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的机遇分析及挑战研究
2020-11-27郭宇
郭宇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 银川 750001)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包括资金融通、支付、投资、信息中介服务等[1]。互联网金融并不是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基于安全的网络技术平台上,适应新的市场需求,而产生的新业务、新模式。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外部大环境改变,以下探讨了发展机遇和存在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和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①成本低。利用网络平台,供需双方可完成信息的识别、匹配、定价、交易行为。对金融机构而言,节省了资金投入成本、运营成本;对消费者而言,能省时省力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②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由计算机处理,采用标准操作流程,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处理速度快,能获得良好的体验。③覆盖广。互联网金融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金融服务更加直接,能扩大客户基础。④发展快。利用电子商务、大数据的优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快,以余额宝为例,上线18天累计用户达到250多万[2]。⑤管理弱。互联网金融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共享机制,易出现风险问题,尤其是网贷平台。⑥风险大。一方面是信用风险,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容易出现骗贷、携款跑路的情况。另一方面是安全风险,金融犯罪事件时有发生,遇到黑客攻击还会威胁个人资金和信息安全。
二、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机遇
(一)降低运营成本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通过收集消费者的消费信息,经分析后掌握消费意愿、消费能力,从而快速锁定目标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消费产品。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些企业做足了准备,有利于制定产品计划,精准投放广告,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获得更高的收益。
(二)加快企业成长
管理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但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发现问题,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难以及时发现微小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在日后发展为重大隐患。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数据说话,通过横向比较、纵向比较,可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成长速度更快。
(三)获得对称信息
传统金融行业的一个特征,是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既不了解产品的真实价值,企业也不知道消费者信息的真假,这就为金融交易行为埋下了隐患。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下,消费者对产品的成本、生产、销售信息了解更多,企业也可以对消费者的财务信息进行监控,为交易行为提供更多保障。
(四)激发市场活力
一直以来,居民储蓄率过高,成为影响GDP增长的一个因素[3]。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以支付宝、网上银行为例,为人们提供了快捷的消费方式,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提高了消费水平。传统金融机构为了适应环境变化,争相加入互联网金融的竞争,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利于提供更多优质的金融产品。
三、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挑战
(一)可用数据较少
互联网金融对消费信息的收集、分析、利用,主要依靠结构化数据,而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目前难以分析利用。例如,具体业务开展中,规定必须提供图像、视频等资料,无法利用传统的分析方法和工具进行处理。此外,网络聊天也是金融业务的依据,但利用起来困难较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二)决策难度增大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短,相应的技术、软件、系统尚不成熟。企业推崇的大数据技术,虽然具有大量信息,但集中在结构化数据领域。如此,企业经大数据分析得到的结果,就具有片面性,提高了决策难度。如果企业做出不合理的决策,就会影响金融业务的开展,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存在安全风险
本质上看,互联网金融是虚拟的服务和产品,消费者在投资时,只在客户端看到一些图片和视频介绍,对金融产品的了解不多,而且这些产品未在法律监管的范围内。以e租宝为例,由于网上监管出现漏洞,欺骗投资者,损害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且投资者的维权十分困难。
(四)监管工作不力
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监管工作应该同步进行。但是,由于配套的法律法规较少,且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交易行为的类型多、变化快,监管工作处于滞后状态,继而出现违法行为。例如:开展虚假宣传,利用客户端盗取个人信息,出现信用违约问题等。
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实施大数据战略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锦上添花。对于这些金融企业来说,其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转变经营发展思路,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建立客户消费需求数据库,包括基本信息、偏好信息、消费行为信息等,通过分析确定客户的类型、价值度、风险度,继而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其二利用网络、电商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和商业银行合作,发现新的商机,不断拓展新业务。互联网金融产品和实体金融产品的结合,能构建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促使用户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
(二)注重信用评价
“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推动了互联网和各行各业的结合,促使网络金融快速发展,人们随处可见网络金融服务,例如众筹、小型借贷平台等[4]。这些服务的应用,也带来了管理问题,例如无抵押贷款,到期时用户如果不能还款,就会影响网络金融的发展。而传统的评估征信制度,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的需求,对此,可以构建新型的、适应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价机制。一方面,吸收传统评估征信制度的优势和经验,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行改进,深层次挖掘客户信息,例如信贷历史、朋友关系等。另一方面,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现线上环境、线下环境的有机整合,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避免进入投资陷阱。
(三)推行C2B模式
C2B模式,即客户-商家模式,是以客户为中心,将分散的购买欲望集合在一起,形成消费统一体,改变客户的弱势地位。如此,即便单个用户购买服务或产品,也能享受批发商的价格,从而降低购买成本。在未来,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提升,C2B模式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能促使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产品,也有利于改善用户的体验,因此是一种双赢模式。例如:用户产生消费需求后,企业为用户定制产品和价格,或者直接让用户参与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定价等环节,从而彰显出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四)加大监管力度
互联网金融发展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应该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监管意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双面性,在政府的支持下,相关部门主动开展监管工作,并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管机构,该机构要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受各方主体的干扰;同时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监督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落实。三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对于风险大、影响力强的机构和业务,进行重点监管,防止出现漏洞。四是做好准入监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门槛较低,而普通用户的鉴别能力差,很容易损害自身利益。对于这种情况,应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剔除不合格的、具有诈骗行为的机构,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5]。
(五)公众自我保护
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既能维护自身利益,又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其一,利用海报、网站、新媒体等途径,宣传互联网金融知识,明确存在的风险要素,面对金融服务和产品,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其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吸取经验,建立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权益保护法律。一旦出现违法犯罪事件,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鼓励合法的投资消费行为。
五、结语
综上所述,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具有诸多优势,因此近年来的发展迅猛。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要想创新发展,可以实施大数据战略,注重信用评价,推行C2B模式,加大监管力度,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