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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以赛代考”评价研究*

2020-11-23

体育科技 2020年6期
关键词:投篮技能体育

殷 鼎

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以赛代考”评价研究

殷 鼎

(宁夏医科大学体育部,宁夏 银川 750004)

运用问卷调查、实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以赛代考”评价的价值、认知性、效果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以赛代考”评价具有创新体育教学评价模式、发展学生体育综合素养、符合体育竞赛本质特点的价值;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不同群体对其可行性、客观性等方面认知较好;在做好学生合理分组,细化评价的具体内容,建立评价的客观主体环节上,其对于学生学习兴趣、创新能力、技能成绩提高有作用,并与传统评价方式在等次结果人数上无差异,具有客观性。

学校体育;体育教学;评价;以赛代考

高校公共体育教学具有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发展运动技能、培养终身体育意识、促进全面成才的目的。体育教学是教师与学生进行的双边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引导学生掌握体育知识与技能;评价是对于教学效果的检验,能够反映学生的领会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传统的体育教学评价主要是教师对学生运动技能动作进行打分,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不足,比如缺乏新颖性,忽视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单一动作技能为主的考核内容,忽视了学生运动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评价;考试技评、达标分配比不够科学或完善等等。“以赛代考”体育教学评价,顾名思义就是以比赛来代替传统考试形式,通过对学生在比赛中动作技能的运用、完成情况,做出客观地评价,以检验学生对所学掌握情况[1—3]。 “以赛代考”体育教学评价,该如何操作,与传统教学相比效果如何?明确这些问题对实际运用具有指导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宁夏医科大学2017级公共体育篮球选项课共计8个班168人学生;其中实验班、对照班均为4个,人数分别为82(女生10人)、86(女生12人)。

1.2 研究方法

1.2.1问卷调查法

制定《公共体育教学“以赛代考”评价调查问卷》的领导、教师、学生问卷,并对其信、效度进行了检验,均符合要求。以宁夏医科大学为实验高校,对学校教务处、教学(师)发展中心、体育部教师、大一至大四学生进行了相应的领导(发放15份,收回15份,有效问卷15份)、教师(发放20份,收回20份,有效问卷20份)、学生(发放400份,收回387份,有效问卷376份)的问卷调查。

1.2.2实验法

1.2.2.1“以赛代考”评价的实验环节

(1)做好学生的合理分组

学生学习水平各有不同,考虑到不同运动项目的实际,为更好地表现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与发挥,应合理地对学生进行分组。本研究主要出于几方面考虑,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组:一是按性别进行分组,公平对待女生,不将男、女同组进行比赛;二是对水平接近的学生进行分组,区别出高、低水平的层次;三是对同届不同班级打乱进行水平接近的分组,避免同班学生相互间的作弊。遵照这三个原则,本研究篮球实验班共计有82人,每组5人,共分为16个组(2个女生组),其中有2个组6人,中间换人上场。男生组采用抽签方式,进行两两相对。为全面、客观评价学生成绩,各组抽签2次,与不同组比赛2次,取最高成绩。利用号码衣对学生进行区别和编号,方便考核中学生识别。

(2)细化评价的具体内容

表1 考核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三级指标权重(%) 投篮20行进间上篮5高手上篮2 低手上篮3 投篮15原地投篮(不跳)2 跳投5 三分投篮8 运球20普通运球5高运球2 低运球5 变向运球15体前变向3 身后变向4 转身变向4 胯下变向4 传球15静止传球6胸前传球2 反弹传球2 头上传球2 运动传球9双手传球4 单手传球5 突破15原地静止突破6交叉步突破3 同侧步突破3 运动中突破9交叉步突破4 同侧步突破5 战术15个人战术6空切3 传切3 集体战术9掩护2 挡拆2 策应2 快攻3 防守15个人防守6打、断、抢球1 协防、“关门”2 补位2 篮板球卡位1 集体防守9人盯人防守1 紧逼防守3 区域联防3 防守快攻2

“以赛代考”评价是根据学生在比赛中对基本动作技能的表现来评定学生成绩。在评价开始之前,需要做好评价内容的细化和量化。主要是对评价内容的制定,要做到内容尽量全面,能够细化成层次,并且赋予相应合理地分值。本研究开展考核前利用专家法(4位教授加3位副教授)并结合层次分析法,经过3轮的科学打分、计算(数据取整),最终形成了包含投篮、运球、突破、传球、战术、防守6方面内容,形成了具有3级指标和权重的考核表,用以最终的评价使用(表1)。这些评价内容直观明目,全面而客观,易于操作。

(3)建立评价的客观主体

“以赛代考”的评价主体一般由授课教师担任,在这一评价方式运用中,为避免对学生评价带有主观色彩和掺杂印象分,需要建立评价的客观主体。考虑到现实情况,一般的高校校具有的师资力量。此方面的具体建立方法,可以由同项目或同项群教师共同组成评价考核小组。正式考核之前,需事先对评价小组进行考核内容的培训与模拟,做到评价时打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具体的评价小组人员组成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遵照打分类项目的常识,一般不得少于3人。对学生成绩的最后给定,应该以评价小组教师给出的平均分而定。本研究中评价考核小组除授课教师本人外,另加3位同项目篮球授课教师和1位排球授课教师,共计5人。评判小组职称情况为2位教授(篮球)、2位副教授(篮、排球个1人)、1位讲师(篮球)。

1.2.2.2实验控制:实验班与对照班在教学内容、授课教师、授课周进度、授课总学时、考核动作技能内容、考试时间方面均一致。

1.2.2.3实验指标:对实验、对照班学生进行“以赛代考”评价在学习兴趣、创新能力、技能成绩、与传统评价模式等次结果4方面的对比,以说明该模式的效果。

1.2.3数理统计法

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科学的统计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以赛代考”评价的价值

2.1.1创新体育教学评价模式

通过研究者对诸多高校的调查显示,其中公共体育教学评价模式普遍采用传统形式,即对学生的身体素质+术科单个技能进行测评。这种评价方式沿用了多年,学生相应具备了应对评价的手段,难以掌握学生的真实水平。特别是对于体育技能而言,单纯的以这种传统评价模式,会使学生以应付评价为目的,难以形成对运动技能的深入掌握。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以赛代考”评价的提出,是对多年沿用的评价模式的创新,是以学生深入掌握运动技能为目的,积极落实体育课程标准评价模式的探索,有利于高校体育教学评价模式的推陈出新。另外,“以赛代考”评价模式能够改变传统评价模式的不足,对高校体育教师的教学水平也具有激励功能。

2.1.2发展学生体育综合素养

“以赛代考”评价凸显了对学生综合素养的注重,有助于学生全面、系统地提高体育所需的综合素养。一方面,真实的体育运动中,要求学生综合发挥所学的运动技能,如篮、足、排球运动学习后的投篮(射门或扣球)、突破、传球、运球等。这些技术动作是在有真实对手防守的情况下进行,存在着对技术动作有效性地考验,需要学生有选择性和合理性地运用。在此间的运用过程中,需要熟练掌握各方面的动作技能,才能有良好地运用效果。另一方面,各项动作技能的运用中,要结合奔跑、跳跃、急停、转体等全面地身体素质能力;加之比赛给学生造成适度的压力,促使其在压力中努力适应和提高;培养其坚韧不拔、永不放弃、团队协作的心理品质。学生全面发展包括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心理健康等体育素养,在“以赛代考”评价中均得到了发展。

2.1.3符合体育竞赛本质特点

体育竞赛具有多种特点,但其竞争性是其本质特点之一,这也是奥运会、世界杯等体育竞赛吸引人广泛关注和参与的首要原因。体育竞赛中在竞赛双方或多方在规则允许下,表现出追求卓越和永争第一的良好状态。这种竞争性既可以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可以在团队与团队之间,甚至还可以是自己与自己,以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4]。在体育竞赛中,参与者综合运用所学技能知识,与对手、自我、环境竞争,寻求对对方的战胜。只用通过竞赛才能够有效地考验运动技能全方位的应用情况,这也是“以赛代考”评价的最大优点。通过此种评价,将学生置身与真实的竞赛中,能够检验学生体育知识、技能的运用及效果,符合体育竞赛本质特点。

2.2 “以赛代考”评价的认知性调查

2.2.1对“以赛代考”评价可行性调查

表2 不同群体对“以赛代考”评价可行性调查

完全可行可行说不清不可行 领导(n=15)13200 教师(n=20)16400 学生(n=376)264821812

可行性即“以赛代考”评价能否开展。通过对领导、教师、学生3种不同群体对“以赛代考”评价可行性调查显示(表2):对于“以赛代考”评价可行性认知较好。其中,领导群体全部认为此体育教学评价完全可行或可行;教师群体也全部认为此评价完全可行或可行;学生群体中92.02%的人认为完全可行或可行。说明三种不同群体对“以赛代考”评价认可度较高,均认为可以开展。

2.2.2对“以赛代考”评价客观性调查

表3 不同群体对“以赛代考”评价客观性调查

非常客观客观说不清不客观 领导(n=15)13200 教师(n=20)16400 学生(n=376)257901514

客观性是指“以赛代考”评价能否客观地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反映和评价。调查显示(表3):领导群体全部认为该种评价非常客观或客观;教师群体与领导群体的结果相同,均全部认为非常客观或客观;学生群体中92.29%的人认可非常客观或客观。说明该评价对3种不同群体而言,均认为其具有客观性。

2.2.3对“以赛代考”评价作用调查

表4 不同群体对“以赛代考”评价作用调查表(可多选)

领导(n=15)教师(n=20)学生(n=376) 检验学习效果1520370 促进技术提高1520363 反馈改进教学1520342 激发学习兴趣1520351

从对于“以赛代考”评价作用的调查结果来看(表4),领导群体全部认为该种评价具有“检验学习效果”“促进技术提高”“反馈改进教学”“激发学习兴趣”4方面作用;教师群体与领导群体的调查结果相同,也是全部认为“以赛代考”评价具有以上4方面作用;学生群体中,认为具有“检验学习效果”作用的人数占到了98.4%,且排在人数首位,排在其后的作用顺序分别为“促进技术提高”“激发学习兴趣”“反馈改进教学”。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对于教学改进是属于不熟悉的领域,也是与自身关系不够密切的行为,因此其对于“反馈改进教学”作用的调查排在最后,是可以理解的原因。

综上来看,领导、教师、学生不同群体对于“以赛代考”评价的认知性调查结果较好,不同群体普遍认为这种评价具有可行性,同时认为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动作技能,并具有良好地评价作用。以上调查结果为进一步开展实验,奠定了前提基础。

2.3 “以赛代考”评价的实验结果

2.3.1实验前后学生学习兴趣水平比较

表5 实验前后学生学习兴趣对比(X±S )

学习兴趣P值 实验前实验班(n=82)62.435±1.2430.369 对照班(n=86)62.761±0.984 实验后实验班(n=82)68.943±1.5830.024 对照班(n=86)63.239±1.4699

采用顾海勇设计和编制的《大学生体育学习兴趣评价量表》[5],对二组学生实验前后的体育学习兴趣水平进行了测量与比较。表5显示:实验前,二组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水平值相接近,对比结果显示P>0.05,无显著性差异。实验后,对二组学生体育学习兴趣水平的检验结果显示,分值P<0.05,说明二者之间具有显著性差异。表明了实验组较对照组而言,运用“以赛代考”评价能够激发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发展。

2.3.2实验前后学生创新能力水平比较

采用美国心理学家尤金的创造力水平量表,对二组学生的实验前后的创造力水平进行测量并进行了比较。表6显示,实验前,二组学生的创造力水平P>0.05,无显著性差异。实验后,对二组学生创造力水平的检验结果显示,分值P<0.05,说明二者之间具有显著性差异。表明了实验组较对照组而言,运用“以赛代考”评价能够助推学生的创造力水平发展。

表6 实验前后学生创新能力对比(X±S )

创新能力P值 实验前实验班(n=82)52.127±1.7720.376 对照班(n=86)52.204±1.591 实验后实验班(n=82)57.936±1.8440.041 对照班(n=86)53.089±1.659

2.3.3实验前后学生技能成绩水平比较

表7 实验前后学生学业成绩对比(X±S )

技能成绩P值 实验前实验班(n=82)62.564±2.4310.379 对照班(n=86)62.471±2.258 实验后实验班(n=82)65.781±1.7840.023 对照班(n=86)71.044±2.491

实验前,对二组学生的篮球动作技能进行了测试并核算成了相应分值进行了检验。表7所示: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在篮球动作技能方面得分结果为P>0.05,无显著性差异。说明二组学生的篮球动作技能水平基本一致。实验后,对二组学生篮球动作技术的再次测试并进行的统计结果显示:分值表现出了差异性,即P<0.05。这一结果表明,“以赛代考”评价能够促进学生篮球运动技能的水平提高。

2.3.4与传统评价模式等次结果比较

表8 “以赛代考”与传统评价模式结果对比

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以赛代考”评价(n=82)12233314 传统评价(n=86)14243612 P值0.4030.3960.3010.384

实验后,对二组学生篮球动作技能的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为4等次,并分别对二组学生相应类人数进行了检验。结果如表8所示,各类人群中,二组学生的结果均显示无差异(P>0.05)。这一结果说明“以赛代考”评价与传统评价模式的等次结果相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技能掌握的优良等程度的人数。

3 讨论

3.1 “以赛代考”评价能够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本研究实验后,实验组学生较对照组学生在“以赛代考”评价学习兴趣方面,表现出了差异。分析来看,传统的评价模式会提前告知学生考核的内容,学生学习兴趣以应对和掌握考核内容为主,对于知识的深入理解、更广泛地探索表现出的兴趣较低。这种以应对考核内容为主的学习动机,是高校公共体育教学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现象。通过“以赛代考”评价的提出,在考核中只对考核内容做以宏观地控制,不做具体微观要求,具有很高地灵活性。如此,提高了学生对于多技能掌握和应用的兴趣,学生也期待考核中得到更全面展示,或者表现自己特色技能。例如,本研究中以投篮为考核内容之一,不做具体是行进间上篮、原地投篮、跳投等具体要求,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比赛中灵活应用为主。通过观察能够得知,这种灵活性带来的课堂显著变化就是,学生学习兴趣高涨,积极学习各项篮球技能,并寻求一切机会与同伴比赛,提高技能应用水平。

3.2 “以赛代考”评价能够发展学生创新思维

本研究实验后,实验组学生较对照组学生在“以赛代考”评价创新能力水平方面,表现出了差异。分析来看,“以赛代考”的评价通过对学生掌握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情况为依据,摒弃了传统评价模式只重视基本技能掌握,忽视实践应用的不足。在这一过程中,考核的指标不做具体形式的统一规定,而是以学生比赛实际中的表现形态为主。在此模式下,学生以比赛中出现的情况相应变化,而非墨守成规。例如,本研究中教授了学生行进间低(高)手肩上投篮,也就是俗称的“三大步”。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在防守、距离篮筐远近不同条件下,需要学生做出变向,甚至通过“一大步”或“二大步”完成上篮。这就与教师教授的“三大步”固有“步法”发生了变化,催生出了创新。同样在传球、突破、投篮等技能方面,也出现了多样性应对变化。以比赛中实际情况为主导的评价,促进了学生对于已学知识的转化能力,发展了学生创新思维。

3.3 “以赛代考”评价能够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本研究实验后,实验组学生较对照组学生在“以赛代考”评价技能成绩水平方面,表现出了差异。分析来看,自学是学生扩大知识面和实现知识增长、更新的重要手段。学生自学能力的高低,对于其就业以后的工作后劲、职业技能提升等具有重要影响。运动技能动作包含的变化情况多种多样,任何一本教科书、体育教师都不可能穷尽其所用,这也是运动技能所具有的特征之一。“以赛代考”评价,对于学生动作技能涵盖了其根据比赛,做出的各种应对与反应,具有宽泛的覆盖性,促进了学生对于不同情况、动作技能的自学。例如,原地投篮是基本的学习内容,但是在比赛中无人防守或其他利于直接投篮的情况很少,这就要求学生在此基础上,自学摆脱防守后接投篮技术动作。如,转身投篮、勾手投篮、急停投篮等等。传球、突破、战术、防守等其他技术动作,同样如此。

3.4 “以赛代考”评价能够准确反映学生考核结果

本研究实验后,实验组学生较对照组学生在“以赛代考”评价考核等次结果方面,未表现出差异。分析来看,“以赛代考”作为一种考核方式,它具有一定地合理性。首先它是以比赛实际为主,更符合体育运动特征。在考核的过程中,以学生完成的动作技能过程为主,而非一味强调结果。其次,“以赛代考”评价的考核内容,仍然是以某项运动技能基本动作为基础,而非是没有基础或依据的考核。如,本研究中对篮球投篮、突破、运球、战术、防守等方面基本技能考核为内容。最后,“以赛代考”评价是将具体细化的技术表现,通过科学的数学方法,折合成相应量化数据(包括分值与权重),用以打分和计算。在以上合理性基础上,“以赛代考”评价所得结果与传统评价结果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次人数上不存在差异也就不难理解。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以赛代考”评价具有创新体育教学评价模式、发展学生体育综合素养、符合体育竞赛本质特点方面的价值;从宁夏医科大学的调查结果来看,领导、教师、学生3种不同群体对其开展具有良好的认可性;3种调查群体均认为该种评价具有“检验学习效果”“促进技术提高”“反馈改进教学”“激发学习兴趣”4方面作用;通过实验结果来看,在做好学生的合理分组、细化评价的具体内容、建立评价的客观主体环节基础上,“以赛代考”具有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创新能力、技能成绩提高的作用,与传统评价模式在等次结果方面无差异,具有客观性。

4.2 建议

“以赛代考”评价是一种较为新颖、能辅助教学改革实施、深化的评价方式,高校公共体育教学可积极开展和应用此种评价。在应用中,要注意先进行小范围的实验,特别是要根据不同项目有区别、科学地制定好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其指标,在此基础上结合客观评价主体进行大范围的适用。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面性,这种评价存在比赛中学生发挥失常,或不确定因素影响等风险。因此,应用和开展这种评价还需做好各环节所占比重的科学设定,或增加赛(考)后总结分析的环节,以做到评价更合理。

[1]范国梁,彭庆文,杨亦阳.体操普修课考核方式的改革——“以赛代考”[J].体育学刊,2001,8(3):73-74..

[2]赵乐.体育专业术科以赛代考模式综述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17,36(2):21-23.

[3]刘玮,王志敏.“以赛代考”的教学策略在高校健美操教学考核中的应用研究——以沈阳建筑大学为例[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4):503-505.

[4]杨忠伟,赵国炳.体育与竞争性[J].体育学刊,2011,18(4):7-13.

[5]顾海勇,谢超.大学生体育学习兴趣评价量表的编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2,32(3):122-124.

Research on Evaluation Model of “Replacing Exam with Competition“in College Public PE

YIN Ding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Yinchuan 750004, Ningxia, China)

宁夏医科大学2018年教改项目(NYJY1830)。

殷鼎(1985—),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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