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017-01-12骆学锋
骆学锋
摘要: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和访谈法,立足文化学、管理学和系统论视阈,对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内容、现状、困境和策略展开研究。认为:河洛体育文化活动项目类主体文化以及民间工艺类、商贸庙会类等文化共生物存在内容混杂、管理混乱、经营偏泛现象;保护与传承受限于基础研究薄弱、宣传总结不足、规制建设滞后、文化传承断层、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及融合度低等问题;构建保护与传承的“五位一体”协同模式,多部门、多行业联动,建立规制、狠抓落实是河洛体育文化与时俱进的关键。
关键词: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困境;策略;协同
中图分类号:G80-0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6)06-0046-05
Abstract:The paper takes Heluo sports culture as the subject and uses literature, investigation and interview methods to study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culture content, status, dilemma and strategies from the angle of management science and system theory. It reckons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between Heluo sports culture and other symbionts, such as folk handicraft, trade, temple fair and diet cultures, which is reflected in the confused contents, disordered management and featureless commodities. The cultur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is limited by the weak basic research, the poor advocacy, the delaye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incontinuous cultural inheritance, less interaction and integration with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key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eluo sports culture is to build the cooperation model of "five-in-one" with the coordination of multi sectors and industries under the regulation of institutions.
龙马负图出于河,神龟背书出于洛,河洛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文化。精确界定和系统研究河洛文化,探讨华夏文明之源,增进文化认同感,加强民族凝聚力,意义深远。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不同形式现代体育文化的涌现,传统体育文化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除了外在形式要满足人们健身、娱乐、心理等需求外,其内在所蕴含的历史积淀、文化价值和精神血脉能够为人们所认同,是河洛体育文化在新时期得以发展的关键。
1河洛体育文化的源与流
根据区域与性质来进行界定,河洛体育文化指的是“以洛阳为中心,黄河和洛水相交汇处的这一广大河洛地区,或某一时段流传的体育活动项目,包含有与此相关的文化要素和与身体运动有关的文化内容等,是河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2]。安献周(2010)认为“河洛体育文化的相关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内容、形式及其开发利用等应用性研究上,还应该从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3个层面深入展开其起源、产生条件、特征、类型,及其健身、娱乐、文化价值的探讨”[2]。
河洛体育文化所涉及项目众多[3-8](见表1),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内容应该包括活动项目类主体文化,以及民间工艺类、商贸庙会类等共生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表2)[9-11]。
[FL(K2]河洛体育文化的项目发展简史和相关遗产分类研究,能够理顺文化脉络,保持城市文化特色的同时,实现城市文化生态的多样性。通过河洛体育文化渊源、遗存、保护和发展的深入研究,能够拓宽和加深河洛体育文化与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及行业之间的互动,实现共生多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2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困境
2.1保护与传承任重而道远
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河洛体育文化的活动类项目开始出现在各种庆典、会展的开闭幕式等重要场合,如2004年以来历届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中的舞龙、舞狮、排鼓、毽球、少林武术、杂技(独轮车)等河洛体育文化元素,不仅对主体活动的进行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而且向人们展示了传统体育文化的魅力。
研究表明,河洛体育文化研究中存在着关注度不高、研究范围狭窄、研究者分布过于集中(豫西高等院校体育部门),基础性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全面系统深入研究缺乏等问题[2],这势必会使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陷入“无源之水,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庙会”是河洛地区节庆活的动重要内容之一,套圈、投壶、扔沙包、弹弓、射击、射箭、荡秋千等活动项目类主体文化内容混杂,缺乏新意。调查结果显示,上述体育游戏平均经营数量多达3~5个。体育游戏项目随意经营、创新不足一方面会增加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难度,另一方面会制约其向更高层次文化盛会的进一步发展。
商贸庙会项目管理混乱、缺乏规制。调查结果显示,打着“正宗”“百年老字号”的商家比比皆是,其准入标准模糊,缺乏规范审批流程。
民间工艺类项目经营偏泛,同质化竞争严重,保护措施严重缺乏。调查结果显示,商品旅游街店铺的建筑、牌匾、货架千篇一律,缺乏特色;民间工艺类经营项目庞杂,唐三彩、牡丹瓷等代表性的民间工艺品经营扎堆、盲目跟风、缺乏创新;吹糖人、草编等代表性的民间手工艺术普查、认定、登记工作不到位,优秀艺人及其作品的认证、列入名录、博物收藏、传习等保护与传承措施欠缺。
综上所述,“内容混杂、管理混乱、经营偏泛”现象是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文化旅游等产业主体的品牌形象树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南省政府《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12)中所提出的“大力发展文化体验、都市旅游……等特色旅游,加快由传统观光旅游向现代休闲度假体验旅游转变”目标的实现。
2.2保护与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2.2.1基础研究薄弱
人们认识和了解传统体育文化的途径是多样化的,如文献资料、宣传视频、平面媒体、实地体验等,其中利用最多的就是文献资料法。只有对河洛体育文化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能使人们透过表象认识到河洛体育文化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无穷魅力,产生保护与传承的强烈意愿。
河洛体育文化研究中存在关注度低,缺乏全面深入研究,研究者分布范围过窄等问题,这势必会对其保护与传承产生不良影响。人们得到的信息仅仅是支离破碎的片面直观研究或者是口耳相传的简单重复模仿,不能从文化视角和精神层面来进一步认识河洛体育文化的文化价值,并传承其精神血脉。研究基础的不牢固,使河洛体育文化与区域经济和产业的融合发展陷入“盲人摸象”只见局部不见整体的怪圈,最终难以避免被其他文化形式所代替的命运。
2.2.2宣传总结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在国际牡丹文化节和河洛文化旅游节以及春节庙会等节庆中的河洛体育文化元素多被贴上“传统”的标签,难以占据稳固的位置,这使得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感危机。因此,河洛体育文化要想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就必须要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和重视。
引起重视,就要加强宣传。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应该改变传统思维和套路,加强创新与协作。通过宣传,使河洛体育文化元素走进人们的视野,更多地出现在节庆、会展、活动的台前幕后,为人们所熟知,获得认可,引起兴趣,并积极参与。
在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中,应该及时总结宣传的成功和失败经验,不断改进宣传的方式,并形成文字材料进行归档,以供后续开展宣传工作时参考。尤其是在体育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回归备感亲切,宣传工作中可以和休闲、娱乐、餐饮等活动相结合,使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相关活动融入人们生活,形成良好的河洛体育文化发展环境,从而反过来促进其保护与传承。
2.2.3规制建设滞后
制度建设是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关键一步,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细则、工作条例、管理办法、管理规定,最后形成较为稳定的管理制度,使保护与传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调查结果显示,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制度规范化建设滞后。如舞龙、舞狮等传统项目,目前仅仅是作为体育专业院校的一个教学和展示项目来开设,并没有与地方政府规划和产业发展形成保护与传承的稳定合作共建关系。此外,在已开展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后勤保障和监督评价等制度体系建设滞后,使活动呈现“商业气息浓厚,文化品位不高”的局面。
2.2.4文化传承断层
河洛体育文化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民俗体育,然而,经考察调研,以豫西三门峡市卢氏县北部地区为例,近三十年来,春节期间的“社火”表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传承的状况不容乐观。
三十年前,各村镇的旱船、扭秧歌、挠阁、河洛大鼓等节庆集会活动走街串巷,彻夜不息,从服饰到活动形式,无不体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创造力,极大地丰富了农村地区的业余体育文化生活。
近年来,这些节庆活动内容“缩水”严重,一度出现断代停演,仅存的就是在大年初一、元宵等节日把封存一年的河洛红皮大鼓抬出来敲上一段令人不再亲切的鼓点,穿着家常服饰,扭着充满现代韵味的秧歌,很难与古朴、原汁原味的传统“社火”联系起来。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熟稔传统河洛体育文化的群体逐渐老去,而年节务工归来的年轻人,平日耳濡目染的多是现代体育元素,没有了戏曲、社火、古韵情节,使河洛体育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另一方面,没有政府部门的重视、保护和引导,使这些本来就岌岌可危的民俗体育项目加速衰亡。
2.2.5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及融合度低
对现代河洛体育文化的生存方式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河洛体育文化在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互动中扮演的角色较为尴尬,合作的层级较低,处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位置。
[JP2]以始于2004年,迄今已连续举办10余届的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为例。从近3年来的活动主体内容来看,除了舞龙、舞狮、少林武术、杂技等代表性的民俗体育项目,河洛体育文化的其他元素尚难登大雅之堂。[JP]
此外,从节庆期间的主会场来看,河洛体育文化中的体育游戏类项目虽然占据一定的比例,但内容混杂,缺乏新意,很难给人留下回味深长的文化记忆和精神享受,在与经济产业互动发展中处于日渐边缘化的境地。
3保护与传承策略
3.1构建模式
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模式[12]指的是“河洛体育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说和实践在传递和传承过程中,所遵循的某种标准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并在实践中形成一定的风格或特征,具有明显的系统性和范型性”。
通过全社会各行业部门的联动,形成较为稳定的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和模式[13],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高等院所、社会团体为主体,各行业部门之间就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产生稳定互动关系的五位一体模式”(见图1)。
[TP5Q1.TIF,BP][TS(][HT5"K][JZ]图1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五位一体”协同模式[TS)]
在该模式下,围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中心,根据不同协作行业部门的特点,进行保护与传承的目标体系构建、组织机构筹备、调研宣传、法规制度建设、活动实施、总结评价、反馈激励等等主体性的工作。制定对保护与传承各环节工作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监督指导,投入经费,积极融资的制度,形成一套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长效可持续发展机制[14]。
3.2多部门、各行业联动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进行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要充分发挥“五位一体”协同模式的体系优势。多部门行业联合,实现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传承与文化创意、广告传媒娱乐休闲、教育培训、旅游观光、餐饮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
第一,充分发挥高等院所和学术机构等智库的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功能,在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中,对其源流和遗存、传承和演变展开系统研究,在对河洛体育文化具体内容、形式、开发利用进行详细梳理基础上,将研究重心放在河洛体育文化的特征、文化价值挖掘上。在河洛体育文化传承中,重点研究河洛体育文化与区域经济社会的互动点、互动途径、互动机制,关注传统与创新等命题,实现历史逻辑和现实路径之间的完美契合。
第二,高等院所能够培养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中所需要的专业师资和行业人才。如洛阳师范学院成立的“河洛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和“河洛体育文化研究团队”,能够为活动类主体项目的教学及专业研究提供师资队伍和学术支持,并通过各专业院系的课程设置,为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培养体育、经济、商贸、服装设计、食品、历史、管理、法律等行业人才。
第三,发挥社会团体和协会(如河洛体育文化保护协会)的辐射作用,使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深入人们的生活。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团体中宣传和普及一些融合传统与时尚、参与度高的项目,如舞龙、舞狮、河洛大鼓、高跷、舞蹈、杂技(独轮车)、扭秧歌、脚斗士、拔河等,在中小学、高等院校等教育机构优选一些特色项目列入教学大纲,避免文化断层。在河洛体育文化传承中,重视创新与发展,将河洛体育文化元素恰当地融入节庆、会展、旅游等活动中,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完美对接。
第四,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与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建立稳定的互动关系。“体育搭台,经贸唱戏”,在社会活动、企业文化宣传中融入河洛体育文化元素,塑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标识,打造河洛体育文化相关品牌,如“少林寺”“牡丹系列产品”等,在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中,实现共生双赢,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综上所述,通过政府部门建立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组织、实施、监督、反馈管理机构,引入准入、评估、竞争、激励等先进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促成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体个人等之间的横向协作关系,在河洛体育文化的相关活动及项目开展中,进行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保护与传承的长效可持续发展机制[14]。
3.3建立规制,狠抓落实
[JP2]对河洛体育文化中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文化价值的项目进行重点保护,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成立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见图2)。使其在时间,地点,人员,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实施目标、组织原则、实施内容、活动要求、注意事项等),保障,评价,监督,激励等方面都有所保证,并以制度的形式稳定下来。[JP]
[TP5Q2.TIF,BP#][TS(][HT5"K][JZ]图2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过程管理体系[TS)]
落实责任。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和宣传,引起地方政府对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视,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作为城市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河洛体育文化成为地方的特色和名片,成为人们身边的景观和生活的一部分。在具体落实中,要形成健全的保护责任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以及规范的反馈总结体系,使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不断提升,最终使河洛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由民间的散落状态,到形成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创新的长效发展机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15-17]。详细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条文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根据河洛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行动目标计划,抓紧起草制定配套的河洛体育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如针对舞狮、舞龙、曲艺、游戏类等活动类项目规范化程度不高、配套体育保险及法规建设滞后,“少林”品牌遍地开花,侵权现象严重,饮食文化缺乏相应的准入和评估制度等等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使保护与传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产业向健康、高端方向发展。
围绕方案,积极开展工作[16]。第一,对河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普查、认定和登记,全面了解其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第二,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远目标和短期工作任务。第三,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有条件时可以建立河洛体育文化资料库、博物馆专区或展示中心[18]。第四,建立河洛体育文化名录体系。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对列入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对列入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4结语
纵观中国的地域发展历史,从东南沿海地区的“先富”模式到云南贵州等地的后发制人模式,不难发现改革开放、保持自然与人文均衡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洛阳地处中原,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物流商贸重要枢纽,以及“一带一路”国家顶层战略的重要组[LL]成部分,也有着其独特的发展轨迹。
以河洛文化和生态旅游产业链为发展主轴,保护与传承河洛体育文化的特色元素,实现古迹、景观、人文和体育的完美融合,能促进传统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等复合型人文体验旅游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深化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之间的深度融合,从而更好地彰显中原国际历史旅游文化名城的地位,进一步推动河洛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HT5"SS]
[1]高松山,杨绍华.河洛体育发展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1(11):15-17.
[2]安献周.近20年来国内河洛体育文化研究综述[J].四川体育科学,2010,9(3):11-14.
[3]黄伟,卢鹰.中国古代体育习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4]白晋湘.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5]薛瑞泽,许智银.河洛文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2007.
[6]王景荃.中原文化大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7]陈义初.河洛文化研究十年[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4.
[8]倪依克.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D].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04.
[9]高松山,云林森,张文普.河洛文化中民间民俗体育的开发与利用[J].体育文化导刊,2007(10):93-95.
[10]董顺波.河洛民俗体育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9(3):88-91.
[11]张笑莉,安献周.河洛庙会体育文化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0(9):136-139.
[12]董翠香.高师体育教育专业体育教师培养模式初探[J].中国体育科技,1998,34(10):53.
[13]胡娟,朱练平.文化创意产业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模式研究[J].商业时代,2013(8):131-132.
[14][JP2]高松山,骆学锋.后奥运时期我国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长效机制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2,29(1):101-106.[JP]
[15]刘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J].体育与科学,2007,28(6):21-23.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S].2011-06-01.
[17][JP3]汤洁娟.论全球化视域中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5):100-103.[JP]
[18]段伟.开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J].传承,2013(6):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