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所见唐中后期定居文水的纥骨元氏后裔
2020-11-26刘勇
刘 勇
(三晋文化研究会山西金石研究院,北京 100123)
一、墓志录文与释读
1.元建(子建)(769—837)。
《元子建墓志》自文水县孝义村采集,2001年8月2日收藏于汾阳市博物馆。墓志方形,长、宽均50厘米,厚6厘米。墓志录文如下:
唐故河南元府君墓志铭并序
“元,著姓也。肇因后魏孝文帝创之。文帝姓拓跋,奄有区夏,分/枝引派,命氏日元。〇府君即其裔也。〇高祖孝通,隋朝殿中侍/御改并州刺史,〇曾祖玄德,〇皇西河郡开国公,食封膏腴良田/四十顷,在太平乡界,即庭且硕,故老相传。祖贵敬,考讳希仙,/俱有试官,纵逸不仕。谓周行汉轶为固缚,谓乘轩曳组为□/荣。自玆昄籍贯太原文水县,将是翼子谋孙之地。爰及〇府君,讳/子建,文质彬彬,颖耀当代,顷试忻州高城府别将,清机敏识,乡党/推能,县大夫每有公家筹议咸请详之。信乎萧曹在沛,异时/同德者也。呜呼,春秋渐高,忽婴腹疾不愈,方药备尽,奄从逝/川,时开成二年十月十三日,终于文水武劳私第,享龄六十九。行路/流涕,敦不悲辛。〇夫人渤海高氏,孀矜惨毒,天丧良匹。府君/弟昢,谦厚良器,弱冠应武举,百只平射出身,四任府官,历伊川、/平皋、崇儒、丰川等府,一任别将,三任果毅都尉。以大和八年十月/七日即世于武劳墅居,享年六十。婚张氏不幸早亡,后婚武氏/于帷。〇高城府君有嗣子六人,长子贞,次子河清,次子汾州唐口寺/僧居静,次子端,次子国昌,次子国诚。敬择其年十一月十二日葬府君/于孝义村坤维二里,礼也。丰川叔父有嗣子一人名翁,留有孤女竟空寺尼/常用。就此吉辰陪葬于先茔内甲穴矣。刻石幽壤,都置于〇仁兄槨右。以/虞陵谷迁变,其铭曰:〇夫君其先,〇百丈璿源。〇文质相半,〇至于云孙。/从心之年,〇奄即泉门。〇悠悠千祀,〇令望斯存[1]王仲璋主编.汾阳市博物馆藏墓志选编.三晋出版社,2010.(P72-73)。
元,著姓也。肇因后魏孝文帝创之。文帝姓拓跋,奄有区夏,分/枝引派,名氏日元。〇府君即其裔也。
元建墓志拓片图
元氏,北魏国姓,孝文帝改革时改拓跋氏为元氏。墓志文字为此自豪,起首即大书“元,著姓也”,并叙述孝文帝改拓跋为元史实。“分枝引派,命氏日元”,似指墓主元子建为拓跋支系,但未明言。
孝文帝迁都洛阳,随迁鲜卑贵族均落籍于此,同时鲜卑权贵郡望比附汉人大族,亦多定为洛阳。《元子建墓志》首题墓主郡望为河南郡,河南即指洛阳。下文《元贞墓志》《元华墓志》均同。
《元贞墓志》载父名元建,即元子建。子建墓志即以字行,未载其名。
《元子建墓志》追溯墓主祖先高祖孝通、曾祖玄德、祖贵敬、父希仙等四代,亦均以字行。
高祖孝通,隋朝殿中侍御改并州刺史,曾祖玄德,皇西河郡开国公,食封膏腴良田四十顷,在太平乡界。
《隋书》卷50有元孝矩,以字行。元子建高祖元孝通若是隋人,或与元孝矩为同辈。
此处“改”或为“史”之误,后有脱文。侍御史是御史台系统官员。据《隋书》卷28《百官志下》有关记载,隋御史台有侍御史八人(从七品)、殿内侍御史(正八品)、监察御史各十二人。隋无殿中侍御史,有殿内侍御史。墓志所采资料或本为殿内,传抄致误。
唐代御史台有“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下。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殿中侍御史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则于卤簿中纠察非违,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1]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中华书局,1975.(P1863)。
可见隋唐时期,殿中(内)侍御史官阶在从七品、八品之间。
并州是魏晋北朝以来的北方重要战略区,并州刺史是重要的地方行政长官。此处记述元孝通仕途自御史台系统中下级官员一跃至封疆大吏,必有脱漏。
墓志载曾祖元玄德在唐代拥有西河郡公爵位,未载其职事官。
秦汉魏晋以来,封爵制度是给予有功官员的重要奖励制度。历代有所改易,五等或九等爵位体系基本稳定,均对应一定等级的国家待遇,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食邑也从实封向虚封过度。唐代后期则多以国家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形式兑现。元子建曾祖元玄德若为郡公,亦应有食邑。
永业田是北魏以来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重要内容。永业田制度始于北齐,隋唐继承。唐九等爵制下有封赐永业田制度:郡王五十顷、国公三十五顷、县公二十五顷、侯十二顷、子八顷、男五顷[1]新唐书(卷55).食货志五.中华书局,1975.1394.隋书(卷24).食货志.中华书局,1974.680.载:自诸王已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
元玄德以郡公爵位得到政府封赐土地四十顷,即四千亩。据制度享有的永业田,故称封田。元氏所拥有的数量还略超唐制有关规定。
元子建高祖、曾祖之隋唐职官,墓志均未详载。太平乡或为唐代文水地方行政区划。
祖贵敬,考讳希仙,/俱有试官,纵逸不仕。谓周行汉轶为固缚,谓乘轩曳组为□/荣。自玆昄籍贯太原文水县,将是翼子谋孙之地。
唐田制:“诸永业田皆传子孙,不在收授之限,即子孙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2]通典(卷2).食货二田制下.中华书局,1988.(P30)
元氏族人继承位于太平乡的“膏腴良田四十顷”,成为有一定势力的在乡地主。或因有家产支撑,元子建祖、父两代未出仕。
墓志此处载元贵敬、元希仙两代曾得到试官机会,暗示是来自祖荫。
“自玆昄籍贯太原文水县,将是翼子谋孙之地”,此句尤为可议。
元玄德已有此地封田,但元氏籍贯却并不在此。为何要到元贵敬、元希仙两代时才落籍于文水呢?
隋统一全国后的开皇十年(590),隋中央政府做出府兵制度的重大改革,即军人入民籍:“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同编户(《隋书》作“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3]北史(卷11).隋本纪上.中华书局,1974.416.隋书(卷2).高祖纪下.中华书局,1973.35.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102-107.
此诏令社会影响巨大。国家统一,大规模战争结束,社会形势趋于安定,是此次府兵改革的历史大背景。军户入民,法律上扩大了府兵的来源和选择,由过去的军户挑选和世袭为兵,转为向地方民众敞开大门,士兵来源更为广泛,增强国家武力。府兵不再独立于社会,有消除军事割据因素的潜在意图。北魏以来的独立军户归入地方民户。军府不再迁徙,兵员招募训练均与所在地紧密相连。府兵中胡族比例很高,入民籍后,必有部分汉人入府为兵,胡族军人家庭定居进行农业生产,均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开皇十年(590)府兵制改革后,军籍改为民户,元氏或于此时落籍文水。墓志载元玄德为唐郡公方有封田,所载谱系或有误。
爰及府君,讳子建,文质彬彬,颖耀当代,顷试忻州高城府别将。清机敏识,乡党推能,县大夫每有公家筹议咸请详之。
“顷试忻州高城府别将”,元子建在忻州高城军府里担任过试用职。别将本为隋代府兵下级军官名,隋炀帝时已被废[4]隋书(卷28).百官志中.中华书局,1973:“其直阁将军、直寝、奉车都尉、驸马都尉、直斋、别将、统军、军主、幢主之属,并废。”(P800)。唐代府兵制在贞观十年(636)后定型。军府名为折冲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长官为左、右果毅都尉。别将与长史、诸曹参军为军府僚佐,且不常设。所谓“县大夫每有公家筹议咸请详之”,元子建虽未入实际仕途,却是县府上客,俨然乡里领袖。
时开成二年十月十三日,终于文水武劳私第,享龄六十九。……夫人渤海高氏……府君弟昢,谦厚良器,弱冠应武举,百只平射出身,四任府官,历伊川、平皋、崇儒、丰川等府,一任别将,三任果毅都尉。以大和八年十月七日即世于武劳墅居,享年六十。婚张氏不幸早亡,后婚武氏于帷。高城府君有嗣子六人,长子贞,……次子汾州唐口寺僧居静……敬择其年十一月十二日葬府君于孝义村坤维二里,礼也。丰川叔父有嗣子一人名翁,留有孤女竟空寺尼/常用。就此吉辰陪葬于先茔内甲穴矣。刻石幽壤,都置于〇仁兄槨右。
据此,元子建去世于唐开成二年(837),享年六十九,安葬于同年十一月。推算生于唐大历四年(769)。元昢去世于大和八年(834),享年六十,推算生于大历十年(775)。去世于其兄子建之前。
“就此吉辰陪葬于先茔内甲穴矣。刻石幽壤,都置于〇仁兄槨右”。此墓或为元氏家族墓地中的元子建、元昢兄弟合葬墓。墓志文字的叙述立场为元子建妻子。元昢妻张氏早亡应早已独自安葬。后妻武氏或尚在世。然兄弟合葬于汉地丧俗并不甚合。
墓志简述墓主弟元昢履历,其继承鲜卑勇武习俗,以科举武举出身,历官多地军府。然唐府兵制于玄宗朝即已形同虚设,无兵可调。中唐时府兵制空转,名存实亡[1]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P231-233)。子建兄弟担任军府军官果毅、别将职,更多是一种官阶待遇,并无多少实际执掌。武举中举后为府兵军官,或亦难有升迁机会。
子建兄弟出任军府虚职,为家族尚武习俗之延续,其子女均有为僧尼者。
子建去世于“武劳私第”,弟元昢去世于“武劳墅居”,似暗指武劳居所是其乡村庄园。今文水境内有南、北武涝村、孝义镇,应即墓志中之武劳、孝义村所在。孝义村附近有元氏家族墓地。
2.元贞(794—856)。
《元贞墓志》近年文水县马村出土,入藏文水丽彬文化园永葆丽美术馆,保存情况较好。
墓志,石质,方形。志盖盝顶,底边长、宽均50厘米,上边长、宽均25厘米。篆书“元君墓志”四字。墓志长、宽均50厘米,厚9厘米。墓志录文如下:
唐故河南郡元府君墓志铭〇并序
府君讳贞,仁美。即帝系之胤也。始纥骨昆季之七及侄之三,兴天/下之炎炎,因命十氏,即纥骨氏之仲弟也。自元帝后,金枝□□于并州,/玉叶重光于京观。尔乃天津浪息沠派□洪塬,月殿香沉由是□□/之宝祚。世传钟鼎,代叶箸龟。桂芳偏秀于儒林,〇族茂独霑于/〇〇圣泽。〇〇高讳德,西河郡公,制赐太平封田四十顷。前文列其懋绩,后/世被乎清平。〇〇曾讳仙,制赐西河封田四十千亩。食邑并州。实所帛德/辉彝伦道冠。〇列考讳建,为风骚之硕德,作礼乐之元龟。休祯夙粹/于庆门,积善生其良胤。〇公即长子也。岳渎会灵,珪障挺质。词辈珠/迸,藻翰霞舒,凡触目之清通,径经心之简要。粤以大中十年四月廿五日终/于太原府文水县师亭乡法言里之私第。龄六十有三。〇夫人清河张氏,亦赫/赫之囊也。浃为汭之德沠,募涂山之道融,想孟母与庄姜是可知也。警德/不永眷,大夜是归。厥以咸通十四年正月十一日终正寝。龄八十。嗣二人。长曰/祐然,不仕而祥明式理,且道高而蔚远严谟。新妇太原郭氏。次曰君楚,/清强无玷,畏慎有闻。新妇天水武氏。偕令淑焉。孙二,公琡、〇公玘。录/元君之先规,实所立卓尔。〇嗣子等思天地崩颓,绝浆泣血,追/冈极而毒缠心敬,封树而茔。〇〇前远尅以□亲。丧年十月十八日/葬于文水县隐泉乡马村西北一里之平原。安厝之礼也。/府君优游自得,淡泊无为。不衘已以求知,每直躬于乡党。清/风未泯,五柳依依。仪表云亡,群英戚戚。式镌铭石,庶纪遗芳/以示后昆。其词铭曰:〇〇〇〇德唯煦物〇〇处贞守闲/吟风喟月习水游山〇韭露仪湛〇朝花从滢〇剑龙长陨〇镜鸾不明/嗣子哀毁〇厥树松楸〇风悲月惨〇哀泣云愁〇玄宫永开〇万古悠悠/[2]致谢刘新创先生提供《元贞墓志》《元华墓志》拓片,笔者结合原物识读。
府君讳贞,仁美。即帝系之胤也。始纥骨昆季之七及侄之三,兴天/下之炎炎,因命十氏。即纥骨氏之仲弟也。自元帝后,金枝□□于并州,/玉叶重光于京观。尔乃天津浪息沠派□洪塬,月殿香沉由是□□/之宝祚。世传钟鼎,代叶箸龟。桂芳偏秀于儒林,〇族茂独霑于/圣泽。
元贞墓志图
《元贞墓志》首段标榜家族来自北魏皇室同宗十氏之一的纥骨氏。
北魏拓跋氏有帝姓十氏,《魏书》卷113《官氏志》载:“献帝(邻)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高祖革之,各以职司从事”[1]魏书(卷 113).官氏志.中华书局,1974.(P3006)。纥骨氏为拓跋氏长兄,为帝室十姓之首,地位崇高。
帝室十姓是北魏拓跋皇族同宗,在北魏前期拥有极高政治地位。孝文帝改革时,胡姓改汉姓,十姓亦改,长兄纥骨氏改为胡氏。
《元贞墓志》载其家族本是纥骨氏,后为元氏。前文《元子建墓志》未载。
高讳德,西河郡公,制赐太平封田四十顷。前文列其懋绩,后/世被乎清平。〇〇曾讳仙,制赐西河封田四十千亩。食邑并州实所帛德/辉彝伦道冠。
一般墓志追溯祖先多自高、曾以下。《元贞墓志》载其高祖元德、曾祖元仙。元德有郡公爵位,为唐代西河郡公,西河郡治今汾阳。文水属太原郡,两地紧邻。此元德即《元子建墓志》中之曾祖元玄德。据唐封爵制,不同爵位对应享有不同户数食邑。志文记元德所授食邑在并州,未载郡县所在。
元德有太平四十顷封田。与《元子建墓志》记载相同。元仙时封田得以继承。
参考《元子建墓志》,可知《元贞墓志》失载元贵敬一代,误祖元仙为曾祖。
列考讳建,为风雅之硕德,作礼乐之元龟。休祯夙粹/于庆门,积善生其良胤。〇公即长子也。
元贞之父为元建。结合上文《元子建墓志》,知元建即元子建。子建为字,本人名建,字子建,墓志以字行。《元贞墓志》记元建事多虚指,《元子建墓志》记载更为丰富。
大中十年四月廿五日终/于太原府文水县师亭乡法言里之私第。龄六十有三。
元贞去世于唐大中十年(856),享年六十三岁,推算生于贞元十年(794)。
《元贞墓志》与《元子建墓志》多有不合处。
其一,姓氏。《元贞墓志》言本为纥骨氏。《元子建墓志》未载。
其二,谱系。《元贞墓志》载高祖元德,即《元子建墓志》中曾祖元玄德。元德之下次序,按《元子建墓志》为元贵敬、元希仙、元子建,《元贞墓志》在元德以下不载元贵敬,并误其祖元仙(希仙)为曾祖。
其三,记事。据《元子建墓志》,子建是颇为活跃的在乡地主,为地方官所重。这些荣耀记载,其子《元贞墓志》中却未见。同时,《元贞墓志》对墓主行事也未多有明言。
3.元华(806—887)。
墓志现存文水博物馆。墓志长、宽均35厘米。体量明显小于元子建、元贞墓志。墓志录文如下:
唐故河南郡元君墓志铭并序
府君讳华,即帝系之胤也。始纥骨昆季七及侄三,兴〇天下之/炎炎。因命于氏,即纥骨氏之仲□也。于〇元氏之后,吾〇君即其/囊也。〇曾讳希仙,制赐西河封田卌千亩,食邑并州。〇祖讳晟兴。仁/声铿然,庆贻厥绪。惟〇君气禀风云,志怀金石,积善空门,常侍/大悲。粤以光启三年正月正月十一日终。文水武劳人也。享龄八十二。夫人太/原王氏。□兰毓性,秋菊□姿。不幸先于君不禄矣。日月居诸。卌余/载。嗣子季汶、政谏,号天泣血,叩地绝浆。〇叔父讳玄通。万倩阴阳,掌/亲天地,不幸早年逝矣,已赴于佳城。嗣子崇果,德叶弥天,词雄掷/地,深知三命,龟巫叶从。〇陇西王赐紫衣礼为大德,即名宇宙也。/然身归佛道,孝等目连。痛〇翁婆、伯父灵柩随方,廼整用/珍财,孝诚葬务。丧主季汶等泣柴也。血绝参乎浆。新妇陇/西李氏、渤海高氏、孙远儿,竭力同心,崇于宅兆,敬以大顺/元年玄英仲月廿有一,合袝于文水县隐泉乡马村西北/九原新茔,礼也。左临汾水,右眺商山,前指尧城,……/顶富而且贵,厚德攸存,虑陵谷迁移,刊石为记〇词曰/呜呼府君,〇气禀风云,〇年年之后,〇百代攸存,〇松林夕霭/佳城昼昏,〇遗□万古。〇痛惜元君/
府君讳华,即帝系之胤也。始纥骨昆季七及侄三,兴〇天下之/炎炎。因命于(应为十,参《元贞墓志》)氏,即纥骨氏之仲□也。于〇元氏之后,吾〇君即其/囊也。〇曾讳希仙,制赐西河封田卌千亩,食邑并州。〇祖讳晟,兴仁。/声铿然庆贻厥绪。
元华墓志图
墓志首段记述墓主元华祖先来历,与《元贞墓志》大同,亦载为北魏帝姓十姓纥骨氏后裔,曾祖为元希仙,则元华应为元贞同辈从弟。然又载其祖父元晟兴。晟兴应与元贞父子建、叔父元昢同辈。则元华为元贞侄辈。墓志又不载其父名讳、事迹。
我们看到《元贞墓志》《元华墓志》与《元子建墓志》追溯先祖来历颇有异:
其一,以北魏帝室十姓纥骨氏为祖源,与由拓跋氏所改元氏不同。
检《元和姓纂》卷4《二十二元》“纥骨元”条,载:“后魏献帝與淑(邻)长元(兄)匹麟为纥骨氏,十七代孙绍,右司员外,天授中诏改姓元氏。”[1]元和姓纂.中华书局,1994.431-432.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10.
天授为武周首个年号,共三年(690—692)。纥骨氏后裔元绍任右司员外一职,为尚书省重要职位。因某种原因,有诏改元氏,由帝室十姓后裔升为元氏皇室后裔,提高了家族地位。在此诏颁布之前,纥骨应已改元氏,诏书是对这一事实的制度确认。
《元贞墓志》《元华墓志》恰为《元和姓纂》的纥骨元氏记载提供了实证。
由此,笔者认为,在元子建去世后、元贞去世前,即837—856年之间,元氏家族曾修订族谱,将纥骨氏改元氏的来历进行了明确表述。
《元子建墓志》载,“文帝姓拓跋,奄有区夏,分枝引派,名氏日元。府君即其裔也”,“分枝引派”一语已暗示来自拓跋部一支。
武周时人元绍与文水元氏或有血缘关系。
其二,调整元仙为曾祖。《元子建墓志》载其父为元仙。若此,元仙应为元贞祖父。新族谱中,元仙(希仙)为元贞、元华曾祖。
一般来说,祖、父以内的次序不应错乱。按新族谱,元贞曾祖为仙,增加了一代,但与《元子建墓志》内容矛盾。
元华去世时,墓志亦参考采用新族谱,记其曾祖为元希仙。元华一支认同采用新谱系,在名义辈分上与元贞相同,实元华为元贞侄辈。
墓志不载元华任官,是未出仕的普通在乡地主。“积善空门,常侍大悲”,应为在家居士。去世于光启三年(887),得年八十二,推算生于元和元年(806)。载籍贯为文水武劳,与《元子建墓志》《元贞墓志》记载相符。载大顺元年(890)葬于隐泉乡马村西北,葬地与元贞同。可见此地确为元氏家族墓地。
墓志又载元华弟元玄通早卒,其子崇果为僧人。元华后事,崇果多有助力。元子建兄弟亦有后人出家。可见这支鲜卑后裔中佛教信仰之普遍。
二、文水纥骨元氏家族的历史梳理
1.元氏谱系。
据以上考证,元氏家族谱系如下:
第一代 元孝通 隋 殿内侍御史并州刺史
第二代 元德(玄德) 唐 西河郡公制赐封田四十顷
第三代 元贵敬 未出仕 (《元贞墓志》失载此代)
第四代 元仙(希仙) 未出仕
第五代 元建(子建) 元昢 元晟兴
第六代 元贞(仁美) 元□
第七代 元祐然 元君楚 元华 元玄通
第八代 元公琡 元公玘 元季汶 元政谏 元崇果
墓志对祖先履历多有美化,历时越久,越易出现溢美、夸大,不可尽信,已是常识。元子建、元贞、元华生活在唐后期,距子建墓志所载元孝通、元玄德生活的隋唐之际,时间跨度已达200年以上。
元子建等墓志撰写显然参考族谱等资料,对隋唐之际的祖先事迹记载可能存在某些缺环。有些意外的是,墓志撰写者与元氏后裔貌似对这些明显的缺失和错漏未以为异。
如以元子建生于唐大历四年(769),按30年为一代计算,元孝通理论生年应在大历四年(769)之前120年,即649年,贞观二十三年。
如以元贞出生于贞元十年(794),按30年为一代计算,元孝通理论生年应在贞元十年(794)之前150年,即644年,唐贞观十八年。
如此推算,墓志谱系中最早出现的元孝通生年在唐贞观年间,不可能在隋代活动,与《元子建墓志》所云元孝通为隋刺史、元玄德于唐初为郡公的记载产生矛盾。
元子建等墓志时人所记,生卒年,享年数应为真。因此,墓志记述的家族早期谱系确实存在错漏。
谱系中只有前两代元孝通和元玄德拥有高级官职和爵位,以后各代为普通地主阶层人士,元孝通、元玄德事迹颇有移花接木之嫌。
元贞去世前,元氏族谱修订。可能认识到原谱系中存在时代不符问题,增加了一代,但各家支系之间产生了新的辈分失序。
2.元氏来历与定居汉化。
孝文帝汉化改革中重要措施之一即改入洛鲜卑籍贯为洛阳。元子建、元贞、元华墓志均载其郡望河南,即洛阳。《元子建墓志》载元氏“自玆昄籍贯太原文水县”,但郡望仍为河南不改。
北魏孝武帝西奔后,高欢将洛阳人户迁到邺城,拥孝静帝即位,东魏开始。大批孝文以来定居洛阳改籍河南的鲜卑贵族,又北上邺城[1]北史(卷6).齐神武纪上.中华书局,1974:“诏下三日,车驾便发,户四十万狼狈就道。”(P224)。高欢去世后,高澄、高洋对元氏均大加戒备和压制。高洋晚年更为维持高氏统治考虑,大杀元氏宗室。
《北史》卷19《元韶传》:“(天保十年)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余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啗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2]北史(卷 19).元韶传.中华书局,1974.(P709)
另《北史》卷7《齐文宣纪》:“禁止元韶等十九家,寻并诛之,男子无少长皆斩,所杀三千人,并投漳水。”无“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一语。
高洋统治末年,上层北魏元氏宗室遭灭顶之灾。政治地位已经基本完结。
西魏北周方面的元氏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跟随魏孝武帝西奔关中者,二是尔朱天光军团。与北齐方面残酷镇压元氏相比,西魏北周元氏宗室的境遇要好些。宇文泰家族与元氏的政治婚姻较多。有载“太祖(宇文泰)天纵宽仁,性罕猜忌。元氏戚属,并保全之,内外任使,布于列职。孝闵践祚,无替前绪。明武缵业,亦遵先志。虽天厌魏德,鼎命已迁,枝叶荣茂,足以逾于前代矣”[3]周书(卷 38).元伟传.中华书局,1971.(P689)。北周灭北齐、隋代周统一中国。隋时元氏任职内外者颇见于史。但如上文所考,《元子建墓志》所载隋任高官的元孝通的活动时代尚存疑。
由此可见,元氏先祖来自东魏北齐、西魏北周上层元氏的可能性均极小。
灭元氏宗室后,北齐政府还在天保十年(559)八月癸卯“诏诸军人,或有父祖改姓冒入元氏,或假托携认,妄称姓元者,不问世数远近,悉听改复本姓。”[4]北史(卷 7).齐文宣纪.中华书局,1974.(P256-257)
“军人”中的元氏也遭压制,此“军人”即特指高氏的军事支柱——六州鲜卑军人。
元氏为北魏帝姓,可能六州鲜卑军人中“假托携认”改为元氏的情况比较普遍。此处指出的父祖改姓冒入,大约应是北魏末年朝廷失控、六州鲜卑得势后出现的一种现象。天保末年,高洋打压元氏皇室,这些曾被默许的冒姓者是其统治力量,自然不能被误伤,此诏书的目的即在让他们改回原姓,与元氏皇室切割。
与一般假托相比,六州鲜卑中,帝室十姓之首、拓跋先祖长兄纥骨氏的后裔,似乎改姓为元的理由更充分些。此外,纥骨部本为高车一部,部民中也有可能以“假托携认”为元氏的做法提高其家族地位[1]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P10)。
这一方面说明《官氏志》中的胡姓改汉姓做法的实行范围可能主要在迁洛汉化鲜卑高层,在普通鲜卑军人中可能未必得到切实执行,同时,汉化又是时代潮流,六州鲜卑成为北魏后期军事支柱后,也启动了汉化的曲折过程。按《官氏志》,纥骨氏改汉姓应为胡氏,而文水元氏墓志载其由纥骨氏所改,可能即属北齐诏书所载情况。当然此诏书在北齐灭亡后即已失效,被勒令改回本姓的“假托携认”者,可能再次改为元氏。若此,纥骨元氏至迟在东魏北齐时即已出现。
北魏末年,六镇鲜卑南下分驻于汾河流域设立的侨州,号六州鲜卑。元氏家族定居地文水武劳附近即分布多个侨州:今文水云周西村为侨州云州,今平遥西北二十五里为侨州蔚州,文水南面的孝义西南六壁城是侨州显州[2]王仲犖.北周地理志.中华书局,1980.(P1149-1150)。
六州鲜卑是东魏北齐核心军事力量,当时的皇宫禁卫、二都宿卫,各地驻守,都是六州鲜卑军人为主的禁军任务。北周灭北齐后侨州被废,鲜卑军人失去社会优势地位。世代为兵的鲜卑军人在府兵军籍入民户以后,必然加速适应汉地生活,融入民间社会。
结合《元子建墓志》落籍文水记载,元氏祖先很可能是隋代落籍文水的军府军官。文水隐泉山隐堂洞口两石窟即为隋初军府军人所建,目前可考隋代军府有文水府[3]河北涿州出土《王端墓志》载:“君讳端,字履宜,其先西京太原人也。因官播越复家于范阳县焉。曾祖达齐任文州刺史,父像随任文水府兵曹”。见杨卫东.唐代武周时期的一方墓志.文物春秋,2007,(3).王端家族为太原人,其父王像曾任隋代文水府兵曹参军,可见隋军府有文水府。。我们发现,北齐禁军军人颇有整编后被接纳进入隋府兵体系者[4]参见拙文《洛阴修寺碑》考——隋府兵制下汾河中游民族大融合实例.文化杂志,(107).澳门文化局主办,澳门大学澳门研究中心编辑,2019.。
元子建、元贞、元华墓志记述祖先世系错漏不全,更明确自认本出纥骨氏。加之文水地处东魏北齐六州侨州范围,隋府兵落籍的重大社会变革,文水元氏家族应为定居汾河流域的六州鲜卑军人后裔。
文水境内有些与北魏有关的遗迹可寻。
康熙版《文水县志》卷2《地利志》庙宇部分载有“魏孝文庙”。下注:“在县北崖底村”。在此条前是“汉文帝庙”。下注:一在贤马都,一在待贤都。
因谥号相同,方志记载中的魏孝文帝、汉文帝庙之间可能存在混淆可能。此县志将此二庙先后记录,称谓明确,可为实证。
魏孝文帝庙的存在说明此地曾有受益于魏孝文帝的族群,故立庙祭祀。崖底村位于古称文水的文峪河即将进入平川地区的山间小盆地中,位置重要,村内有魏孝文帝庙。现该村已淹没在文峪河水库。文峪河谷两侧曾有多处佛教摩崖,如千佛崖等。
千佛崖东侧有拓跋沟、黄崖沟(皇爷沟)、碟子沟(嫡子沟)。这是三处指向明确的地名。魏孝文帝庙与这些沟谷比邻,应有内在联系。拓跋沟之名显然来自拓跋氏。不过,西崖底魏孝文帝庙、拓跋沟等历史痕迹与元氏家族是否有直接关系还需更多证据。
墓志所载元德封田四十顷于太平乡,元贵敬、元希仙两代时注籍文水。以上所载谱系或许有误,但封田、注籍都应确有其事,是纥骨元氏融入农业社会的重要标志事件。
纥骨元氏家族是定居汾河中游的六州鲜卑后裔代表。元子建有子六人,其祖上亦应多有子孙,武劳村为定居地。
婚姻关系是考量民族融合的重要内容。三通墓志中记载元氏的婚族情况:元子建夫人渤海高氏、弟元昢夫人张氏、武氏;元贞夫人清河张氏;元贞长子祐然夫人太原郭氏、元贞次子君楚夫人天水武氏。同宗元华夫人太原王氏、元华子季汶、政谏夫人陇西李氏、渤海高氏。
数代元氏婚族中,渤海高氏、清河张氏均为河北汉人大族,元氏与之联姻,是孝文帝改革确立的胡汉门阀婚宦体系观念的延续。河北高氏、张氏家族的一些支系或在北魏末年随鲜卑军人自河北迁至汾河流域。元昢、元贞之子、元华的婚族是本地汉人大族郭氏、王氏和武氏。可见元氏定居后与本地汉人家族往来密切。需说明的是,中晚唐时大族的社会地位日趋衰落,这些婚族郡望的真实性已大打折扣。
元子建葬地孝义村,与元贞、元华葬地马村距离相近,约二里。这一带应是元氏家族墓区。武劳村在马村东约三至五里。
纥骨元氏家族长期沿袭了鲜卑人的军事禀赋。唐代中后期军府已无实际执掌。子建兄弟任军府军官更多是一种荣誉。子建得到文水官府重视,亦与六州鲜卑背景有关。
《元贞墓志》载“府君优游自得淡泊无为”,暗示其未出仕。其子祐然亦不仕。这支元氏定居文水后比较平淡,是在乡地主家庭。元氏后裔中多有佛教徒,鲜卑勇武习俗逐渐淡化。
唐后期此支纥骨元氏家族如汉人家族一样,重视族谱修订。元子建去世后,新族谱明确祖先历史、进行谱系调整,对族谱中的不足和错漏有所补充。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
三通墓志中有词句失当处,记录名、字不全,撰写尚欠严谨。这与社会地位、财力物力、文化修养等均有关系,也说明了民族融合过程的复杂性。
总之,元氏墓志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观察视角,定居文水的此支纥骨元氏家族,来自六州鲜卑军人后裔,于唐后期已全面融入农业社会,成为中古汾河中游民族大融合完成阶段的生动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