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新课程观的制度困境及其对策
2020-11-25朱松华张颖
朱松华 张颖
摘 要 公共必修课程比重过高使得大学难以降低课程总学时,也使得学生缺乏学习选择权,失去学习主体性,影响了新课程观的实施。要克服这种制度困境,一要进一步扩大高校的课程设置自主权,加强高校的自主办学责任;二要高校运用好课程设置自主权,建立符合人才培養根本标准的校本课程体系。
关键词 新课程观 公共课程 课程设置自主权 人本主义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20.12.012
Abstract The proportion of public compulsory courses is too high, which makes it difficult for universities to reduce the total course hours, and also makes students lack the right of learning options and lose the subjectivity of learning, which affect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curriculum concept. In order to overcome this institutional dilemma, firstly, we should further expand the autonomy of curriculum setting and strengthen the responsibility of running a school; secondl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make good use of the autonomy of curriculum setting and establish a school-based curriculum system in line with the basic standards of personnel training.
Keywords new curriculum concept; public courses; curriculum autonomy; humanism
课程是学校开展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媒介,也是实施人才培养目标的蓝图,学校教书育人以课程设置为依托,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不可或缺的中心地位。课程观作为大学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不仅会对学科专业设置和内容知识组织产生影响,更对老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学校要培养什么样素养的学生的问题有重要影响。课程观的好坏和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学质量。因此,深入探讨我国大学课程设置中的课程观问题,对于大学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一流人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新课程观的内涵
新课程观在20世纪70年代已经产生,是基于人本主义教育哲学和心理学的一种课程观念,代表人物主要包括罗杰斯(C.R.Rogers)、马斯洛(A.Maslow)等。新课程观的主要理念有:一是培养“完整的人”的课程目标。重视学生情感、学习态度等方面的发展,将学生理想和价值取向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有空间发挥自身潜能;二是“适应切”的课程内容,新课程观强调课程在内容选择上要以促进学生个人自我实现为目的,用“以学生为中心”代替传统的“以学科为中心”的观念;三是“非指导性”的课程实施,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到辅助和指导作用,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自身需求个性化的选择目标、内容和方法,促进学生自主独立学习,自我评价学习成果,老师成为学习的促进者。[1]
新课程观是相对于传统课程观而言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传统课程观是以“教”为中心,教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课程、教师和教材”是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三要素,始终处于教学中心地位;而新课程观则有所不同,它更强调将“学”作为中心内容,让学生自己去发现知识、创造知识,“学生、学习和学习过程”变成课程学习的三大要素,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课程观的提出引发了美国本科教育的全面变革,并随后影响到世界其它地区的高校,给高等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具体来说,本科教育的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方法等处处都渗透着新课程观的深刻影响。一是选修课程的比例得到了加大。美英等国高校的选修课的比例一般都在总课程学习的1/3以上,甚至有的已达到总课程的1/2。[2]选修课程的增加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需要,让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潜能自由灵活的选择学习领域和学习内容,更好地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因为选择的课程符合学生的需要,更能发挥其学习主体性和积极性。二是课程类型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之外,增加了研讨、讨论、工作坊、会诊、工作室、个人学习、研究等课程类型。[3]关于新课程类型的学分规定也保障了新课程类型的有效实施,如加州大学规定:讲座、研讨、讨论、工作坊等1学分等于每周1小时课堂学习加上不少于每周2小时的课外学习;个人学习、研究、课外阅读等,1学分等于每周3小时的课外学习或其他准备工作时间。[3]丰富的课程类型、科学的学分规定更有利于教师和学生采取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共同学习,让学生发挥自身优势,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在获得知识的同时获得更高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激发学生合作和创新能力的开发。
总之,新课程观以促进学生自我实现为目标,赋予学生学习选择权,保障了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究式学习,促进培养一流人才,实现一流本科教育,新课程观是现代高校教育的重要指导理念。
2 我国大学实施新课程观的制度困境
2018年我国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指出要不断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学分制度,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激发学生学习主体性,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改革,推进小班教学、混合式教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等等,这些都充分彰显了新课程观的内容精髓,为我国高等教育在新时代创建一流本科教育指明了方向。
实施新课程观需要创造有利于新课程观的环境,让大学具有课程设置自主权。自足的课程设置权是大学自主办学、特色办学的基础保障。综观美英等国一流高校的发展历程,课程设置无不是大学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所在。例如,哈佛大学的“自由选修制”“集中与分配制”、通识教育改革(《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等,芝加哥大学的“永恒主义教育”等。自足的课程设置权可以保障学校根据时代需要和学生需求及时调整课程安排,让学生和学校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由。
但我国高等教育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新课程观改革的问题。例如,课程门数多、课程学时总量较大、必须课程占比较高而选修课程占比较少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政府与高校的关系上,目前我国高校的课程设置自主权还比较弱,学校对课程设置也不够重视,将学习重点放在必修课上,忽略了选修课在挖掘学生潜能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导致新课程观不能真正落实,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没能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大学的管理者和办学者是政府部门,各个大学专业课程安排、课程设置乃至教材选择都由上级行政部门统一计划,学校需要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目标。而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自主办学权不断扩大,各个高校可以开展自主办学,但是在关于大学自主权的认识上,各个学校还处于初级阶段,课程设置权也处于不显眼的地位,没能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其中在公共课的设置方面显得尤为突出。国家政府部门会以高校政策文件的方式规定开设必修公共课,并且这些课程占比较高,课时量较大,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大学的办学,学校自主选择和支配的课时量被积压,新课程观无法展现优势。
缺乏自足的课程设置自主权在两个方面影响了我国大学新课程观的实施。一是公共必修课程比重过高使大学的课程门数、课程学时总量居高不下,使得新课程观的实施缺乏必要的课程学时。我国大学本科生课程总量平均在70门左右;而美国和欧洲的大学课程总量分别为40门和36门。[3]这样的课程设置难以使大学降低课程总学时,既无法留给教师足够的时间去实施新课程类型的教学改革,也无法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去独立思考、主动学习。二是公共必修课程的统一必修性,使得学生缺乏学习选择权,进而失去学习主体性。必修课程在大学课程总量中占比较高。有研究指出,由政府政策和制度直接或间接规定设置的公共课在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比重约占 1/3。[4]应该说开设公共课程的初衷是毋庸置疑的,部分公共课程如政治理论课还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高等教育的本质规定,但因部分课程内容陈旧、一些教师灌输教学,学生难以激发学习主体性,难以获得个性化的发展。
3 制度困境的对策
要突破大学课程设置自主权不自足的制度困境,创造有利于新课程观实施的环境,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进一步扩大高校的课程设置自主权,切实落实高校自主办学。为进一步扩大高校的课程设置自主权,实现新课程观在高校中的指导作用,要调整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政府主要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调控,指导高校坚持办学的正确政治方向、落实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根本标准,提出人才培养的核心素质和总体要求,监督、评估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等。宏观调控应减少统一性要求,尊重高校的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需求,鼓励高校切实运用好自主办学权利、课程设置自主权,最大限度地办出特色。高校要明确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关系,充分承担起办学责任,强化和完善高校的自我约束机制,落实好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根本标准,培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高校要运用好课程设置自主权,建立符合人才培养根本标准的校本课程体系。高校应当从自身办学定位出发,以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激发学习主体性为导向,对照人才培养的根本标准,建立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体系。建立完善的通识课程体系,在通识课程体系中融入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让学生在文化传承、文明对话等课程模块中形成通识基础和人格修养。根据专业的不同特点,把计算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公共课程的内容纳入专业课程中,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把专业课程建设为全面培养学生素质、能力的阵地。利用好公共课程释放的学时,丰富课程类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增加教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个性化指导,在指导中发挥教师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在师生密切互动中实现人才品格、素养、能力的全面培养。
基金项目:2017年苏州科技大学“商科类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研究与实践”(编号:621740020);2020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新时代高校‘专业+外语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路径研究”(编号:2020SJA1400)
参考文献
[1] 肖庆顺.罗杰斯人本主义课程观概说[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2):83-86.
[2] 张忠华.关于大学课程设置的三个问题[J].大学教育科学,2011(06):30-34.
[3] 胡娟,祝贺,秦冠英.本科教育到底需要多长学习时间——本科生学分学习量的国际比较分析[J].复旦教育论坛,2016,14(01):87-92.
[4] 别敦荣,李家新.我国高校公共课设置及其改革策略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5(1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