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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村产业帮扶项目发展问题及对策建议
——以T市B区产业帮扶为例

2020-11-28宿国艳

绿色科技 2020年16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困难资金

宿国艳

(泰达财税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 300450)

1 案例简介

T市B区现存困难村普遍存在产业发展用地少,没有特色种植产品,村庄基础设施差,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和乡村旅游业比较困难等问题。由于很多农民感到仅靠土地已经难以维持生存,导致大量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维持生计,留下的人口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劳动能力不足,靠这部分人发展产业存在难度。如何留住这些外出的劳动力就地发展也是扶贫开发要解决的问题。该区以各村参股的方式成立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公司,利用国家产业帮扶专项资金投资有前景的商业项目或者入股发展型但有资金困难的企业,增加就业机会,为困难村返乡创业青年提供政策扶持和信息服务,为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利用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发展,增加企业的盈利,采用企业分红的方式使困难村享受相关入股分红的产业脱贫扶持,形成长效持久的收益,帮助困难村摘掉贫困的帽子。笔者在工作中协助该区帮扶办检查产业帮扶项目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见解认识,供大家参考使用。

2 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

少数困难村镇的帮扶产业项目进行时间早于专项资金到位的时间,使得困难村项目立项执行时,资金还未到位,或者专项资金到位了一部分,剩余部分没有及时到位,造成帮扶项目实施的中断,影响项目执行进度,个别有条件的街镇财政会提前垫付部分资金。

2.2 扶贫项目落实招投标制度不严格

在整理完善帮扶项目流程过程中,发现部分使用帮扶专项资金的地方企业存在不进行招投标行为,认为项目资金只要没有自己用、用在项目上就行,相关人员不清楚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只是几个人约谈后的结果,甚至有的只是一个人的决定,并且约谈没有形成相关记录,随意性较强。因地处较偏僻存在发票索取遗漏、不及时的问题,少数企业存在收据入账等行为[1]。

2.3 少数地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个别负责扶贫项目的承担单位扶贫政策意识薄弱,没有树立扶贫是高压线、必须专款专用的意识,认为只要能将资金补足、保证扶贫项目有钱可用即可,将专项资金与自有资金混用,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有的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与扶贫项目生产经营无关等其他领域。

2.4 财务核算不严谨

由于产业帮扶项目所处位置普遍较偏僻,部分使用产业帮扶专项资金成立的帮扶企业财务知识欠缺,或者直接由相关村委财务人员、街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他们对企业的会计制度不熟悉等原因,造成帮扶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不健全,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可能会产生相关的税务风险。如:帮扶项目文件下达时明确帮扶款作为新成立项目公司的投资款,而企业下账为借款、应付款等,未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等情况。

2.5 形成资产产权归属问题

该区的项目内容主要是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形成资产或者入股地方民营企业,利用获得的收益进行分配,进而改善贫困村的经济现状。个别困难村有权属资产购置时相应的项目承担单位还未成立,于是借用其他企业名称购置资产,待项目承担单位成立后,此类产权资产存在过户难、费用高的问题,于是通过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明确这类资产的权属,这样的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权属纠纷的风险[2]。

2.6 资金闲置问题

从协助整理检查帮扶项目专项资金的情况来看,个别项目承担单位对产业扶贫重视程度不高。嫌扶贫项目办理手续繁琐,产业发展推进困难,把扶贫资金闲置在一旁。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快验收时,扶贫资金还留在单位的专项资金账上,导致国家用于扶贫的资金闲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在检查过程中帮扶办和各街镇多次督促下,扶贫资金的使用速度已经有所加快,但是没有一种长效机制来保证以后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2.7 基层调整计划项目

扶贫项目方案是对贫困村落年度扶贫工作的计划,个别乡镇和村委会前期准备仓促或项目论证不充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自行改变项目计划,从而影响扶贫计划的整体实施和顺利进行。如:某村原计划用扶贫资金成立旅游公司,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结果方案提交了,待执行时发现该村落发掘旅游资源耗时久投入大,于是又将资金投入到当地的混凝土村镇企业,由他们负责生产,将收入进行分配至各贫困村委会,由村委会分配至各贫困户,这样授人以鱼,也达不到实质性脱贫的目的,达不到原有的效力[3]。

3 相关问题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扶贫政策的认识

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熟练掌握政策,执行政策,脚踏实地为人民谋福祉。同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精准扶贫宣传车、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都能了解国家的各种扶贫政策。

3.2 高度重视,将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与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状况挂钩

对在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心系贫困群众疾苦、在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挤占、贪污、挪用、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干部予以追责,一旦发现问题,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

3.3 严格把控,闲置资金尽早收回

对没有使用的扶贫专项资金上级财政予以收回,始终保证扶贫资金项目早公告,全公示。加快建立扶贫项目库,提高扶贫资金管理质量。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专人负责、建立专账。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避免因项目承担单位不清楚使用范围和验收制度造成资金的闲置。

3.4 扶贫项目严格招投标

扶贫建设项目严格招投标制,履行“六步决策法”、“四议两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帮扶项目涉及的各类采购行为,应当严格按照该区的规定执行,要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需要通过招投标采购的,必须履行招投标采购程序,杜绝应招不招、违规拆包、违规转包等行为。帮扶项目涉及的采购行为均应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所有支出应当开具合规的发票,发票金额应与合同(协议)金额相符,杜绝白条入账、收据入账等行为[4,6]。

3.5 加强企业管理培训

企业化经营与村镇集体化管理是有区别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培训,培养相关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以及企业内部各个层级工作人员的企业化思维。对偏僻村镇的财务人员更要加强财务、税务思维的培养,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加强企业的税务培训,避免由于员工的不清楚、不理解而发生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

3.6 加强财务管理

财务决策和控制是财务管理的关键,上述提及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财务人员未能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全过程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其岗位职责,实行资金审批“一把手”负责制,并且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使财务人员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扶贫资金管理的全过程中,对每个批复实施的扶贫项目建立台账,及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为扶贫项目精细化管理打下基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5]。

4 结语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更是纪念意义非凡的一年,中华民族多年来的贫困问题就要在2020年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中华民族将走向复兴,走向更美好的第二个一百年,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要让贫困户的经济脱贫,还要争取在意识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等方面一并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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