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思考
2020-11-26高九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枢纽指挥部
高九军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枢纽指挥部
《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加强铁路基础网络建设,协调发展、当好先行。十三五期间,政府投资铁路行业市场年均超过7 000亿元。铁路基本建设一直是基建投资的重头戏,如何合理筹措、使用建设资金,既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降低建设成本,又保证资金安全,是铁路建设单位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研究的一个课题。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简单论述当前形势下存在的铁路建设资金管理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一、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意义
强化建设资金管理,一是可保障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增加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科学有序推进;二是能够执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及防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为民营企业的成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二、当前建设资金管理存在的不足
总体上看,铁路建设资金管理是不断进步的,保证了铁路建设的高速发展。但近年来铁路基建投资规模持续处于高位,建设资金筹集、使用量巨大,从审计监督检查及日常基建财务监察情况来看,超拨建设资金,虚假验工计价,建设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考核不到位,挪用、在项目间串换使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保金,以工程建设资金垫付地方资金出资,超计划提取银行贷款,建设资金流向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违规进行资金归集、上交管理费等问题在建设系统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直接造成了建设资金短缺或闲置沉淀、建设投资成本增加、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甚至可能引发腐败现象的发生。具体分析如下:
(一)铁路建设资金筹集存在的不足
1.由于债务性资金使用的过早,导致支出的利息增大,从而增大了建设投资成本
在筹集建设资金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股权资金到位不平衡,这样导致了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债务资金。
2.出资不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竣工决算
地方出资分为货币资金出资和非货币资金出资两种方式。具体工作中地方货币出资要根据省部会商纪要另外签订补充合同,才予清算,造成地方货币投资一般难以按工程进度到位,如:一章征地拆迁费用中“三电迁改”概算批复是地方出资,一般由铁路建设单位代为实施。为推进工程进度,普遍情况是由建设单位先垫资实施(地方一般不会事先拨付资金),待工程初验竣工决算时才签订补充合同,明确费用口径,出资才能到位。平改立引道概算明确地方出资,工程完成后,个别工程项目地方政府迟迟不愿出资,造成出资不到位。
(二)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存在的不足
1.建设资金预算管理不科学
预算编制与工程施工组织衔接不密切,难以保证项目推进的资金合理需求,造成参建单位工程款的支付不及时或建设资金沉淀、闲置等问题。不符合国铁集团资金管理要求。
2.部分建设项目资金超拨
部分项目存在超出合同、项目预算、建设资金预算、投资计划以及验工计价拨付资金情况。资金超拨主要是由材料价格差、设计变更等没有及时清理概算的原因所致。建设单位为了推进项目的进度,预先拨付了资金。
3.对参建单位资金监管不力
没有按上级要求对施工单位银行开户进行约束以及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才去处理,没能从源头上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监管出现的问题没能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认真分析,制订有效措施。
三、加强铁路建设资金管理的建议
为了铁路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更加科学、合理,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内控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按照内控要求,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进行轮岗制,加强对银行票据及印章的管理。对已建立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并加以完善。为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在当前新经济形势下,财务人员不能只停留在具体会计核算工作上,要除旧布新,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掌握各阶段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需求,尽可能准确编制建设资金的预算。财务部门要经常与工程、物资等部门沟通,并深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和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资金管理不能仅靠财务一个部门工作,需合同管理、计划、物资、工程等部门通力合作。
(二)完善一个制度,即完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在建设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调整、考核制度建设上要形成完整的资金预算闭环管理。合理安排建设资金筹集与支出。资金的预算编制需要资金和业务的全面融合,依据投资计划、项目进度、资金来源、到位时间和金额编制资金预算,不仅考虑减少筹资成本,还要满足项目的需求。
(三)坚持一个中心,以合同约定为中心
加强合同管理,一是对于地方出资项目,在开工前即与地方签订出资协议,按概算中列明的出资金额明确出资事项及具体拨付时间,资金不到位,工程不实施。二是严格按合同执行各种款项拨付,财务部门要与业务部门有良好的沟通,实现业财全面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与付款基本相符。预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时间在验工计价款支付时及时扣回,避免超额支付建设资金,预留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不能低于合同约定限制金额,并且不能提前支付。税率变动、工程变更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四)强化三项控制
1.强化资金监管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合同要约定施工单位的资金纳入监管,这样可以为建设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从根本上提高了建设资金监管的工作力度。合同中明确,参建单位不能归集项目的建设资金,监管银行和建设单位都要明确监控和监管责任。施工单位对外拨款,应该将拨付对象和资金的用途提前向建设单位备案,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账户(保证金)和项目资金的定期检查。对资金使用管理好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先进经验和好的作法要加以广泛推广,对存在违规事项的单位零容忍,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处罚。坚决杜绝项目建设期间违规使用、转移或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
2.严格资金授权审批控制
建设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执行大额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合同、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和验工计价拨付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拨付业务流程有序、规范。
3.建立跟踪审计控制制度
铁路基建项目涉及到诸多利益,其中立项、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均极易存在违规行为。为避免资金管理出现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定期的审计跟踪是必不可少的。定期对基建项目进行审计,预判项目资金事前和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将项目资金风险隐患控制在事前、事中,确保基建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四、结语
铁路建设资金管理贯穿整个建设项目,强化资金管理有利于建设项目有序、平稳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防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贯彻国家重大决策。作为一名建设系统的财务工作者,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优质工程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