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制度供给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2020-11-27张娟娟王纪晨
◎文/韩 柏 张娟娟 王纪晨
提高天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需要在政府顶层设计基础上依靠市场力量来推动,经济体制和政策条件则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效果需要;围绕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职责,有效矫正 “市场失灵”,让政府与市场两个主体协调而又均衡地发挥作用,通过“有为政府+有效市场”,高效协同市场和政府作用,推动经济平衡、包容和可持续的高质量现代化发展。
一、全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推进“互联网+审批”建设,在全市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打造大数据横纵贯通的全系统审批平台。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变革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
(二)筑牢“双循环”的环境底盘
加快构建各类所有制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消除自然垄断行业针对民间资本的限制障碍。建立不同所有制企业执行统一执法标准,实现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管资本”制度体系,提高资本生产率和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加快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竞争性转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全方位减轻企业负担。建立竞争中性指标评价体系,有效约束政府行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挖产业发展潜力,实施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前瞻性产业开放发展策略。
(三)建设互利共赢的国际化环境
进一步加大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力度,将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投资定义由 “设立”拓展到经营、变更等后续阶段。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运用国际惯例实施产业支持与保护,采用政策优先支持、政府风险股本投资、采取招标方式出资与企业共同研发等模式对产业提供支持。健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国内领先的版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积极促进制度创新
(一)推进政府管理制度自我革新
明确职责划分,基于集中原则,以“权责明确”“充分激励”“阶段容错”“强效考核”等设计,构筑起一整套高效管理的治理策略。紧密围绕“双循环”战略创新区域经济发展理念,加快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和新经济发展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组织体制建设。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高政府履行现代经济服务职能的能力。强化政府效能建设,以贯彻落实制度目标为核心,构建科学的责任分工体制,打造目标管理考核体制,强化政府监管与服务职能。
(二)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与土地产权制度相适应的收益分配制度。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围绕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消费升级有效增强金融市场活力,切实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构建现代化的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进一步打破劳动力流动国内国际壁垒,降低人才流动的制度成本,构建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型的人力资本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市场结构,推动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放开。进一步提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水平,改革资源环境税费体系,完善环境资源要素价格定价机制,丰富资源环境相关交易体系,强化精准投放、鼓励创新、效率提升的机制导向。
(三)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绩效评价体系,深化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推进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双循环”格局下国内外技术市场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网络,打造供需高效对接和科技成果充分落地的市场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三、打造完善的公共政策体系
(一)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健全制造业服务体系,研究完善制造业“双创”平台中长期目标、发展路线图和阶段性政策,形成稳定连续的支持政策。加快构建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为核心的应用基础设施,提高核心工业软硬件供给能力,形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体系。完善制造业质量保障法律法规,营造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质量发展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的行政执法手段和行政处罚力度,健全协同推进的质量监督、质量诚信与追溯体系建设。健全服务业服务体系,围绕产业融合互动健全服务经济监管机制,针对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进行分类细化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服务业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二)构建品牌建设服务体系
深入开展“品牌天津”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专业品牌服务机构,实现品牌多元化推广。加快培育品牌建设与传播智库。建立品牌建设与传播的案例库,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典型企业的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宣传作用,加强品牌策划和宣传推介,提升天津品牌影响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品牌评价、认定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规范品牌评价、认定活动。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对线上线下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引导群众品牌消费意识和行为。
(三)完善人力资本服务体系
优化服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共享发展理念,重视人力资源服务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法界定个人、集体、国家在创新活动中的贡献,合理分配科研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放宽技术技能型人才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条件。优化来津留学生结构,完善培养支持机制。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建立职称评聘和职级任用的国际化接轨方案,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津任职通道。
(四)优化刺激居民消费的公共经济政策
完善消费补贴机制,健全以奖代补正向激励模式,引导鼓励居民合理、科学的消费行为。深入落实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对有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加大收入分配力度,提升居民长期可支配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降低企业发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促进消费升级大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和推广。完善健康经济、农村消费、银发经济等消费蓝海引导措施。以丰富消费体验、提升社会责任为中心,鼓励品牌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创新商业模式。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明确信用规则,确立惩戒标准,主攻重点条款,突出针对性、操作性与前瞻性。加快完善社会征信共享系统,统一征信标准、评级标准、信用资产定价标准、信用信息共享标准等。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整合新机制,运用大数据采集和分析技术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数据信息相互共享,探讨建立不同行业、地域、行政层级的大数据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创新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拓展信用产品应用。加强信用风险提示预警,建设奖惩系统。深入挖掘各行业领域的信用风险,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信用风险提示机制,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六)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专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市场化营利模式。壮大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各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围绕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孵化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全方位助力技术创新的财税扶持体系,对创新行为进行风险分担和利益补偿。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领域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企业过渡期所得税减免等税收政策。
(七)健全产业升级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面向产业集群和重点行业的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产业升级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企业引进国外成套成熟的技术及本土先进技术转移交易等提供支撑。加强工业互联网、工业云服务平台等面向未来的先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企业“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健全和完善“走出去”信息发布、风险防范、投融资、海外并购、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支持企业面向全球整合资源和布局产业链,联合开展研发和创新活动。
四、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
(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瞄准国际投资最高规则,在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围绕产业升级、制度创新、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加快研究和出台有助于人才、技术、信息、数据等高端要素自由流动、开放包容的政策和制度。以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目标,实现对国际贸易全环节、全方式、全载体的全覆盖,并不断完善信息服务功能,打造与制度型开放相适应的外贸制度体系。
(二)深化利用外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加快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开放进程,深化制造业开放。探索多种利用外资的方式,鼓励各类外资以参股、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国内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外资企业技术入股本土企业或与本土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做好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以健全完善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作保障,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撤资预警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完善境外投资制度体系,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准确甄别海外投资风险,构建高效防控机制,有效规范对外经济合作参与者的行为和市场秩序。搭建天津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商业信息、项目发布、金融服务及国际法律服务等内容,全方位推进天津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走出去。
五、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一)长效防范金融风险
兼顾稳定与发展双重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地位。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建设,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做好消费者和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有效防范金融资源脱实向虚,确保准金融机构以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规范运行。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多部门联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夯实信用制度体系,依法整治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二)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明确政府的权责,区分好公共行为与市场行为,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进程。创新融资模式,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积极推进PPP模式,有效利用社会投资。推进债务分类治理,遵循疏堵结合的分类管理思路,规范与治理并举,梳理引导、分类处理各级政府债务。依法规范公开政府债务信息,便于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准确判断政府财力,促进政府债务借、用、管、还治理能力建设。
(三)加强产业转型升级风险防范
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应对新一轮产业革命和发达国家再制造业化的挑战,提高企业效益和创新能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税制结构,合理明晰、界定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降低能源价格,降低过高的融资成本。完善人力资本供给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深化竞争中性政策体系建设,构建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解决行业利润失衡问题,提高企业家的工匠精神。
(四)有效防范化解实体部门风险
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积极化解国有企业债务。以市场为导向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动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加大对“僵尸企业”的处置进程。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新旧动能转换制度和政策供给水平,积极引导实体经济提升质量效率,增强经济内生增长能力。
(五)加强外部风险防范
加强国际经济形势研判,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鼓励企业创新供应链管理,积极推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深化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完善资本跨境流动管理体系。通过价值链整合和供应链再造,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鼓励天津大型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价值链整合,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全球打造以天津大型制造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从整体上打造自身的供应链竞争优势。
六、加快构建环境政策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制度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发挥顶层设计牵引作用。以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为统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内容纳入高质量小康社会发展考核评价范围,动态调整考核管理目标,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常态督察和专项督查机制。
(二)完善环境主体治理机制
进一步理顺环境治理部门职能,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治理,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和生活。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现代技术手段,增强监测监控执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强化依法治理环境污染,统筹推进跨区域环境治理协调能力。
(三)创新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
注重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建设,鼓励资本参与环境治理项目,切实保障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完善环境资源价格定价机制,建立基于环保和节能为导向环境资源交易体系。切实发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作用,提升环保公共服务、PPP模式和环境监测社会化水平。
(四)优化环境治理公共政策供给
提升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精度。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商业银行推进排污权和绿色发展融资创新,壮大绿色金融规模。积极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创新经营模式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增强环境规划能力,增强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决策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