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视角下的美国劳动权救济方式
2020-11-25姚意
姚意
关键词:经济模式;间接雇佣关系;劳动权救济;人权保障
一、美国的旧经济模式和新经济模式
在20世纪中期(大约1935到1980年),美国主要的劳动法是为大众制造或“工业生产”时代而制定的,其主要特点是:其一,商品拥有简单垂直的生產线,生产产品所需的所有功能都集中在一个企业组织或一个雇主的管理下,包括生产零部件、组装、仓储、运输和市场营销或零售,其二,雇员和雇主之间属于直接雇佣关系,设计、制造、组装、交付和销售产品的劳动者都是同一雇主的雇员,同时雇主有责任提供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全球化和跨国企业数量不断增长背景下,美国的这种经济模式也在悄然变化,主要体现在分散的生产——进入最终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活动由几个不同的业务组织层产生,大型企业拥有自己的品牌,企业总部承担专业设计、改进、推广产品的工作,并且控制着知识产权,实际生产工作是由许多不同的附属企业完成的,这些企业通常位于不同的国家,它们和企业总部的关系有分包、特许经营、供应链几种形式。以苹果公司为例,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企业之一,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雇佣了设计师、工程师和营销专业人员,在全球直接雇佣的员工约为约5万名,但它不生产任何产品,而是依赖全球供应链中约73万名工人来生产和交付其产品。在中国,许多生产苹果手机工人都受雇于富士康。另一个例子来源于希尔顿酒店,希尔顿酒店拥有知名品牌,其总部负责市场营销和知识产权,实际的酒店由个人投资者单独拥有,由个人维护酒店和服务客人的工作——例如,打扫房间的工作——这些工作被分包给不同的公司如保洁公司、餐饮服务公司、楼宇维修及保安公司等,很少有雇员直接受雇于希尔顿,大多数雇员受雇于利润微薄的小公司。在新经济条件下,仅仅通过劳动合同实现人权的方式已不再有效,因为这种人权保障方式所依据的商业模式正在新经济中消失。雇佣合同不再有效地给予雇员合法的经济增长所产生的财富份额。
二、美国两种经济模式下的劳动权利保障
在旧经济模式下,核心人权通过劳动合同得到落实,劳动者因为为企业创造了财富而具有合法的财富分享权利——以合理工资和福利的形式体现。应该注意到的是,旧有的典型劳动关系往往是全职的、长期的(通常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整个职业生涯),劳动者通过内部晋升获得更优厚的待遇,企业会投资来对劳动者进行培训。这种劳动关系的弊端在于,只有男性才具有拥有核心工作的机会,而女性往往只能在服务、销售、照顾、教学等“第二劳动力市场”工作,她们的工作更加不稳定且工资更低。在家庭内的工作如洗衣、做饭、园丁,不会有任何报酬。
在新经济模式下,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疏远、间接甚至是“随意”。新经济中的一些劳动者仍然是雇主的直接雇员,他们可以向雇主寻求合理待遇。然而,许多其他雇员不再与雇主有直接、长期的劳动关系。这种相对随意的雇佣形式包括临时工和小时工,由中介公司介绍的流动工和个体经营者。这些雇员的往往得不到相应的人权保障,还常常面临着失去工作的风险。他们的雇主可能通过榨取雇员的劳动和薪资,然后倒闭。因为雇佣关系存续时间较短,雇员并不能起诉违规行为。还有许多例外情形,以致许多雇员甚至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律上没有资格领取最低工资。最明显的例子是个体经营者,比如优步司机。传统的个体经营者是指建造房屋、修复屋顶、领导乐队或私人执业的医生或律师,这种类型的人因为“自己做生意”,而不被认为是员工。但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法律手段将间接雇员定义为个体经营者,比如说出租车司机、门卫、保安、送货员、销售人员、甚至工厂工人。这意味着雇主对雇员没有法律责任或社会责任,没有义务支付最低工资或医疗保险。
要在新经济模式下实现劳动权的保障,基本原则必须是,所有雇员都能公平分享其劳动创造的财富,无论他们是直接雇员、间接雇员还是个体经营者。必须对个体经营者有正确的界定,不能将实际雇员排除在外。企业必须对下属企业的所有违反工资规定的行为负责。
三、美国新商业模式的弊端——“薪资窃取”
2009年,调查人员采访了4,387名洛杉矶、芝加哥和纽约的低薪工作者。在接受采访的员工中,68%的人在前一周至少遇到过一次企业违反工资规定的事件。员工在前一周由于企业违反工资规定而损失了51美元,平均每周收入为339美元(大约15%的工资损失)。超过25%的工人在前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其中,76%的员工没有收到按法律规定的加班费。经济政策研究所(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在2017年5月10日的报告显示,雇主每年从员工工资中窃取数十亿美元。沃尔玛公司是消费品零售巨头,它是美国最大的非政府雇主,曾创造出 “沃尔玛奇迹”——消费者以低价购买商品,其他卖家无法竞争并破产。它很受低收入消费者的欢迎。然而,沃尔玛所采取的商业模式是对劳动权利的系统性侵犯。尽管法院的判决和对违规行为的和解金额高达数亿美元,但该公司的销售额仍遥遥领先。由于执法不力,该公司从“工资盗窃”中获得的利润,超过了因违法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更糟糕的是,许多或大多数员工不知道他们的权利。即使工人们怀疑有违规行为,他们也不知道如何继续下去。一方面,工会的衰落使员工们得不到信息来源和指导。另一方面,雇员往往害怕报复。尽管雇主因为员工投诉而解雇或报复员工是违法的,但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因为员工没有反击报复的能力。为了反击,员工必须提起诉讼;而美国的诉讼费用和程序是非常繁重的,而且会使员工面临进一步的报复。
四、美国的劳动权救济方式
在美国,员工可以通过投诉来保障自己的应有权利。投诉的员工代表所有权利遭到侵犯的工人行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的要求可能价值数百万美元。然而,除非遭受侵犯的员工个人往往只考虑他的情况。他将向企业索赔的好处(可能是欠下几百美元的工资)与诉讼的巨大成本和风险(可能是失去工作)进行了比较后,员工往往选择不投诉。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公共监察和执法。美国的劳工部大约有1000-1500名检查员。奥巴马总统提高了核查人员的数量。唐纳德·特朗普正在減少核查人员数量,并削减执法资源。大约有730万个工作场所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工厂每年接受检查的概率远低于0.0001,因为唐纳德·特朗普的政策认为服从应该是自愿的。
一种新的趋势是市政援助。在一些城市,地方政府设立了一个办公室,以帮助工人进行工资索赔。例如,迈阿密市会指派一名当地政府律师接受员工的申诉,并对雇主进行这些诉讼,市政府充当雇员和雇主之间的“中间人”,以执行法律。
集体诉讼是最为强大的工具。美国的《公平劳动标准法案》的规定,允许工人进行集体诉讼,一个类似的诉讼判决,适用于违反本法规定任何雇主在任何联邦或州法院管辖权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由相似情形的员工。除非政府直接介入,集体行动一直是在美国执行劳动标准的最重要工具。
五、结论和启示
随着全球化和跨国公司这一经济体的迅速增长,分包、特许经营、供应链这样的商业模式越来越普遍。我们需要警觉这样的经济体会给人权保障带来威胁。人权的行使取决于,首先,勇敢的人站出来进行诉讼;其次,我们需要一个愿意花费资源来维护人权的政府;最后,劳动者权利的执行也需要劳动者通过工会组织和集体索赔的方式参与。正如政治哲学家艾丽斯·马里恩·扬(Iris Marion Young)在一个关于全球供应链虐待劳工问题的重要讨论中所言:“因为寻求救济的不公正事件是许多间接行为的产物……只能通过集体行动得以纠正。”
参考文献
1. Annette Bernhardt, et al., Broken Laws, Unprotected Workers: Violations of Employment & Labor Laws in Americas Cities, 2009.
2.David Cooper & Teresa Kroeger, Employers Steal Billions from Workers Paychecks Each Year,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Report (2017-05-10). https://www.epi.org/125116.
3.Iris Marion Young, Responsibility and Global Labor Justice. In: Ognjenovic G. (eds) Responsibility in Context. Springer, Dordrecht, 2010. https://doi.org/10.1007/978-90-481-3037-5_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