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20-11-25张娟娟王纪晨
◎文/韩 柏 张娟娟 王纪晨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提高有效供给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深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一)实现经济发展与收入政策对接
一是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新型特色产业,为居民就业和收入水平的提高、缩小收入差距奠定基础。二是完善金融市场,使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与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方向相匹配,拓宽民众增收渠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继续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平衡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
(二)充分发挥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作用
一是完善初次分配体制机制,建立统一、竞争、规范、有序的要素体系,力促各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完善知识和技术参与分配的体制机制。二是推进实施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拓宽居民劳动收入渠道。三是建立城镇职工工资增长与通货膨胀挂钩的长效工资制度。
(三)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
一是继续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政府监督指导企业平等协商、自主分配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发放制度。三是完善金融市场,使得劳动者在金融市场上提高自己的资本化收入。
(四)健全稳定收入增长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收入再分配政策,重点关注城乡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深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节垄断性企业收入水平。二是稳妥有序地赋予城市外来人口市民待遇,保障流动人口在义务教育、基本住房等方面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推进一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覆盖体系。三是优化政府支出结构,减少政府直接促进资本积累的支出,增加公共服务投入比重。
二、进一步促进消费变革
(一)提升改造基础设施
一是继续加强交通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副中心、产业园区餐饮、购物、医疗、教育等服务功能,补齐消费设施配套短板。二是积极推动以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技术在文体旅游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三是以商、旅、文融合和智慧化消费为出发点,加快打造一批适应新兴消费模式的特色商圈和智慧街区。四是充分发挥人员密集场所的流量优势,在机场、铁路等交通枢纽和重点商圈、综合保税区等开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O2O)体验店。五是加快跨境电商仓储及物流体系建设。
(二)优化和创新服务消费供给体系
一是重点发展以教育培训、美容健康、文体旅游为代表的现代服务行业,进一步优化新兴服务消费的中高端供给。二是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在新业态领域的应用,丰富商业模式创新。三是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等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强化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融合互动。
(三)深化服务消费领域的准入和监管改革
一是放宽教育培训、美容健康、文体旅游、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二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加大在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投入。三是加强对服务业尤其是新业态服务企业的分类管理,规范平台型企业的经营和竞争行为,管控好垄断行为。四是强化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实现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与企业的数据合作对接,强化信用结果应用。
(四)加强政策协同和试点探索
一是转变主要依靠商务部门推动服务消费发展的观念,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营造部门多元共治、企业协同发展的消费生态。二是积极开展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以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及发展载体建设为抓手,围绕扩大服务消费先行先试,制定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南。三是充分考虑网络经济发展现状,针对新型商业模式、布局和结构,重新编制网络消费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支持网络消费发展的政策措施。四是大力发展网络零售业务,出台措施支持互联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五)积极构建绿色消费体系
一是建立权责明晰、易于执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绿色消费各项制度、厘清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义务。二是完善绿色消费的政策体系和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强化绿色消费规制的可操作性。三是建立绿色产品从原材料、工艺设计、生产到流通、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四是加强绿色消费市场的培育,建立从财税、信贷到价格、市场监管、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等绿色消费支持体系建设。
(六)营造保障居民消费的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法律体系,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与消费者举报、司法惩戒有机结合的监管体制,完善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二是加强对网络消费、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监管,实现线上线下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营造健康有序、规范高效的发展环境。三是实现监管对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各环节全覆盖,切实做到信息互联互通。
三、切实保障就业优先政策落地
(一)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基本取向
一是深化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解决劳动力供需错配的问题;合力调配人力资本投入,增加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普通劳动者的教育培训,提升劳动者工作技能与岗位的匹配度,降低结构性失业风险。二是完善就失业形势跟踪研判,完善以调查失业率为核心指标的就业形势预警体系,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质量评价体系。
(二)积极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
一是鼓励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为稳就业、惠民生提供保障。二是为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营造友好的体制机制环境,建立灵活有效的监管方式,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之间的相互促进。
(三)不断提高人力资本发展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的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劳动者的在岗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二是着力补齐人力资本的短板,加强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保障非户籍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四)继续完善就业保护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最低工资确定标准,加强最低工资制度执行力度,科学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重点关注中小私营企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状况。二是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保障非户籍劳动者能够平等地享有失业保障待遇和接受再就业培训的权利。三是探索建立与新经济业态、新就业形势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传统以 “工薪税”方式为主、与就业岗位直接挂钩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深化就业领域 “一次办好”改革,探索实施“智慧就业”,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和范围。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支持引领计划,加快构筑创业创新发展高地。三是建立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机制,积极应对疫情冲击,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四是建立创新创业扶持机制,把就业支出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保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
四、推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标准体系,推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
一是尽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标准,作为政府兜底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二是建立基于需求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意识。三是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计划,完善公共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公共服务质量定期监测。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有针对性地改变公共服务财政结构,扩大对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安全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二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教育、卫生、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三是全领域、常态化开展公共服务政府办与社会办成本监测工作,建立公共服务降成本社会化倒逼机制,倒逼政府办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效率的提高。
(三)大力倡导分享经济新模式
一是利用民间闲置资源优化地方公共服务供给资源配置,大力倡导分享经济新模式,进一步出台激励政策,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二是选择市场主体运行较有优势的领域和项目,采用政府购买等形式,创新服务提供内容,提高服务供给效率。三是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培育公共服务新业态。
(四)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核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力度,从市级层面进行统筹,建立明确的绩效管理和评估体系,明确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属地部门的职责,建立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优化供给水平。打破行政藩篱,整合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数据,搭建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形成指标化、日常化、动态化的监测体系。
五、构建可持续性医保制度
(一)完善城乡医保政策,引导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利用
一是利用财政补贴形式对患者进行分流,通过对医院转诊治疗补贴,促进大医院与社区医院协同合作机制,激发医疗机构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的潜能。二是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资源保障,科学制定各区域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的改扩建目标,尽量实现均匀分布。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引进工作,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入与培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队伍建设。
(二)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走向“聪明监管”
一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框架。探索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管,并给予一定程度的独立权,鼓励医疗工作者组建医师协会,倡导医院形成医疗协会,以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监督功能。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反欺诈滥用和浪费的监管主体。建立专业化的反欺诈人员队伍,引入公共利益团体参与监管并对监管者进行监管。二是通过改进监管手段,提升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效率。运用互联网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发布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效率等信息,曝光医保违规行为。
(三)引入市场机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一是探索建立以参保人的收入状况界定缴费义务的的医保运行新机制,鼓励引进更多商业保险公司推进医保整合,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增加中高收入群体筹资责任。二是进一步细化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科学设置阶梯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比。三是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根据不同收入群体、不同年龄结构、不同健康程度,建立多样化、多元化的医疗保障机制。
(四)加强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工具的合理利用
一是减少环境型政策工具利用力度,提高供给型政策工具利用效率。加大对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和金融支持。充分依托和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无缝链接为原则,构建满足各部门动态管理需要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创新政府采购发展模式,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扶贫”的新模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外包制度。
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一)大力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一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融资需求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二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行的立法工作,保障养老机构的规范化运行。三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管理,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机构行业的服务评级评价,推动养老机构改变低价竞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实现服务质量和品牌的良性竞争,加强养老机构员工培训以形成全员风险管理的组织文化。
(二)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整合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切实体现政府责任。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进行分离,将社会统筹部分待遇给付直接定位于公共养老金中的普惠制养老金。二是大力发展准强制性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逐步加强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并考虑运用“自动加入”的方式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在时机成熟时,考虑将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并轨,建成统一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三是逐步壮大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充分考虑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动关系。同时建立双重税收优惠模式,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
(三)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在整合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以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金筹集与发放标准,统一保障水平与运营管理体制,统一保险收益调节与待遇增长机制。
(四)大力推动医养结合
一是建立以综合医院为主的老年医疗、以社区医院为主的老年康复护理、以社区养老驿站和养老机构为主的照料服务体系,建立不同机构间分级转诊整合照料体系和服务绿色通道。二是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建筑规模、资格认证、准入退出、日常管理、运行经营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监管,制定统一的行业管理制度。三是探索建立医养结合第三方评估,进行全过程服务质量监督和定期评估。
(五)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以社区为基础,充分利用养老院、医院等各种机构的资源,发展虚拟养老院等新型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水平高、门类齐全、成本较低的养老服务。二是继续推进老年人呼叫服务系统、信息化预约平台建设。三是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重点突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高度重视养老设施和服务安全管理。
(六)有效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
一是充分发挥养老金长期属性,改变投资周期,追求最佳投资组合,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率。二是大力开发与养老基金特点相吻合的、能让普通职工看得懂的金融产品,逐步提高职工参与度,并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力争获得长期收益。
七、加快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一)优化区域人才发展机制
一是制定区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动重大区域人才工程实施和重要创新政策落地,建立完善联席议事机制,编制区域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目录。二是建立更加符合新时代信息化特点的人才服务新平台,探索精准化人才供需匹配。三是探索建设京津冀开放式人才创新改革试验区,实现京津冀范围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等进行异地人才互流互通、挂职交流、联合培养。
(二)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改革
一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培养现代产业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二是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三是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等,切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三)弘扬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营造尊重企业家、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创新经营管理人才机制,为企业家提供更多的投资创业空间。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土地、资本、资质等要素与民营企业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二是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鼓励企业家参与全市重大项目、政策制定,提高企业家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贡献率和参与度。三是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失信主体加大惩罚力度,设置限制或进入条件,形成联合惩戒,提高其失信成本。
(四)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一是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加大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改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环境,建立起以企业需求为主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三是着力改善制度环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的公共技术服务。
八、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培育产城融合新模式
一是构建与城镇功能定位和发展层次相匹配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拓展配套特色产业链条。二是以城市为单位整体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确保城市扩张有产业带动、产业升级有城市支撑,通过加强基层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城市绿化的同步跟进,提高产城融合的协调性和互动性。三是将人口、设施、产业、服务等资源统筹考虑,探索推进土地、产业、城市、生态等融合衔接。
(二)有效提高土地要素利用效率
一是实现土地利用和产业相匹配,把有限的建设用地用在产出效率高、回报率高、环境污染小、生态破坏低的关键领域,提高存量用地使用效率。二是实现土地利用和人口要素相匹配,提高城镇空间的容积率和人口密度,优化建成区空间结构和使用功能。三是实现土地要素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做到美化城镇景观、净化城镇空气、绿化城镇环境。
(三)加快科技成果在城镇化建设中的转化速度
一是利用中介机构促进先进技术的引进,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各类资源在不同部门、产业间的优化配置。二是加大科技创新要素的注入,采用新生产技术、新设备或运用新的管理方法,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新产品,满足人们生活需要,改善生态居住环境质量。
(四)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是完善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农业市场化步伐,提高农业科技投入,创新农业生产方式,保障粮食安全。二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三是加快新农村建设,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人口就业率,提升各项社会保障覆盖率。
(五)加强城市文化品质建设
注重城市建设以“人”为核心,把“宜居”放在首位,优先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城镇化的文化内涵,注意保护与弘扬传统文化以及历史古迹的保护,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旅游业,以文化建城、以文化兴城,吸引更多投资者、优秀人才、游客和社会公众对城市的关注,带动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地位,从而提高城镇化的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