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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管理研究

2020-11-23崔国梅

少年体育训练 2020年7期
关键词:运动队高水平山东省

崔国梅

(山东体育学院,山东日照 2768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6 号)中指出了新时代普通高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要意义,同时为高校的课余体育以及竞技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在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改革中,山东省内许多高校从办学规模到办学能力不断得到增强,这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发展平台。而高校能否办好高水平运动队的一个核心因素就是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因此,在新时期准确地把握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情况,同时制定促使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战略目标,对促进山东省高校乃至全国体育竞技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山东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管理。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根据研究需要查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搜集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训练比赛、管理等文献,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对山东省8 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校(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200 份,回收问卷191 份,回收率为95.5%;有效问卷185 份,有效率为96.8%。

1.2.3 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需要以电话、面谈等方式,咨询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人员、教练及相关运动员,获取相关研究信息和指导。

1.2.4 数理统计法应用Excel 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运动员招生管理情况

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是建设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要环节之一,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条件。查阅近年来山东省8 所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简章的公示,可以得出山东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相关规定。在招生监管方面,山东省除去考试的运动员由各高校单独考核外,参考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考核,考试办法按山东省招生办制定的《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为了避免指标测试的局限性,仅进行测试不能充分证明运动员的技术和竞技水准,加之候选人有概率出现发挥失常的情况,因此各高校大都采用对运动员进行短期的试训。短期试训的体制能增加高校选材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可以更好地对学生做出客观评价。

山东省是体育教育大省,省内的优秀生源较多,各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和省体育技术学院有自己的专业队伍,运动员充足。山东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是国内“双一流”大学,因此凭借其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引入优秀的运动员人才并不算一件难事。但是。他们当中大部分为省市专业队伍的挂靠运动员,而且垄断了几乎所有项目的优秀体育人才。另外,国家运用“体教结合”手段,整合体育领域与教育领域资源,使之形成合力,达到共同培养的目的。但是,在现实中,相当一部分运动员文化基础比较差,难以达到两者兼顾,只能采取“挂职”的方式进行管理,从而只单方面重视了体育竞技成果而忽视了体育人才的培养,这也使高水平运动员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并未达到“体教结合”,而是变为纯粹的“招学籍”关系。因此说,真正意义上的“体教结合”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机制并没有得到该有的重视程度,尚未能在高校里开花结果,因此,每年的省内大学生比赛,山东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两支大学生队伍都处在最高水平,以至于使其他学校无法抗衡,造成比赛形式一边倒的局面,直接打击了一般省属普通院校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水平运动的健康发展。(表1)

2.2 运动员专业学习管理情况

运动队专业文化学习的管理一直困扰着各高校管理者,同样也是现阶段较难解决的问题之一。由于生源学习等原因,大部分运动员的文化水平程度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山东省各高校也制定了一些相应措施,基本采取了体育部单独管理或与相关所属院系协同管理的方式(表2)。在有体育专业的高校中运动员就读于体育专业,没有体育专业的院校把运动员插入普通的文科班级,尽量多途径地减轻运动员的学业压力。调查发现,学生在专业的选择上也表现出不同的意愿,有36.2%的学生希望在体育专业就读,有77.3%和17.3%的学生希望在文史和理工科专业。虽然山东各高校都制定了管理运动员文化学习的相关规范,但在实际执行中很难切实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运动员文化学习的管理。通过降低考试标准,用比赛成绩抵学分等一系列措施,虽然能够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运动员训练以及比赛的积极性,但同时也使运动员降低了对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这对运动员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学习和训练的矛盾不能得到真正解决。近几年,上海等地的高校在运动队的学习管理中,从政策制定到专职教师配备、独立辅导、远程教学等都有很多好的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效果,这些都值得山东省高校学习和借鉴的。

调查中还发现,有2 所高校未制定专门针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相对应的管理条例,而是与学校统招生源采用统一制度管理,但专业课考试及格线下调至45 分及格,而对于某些公共课(如英语、高等数学等)可申请免修,使高水平运动员在重点精力放在专业训练的同时兼顾文化课程的学习,同时不影响毕业及学位证书的获得。另外6 所高校则专门制定了针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管理条例,高水平运动员在遵守学校管理条例的同时仍须遵守本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调查中发现,运动员对学校的学习管理都有自己的一些意愿和要求,希望根据个人比赛成绩算学分的占100%,给予免修部分课程的占86.2%,降低考试标准的占97.5%,增加补考机会的占83.7%。从中可以看出,运动员对学习宽松管理的要求较强烈,但同时考虑到对自己将来就业求职及终身发展需要的影响时,也表现出对专业文化知识学习的渴望。过于严格或过于宽松的管理措施规定都不利于高校和运动员的健康发展。因此,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习管理条例的制定,应在考虑运动员训练与文化课学习相互影响的同时,从学校和运动员的实际特点发展需要出发,以充分调动运动员学习、训练的积极性。

2.3 运动员训练与比赛管理情况

2.3.1 运动员训练情况山东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大多数保持全年训练,其中主要是以课余训练为主,但在训练时间的安排上又各不相同,其中一种为半天时间安排训练、半天时间安排学习;另一种为课余时间安排训练。高校教练多采用第二种方法。但当面临比赛任务的时候,会选择采用强度更高的全天集训的方式。调查显示,运动员每周平均训练次数为3 ~5 次,每次训练时间大约为2.5 h。其中,挂职运动员的训练时间和次数明显高于其他运动员。大学生运动员在进行系统化训练的同时还要肩负较重的学习负担,无法采用与专业队类似的训练强度。因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应从提升训练效率入手,科学、系统地安排训练时间和训练强度,注重高效化、科学化的训练,在有限的训练时间内更好地提高训练质量。

表1 高水平运动员生源情况统计表 n=185

表2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学习管理方式的统计表 n=8

2.3.2 运动员比赛情况运动竞赛是检验运动员训练水平的最主要手段,运动竞技成绩可以最直接地反映运动训练的效果。因此,竞赛激励可以很好地调动教练及运动员的积极性,有利于运动员、教练展现自己的价值,同时对提高高水平运动队的整体水平有着很大的帮助。调查显示,山东省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场次过少。2019年,山东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共有185 名,在过去的2年中,从未参加过任何比赛的运动员有37 名,占调查总人数的20.0%;参加1~2 次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有43 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3.2%;有69 人参加过3~4 次省级以上比赛,占调查总人数的37.3%;只有36名运动员有5 次以上的参赛机会,占调查总人数的19.5%。山东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管理通常由相关项目主教练提出训练计划和运动竞赛计划,上报给基层部门如体育部或基础体育教研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至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相关领导批示,正常情况下教练会按实际情况报告自己队伍的运动员训练及比赛情况。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训练和比赛计划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地位比较尴尬。受经费、学训矛盾和领导重视程度等种种条件的影响,一般小型的比赛因影响力不足,各高校多不愿投资参加,导致训练和比赛计划无法按计划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训练的效果,也使运动员的运动竞赛寿命大大减少,造成了体育人才资源的浪费。

2.4 运动员的经费管理情况

高水平运动队的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发展极大地依赖于经费的支撑和投入。从调查中了解到,当前山东省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来源较为单一,学校拨款为各支队伍运作经费的主要来源。这样单一的经费来源渠道,加之几支不同项目运动队同时进行训练和比赛,经费捉襟见肘的程度更是严重。众所周知,世界各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均离不开企业的赞助与扶持,经济与体育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在调查中发现,受政策的制约,各高校运动队的商业化运作不佳,经费来源渠道的拓宽存在困难。据调查了解到,山东省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每名运动员一年的平均训练经费多为2000~3000 元不等,缺口较大。调查显示,经费匮乏问题已成为制约山东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 论

3.1.1山东省8 所普通高校都有相应的高水平体育人才招生计划及招生管理条例,但不同类别高校存有招生不均的情况。

3.1.2各高校运动队在役挂职运动员较多,真正自己培养的较少,对高校未来发展不利。

3.1.3在学籍管理中各高校有各自针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欠缺,在保护学生训练、学习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调整,学训矛盾依然突出。

3.1.4大部分高水平运动员参加比赛机会较少,训练目标不明确,成绩增长不大,训练与比赛寿命较短,不利于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全面培养和提高。

3.1.5各高校的训练与比赛经费较为缺乏,资金资助来源渠道单一,运动训练条件无法满足保障需要。

3.2 建 议

3.2.1体育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长期和近期目标规划,充分挖掘体教融合政策,进一步拓宽运动员的培养途径。

3.2.2在学籍管理上应继续完善相应的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理顺学训关系,拓宽学生的毕业出路。

3.2.3建立独立、多级竞赛制度,成立校际竞赛联盟,加强竞赛的组织管理。

3.2.4加强教练队伍的培养管理,充分调动教练、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挖掘教练和运动员的潜能。

3.2.4各高校应拓宽思路,加大投入,探索推进校企合作和商业化运作,解决经费制约,改善训练与比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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