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的特点、经验与启示
2020-11-30张德文
张德文
[摘要]上海民办高职院校的蓬勃发展为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注入了活力,增加了教育供给的多样性。梳理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现状后发现,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具有发展势头持续向好、院(校)长群体源自上海、专业建设成效明显、国际交流合作频繁等特点,加大政策支持、加快改革创新、加强党的建设是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发展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20)22-0075-06
改革開放40多年来,上海民办高职院校或升格为民办本科院校,或淘汰后退出办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10 所。从办学所在地看,学校最多的在浦东新区和宝山区,分别有4所、3所;从举办者类型看,由企业集团独资举办的学校有5所,由自然人举办的学校有2所,股份制学校有2所;从创建时间看,最早创建学校的年份是1984年,最晚创建学校的年份是2003年,创建学校最多的年份是1993年。上海民办高职院校从最初破茧重生,到后来蓬勃发展,再到如今规范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奠定了选择基础,同时也为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贡献了上海智慧。
一、上海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特点
1.发展势头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规范”和“支持”是上海民办高职院校的主题词,在扩大上海市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激发高等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4所民办高职院校升格成本科院校,其中,上海建桥学院从建校到升本只花了5年时间。2020年6月,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并更名为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见下页表1)。
在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结果中,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共获得6个大项中的56个项目认定,占长江三角洲地区民办高职院校获得项目认定的58.95%。2020年2月22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2015—2019年全国民办高职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共有7个省、市、自治区20所民办高职院校入围,上海市6所院校名列其中,数量位居榜首。
2.院(校)长群体源自上海。上海普通高校数量虽然不多,但质量较高。目前,上海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0所。高质量的高校资源为上海市民办高职院校选聘优秀的院(校)长提供了广阔的渠道。实践表明,民办高校办得好不好,董事会的领导作用固然重要,但校长的办学理念、治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等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通过查阅各院校官网发现,上海民办高职院校的院(校)长是一支以男性为主、年龄较大、接受过良好高等教育并取得较多学术成果的知识分子队伍,具有丰富的上海教育工作经验。其中,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同济大学校领导、上海交通大学部门领导中直接聘任的有3人,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华东理工大学校领导、上海大学院领导中直接聘任的有2人。校长的办学理念、治校才华等直接影响学校发展的进程,大学可能因优越的办学宗旨而延续百年,可能因卓越的办学模式而经久不衰,也可能因科学的管理体系而保泰持盈。聘请具有卓越教育理念和丰富教育经验的教育家担任校长,有利于强化学校的教育战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聘请具有商业意识、善于经营的管理家担任校长,有利于提高学校资源的利用率和办学效益;聘请颇具社会威望、知名度较高的社会活动家担任校长,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3.专业建设成效明显。专业设置是民办高职院校的立学之本,是体现办学特色的载体,是保证民办高职院校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的关键。具有办学特色的民办院校往往从建设特色专业开始,而且专业建设连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环节。梳理2020年上海市民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发现,有专业大类14个,占高职高专专业大类的73.68%;开设专业类38个,占高职高专专业类的38.38%;设置专业数108个,占高职高专专业数量的13.88%。由表2可见,专业布点数前五位的是文化艺术、财经商贸、教育体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大类和第二产业的能源动力与材料、水利、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专业大类没有设置专业,第三产业集聚了所有专业大类,且专业布点数比第二产业多154个,这与上海“三二一”的产业结构比例相符合,形成了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契合的专业结构体系。特别是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专业,更是为上海培养了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2005—2013年,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共有15个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占长江三角洲地区民办高职院校获得立项总数的45.45%。
4.国际交流合作频繁。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国办发〔2018〕93号)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探索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上海的经济、科技、文化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大中心。为达成这一宏伟目标,上海市采取多种举措拓展与境外在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联系,这是上海民办高校面向世界办学的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上海开展境外交流合作有便捷的交通优势,通过专业合作、课程建设、学分互让等方式,可以吸取境外高校的办学经验,提高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目前,上海市共有3所民办高职院校获得市教委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10个,其他7所院校开展的项目有短期访学、学历提升、证书培训、暑期实习等,交流合作最多的国家和地区是日本、英国、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中国台湾。
二、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经验
1.依靠政策扶持。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可知,只要政策有所放松,民办高校就会有新的发展;一旦政策趋紧,民办高校发展就陷入低迷,出现萎缩。根据民办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的理论,政府应当承担起民办高校观念的引导者、制度的建设者、资源的分配者和服务的提供者等职责。《上海市推进民办高等学校落实法人财产权的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0〕7号),明确了民办高校法人的财产权,有效保障了民办高校的权益;《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沪教委财〔2008〕124号),规范了民办高校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有利于民办高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4号),在完善政府扶持政策方面,就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试点市场化收费改革、试点市场化收费改革、完善购买服务制度、健全完善基金制度等六项措施做出承诺;《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5号),为上海市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明确了实施路径。
从2006年开始,上海市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刚设立时的 4000 万元增加到 2018 年的 4 亿元,并列入年度同级教育财政预算。自2009 年开始,在上海市教委的鼓励下,部分民办学校开始为本校教职工缴纳年金;从2012 年起,上海市教委每年投入约2000 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强师工程”,用于对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和管理干部的集中培训,支持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开展海外研修、产学研实践。2015 年开始试点对距退休时间较短的专职教师加速年金积累;2018 年,年金制度已覆蓋上海所有民办高校和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上海市依托雄厚的资本为民办高校提供的财政扶持有利于民办高校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
2.勇于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民办教育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教育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①上海市在民办高校治理中改革创新,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逐步完善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形成了部市合作机制、市级领导小组、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构架。
2009年6月,上海市教委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制定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针对民办教育的各项行政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民办教育管理体制。2012年4月18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成立,深入开展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引导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为促进上海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2014年1月,上海市依托上海师范大学成立了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实施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项目,开展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国际交流,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各类服务和决策咨询等。2014年8月15日,上海7所民办学校捐赠7730万元,成立了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该基金会是全国第一家由政府倡导、民办学校联合发起、以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为宗旨的公益性基金会。基金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已开展了民办高校辅导员“七彩计划”、民办高校教师科研“同舟计划”、民办教育人才培养“民智计划”等项目。2014年8月29日,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揭牌,并以此为基础于2017年底成立了“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围绕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开展各类探索创新与先行先试项目、数据平台建设和整合分析、专项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3.夯实基层党组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②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都能为教育事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民办高等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需要加强党的领导。
多年来,上海民办高校党建向纵深推进,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强化,思想阵地建设不断拓展。2001年10月,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民办高校党工委,统一负责民办高校党的建设,选派的党委书记兼任市教委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为教育管理部门解决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提供建议,对党组织依法正确监督和服务起到了有效作用。经过十多年发展,全市现有10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中,已有8所建立了党委,2所建立了党总支,全部配齐了专职党委书记或总支书记,为党组织与学校同步建立、党组织负责人与校长同步落实、党组织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安排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8年,上海民办高校党工委实施“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民创”),对于立项民创A类、B类项目给予300万~10万元不等的政府专项资助,有力地支持了上海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的启示
1.加大政策支持是民办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坚实后盾。2017年,我国民办教育政策发生了重大变革,国家新法新政密集出台,各省级政府实施意见相继跟进,给转型发展中的民办高职院校带来了新的挑战。截至2019年4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均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配套措施。从政策文本来看,上海、广东、浙江、陕西等省市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例如,关于“民办学校办学的奖励与补偿”的问题,上海解决的办法是:补偿金额=(出资金额+折算利息)-(合理回报+折算利息),奖励金额=年度学费收入×(0.1×合格次数-0.5×不合格次数);关于“对民办学校的财政投入与扶持”的问题,只有上海、陕西、云南等地提出对已经设立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做大做强,发挥其对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其中,陕西省政府每年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并要求各市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内涵式发展。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民办高校发展,更好地满足民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13元,增长1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7%。教育服务消费比例不断增长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元化的选择,这将是推动民办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教发厅函〔2020〕22号)明确指出,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新设立的56所高职院校中,民办高职院校23所,占比41.07%。职业教育是一种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教育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联系尤为密切。多支持民办高职院校发展,就能多培养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所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民办高等教育的公共属性是明显的,政府应在公共性与市场性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探寻突破政策困境的具体路径。地方政府是民办高职院校健康持续发展的真正创新者、推动者。在分类管理政策持续推进下,不管是选择营利性办学还是非营利性办学,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支持都是民办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坚实后盾。因此,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根据现实情况,完善分类管理的法律体系与配套政策,在政策制定、执行中落实《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中的权限“下放”、淡化“管理”、强化“服务”的举措,尤其是对民办高职院校比较关心的诸如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法人地位等核心问题给予及时、明确、具体的操作意见。只有让民办高职院校看清未来,“营利”和“非营利”两条腿走路才能行稳致远。
2.加快改革创新是民办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民办教育发展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破旧立新的过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文件中,共有7省(市、区)、1市、3高校参与“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4个大项目的改革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在市场供求关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高等教育资源呈现局部过剩的情况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办高职院校要想突出重围、实现持久健康发展,必须摒弃外延式扩张、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老路,走特色办学、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品牌塑造的新路,进行制度重构、组织变革、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优化与重塑。民办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先手棋”,要在统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下遵循供求规律,着力在提升学生职业素养教育上下功夫,形成从“技术人”“职业人”到“完整人”的逐层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在打造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集群上下功夫,利用知名企业办学得天独厚的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应用型人才供给和经济社会产业行业需求的动态统一;着力在优化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上下功夫,创新各种激励政策和引培措施,优选精选干部人才;着力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视域下的内部治理机制上下功夫,注重办事效率,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优化机构设置,帮助民办高职院校实现更为广阔的办学空间、日趋丰富的办学内涵、更加多元的办学形式。
3.加强党的建设是民办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③民办高职院校虽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但同样要扎根中国大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截至2020年6月30日,至少有23省(自治区、直辖市)向民办高校选派了党委书记。在内部体制机制上,民办高职院校董(理)事会、校(院)长、党委是推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少数”。首先,要落实好“双方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可以是党委会成员,校(院)长可以兼任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是董事会成员。其次,建立制度化的三方沟通机制,董事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要制度化,明确各自的议事内容与规则,寻求协商最大公约数,绘就发展最大同心圆。最后,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分担的运行机制,董事会是学校决策核心,负责战略规划与发展投资;校长是学校领导核心,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管理学校的教学和行政工作;党委是学校政治核心,积极引导董事长正确处理投资与回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市场规律与教育规律的关系,引导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教學科研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教师在教学、科研上的带头作用,可以将支部建在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兼任教研室主任。在思想政治工作上,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塑造和引领校园文化,深化对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的认识,通过结构和秩序的创新,激活各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构建“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机制互动,教学、团学互通”的思想政治工作育人新格局,实现“目标同向、载体同建、资源同享、节奏同步”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目标。
教育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海民办高职院校从快速发展向更高质量发展迈进,这是政府积极领会中央精神,结合上海发展实际和特点,勇于创新、大胆尝试的结果。站在民办教育加快推进分类管理的历史起点上,上海民办高职院校在求索中崛起的奋斗史为区域民办教育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注释]
①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4-11-10(1).
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7-10-18)[2020-07-20].http://www.china.com.cn/19da/2017-10/27/content_41805113_2.htm.
③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N].人民日报,2018-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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