本驻沪领事馆交涉,“抗议日军在海门、南通逼停大生各厂与天生港电厂,并请立即恢复三月二日以前各厂之原状。”(92)『江蘇省南通所在大生紡績公司ノ権益関係』(昭和14年3月15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620900。3月15日,德、日两国驻沪领事及蔼益吉公司董事三方会晤,日领事称:“关于通海大生各厂发生之事故,当地军部直接接受执行南京高级当局(伪维新政府)之命令,驻沪日领馆无从详悉其底蕴。”(93)《大生三厂保管报告》(1939年3月2日—1943年4月21日),南通市档案馆、张謇研究中心编:《大生集团档案资料选编·纺织编(Ⅴ)》,第201页。德方的抗议最终不了了之。“德产”真相的暴露,意味着大生公司的短暂“辉煌”就此终结。1939年4月后,大生各厂悬挂的德国国旗及“德产”招牌被陆续撤下。11月1日,徐静仁不得不解除与蔼益吉公司的“抵押”合同。

结 语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蒙受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固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面对日本的侵略,无法内迁的南通大生公司不得不依靠“外商”的庇护,以求企业的生存。大生公司以资产抵押换得“德产”身份,这既是为求生存做出的因应之策,也是沦陷区民族工业的真实写照。这一时期,不仅南通大生公司,位于南京的江南水泥厂、常州的大成纺织染公司第三厂、上海的大隆机器厂等民族工业因各种原因不能内迁,也纷纷寻求外商保护,这是面对日本侵略不得已而为之的企业生存策略。以“外资”身份求生存,成为全面抗战初期民族企业行之有效的因应之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族工业免遭日军当局的劫掠。不同于大多数寻求外商保护的民族工业仅仅实现护厂目的,大生公司依靠这一策略不仅暂时保全了工厂,而且创造了短暂“辉煌”。

对于大生公司而言,其借助“德产”身份在南通沦陷前后获得生存空间,保证了工厂的生产经营之不辍,棉纱销往苏北和后方,获利颇丰。这是徐静仁等公司高层于国难当头之际作出的正确的生存因应之策,而且鉴于当时德日之间的盟国关系,接受德国公司的保护,似乎比接受美、英等国公司的保护更为有效和可靠。(94)Elisabeth Köll, Control and Ownership During War and Occupation: The Da Sheng Corporation and its Managerial and Financial Restructuring, 1937—1949, Asia Pacific Business Review, 2000, Vol.7 (2), p.111-128.事实上,“德产”外衣的确帮助大生公司暂时抵御了日军的侵占,维持了工厂的正常运转,厂内人员的生计亦未受大的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看似强势的日军当局,在占领南通后因德日的盟国关系,对大生公司的“德产”外衣有所忌惮,未能迅速实现所谓“合作”的目的,而是不断寻找机会入厂“调查实情”,干扰正常的生产秩序。可以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在占领地重建统治秩序时,面对第三国尤其是盟国资产,依然慎之又慎,不敢轻举妄动。在全面抗战初期,民族工业整合债务“抵押”外商,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保方式,在应对日本侵占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体来看,南通沦陷前夕,大生公司选择“德产”外衣自保的因应之策,并成功通过“盈亏、理债、拒敌”等步骤化解债务危机,实现了从被动经营向自主生存的飞跃,不仅摆脱了银团控制,更凭借 “德产”庇护及自身努力,取得了短暂的“辉煌”业绩。这既是大生公司来之不易的阶段性胜利,也是全面抗战初期沦陷区民族工业的“生存奇迹”。然而,受制于日伪统治下沦陷区的恶劣环境,大生公司因“德产”真相暴露,最终亦无法逃脱日本“军管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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