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全民健身发展:关系与路径*
2020-11-25陶坤
陶 坤
(怀化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湖南 怀化 418008)
国务院于2016年11月2日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健康中国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战略核心,以体制创新为动力,通过共建共享的基本路径最终实现全民健康的基本目的。健康中国建设对于中国的发展具有推动性的作用,全民健身是全民健康目标达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号召全国人民参与体育锻炼,其根本目标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最终实现全民健康。为了配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推行,2016年国务院颁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提出要将全民健身“作为健康中国的有力支撑,作为小康社会的国家名片[1]”。随着全民健身的深入推进和“健康中国”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全民健身成为了健康中国的有效支撑[2]。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我国重要的文化战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国际社会提出的一个系统工程。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将保护自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全面步入正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逐步成为热点,也反映出国家对于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专有名词和列入重要研究领域,以及部分体育项目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后,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武术、杂技、秋千、蹴鞠等多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收录其中,明确了民族传统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
传统体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项目还没有成为民众健身的运动项目,更没有很好地成为全民健身项目。只有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纳入到全民健身体系之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才可能获得最大化发展[3]。因此,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从全民健身角度促进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发展,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身价值全面释放,既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又能为全民健身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三五”规划的总目标和核心目标,其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重要目标之一。健康中国的内涵和主体是健康人民、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城市等,人人参与,人人健身,人人快乐,人人健康,人人幸福。健康中国的目标主要是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指标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4]。
1 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全民健身的现实关系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年)的分类体系是: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与文化空间两个方面。此分类体系中没有传统体育的类别,此时传统体育是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与其它类别杂糅在一起。《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是十分法,即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此分类体系中也没有传统体育的类别,此时认定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多与民间舞蹈、杂技与竞技一起进行分类。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武术、杂技、秋千、蹴鞠等多项传统体育项目收录其中,明确了传统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内容。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2007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是十六类+文化空间,即十六类是指民族语言,民间文学(口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此时的分类体系中明确了传统体育的类别,使传统体育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类别。2008年,文化部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增列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别之后,国内学者开始热衷于用“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表述[5]。
由于体育主管部门未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等原因,导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类别的归类界限模糊不清,由此造成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散布于“杂技与竞技”、“传统舞蹈”、“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等类别的诸多问题。2013年,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五年工作计划》《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管理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推广工作被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的日常业务。[6]由此可见,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逐步明确的过程。2007年以前,传统体育没有单独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与民间舞蹈、杂技和竞技混合在一起。而传统体育项目是具有地域性的原生态民俗文化,是不同地域民众传统生活方式的体现,展现了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原生态身体活动方法,充分表现出健身性特点和民俗文化内涵,同时也是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来源之一。我们都知道,在民间存在大量的民俗舞龙运动,这些项目大多是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了中华民族共同的、多样的龙文化,表现出不同的“龙的类型”和“舞龙的表现方式”,这些不同的多样的民俗舞龙活动是不同地域民众身体运动的充分体现,通过多样的身体活动,潜移默化地展现出民众的生活方式和健身观。如果这些具有丰富身体运动方法的舞龙项目,只是作为传统舞蹈而没有作为传统体育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会造成这些项目的保护和发展失去完整性,失去非常重要的体育性和健身价值。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大批的传统体育项目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国家、省、市和县级四级保护体系和名录中。传统体育项目是身体活动技术、体育健身价值、精神文化信仰、表演艺术方法、民俗民风传播和传统手工技艺等特点的综合体现,应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得到保护和发展。但是部分传统体育项目由于缺乏经济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的保护与发展受到局限,很多还停留在整理和保护阶段,没有发挥出在民众休闲生活和健身需求方面的价值,更缺少在全民健身层面的发展。如果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缺少在全民健身层面的有效发展,很多项目就不能发挥体育健身的功能,成为民众健身的方式,更不利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目前普通民众的健身方式还是相对比较单一,广场舞和部分现代运动项目仍然是现阶段民众健身的主要选择,很多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没有融入全民健身体系中,成为民众的健身手段和项目,还仅仅是民俗节庆和民俗活动的身体运动方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力推进下,大批传统体育项目业已成为非遗项目,但与此同时就逐步失去了项目的健身功能。为了解决这种发展态势,我们应该在健康中国的背景下,推动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全民健身相结合,促使相互之间交流、互鉴、融合和发展。
2 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全民健身的融合发展
全民健身为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健康中国”背景下,全民健身是全民健康目标达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号召全国人民参与体育锻炼,其根本目标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最终实现全民健康。全民健身就是通过多种多样的健身方式和手段,让广大群众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锻炼方式进行健身。很多民族地区的民众,长期生活在本民族文化圈中,很多传统体育项目就是他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娱乐手段,只是没有把这些项目具体化为体育健身手段。随着全民健身的深入和全民健身意识的提升,各种健身手段和方法得到蓬勃发展。基于全民健身计划第2期高质量、高品质、多样性、个性化的发展需要,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融入全民健身体系,就能够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的视野。
2.1 全民健身能拓展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广度
全民健身应该激发全体民众的健身参与热情,培植民众的健身意识,形成广泛的健身氛围,最终实现全民健康。因此,全民健身能够广泛带动有利于群众健康需求的健身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传统体育非遗项目作为一种融合了身体活动、体育健身、传统文化、民俗活动的综合文化体,应该从不同角度和广度去促进其发展。其中健身是传统体育的重要功能,群众可以通过利用和参与传统体育活动来健身,促进身心健康,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更多地是具有地域性和区域化特点,正是由于这些特点,如果能够成功转化为一种有效的健身方式,就很容易获得该区域和地域内群众的认同并在健身活动中迅速开展,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发展就能够融入全民健身之中,拓展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广度,展现出更加多元化的发展方向。
2.2 全民健身能够促进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用性发展
“全民健身”是中国群众体育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是中国体育不断深化改革的结果。从1995年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始,全民健身运动就开始在中华大地如火如荼的发展推进,健身人群队伍不断壮大,健身意识不断提升。随着“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同步实施,全民健身涵盖了体育健身和健康促进的方方面面,发展成为绿色经济和文化产业对接发展的重要终端。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和应用也在多元化和实用性中实现转型,提倡在应用中发展,在群众参与中得到传承。因此,“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为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实用性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平台和实践机会,在全民健身背景下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创造性转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健身”模式,突出传统体育的健身性和实用性,并融入群众日常健身活动中,达到进一步促进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用性发展目标。
2.3 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能够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体系
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体育与非物质文化的融合,依赖于身体运动而存在,具备观念引导、活动方法要求和制度支撑等特征。传统体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具备更加实用的发展策略,适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实现的向往。因此,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能够更好地融入全民健身体系中,成为全民健身推广过程中的一部分,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拓展全民健身的文化空间范围。全民健身计划是有目的、有组织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改善全民族的健康现状,实现全民健身、人人健康,践行“健康中国2030”规划。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创造性转化融入全民健身体系,将更好地实现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健身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用化和全民健身特色化发展的“三位一体”发展模式。
2.4 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可转化为全民健身的重要健身项目
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基于非物质文化理论对传统体育的挖掘、认定、保护和发展,但削弱了传统体育作为体育健身的功能价值。部分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没有作为健身项目在全民健身实践中开展,只是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甚至仅为一种静态展示和名录记载,这样一种静态的保护措施不利于作为身体活动方法而存在的传统体育的长远发展。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应该在体育健身层面得到更多发展,拓展发展方向和丰富发展手段,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项目。全民健身计划是全社会民众共同参与和受用的国家健身战略,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既具备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具有广泛的群众认同和行为接受基础;又具备丰富的身体活动方式和参与实践体验,具有强身健体的功能价值取向。正如任海先生(2019)所说,体育文化为“人类社会体育的观念、知识和制度的复合体。价值观是体育文化的灵魂,知识是其基础,制度是其支撑”。因此由观念引导(魂)、科学基础(识)和制度支撑(制)组成的“体育文化之体”及其应用于实践的“体育文化之用”,构成了讨论体育文化的逻辑结构。[7]因此,从体育文化的逻辑结构上分析,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完全可以作为“体育文化之用”融入全民健身体系中,成为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健身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摆手舞”经过创新性发展,现在已经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就是最成功的实践案例。
3 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民健身创新性发展路径
全民健身计划作为国家战略,具有很高的社会预期和实现全民健康的机制保障,各种群众性健身活动和项目都应该成为全民健身的一部分,改善和促进全民健康。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服务于全民健身的发展空间,是一种具有健身性、文化性、传统性、娱乐性和地域性的身体运动形式,广泛存在于群众性文化娱乐生活中,部分项目业已成为群众性健身活动的一部分。全民健身虽然能够引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但是在具体的发展路径中,应该实现两者的融合,促进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在不同层面的创新性发展来服务于全民健身的社会和群体需要。
3.1 传统体育项目的创新性发展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因此,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的传统体育保护是对产生于人类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的各种身体运动形式和方法进行保护和传承,这种身体运动形式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技艺技巧,能丰富人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承,具有很强的原生态性。在全民健身背景下保护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我们首先应该对其内容进行创新性发展,使能够更加简易性、具体化,具备健身性和普及性,成为群众日常健身锻炼的项目,而不仅仅只是被记录存档或在次数有限的民俗节日中开展的文化活动。
很多传统体育非遗项目从体育角度审视,具有显著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较强的健身性、竞技性、娱乐性和群众性,完全具备成为大众健身项目的条件基础。“摆手舞”作为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不断的创新发展和健身推广,现已成为广场舞中随处可见的项目,发展为普及性很高的全民健身项目;苗族“鼓舞”广泛流传苗族地区的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在重大的节庆活动中举行,击鼓而跳、击鼓而舞,具有很强的身体运动和锻炼价值,通过简化其繁琐的仪式过程,增加其运动的幅度和速度,丰富其运动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性发展,同样能够实现向体育运动和健身方式的创造性转化,发展为全民健身项目。
3.2 保护手段的创新性发展
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在非物质文化理论和范畴内,其发展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原生态、地域性、缓慢发展的文化生态体系。在全民健身背景下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发展,可以突出项目的体育特征和健身价值,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健身和健康生活向往的追求。因此,我们可从全民健身角度对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进行保护手段的创新,创造出以前没有的、全新的保护手段,促进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开展的、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保护手段的创新性发展不是改变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非物质特性,作为非遗项目应坚持非物质文化的发展道路,但是具有健身和体育特性传统体育项目,也应该从健身角度去保护、发展和丰富其功能和价值,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面,互不冲突,可以和谐共处,可以共建、共享。也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所说:“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传统体育也可以在非物质文遗产和全民健身两方面进行交流、互鉴、融合和发展。
因此,基于全民健身背景下的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身化发展,就是一种保护手段的创新性发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普及性,带动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正如“摆手舞”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经过创新发展成为非常普及的一项全民健身项目,在各地广场舞群众健身中随处可见,通过这一创新性的保护手段,既丰富了全民健身项目,满足了不同群众对健身的需求,也达到了对“摆手舞”项目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3.3 开展方式的创新性发展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健康中国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战略核心,以体制创新为动力,通过共建共享的基本路径最终实现全民健康的基本目的。“健康中国”的保障就是要确保“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应该融入“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实现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全民健身的高度融合,促进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在开展方式上的创新性发展。
对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内容和保护手段的创新性发展,如果没有开展方式的创新发展做支撑,只是停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的保护和发展,很多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就不能成为健身项目和健身方式,并服务于人民群众对健身生活的追求。很多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是以传统舞蹈和民俗活动中身体活动方式的形式而存在,由于存在形式的影响,其健身的功能和价值受到很大的限制,其应用的范围也大打折扣。这些具有健身价值的非遗项目只有在开展方式上进行创新发展,在全民健身背景下对这些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进行健身开发和推广,才会获得更宽广的发展路径。具体的开展方式可以先把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进行健身或体育竞技项目开发,然后对开发的项目进行全民健身运用和推广,或在体育比赛和竞赛活动中广泛运用的开展方式进行创新。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各种民族传统体育盛会就是一种很好的开展方式创新。
3.4 健身项目的创新性开发
我们从健身角度考虑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要基于传统体育的健身价值开发,融入全民健身体系,为人民群众健身所需、所用,同时构建完整的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全民健身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弱化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遗文化属性,而强化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育健身性。各地的传统龙舟竞渡作为端午节庆的重要活动内容,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果只是在端午节庆期间划龙舟,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只是一项民俗游戏和文化活动,而失去了体育运动的健身价值。但是经过创新发展为划龙舟竞技比赛活动,就发展成为一项体育运动和健身项目,也就会有大量的运动员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并体现健身价值和满足大众健身需要。其它如“舞龙”、“舞狮”、“放风筝”、“民族式摔跤”等传统体育非遗项目,也只有经过全民健身模式的开发才会成为体育运动项目和全民健身内容,体现健身价值。
作为传统体育非遗项目,也不是所有的具备身体活动的非遗项目就能够开发成为健身项目,融入全民健身体系中。在全民健身背景下,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具备什么样的结构特点才能开发成为全民健身项目呢?
首先,这些项目必须具备身体活动特点,具有体育健身价值;其次,这些项目的身体运动动作可进行分解和重组,能够根据不同的健身需求进行动作技术的各种组合开发,成为人民群众能够接受和用于身体锻炼的运动项目;第三,这些非遗项目应该是群众喜闻乐见的身体活动,是各民族、各地域民俗节庆的群众性身体活动内容,不是少部分人所拥有的高超技艺;第四,作为一种能够健身开发的非遗项目,应该具备鲜明的非物质文化特征,是反应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精神方面的文化承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就是很好的为各种传统体育非遗项目提供创新性发展的平台,很多非遗项目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运动会的竞技和表演项目,进而逐步发展成为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健身项目。
4 结语
“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背景下的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健身角度发展,应该是根据传统体育的健身特点对传统体育非遗项目进行健身项目开发,融入全民健身体系中,满足群众健身需要、促进群众健身开展、丰富全民健身项目,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和应用,融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中,为实现人人健身,人人健康的目标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