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工程保修的有关思考与建议
2020-11-25郑发兵
郑发兵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0
1 工程保修现有法律体系
目前国家关于工程保修颁布的文件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法》对工程实施保修制度、保修责任、保修范围和年限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书的提出和要求以及最低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作出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前两个文件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和相应责任。以上三个文件对工程建设保修工作起到了约束和指导作用,并推动了工程建设保修工作的进步。
2 工程保修管理实践与问题
2.1 保修期限不统一
这主要出现在建设方与使用方(或产权方)为不同组织或个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而建设单位与使用方之间的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算,这两者存在一定的先后,导致两者保修期不能统一,这在房地产行业较为常见。施工单位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完成保修,期限外一般不再承担保修责任,相对于建设单位与使用方之间多出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则需建设单位承担,而较多情况下建设方出于经济考虑可能会对这段时间出现的质量缺陷处理不力,而维修基金也无法解决非公共部位质量缺陷。对于监理保修期的监理责任一般也都是在施工阶段监理合同中约定,大多是随着施工保修期而定[1]。
2.2 总分包责任不明确
总包单位分包问题不是很大,相对建设单位总包按法律承担连带责任,保修期间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找总包处理,至于分包施工质量缺陷由总包对其追责,责任关系比较明确。
工程建设中经常遇到有总包单位与甲分包的情况,对此分包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单位可能会收取一定的配合费和管理费。名义上这种分包是纳入总包管理,看似存在总分包关系,但较多情况下总包控制的范围和能力受到严重削弱,例如分包工程款甲方直接支付,甲方直接对分包进行指令等,导致总包对分包的质量管控存在先天不足。另外此时的总分包质量责任划分和界定也比较困难,例如外墙渗漏水问题是总包墙体施工问题还是幕墙甲分包施工问题导致。以上情况会引起保修期维修范围和责任的扯皮,致维修工作实施困难。
2.3 保修书签订随意
虽然国家实施工程保修制度,但在施工单位提交的保修书时,有些建设单位并没能够认真细致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约定,导致工程保修操作不便并维权困难。现在施工单位较多采用格式化的保修书,相对具体项目的维修内容缺乏正对性和全面性,需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细化内容和责任。
2.4 保修管理缺失
虽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法律法规也均对各其作出了责任要求。但实际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为工程建设组建的工作部门均已解散,虽然保修合同或监理合同中也约定了保修阶段的管理责任,但实际到位率和执行力较多情况下还是比较差的,这导致维修的效率和质量存在偏差,由此引起使用方或产权单位的不满[2]。
2.5 工程保修有关思考与建议
工程保修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工程建设领域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维修的质量也是工程整个生命期工程品质的重要内容,所以从建设最高决策开始统筹考虑工程缺陷避免及保修工作顺利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另外从具体维修的实施和管理层面应进一步研究其如何高效落实维修工作。本人结合保修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1)在建设期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法律职责,做好各项材料和各工序的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全面受控。缺陷责任期间,充分利用好质保金约束督促缺陷的全面检查与整改。验收阶段邀请物业和使用人(产权人)共同验收,最大限度减少缺陷的遗留。
(2)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通过保修书约定延长保修期限和细化保修内容和责任,消除与交付保修期不统一及有关保修争议问题。虽然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了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相对施工单位从经济角度考虑按最低标准从其规定可以理解,但建设单位在保修金扣留比例及支付方面给出一定的让步可以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大力推行先进的建造和管理方式,改变传统粗放建造和管理方式,主动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提高工程品质,避免或减少后期缺陷的产生。例如采用装配式建造、绿色建造、智慧建造等,管理采用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BIM 技术等。
(4)大力推行先进的建设和管理模式。目前国家大力推行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助于工程品质的提升,在将建设单位的保修期责任风险进行有效转移同时,工程保修期的维修工作也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可以从工程设计阶段介入工程质量的把控,充分利用专业能力和经验将工程缺陷从设计和施工两个维度对质量进行一体化控制,这避免了传统建设模式各主体割裂状态下引起的质量问题。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建设单位参与度小,总包单位全面负责保修期的责任,不存在分包扯皮现象。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建设方、使用方或产权方角度凭借多年工程咨询经验从工程前期进行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策划,可确保质量的全面全程受控,同时项目的后期评价的要求将促使全过程咨询单位做好保修阶段的工作[3]。
3 结语
总之,鉴于工程缺陷给使用方或产权人带来的困扰,工程缺陷这一工作绝不能从单纯的保修阶段来解决,而需要我们建设者从工程建设源头就要做好质量及责任策划,过程中严格做好质量控制,保修期间注重维修工作的高效落实,为此才能切实保障使用方或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