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抓政策机遇 降低融资成本
2020-11-26王雪艳编辑王亚亚
文/王雪艳 编辑/王亚亚
在充分利用金融优惠政策调结构、降成本的过程中,企业要时刻关注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今年以来,不少企业经营一度陷入困境,现金流短缺情况严重。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纾困帮扶政策,实施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借助政策利好,通过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来平稳渡过困境,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洞悉政策 调整债务结构
一是不失时机地利用好疫情期间专项金融支持政策。自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战役打响以来,国家不断发布相关支持政策,助力企业走出困境。2020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在五个方面出台了30条金融支持措施,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包括:专项再贷款政策与财政贴息、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简化贷款展期及续贷手续、调整贷款利率和还款计划、减免贷款利息等。鉴于疫情期间的金融支持政策具有阶段性、总量适度等特点,且会适时退出,因而企业要及时把握政策窗口期,主动了解政策,积极申请优惠,以缓解资金压力。
二是借助金融系统1.5万亿元的持续让利,实现银企共赢。2020年6月1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企业合理让利。会议明确了金融系统全年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借此机会,企业可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一是与银行洽商降低存量贷款利率;二是调整还本付息计划,争取延期支付本息甚至减免利息;三是进行贷款置换,以低成本资金替代原有高成本借款;四是调整债务结构,合理匹配中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避免产生流动性风险;五是关注并及时申请减免相关银行业务收费。根据10月23日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9月末,金融系统已持续向实体经济让利1.1万亿元。当前,经济复苏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预计四季度金融系统将继续推动向实体经济让利工作,完成全年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企业应抓住这一机会优化债务结构,切实增强自身的经营活力和发展潜能。
三是借LPR转换契机,降低融资成本。自2019年8月央行推出LPR新报价机制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利率持续下行。截至2020年7月18日,央行一共调降包括LPR在内的各类政策利率30次。尤其是2020年3月1日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后,进一步疏通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打破了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引导利率进一步下行。对企业而言,通过LPR转换,可较大幅度降低存量贷款利率,减轻财务负担。
四是通过直接融资,引来源头活水。疫情期间,为使企业发债融资不受影响,人民银行建立了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延长了债券额度的有效期,合理调整了信息披露的时间限制。2020年上半年,我国债券市场利率持续走低,尤其是4月份创下近十年新低。不过,自5月末政府明确提出“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后,债券市场收益率又明显回升,尤其是三季度以来,债券供给压力较大。四季度或有所缓解,预计债券市场收益率将维持振荡走势。企业若能及时抓住利率下行的时间窗口,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则既可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提高融资绩效,又可提高资金管理能力、提升企业金融市场的影响力,从而为未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
优化债务结构 重在合理合规
一是要关注存量贷款置换是否存在限制条件。企业若计划进行存量贷款置换,需要先行关注原有贷款合同是否有提前还款的约束条件。对银行借款来说,通常合同中会约定以下几种提前还款条件:一是无条件允许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但需要提前通知债权人。二是贷款到期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前通知债权人即可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三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债务人可以提前还款,且不收取违约金;四是提前还款,债务人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各异,有根据提前还款本金和天数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有根据提前还款本金应计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还有的违约金是所有未付利息的总额,等等。五是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需继续履行合同,不得提前还款。因此,企业在准备贷款置换之前,需认真梳理现有借款合同,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取得理解和支持,避免出现置换资金到位后,存量贷款无法归还的窘境,进而增加企业成本。如遇合同约定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的,还需寻求律师支持,必要时采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需要注意的是以银团方式取得的借款,通常需要征得牵头行和参贷行一定比例的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故在置换银团借款时,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二是要关注利率预期是否合理。不同企业因企业性质、所处行业、业务类型、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不同,其融资利率也存在差异。即使同一家企业,不同时期对外融资取得的资金成本也可能有所不同。另外,企业融资方式、债务期限、增信措施、市场状况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当下的资金成本。因此,企业在优化债务结构、进行贷款置换时,要充分考量内外因素,设定合理的利率预期,切忌一味追求利率最低化。为实现理想的利率水平,在贷款置换时,企业可通过多种方式组合最优方案,以达到调结构、降成本的目的:可通过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拓宽融资渠道;也可通过权益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的匹配,创新融资品种。此外,还应加强多方沟通合作,形成银行与非银机构互为补充。
三是要明确债务结构优化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在银企合作中,银行为规避风险,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当前由于金融产品复杂多样,企业增信措施也种类繁多,有保证、抵押、质押、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回购承诺、安慰函等多种方式。不同的企业在进行债务置换时,对于增信措施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有的企业希望通过债务置换弱化原有增信(如释放原有股东或第三方担保),有的企业希望在一定增信措施下实现利率下降,有的企业不提供增信则无法取得外部融资。因此,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判断是否可以提供增信、可提供何种形式的增信。在提供增信措施时,要正确判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寻求律师的支持。
四是要衡量自由现金流与还本付息是否匹配。自由现金流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扣除资本性支出后的差额。企业自由现金流若不能覆盖当期还本付息,则将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债务结构调整时,需着重关注是否有充足的现金用于还本付息。企业因其行业特性,或整个生命周期经营现金流呈前高后低或前低后高的不均衡状态,或年度内经营现金流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即便是经营性现金流均衡稳定的企业,也可能因投资支出的不均衡而导致自由现金流出现波动。因此,企业在对外融资时,要详细编制现金流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使自由现金流和还本付息尽可能匹配。一方面,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尤其对某些长期限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贷款,更要尽可能使贷款期限与资产或项目的生命周期匹配。
五是要明确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在充分利用金融优惠政策调结构降成本的过程中,企业要时刻关注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首先,疫情期间低息或贴息贷款的申领和使用要合法合规,要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其次,固定资产和项目贷款须用于相应的固定资产或项目建设。具体而言:可用于置换资本金比例之外的借款人的前期投入,以及归还项目建设的负债性资金,但不得用于置换项目资本金;可作为该固定资产项目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解付的资金来源,但不得作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再次,企业发债资金要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购买理财等。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性的部分,严禁资金空转,一定要实际对外支付;偿还债务和项目投资部分的资金,要按照披露明细使用。四则流动资金贷款只能用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炒买炒卖有价证券/期货和房地产,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等。
六是要关注公司现金管理是否科学有效。2020年以来,很多企业虽然通过把握政策机遇,及时优化了债务结构,提高了融资绩效,降低了资金成本;但后续如果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现金管理,不能以安全有效的方式确保企业资金收付,则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危机。因此,企业应持续加强科学有效的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