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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全力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

2020-11-30郑中华

民族大家庭 2020年2期
关键词:活动场所荆门市培训

文/郑中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湖北省荆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调研组,深入到沙洋、钟祥、京山、东宝等地和市五大宗教团体,开展了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决策部署,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专题调研。期间,召开座谈会5场次,调研宗教活动场所18 处,走访基层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80 余人。

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荆门宗教历史久远,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教并存,均成立有市级宗教团体,批准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4 处,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123 人。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9 年以来,荆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方面开展有益探索和实践,较好解决了宗教工作“谁来管”“怎么管”“管什么”“管得好”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解决宗教工作“谁来管”的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定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党委、政府的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统战部长是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民宗部门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全市网络宗教工作人员1500 余人。二是全面学习宣传,理论武装头脑,解决宗教工作“怎么管”的问题。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关键在“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全国宗教会议精神、《条例》等纳入全市“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内容,密集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培训延伸到镇、村一级,提升了干部群众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重要论述的理解与把握。三是着力规范引导,靶向精准施策,解决宗教工作“管什么”的问题。出台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通知,明确市级抓业务指导和政策制定,县级抓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管理辖区宗教事务,村(社区)落实协管责任,掌握宗教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宗教专项工作反映的23 类41 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健全完善机制,推动长效管理,解决宗教工作“管得好”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事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发至乡镇一级,确保宗教事务管理落在基层、落到实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每年至少听取6 至10 次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

通过上述四项举措,全市宗教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宗教事务管理日趋规范,荆门市宗教工作形势呈现出“四个转变”:一是宗教事务管理由主要依政策办事向依法管理转变。二是宗教工作由日常事务管理向政治引领、思想引导为重点方面的转变。三是宗教工作由宗教部门“孤军作战”向各相关部门“联合协作”的大宗教格局转变。四是基层宗教工作由过去的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向现在的有人管、敢于管、管得好方面转变。

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荆门市宗教工作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需要加强学习培训。二是荆门市宗教团体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他们对宗教部门依赖性比较高,大多数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推一推就走一走”。三是荆门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存在文化水平低、年龄老化等问题。四是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立行立改的几项重点工作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荆门市注重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边学边查,立行立改。

建立了宗教团体负责人季度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荆门实际,建立宗教团体负责人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2019 年,对荆门五大宗教团体反映的16 个问题,逐一进行研究,明确解决问题的路径,推动宗教领域现实和遗留问题解决。12 月,召开市级宗教团体四季度联席会议,对全市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首次开展述职评议。

建立了宗教干部队伍及场所负责人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基层宗教工作人员调整大,教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需要加强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的实际,我们制定培训方案,统筹启动了全市基层统战委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培训工作,并将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固化下来,长期坚持。

建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执法和联合督导机制。出台《荆门市宗教事务联合执法机制》,对宗教专项工作、非法宗教活动整治、佛道教商业化治理、互联网宗教监管等工作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调研期间,针对宗教场所落实“四进”“八无”“三上墙”工作有差距问题,组成三个督查组深入全市64 处宗教场所,对照荆门市深化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逐一规范落实到位。

建立完善了宗教问题整改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依法依责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和任务,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建立宗教工作“双包”责任制(宗教场所包联责任制、非法宗教场所包保责任制),明晰包保干部职责,掌握宗教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了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省纪检监察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涉宗教突出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专门力量逐个县市区开展了宗教方面问题检视,开出“负面清单”,实行重点管理。从2019 年开始,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办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追责问责。

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以深化学习为途径,在提升队伍素质上出实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宗教工作“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活动,重点宣讲新修订的《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以加强管理为重点,在规范宗教事务上求突破。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登记场所和托管场所严格标准要求,清理整治,分类处置。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监管,确保“四进”“八无”“三上墙”工作落细落实。二是规范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管理。指导市五大宗教团体完成换届工作,建立宗教团体年度述职考评制度。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三是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巩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果,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四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财务实行统一账本,每季度要向信众公开,每半年要向县级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年接受一次检查审计。

以创新思路为载体,在凝聚思想共识上下功夫。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好“三送三进”(送宗教政策法规进活动场所、送核心价值观进活动场所、送传统文化进活动场所)活动,把宗教界人士的思想共识凝聚到促进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助推宗教和顺发展大局上来。

继续办好“荆门妙心讲坛”,利用市佛教道教讲经交流、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等,引导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宗教场所开展“助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红色主题教育”等活动,进行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

以排查调处为抓手,在宗教和谐稳定上见实效。落实党政领导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持续推进宗教领域现实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确保荆门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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