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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族的“叼羊”与“刁羊”

2020-11-24翟世泽薛卓君

武术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字源造字字义

翟世泽 薛卓君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1 问题的提出

“叼羊”运动是哈萨克族的传统马上体育项目,历史悠久,大约在公元5世纪已经有了这项运动,其流行于我国西北地区的大部分“马背民族”中,如: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其是一种对抗性强、争夺激烈的马上集体项目,而且是一种力量与勇气,马术与骑术的较量,具有多种竞赛方式。当本人从东部沿海到西北高原求学时,初次听闻“叼羊”这项运动,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副如狼一般用嘴巴来叼羊的画面,便深感疑惑,这一运动项目的运动方式、竞赛特点、操作步骤等等这一系列是如何进行的?于是通过百度搜索在网络上找到了真正的“叼羊”运动。因一字之差,“叼羊”运动便从马背上的人刁羊变为了狼叼羊,于是便形成了本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查于《辞海》《辞源》《大辞典》《中文大辞典》等权威辞书,于《辞海》与《辞源》中查到这一运动命名为“刁羊”,在CNKI分别以“刁羊” 和“叼羊”为关键词搜索的结果中,“刁羊”为27条且最近的一条结果为2017年9月28日,“叼羊”为86条,最近的结果2019年9月20日。在百度百科的搜索中“刁羊”的信息更新日期为2016年3月16日,而“叼羊”的信息更新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2008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体育与杂技项中录入的名称为 “816VI-44叼羊”。通过上诉文献检索与网络检索所得,可以看出“叼羊”这一名称已经逐渐变为人们对这一运动项目约定俗成的名称。然而跨时空的传播与跨时代的传承都离不开文字,人类传播活动是伴随着语言特别是书面语言的产生才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的产生是文明的开始,而书面语言即文字的发明则是文明生长的催化剂。”[1]它作为一种符号承载着一定的信息,使得处于不同空间的人可以交换信息。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每一个字都是独立的个体,其中包含着音、形、义三种要素。字形不同所蕴含的字意也不同,所以在跨空间的传播过程中,一种事物的名字应该在字音、字形、字义中准确地包含其特点。“叼羊”二字便没能准确地表现出这种运动的特点,在跨地域的传播过程中使人产生了误解,将项目的真实运动特点曲解。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得以千年传承的,正是汉字承受了这传播之远与传承之重。新生代的孩童得以了解秦皇汉武的丰功伟绩,环肥燕瘦的曼妙绰约,仍然是凭借了汉字的精准记述。一字之差虽小,但其承载的却是传播之远与传承之重。

2 “叼羊”运动的起源

探究一项运动的起源,离不开运动人群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这一运动产生的实践基础,也离不开运动本身的特点,包括竞赛方式,技术特点等,更重要的是这一运动在历史的发展中流传下来的起源传说,这些都是探究“叼羊”这项运动的起源的关键点。

2.1 生产、生活环境

哈萨克族聚居于我国著名的牧业基地,这些地方大多是以草原为主,适合放牧。但冬季严寒,风雪较大。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畜牧业,养殖方式为游牧。主要的民族信仰为伊斯兰教,但在生活中仍保留着古老的萨满教、摩尼教的残余。哈萨克族的主要交通工具为马、牛、骆驼、骡和各种木轮大车,族中男女老幼普遍善骑,这种生活方式为叼羊这项运动在哈萨克族中得以产生提供了实践基础。

2.2 运动特点

“叼羊”是一种马上集体运动项目,对抗性强、争夺剧烈,其不仅是哈萨克族牧民所进行的一项扣人心弦的马上游戏,而且是一种力量和勇气的较量,马术和骑术的比赛。分为“双人叼”、“分组叼”、“集体叼”等竞赛形式。“双人叼”与“分组叼”是竞技双方争夺一只经过特殊加工的羊羔(羊羔砍去头和四蹄,紧扎食道),并将争得的羊羔放置于指定地域,抢到并放置好的一方为胜利者,享受勇士待遇。“集体叼”是所有人一起上,用自己高超的骑术、无畏的勇气和强劲的力量来争夺这只羊羔,并放置到指定地域,其间充满了精彩绝伦的竞技,技艺高超者利用自己的技术将羊羔放置于指定地域后,享受勇士与英雄的待遇。“刁羊运动的技术包括速度技术、抓羊技术、持羊技术、抢夺技术、队友配合技术等多种技术。”[2]

2.3 起源传说

“叼羊”这项运动在我国西北地区具有悠久的历史,且具有大量的史料记载,其中共有两种起源学说,分别为“叼狼”起源说和暴风雪起源说。“叼狼”起源说:在哈萨克语中“叼羊”的语义便是“灰狼”在放牧期间常会遇到狼的袭扰,威胁到了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这时的牧民便会三五成群去猎杀狼,猎到的狼被放在马背上,人们为了庆祝这种喜悦,常常会一拥而上抢夺狼的尸体以此娱乐,后来逐渐发展成了一种专门的活动,狼的尸体也被换成了经过专门加工的羊的尸体。暴风雪起源说: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在遇到恶劣的天气或者遇到野兽的袭击时常会出现羊群失散的情况,这时牧民面对多变的情况时,需要一边应对突发状况一边把丢失的羊俯身用手提上马背,久而久之这一生产技能发展成了精彩绝伦的“叼羊”大赛。

综上所述:从实践基础、现实技术、起源传说中皆可看出“叼羊”这项运动,是哈萨克族牧民在马背上利用自己高超的骑术和无畏的勇气以手来争夺“羊羔”的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它起源于哈萨克族牧民的生产过程中,不管是暴风雪起源说还是“叼狼”起源说,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项生产劳动,最终又由生产劳动演化为了娱乐项目,久之形成了马背上的体育竞赛。

3 字源学下的“叼”与“刁”

“汉字字源学是研究汉字孳乳和演变规律的学科。”[3]尽量找出最早的字形,寻找每个字构字初期的造字意图,也就是探讨汉字的形源,也就是字源,这是汉字字源学的任务。“汉字字源学是研究探讨形源的规律与汉字最初构型方式的学科。”[4]通过对“刁”与“叼”字的字源学分析找到两个字的最初造字意图和两个字的字源义、基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等,用以对两字的使用提供一个参照。

3.1 “叼”与“刁”的构型编码

亚里士多德曾说“口语是内心经验的符码,文字是口语的符码”,汉字是记录汉民族口语的书写符号系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字符号类型。“汉字是一种独特的表意文字,作为一种非语言编码,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编码系统,依据传统六书的编码规则可以分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5]而这六种编码体系在符号学下又被分为三类,分别为:以形表意编码: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形声结合编码:形声字;零编码:转注字,假借字。这些在汉字的编码过程中又有着交叉互用,使得汉字编码体系庞杂繁琐,这也形成了汉字的独特的特点“一个汉字代表一个符号,每一个汉字都能够表示一个意思”。

“刁”字的造字编码属于以形表意编码中的象形字编码中的象事字。象事字既是指事字,有的偏重于“指”,有的偏重于“事”,“刁”字便是偏重于“事”的一种,它记录的是抽象事物“刁斗”的名词以及动词和形容词。“刁”字的金文与小篆写法就像一个立着的大勺子,也就是古代行军中的“刁斗”刁斗的中间是一个笔画方向向刁斗内的提的一笔,在现代的楷书行书等字体中横竖勾的中间亦是向内提的。它所表示的是刁斗这一事物的属性、状态以及行为,“刁”字用这一实物来体现将东西装进刁斗内,突显出刁斗装东西的这一实用功能。另一构字编码认为“刁”字最初同于“刀”字,都做兵器解释,是为行军中的刁斗,《康熙词典》写到《韵会》:“《说文》:刀兵也。都牢切。又丁聊切。本一字而二音,后人作刁以别之而已。”[6]

“叼”字的造字编码属于形声结合编码中的形声字,形声字是由形符和声符联合组成的,是合体字,用一个字符表示这个字的意思称之为形符,另一个字符表示这个字的读音称之为声符。“叼”字左形右声,以“口”为形,以“刁”为声,这种造字方法属于形声字编码方法中的加符法,对象形字“刁”加上了形符“口”。“刁”字的本意是用器物来进行装东西,加上形符“口”后构成形声字“叼”,着重突显出嘴的动作,意为用嘴来进行装东西。““叼”字是一个近代产生的现代字。”[7]

在汉字造字编码体系下的“刁”字是由器物的实用功能所造的象形字,意指器物装东西的功能,而“叼”字是形声结合形成的合体字,意指用嘴巴来进行装东西。

3.2 “叼”与“刁”的字义探析

汉字的字义是汉字所指的组成部分,属于字源学的范畴,其有字源义、基本义、引申义、假借义。字源义是指对汉字的符形最初的解释,如“刁”字的字源义就是指的古代行军过程中装东西的“刁斗”,而“叼”字的字源义是用嘴来衔住物体,用嘴来装东西。基本义未必是造字时的本意,但必须是常用的义项,由基本义引申出其他义项,与字源义有一定的联系,在义项中处于“母项”的地位,一个汉字的基本义可以不止一个。“刁”字的基本义有三个:“(1) 狡猾,难于打交道。如:刁钻(狡猾,奸诈,使人难以对付);(2) 过分挑剔。如:嘴刁(挑剔食物,挑食);(3) 姓(晋代有刁协)。”[8]汉字的字义有本义与变义的区分,引申义和假借义便是汉字的变义。“引申义是在本义的基础上经过推演发展而产生的字义。”[5]“刁”字的引申义为:“(1) 勾引。如:刁奸(用诈术奸淫他人)。(2) 拐;骗 。如:刁带(拐骗带走),刁拐(拐骗)。(3)刁难,故意使人为难。如:刁蹬(刁难,故意为难,捉弄);不刁卡用户。(4) 〈方〉∶强取别人的东西。如:刁取(强取,骗取别人的东西);不许刁人家一草一木。(5) 有无赖特征。如:刁婆,刁妇(泼妇,恶妇)等等。如果一个汉字的字义与本义没有联系,那就是这个汉字的假借义。”[5]“刁”字的假借义为:“(1) 动摇的样子。如刁刁。(2)勇悍,凶狠。如刁厥。(3)口吃结巴。如:刁骚(形容说话断断续续;头发少而乱)等等。”[8]而查阅大量的辞书与资料,“叼”字只有一个意思,也就是其字源义:“用嘴衔住东西。如叼着香烟。(大辞典)”[9]用嘴衔住。如:“小猫叼走一条鱼。”(辞源)[10]“以口衔物也。”(中文大辞典)[9]《辞海》《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资料中的意义与上述相同,以下不再一一赘述。

综上所述:通过对“叼”与“刁”字造字的构想编码和字义的分析与探究,得出“刁”字拥有两种起源,一是拒“刁斗”而造字,一是别于“刀”字而衍生。且“刁”字的字义较为丰富,字源义、基本义、引申义、假借义四种字义都具备,且拥有名词、形容词、动词三种词态,“刁”做动词时有勾引、强取、捉弄等义。“叼”字的起源是在“刁”字的基础上加上了“口”字旁加以限定为:以口衔物也。而且在其后的发展中字义没有变化,仅局限于字源义,仍为:用嘴衔住东西。

4 承传承之重,展传播之远

汉字的传播不仅仅是一个语言文字问题,更是一个历史文化问题。[12]汉字是独立发展起来的标意文字,在商代便开始从中原向外传播。“汉字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传承中为我们记录了大量的史料,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体系且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字形不与字音发生直接的联系,尽管语音变了,字形却不变。”[5]12.索绪尔说:“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语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13]这一表述虽不准确,但正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所说相合:“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任所以垂古,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乱也。”[14]这都得益于历史上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书同文,车同轨”,加之后世的正字活动。汉承袭秦制,以法令推行正字,沿用秦文,加强文字的统一,东汉光武帝效法秦始皇于建武三十二年祭泰山,于石上刻下“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可见“书同文”是汉代的既定方针,东汉时期许慎作《说文解字》,熹平石经的刊刻,促进了汉代规范字系统的健康发展。陆锡兴认为,东汉以降,汉字之不变在其实质,在造字用字之法的恒定守一。汉字之一变在形体——真草隶篆宋楷。汉字之二变在族、域。[15]魏晋南北朝时期俗字泛滥多种字体并存,呈现出一字多体,变化多方之态,八分、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等等精彩纷呈,且造字猖獗,杂乱但却是隶转楷的过渡期,字体都向现行楷体靠近。唐代确定楷体为正体,十分重视文字的规范,唐朝开始科举取士,考试科目中专设“明书”一项,用于考试书写,唐朝更有“官楷”之说。唐以后,楷体便成了官方正体字,之后字体的变化微乎其微了,这一系列的统字、正字活动使得现今的我们可以读懂千年前文王推演的《周易》,仲尼作的春秋,左丘明的《左传》,太史公的《史记》等等的史料,让我们得以领略古人的风采,读懂前人的文章。

“在商代我华夏文字便从中原向外传播,向四方发展,西北出河西走廊及西域诸国;西南以巴蜀为中心及彝族、南诏、大理;南向及楚、吴越、闽越、南越、西瓯、骆越,壮族、苗族、瑶族、侗族、傈僳族、水族以及越南;北向及白狄、匈奴、西夏;东北及高句丽、渤海国、契丹、女真;东及朝鲜、日本、琉球。”[12]ii形成了汉字文化圈,即使后世自创了民族文字,也切不断与汉字的联系,如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国的民族文字中仍有着大量的汉字,我们去日本旅游不会日语,只要写几个字去问本地人,便会为你解答,虽语言不同,但文字的意思相通,这得益于汉字是一种标意文字,每一个汉字代表一种意思。“这时的汉字摆脱了口语传播的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性,使得信息传递外化于人体,成为长久的历史记录,并跨越空间障碍,使得不同国度与不同口语的人的得以进行信息的交流。”[1]这也是汉字所具有的独有的特点。

“刁”与“叼”两字在运用的过程中虽已经约定俗成,但其却承载着“叼羊”这项运动的传承之重与传播之远。在传承中因一个“叼”字的记载,在后世子孙中就可能会衍生出“叼羊”这项运动是哈萨克族先民最初学习狼叼羊一般,用嘴来叼羊,后因与狼一样的叼羊会弄的满嘴羊毛,久之改变了方式,用手来抢夺羊羔,这种荒唐的起源传说等等。或者只有文字记载而无影像资料时,人们想到的同样还是以口叼羊,因为“叼”这个字的字义本身就是用嘴来东西,这在纵向的传承过程中一切皆有可能。不谓后人,在进行横向的传播过程中,仅间距一千多公里便对“叼羊”运动的本质,运动的方式产生了极大地疑惑,极大地不解,不知运动的其中真意,以致对运动的理解产生了偏差,这种错误的产生皆因一字之差。这种偏差不仅限于“汉字文化圈”,“叼”字的英文翻译为“hold in the mouth”(衔在嘴里)。“刁”字的英文翻译有“tricky”(狡猾的;机警的);“artful”(巧妙的;狡猾的;有技巧的;欺诈的);“sly”(狡猾的;淘气的;诡密的;)。而在“叼羊”这项运动的翻译中,运用“artful”更加合适,因为“叼羊”运动在进行过程中充满了技巧性,充满了狡诈。可以将“叼羊”翻译成“artful rob the sheep”意为“巧妙地抢夺了羊”,与“叼羊”运动的本质更加相符合。

综上所述,无论是跨时代的传承亦或是跨地域跨空间的传播,汉字的表意性特点决定了汉字的字体结构在信息传播中的关键作用,两字的读音相同,字体结构不同也就带有不同的意思,“叼羊”与“刁羊”两个名字的选择亦是如此。

5 结语

综上所述的“叼羊”运动特点,起源传说和“叼”与“刁”二字的字源学分析,根据传播学理论,名字是流传最广、传播最远的,未见过这一事物或这种文化之前往往先听到的是它的名字,如“久仰大名”“慕名而来”“闻名遐迩”等等成语便是这个意思。一种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它名字的字音、字形、字义是人对其认知的第一印象,尤其是汉字这种表意文字,一个字代表了一种意思。未见过“叼羊”这项运动的人通常会从字面意思来理解这项运动,当字面意思与运动的本质不符时便会产生对这种运动的误解。“叼羊”二字虽已被人们约定俗成的认定为这项运动的名字,但为了使这一优秀的民族体育项目得到广泛的传播与悠久的传承,笔者认为此项运动项目的名字应该最终确定为“刁羊”。在民族体育中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深入的分析与探究,为民族体育命名的约定俗成与科学化提供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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