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0-11-29李娣姜晟蔡琨
李娣 姜晟 蔡琨
(1.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南京 210000;2.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36)
随着经济与人口迅速发展,以及城市污染不断向农村转移,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农村环境污染来源不仅有生活污染和农田面源污染,还有工业污染,尤其是发达地区,进而影响农村水质恶化、甚至出现黑臭、生物多样性降低、导致生态功能退化,最终威胁人类健康,阻碍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因此,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农村环境质量监管[1]。2019年,利用全国和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的机会,笔者调查走访了5省9市11家承担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监测机构,以及江苏省13市14个县区环境监测站,调查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农村环境监测现状提几点建议:
1.农村环境监测现状
自2014年起,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25号)文件要求,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一般由省中心负责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各驻市中心负责各自所在市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县区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内容。
2020年,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农村环境监测主要包括:(1)以村庄为监测单元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对象涉及环境空气、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县域自然生态质量状况;(2)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3)10万亩以上规模化农田灌溉区灌溉水监测;(4)日处理能力20t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5)由排污单位自行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监测。
2.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现行农村环境监测体制不健全
通过5年的农村环境监测工作运转,加上监测垂改,现行的农村环境监测体制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农村环境监测任务。首先,监测事权不清晰,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涉及水气土等要素,现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仅把农村环境监测划入地方事权,目前大量省份将所有的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任务交由县级站承担,也有少量省份由驻市中心开展监测。其次,县级站承担了大量的执法和应急工作,人员配备明显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仪器装备老化率高、尖端大型仪器设备较少,经费也无法保证,人员培训力度跟不上,大都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再次,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缺乏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考核机制,不同省份或县区做得多少好坏“一个样”,很难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2019年新增的农田灌溉水、日处理能力20t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任务,生态环境部门没有掌握需开展监测的污水处理设施名单等基础信息,与农业或水利等部门缺乏信息共享,监测部门要通过各种手段、耗费大量精力去获取这些名单,给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2.2 顶层设计不足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设计理念是以县域为监测单元,进行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以1个县选取3~5个村庄(每年轮换)为代表进行监测,这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村庄的代表性有待商榷。村庄的选取一般以开展工作的难易来取舍,比如有的村庄有空气自动站、集中供水等充足的环保基础设施,常常是被优先选择;至于村庄的分布情况、周围的环境污染状况则被较少关注。其次,评价体系过于复杂,难以操作[2]。目前大气、水、土等要素都有各自环境质量标准,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是在各要素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在监测数据代表性不足的情况下,评价体系的意义也随之不明显。最后,除了国家事权的村庄,其他地方事权的村庄相关农村环境监测数据也要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尽管每年有大量的数据审核和上报工作,但是并没有看到数据带来的环境管理服务效果。
3.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
3.1 理顺农村环境监测体制
(1)理顺农村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明确农村环境监测为国家事权,加大环境监测工作资金投入。(2)整合资源,将多部门涉及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信息进行整合,理清基础信息,让监测实施部门全身心投入到监测工作本身。既可增加工作效率,又能保证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3)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机制,对做得好的省份或地区进行表彰,对做得差的省份或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充分调动监测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优化农村环境监测点位布设
梳理县域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出入境点位,优化环境空气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根据农村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点位布设需考虑的监测项目主要有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土壤等。其中饮用水源地在一个县域相对固定且容易获取;县域地表水水质也是根据县域出入境水体来获取。因此仅需对环境空气和土壤进行相关点位布设。充分调研农村环境污染状况特点,根据县域内村庄的分布与构成,按照区域选择典型的村庄,进行优化布点,确保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能够反映客观的情况。土壤点位布设需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土地利用类型,以县域为单位进行优化。
3.3 优化调整部分监测项目与频次
农村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下水、地表水和饮用水,在整个的水环境监测中,饮用水监测最为重要,需要从酸碱度、重金属含量、特征污染物和微生物含量等方面分析。监测项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其中必测项目主要为可能存在超标风险的指标,每季度监测一次,选测项目主要为长期达标的指标,则半年监测一次。
农村地区环境空气一般优于城市空气,并相对稳定,可减少环境空气监测频次。目前的环境空气监测手段主要有空气自动站、流动监测车和手工监测3种。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地区,连续采样5d极大增加了采样难度和采样成本。
3.4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控检查
建立一支农村环境监测人才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素质,形成一支数量充足、技术精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才能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监测事业的持续发展。强化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涵盖各个环境要素,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方法对监测技术人员要求高。各县区监测站业务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加上垂改,任务下沉,县区监测站执法任务加重,少有外出培训的机会,这都限制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能力的提升。
加强质控检查,争取每个省份或地区每年抽查一次,有利于提升农村环境监测操作的规范性,保证农村环境监测质量。
4.结语
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的多个文件中,均涉及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在“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监测、农村黑臭水体监测等内容。《“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国家选取500个、地方选取3000个特色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监测,监测内容涵盖饮用水、土壤、生态质量等,监测范围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向基础较好的县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