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020-11-23葛安乐张子杰
葛安乐 张子杰
摘 要:以旧村改造中的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为研究对象,深入探究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困难的原因,探讨解决旧村改造中出现问题的方法,以期探索出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路径。
关键词:旧村改造;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9-012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G249.2 文献标志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也对传承乡村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乡村文化是我国众多优秀文化的源头,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村文化及村落正逐步消失于公众的视野之中。
1 问题提出
目前,国内对于旧村改造的研究成果较少。一些地区虽进行了旧村改造,但由于传统乡村文化保护机制不健全、农民传统思想观念浓厚等问题,影响了旧村改造的成效,阻碍了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因此,对旧村改造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
2 研究方法和研究意義
2.1 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法、访谈法对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传承状况进行分析。
2.2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实施旧村改造是推动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加大乡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可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实践意义:实施旧村改造是优化配置资源的要求,可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
旧村改造是推动乡村城市化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应积极探索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路径,在旧村改造中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做好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2-3]。
3 文献综述与相关概念理论
3.1 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对于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乡村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财富,对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的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乡村文化传承要制定科学的规划方案,发掘文化并保护特色。关于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较少,也缺乏相关的实操经验[4]。
3.2 国外文献综述
分析韩国村庄改造经验,对比我国的旧城改造之间存在的差异,有学者提出旧村改造应由政府积极引导,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研究德国村庄改造过程,认为其成功的根本在于政府主导、村民积极参与及有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
国外对于乡村的保护研究工作开始时间较早,有关乡村保护工作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对乡村文化及精神传承都有比较好的做法。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保障乡村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对各种不同的乡村文化进行划分、分类,为不同的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无论是生态博物馆的传承模式、“旧瓶新酒”功能更新模式的文化传承,还是原风景的文化振兴模式,都是发达国家对于乡村文化传承的方式。一些发达国家在乡村文化传承方面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3.3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3.3.1 相关概念
旧村改造分为广义与狭义。狭义的旧村改造是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特色产业,由负责部门提出村庄建设布局规划,通过拆迁重建等方式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优化村庄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广义的旧村改造不仅包括改善村庄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还包括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使农村产业结构类型多样[5]。
乡村文化是相对于城市现代文化的一种文化,起源于乡村,以农民和农村为主要载体,是村民在长期农业发展和日常生活积累中发展起来的文化。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即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
城市化是指传统以农业为主的乡村社会,逐渐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转变的过程。
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部分。美丽乡村要改变农村资源利用方式,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保护传承文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3.2理论基础
新农村建设理论。主要包括: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合理规划乡村建设,彻底根除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
城乡一体化建设理论。该理论强调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城市可以带动周边地区的乡村发展,形成共同发展的城乡关系,带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可持续发展理论。该理论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公平性、持续性、共同性为三大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共同、协调、公平、高效、多维的发展。在旧村改造中,政府及相关机构不应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而应该注重旧村改造中优秀乡村文化的传承,注重社会效益,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人类聚居环境泛指人类集聚或居住的生存环境,特别是指建筑、城市、风景园林等人为建成的环境。吴良镛提出人居环境包含5个子系统,即自然系统(气候、土地、植物和水等)、人类系统(个体的聚居者,侧重人的心理与行为等)、居住系统(住宅、社区设施与城市中心等)、社会系统、支撑系统(住宅的基础设施)。他强调把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旧村改造中并不仅是对旧村村落翻新、基础设施改进,更是对村落中有关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纵观当前,人们对旧村改造的含义有所曲解,导致出现大量村落文化被破坏的情况。
4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现状及问题
4.1现状分析
在一些地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旧村改造被错误地理解为大拆大建、建设高楼大厦,乡村传统文化在城市化过程中被忽视。乡村是我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忽视乡村文化传承不利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4.2存在问题
4.2.1旧村改造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作指导
大多数旧村改造没有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会对传统乡村文化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
4.2.2文化遗产等乡村文化遭遇建设性破坏
受各方面的影响,乡村文化保护面临诸多挑战。當前,很多农村只剩下年迈的老人居住,一些古建筑破败不堪、无人修复。甚至有的地区大多数古建筑早已被拆除用于建造新的房屋居住,对乡村文化遗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4.2.3传统文化保护中农民缺乏主体性
人口外流导致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缺失。旧村改造缺少乡村文化的主体力量,而且缺乏尊重农民意愿的意识。对此,应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4.3原因分析
4.3.1城市化对乡村文化的冲击
乡村文化受到城市化冲击,不仅使乡村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而且城市化各种观念冲击着传统乡村文化理念,使乡村文化呈现出空洞状态。
4.3.2旧村改造缺乏规划,文化保护政策、法规不健全
缺乏对乡村文化保护的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乡村文化保护工作难以落实和开展。此外,乡村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及文化遗迹修复需要大量资金支撑。
4.4 农村居民思想观念改变
农民乡村文化传承意识淡薄,乡村文化传承状况不容乐观。
5 旧村改造中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对策
5.1 制定科学的规划方案
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旧村改造规划。在制定改造规划时,政府要发挥主要作用,同时也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5.2 建立乡村文化保护机制,发掘文化并保护
规范旧村改造中的不当行为,认真贯彻乡村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形成旧村改造与乡村文化保护并行的长效机制。
5.3 提升农村居民的自觉性与主体意识
旧村改造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要真正做到让农民群众参与其中。旧村改造应强化村民的积极性与参与性,让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其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参与性。
旧村改造施过程中务必要做好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有助于更好地延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推动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十九大报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和强大的精神力量[N].人民日 报,2017-10-20(04).
[2]苏本善,薛兴利.关于新农村建设中旧村改造问题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0(5):32-34.
[3]陈玉娟.浙江省旧村改造规划与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探索[J].农业经济,2007(1):18-20.
[4]王华梅,徐科峰,安丹.莱芜市大桥片区旧城旧村改造实践[J].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07(28):5.
[5]王忠伟.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J].山西农经,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