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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2020-11-28

小城镇建设 2020年9期
关键词:农房宅基地用地

河北:下达3.25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河北省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省级财政下达2020年省以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5亿元,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幫助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支持应改尽改。

明确补助标准。由县级统筹使用下达的中央、省及市、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对户的具体分类补助标准。

实施绩效评价。对各地2019年度落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下达资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实施激励,督促各地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列为该省安排下一年度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

严格资金监管。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全程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责任,构建“分工明确、监管到位、权责统一”的责任体系,防止和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发生。对发现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严肃查处。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刑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来源:《中国建设报》)

江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精准施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对清单项目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增强用地指标使用的针对性,实现指标对项目的点对点扶持。组织全市各区、相关街镇直接面向用地主体开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对项目运营规模、申报条件及用地问题等进行面对面服务和指导,解决用地主体的实际困惑和运营难题。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联合相关部门跟踪管理清单项目情况,依法规范项目主体用地及建设、运营等行为,确保将各年度农业农村专项用地指标用在实处。(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福建:莆田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用地管理

莆田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用地管理,并对组织管理、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

《通知》明确,《莆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作为居民住宅规划许可的依据;其他区域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统一部署,组织乡(镇)政府编制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经审批后作为居民住宅规划许可的依据。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及宅基地使用标准。农村村民新申请宅基地的,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且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即3人(含以下每户80平方米,4~5人每户1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设居民住宅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层数不超过三层(底层层高不超过4.5米,二、三层每层层高不超过3.6米)。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可按增加1人计算宅基地面积。

《通知》要求,合理控制新增农村住宅用地。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规模上限;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应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产业设施等用地需要。乡(镇政府组织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村庄规划——近期实施项目》和“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报告”,制定三年需求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上报县(区)自然资源部门。

《通知》提出,鼓励旧宅基地调整使用。在保障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的基础上,乡(镇)政府应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优先安排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农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的宅基地由村(居)委会收回或由居民承诺拆除复垦。被收回旧宅基地的,居民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旧宅基地置换新宅基地,货币补偿标准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居)委会,根据村庄土地资源现状和经济水平,按照“一村一案的方式制定,逐级上报县(区)政府(管委会)审批后执行;置换宅基地的,旧宅基地等面积抵换的新宅基地部分不计缴土地补偿费用,超过部分按照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支付土地补偿费(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山东:推动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近日,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落实重点任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使城镇化空间体系更加完善、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今年疫情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新型城镇化是其中重要内容,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和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首要任务,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主攻方向,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是战略要求,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是坚实支撑。

会议明确,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各成员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引路,提升治理能力,全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国建设报》)

河南:南阳市扎实推进空闲土地处置工作

为推进土地资源供给由增量扩张为主向盘活存量、做优增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南阳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空闲土地处置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密部署。南阳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視空闲土地处置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进行安排部署,为强力推进处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摸清底子,建立台账。2020年初,组织卧龙区、宛城区、示范区、高新区对中心城区空闲土地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建立了空闲土地台账和数据库,为处置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建立机制,有序推进。依托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空闲土地处置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定期到市局报告空闲土地处置情况,消除系统预警,分析解决问题,有序推进工作。四是疑难问题,高位推动。在处置工作推进中,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高位推动空闲土地有效处置。

截至目前,全市已消化处置2009年至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5357亩,处置供而未用土地522亩,其中,市中心城区处置空闲土地21宗1953亩。(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广东: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以“增减挂钩”开辟乡村振兴新路径

自2019年鹤山市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把开展土地增减挂钩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空间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乡村振兴。

目前,全市正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共17个,通过江门市级验收的共16个项目,涉及375个拆旧地块,面积3560.76亩,增减挂钩初见成效,走出了一条自然资源党员干部在业务领域带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路子。

(一)党建引领: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该局在开展增减挂钩、助力乡村振兴方面,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力,将“复耕复绿”作为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示范带头、镇(街)干部广泛参与,基层党组织焕发强大组织力。各镇(街)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按时、按质的高标准完成各地块的拆旧和复垦工作,将农村杂草丛生的村前村后荒废建设用地整理成井井有条的林地或耕地,真正把增减挂钩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惠民服务工程,大大改善农村整体面貌,促进生态修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据初步统计,全市利用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共计新建乡村公园4个,面积69.79亩,新复垦园地95块,面积549.65亩,新复垦林地240块,面积2512.18亩,另外还有一块新垦为耕地,面积22.24亩。如沙坪街道汇源项目,以悠闲公园为目标高标准设计,采用成材兼有观赏价值的树种进行复垦,高标准高规格施工,为了更好地美化绿化园区,在园区小步径、边坡位等范围撒绿化草籽与种植草皮相结合,使得该地块由原来的垃圾山摇身一变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城市公园,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在增减挂钩工作过程中,该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牵头组织各镇(街)开展广泛宣传,使得广大农民认识到增减挂钩的重大意义,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强化农民“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为鹤山市下一步开展拆旧复垦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科学发展: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镇化发展

通过撤并散乱的农村居民点再另辟建设集中居住区,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点“多、散、乱”状况,盘活了粗放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空间位置的置换,实现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城镇化发展腾出用地空间。(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全面驶入“快车道”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 2020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推进会暨“共同缔造”工作部署会。会议总结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2020年,广西全区各地持续以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为基础,以加快完成“扫一遍”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1.015万个基本整治型、406个设施完善型村庄及8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整治建设任务,扎实推进6个县(市、区)和48个乡镇全域整治工作,精心打造37条乡村风貌示范带作为集中展示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成效的“窗口”。

据介绍,今年年初以来,全区各地扎实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25日,列入2020年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计划任务范围的1.015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已开工10027个,竣工6422个;406个设施完善型村庄已开工399个,竣工146个;8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已全部开工,106条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已开工101条,62个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已全面开工,130个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80个。

为摸清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底数,各地将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情况调查,通过手机APP完成问卷和照片上传,形成村庄环境整治档案,并将调查成果布局到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一张图”管理系统。同时,在“三清三拆”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的文章,全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在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方面,按照“三清三拆+、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分类整治改造,突出抓好特色风貌、精致环境、文化挖掘、产业发展,积极引入新业态,促进示范村成为乡村振兴新载体,力争将37条示范带建设任务打造成为集中展示乡村风貌提升成效的“窗口”。在农房管控方面,按照“先管住、再管好”的要求,制订农房管控导则,编制农房图集,落实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把农房管控抓实抓细。

会议强调,目前,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全面驶入“快车道”,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升乡村风貌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完善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同时,强化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取得实效。(来源:《中国建设报》)

广西:加强农房建设管控 新建农房不得超过4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前陆续印发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房建设管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管控,从根本上扭转全区“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状况,逐步实现全区农房“功能现代、特色鲜明、经济适用、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目标。

据了解,广西已确定南宁市西乡塘区等8个县(区)的17个乡(镇)作为农房建设管控重点推行地区,部署开展新建农房办证审批、违法建设查处等农房管控工作。按照计划,将在今年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建设管理经验,并向全区其他地区推广。

据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广西将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力争今年年底前优先实现高速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江河海沿线、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高铁站等重点地区的村庄规划管控,基本实现农房建设的规划全域管控。

按照要求,广西各地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现新建农房办证“应办尽办”。农户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所采用的房屋建筑通用图集或计划使用的房屋设计方案,严格实施“带图报建”。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在开展农房竣工验收时,严格按图集或设计方案验收,未达到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低收入家庭新建农房、无经济能力采用图集或设计方案的,在满足农户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所建农房应与村庄整体环境协调一致。

各地同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管理规定,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必须严格执行“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逐步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颁证。根据规定,新建农房要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建设,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且层数应控制在4层以内。本地具体农村住房建筑面积和层数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据介绍,目前,广西全区正在开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的调查统计,据此制订详细处置方案,分类、分阶段、分步骤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各地将严格实施农房违法建设查处制度,农房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乡(镇)人民政府将对辖区内农房建设项目全面进行现场踏勘、批后放线、基槽验收、竣工验收,同时公开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

为将农房违法建设查处落到实处,广西鼓励各地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村级监管员工作报酬和工作成效激励经费,持续畅通农房违法建设举报渠道,依法兑现举报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实施农房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将农房违法建设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公安、供水、电力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农房发放门牌号、通水、接电。

为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广西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将完成辖区内不少于20%的新建农房质量安全实地抽查工作。另外,广西还将优先支持有产业发展基础、基层党组织引领和群众主体作用发挥较好的村庄,结合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开展存量农房风貌提升工作。对未完成“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的村庄,将不予安排存量农房风貌提升资金和政策支持。(来源:《中国建设报》)

广西: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四个抓手”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来宾市自然资源局采取多种措施,统筹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开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服务乡村振兴。

立项项目抓开工。对已批复立项未开工项目万亩旱改水和土地开垦项目,制定具体的进度计划和措施,解决推进过程中各种问题,加快项目的招标、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批等前期工作,加快青苗补偿和交付土地。所有已批复立项尚未开工的项目,限期完成清表。

在建项目抓进度。4月份以来对2020年所有在建6万亩项目进行细化目标任务,倒排时间推进表,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以最快的速度推进项目建设。

竣工项目抓验收。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尽可能采取市、县同步验收的方式,同步开展新增耕地核定,以最快速度报备确认入库,形成新增指标。

项目移交抓管护。完工项目在移交前,项目业主要落实好管护工作;项目建成移交使用后,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按照后期管护要求做好管护工作。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新增耕地(水田)谋划产业发展,使其尽快产生效益,增加农业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截至7月底,全市已批复立项旱改水和土地开垦项目135个,实施规模共计113206亩。该市自然资源局已下达竣工批复的项目有37个,实施规模共计31048亩。增减挂钩项目累计完成竣工验收面积26786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竣工验收,为该市乡村新增了大量耕地,为农民增产增收、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基础。(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云南:玉溪4个传统村落进入数字博物馆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名单的通知》,近日,玉溪市元江县洼垤乡它才吉村坡垤村、易门县小街乡甲浦村核桃箐村、峨山县甸中镇栖木樨村、通海县河西镇河西村共4个传统村落入选上线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据了解,经过前期申报,云南省83个村落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精品馆)名单,并已全部上线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官网。(来源:《中国建设报》)

陕西: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积极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多规合一”的工作思路,以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咸阳实际,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立足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因地制宜规划村庄发展。

一是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县域规划区外村庄村域范围内人口、用地、经济、产业、环境、配套设施等基本情况,积极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二是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编制单位对布局规划及“多规合一”试点村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村庄实际需求,并通过座谈、公示公告、媒体宣传等多渠道,将规划草案及时告知群众,让群众切实了解方案编制的意义和目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规划编制工作中来。三是切实尊重资源禀赋。各县市(区)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紧紧围绕村庄的资源实际、產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村庄风貌提升等方面,根据村庄的发展方向,分类编制完成全面的村庄规划。四是充分展现人文特色。切实考虑村庄发展特点,突出人文和历史风貌,保留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民需要相适应,做到实用性与科学性结合,打造具有地方文化特色村落。

目前,咸阳市12个县(市)区126个乡镇(街道办)1789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村庄分类工作。其中集聚提升类1152个,城郊融合类366个,特色保护类95个,搬迁撤并类132个,暂时看不准的44个,已全面完成村庄分类工作并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村庄布局及“多规合一”试点规划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陕西:蓝田、合阳2县列入全国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县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日,西安市蓝田县和渭南市合阳县入选全国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蓝田县和合阳县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乡村建设评价的全过程,确保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评价结果有利于促进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利于推进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逐步实现县镇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为在全省范围开展乡村建设评价积累经验、提供样板,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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