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产业与体育名城创建的研究*
2020-11-21张岚
体育赛事产业与体育名城创建的研究*
张 岚
(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7)
体育赛事能够扩大体育名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体育名城的创建能够有效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文章针对体育名城创建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转变理念、强化措施、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的对策措施。
体育赛事;产业;体育名城
体育赛事产业的发展和体育名城的创建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之一,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通过申请举办奥运会、足球赛、篮球赛等大型赛事活动,发展本地体育赛事产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打响了城市品牌,打造了城市名片。但是中西部一些城镇在发展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名城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理念滞后、缺乏规划、视野较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把体育赛事产业发展和体育名城创建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坏的生态发展路径。
1 体育赛事对体育名城创建的意义和价值
1.1 体育赛事能扩大城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关注体育和体育明星,更多的企业和人民群众参与到了体育赛事中。在一个城镇举办具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往往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提升城镇的知名度,这对于打响体育名城的品牌具有直接的作用和意义。
1.2 体育赛事能够有效的带动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体育赛事的举办具有很强的综合效应,能够吸引很多的企业和群众参与到其中,同时也就带来了很多的消费群体,对于当地的旅游业、餐饮业、服务业等都是一个明显的带动和促进。比如近几年在西安、郑州等举办的城市马拉松比赛,就很好的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
1.3 体育赛事能够促进城镇文化水平的提高
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倡导文明待人、文化留人,倡导文明的理念和文化氛围,在体育赛事的举办过程中为了给中外体育赛事参加者和爱好者留下美好的印象,城镇政府和居民也都十分注重城市的形象和个人的形象,这对于城镇的文化底蕴凝聚和文化产业发展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2 在体育名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足
一些城镇领导干部文化和专业结构失衡,有的城镇域内重要岗位干部以农林、师范类居多。在山西某市调研中了解到,城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金融、科技、城建等专业学历的仅占22.6%。还有一些地方领导“官本位”意识浓厚,习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瞻前顾后,贻误体育名城的发展机遇。同时,一些城中村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遇到了极大挑战,不能很好地支撑体育名城的城镇域发展。有的管理者对体育名城创业劲头不足。一些城镇域干部存在“小富即安”的心态,甚至把新常态和“八项规定”作为不干事的“避风港”“挡箭牌”,对体育赛事争取和支持力度不够,对体育名城创建的机会抓的不牢,干事创业动力不足。一些城镇反映,与过去相比省市业务部门明显对基层指导力度不够、下基层偏少。“三项机制”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实施效果不佳。群众反映,个别城镇主要领导调整太频繁,造成了体育名城创建的延续性不够。
2.2 管理体制滞后,政策扶持不够有力
在调研中有的群众反映,在体育名城创建过程中一些城镇一级调控能力还不够强,责权利不匹配。比如,在体育场馆建设中有的城镇引进的运动器材设备生产受地方电力部门准入门槛限制难以引进和使用;对一些省属的计划单列市,在体育名城创建中仍有个别省市部门权力下放不到位;还有一些体育城镇管理体制与城市发展不适应,难以突破“镇”级层面。政策执行还不够彻底。一些地方在体育名城创建中存在“重出台数量、轻执行效果”的政策落实倾向,有些政策出现打架问题。比如,有的地方片面理解“去产能”为“去产业”,往往“一刀切”“一压了之”“一抽了之”,对体育产品生产没有进行良好的引导和规划。乡镇大部分体育文化产业企业由于客观原因,产业结构单一、创新能力较弱,需要政府进行科学的规划和一定的扶持培育,但一些地区对体育赛事产业的发展听之任之,效率不高。
2.3 缺乏科学的规划,存在财政缺口
对体育赛事的举办和体育名城的创建缺乏规划。一些地区现行的考核体系一定程度限制了体育名城城镇域经济发展,一些考核指标与现阶段地方经济发展不契合。考核体系没有做到“三个区分”(即没有把能源城镇与非能源城镇区分,工业大城镇与农业大城镇区分,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区分),造成体育文化城镇之间同质竟争、缺乏协作。缺乏规划导致的问题就是融资渠道不畅。一些体育名城创建过程中,城镇财政普遍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在中原某城镇调研中了解到,一个城镇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比为1:10.4。城镇级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没有放贷审批权,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城镇难,省市融资平台延伸城镇域服务能力达不到县乡城镇要求的1/4。
3 加强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名城创建发展的对策思路
3.1 更新理念,营造体育赛事产业发展和体育名城创建的良好氛围
政府应及时转变理念,积极争取赛事举办和体育赛事产业的发展,成立牵头组织,制定相应的体育名城创建倾斜措施,有效促进民间资本的投资。强化责任意识,必须树立“一届班子,几代责任”的观念,以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的精神,切实把提高体育名城创建当作责任,把培养体育产业发展当作责任,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当作责任,把实现体育产业和体育名城创建又好又快发展当作责任,责无旁贷、义无返顾地履行好职责、完成好使命。在国家统一政策下尽快出台地方性的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名城创建的法规制度,形成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体育产业发展。尽快形成城镇体育赛事产业的准入负面清单,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优惠、政策担保等方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任何门槛或障碍。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名城建设的监督和考核。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检查,严格审查是否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同时要畅通投诉渠道,使民企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够及时向上级或监督机构反映。对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形成创建项目建设实行问责管理制度,项目在落地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当及时结局。通过转变理念,营造良好的环境,把体育赛事产业培育起来,为体育名城创建营造良好环境。
3.2 坚持把因地施策、扩权赋能作为体育名城建设的重要抓手
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围绕审批制度、管理权限、税收留成、土地保障、要素资源、知识产权、民企转型、创业创新等方面,出台地区体育名城创建发展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完善地方财政配套政策,对贫困城镇建设项目全额预算,取消地方配套;适当降低非贫困城镇配套资金比例。创新区域合作奖励政策,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将省会等大城市的科技、人才与当地的资源、人力及体育赛事举办中国家扶持的资金、人力等资源对接融合、共赢发展,促进体育赛事产业跨区域整合。向城镇级下放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体育名城创建中城镇级干部任免权、资金调度使用权、工作布局自主权等权利。把土地、环评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省市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权责交由县级负责,实行资源审批总量控制、城镇域范围自主调配。坚持把激助约、分类考核作为体育名城创建的持久动力。优化干部结构,提高经济、金融、信息类专业干部比例,配备一批懂经济、勇创新、敢担当的县乡两级主要领导干部,对成绩突出干部可享受高一职级待遇。每年每城镇选择2-3名关键岗位干部去沿海省份挂职锻炼。按照省上体育名城创建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特色及发展模式分类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体育名城创建发展评价体系、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在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社会和谐等方面设置不同指标权重。加大体育产业发展保护权重。坚持把做强体育产业、优化结构作为体育名城的主攻方向。重点围绕体育产业龙头企业搞好产业配套,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凸显区域优势,要坚持协同创新发展,优化体育产业内部结构,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壮大电商、物流等新兴产业。坚持转型持续,在体育名城品牌建设上求突破,要坚持体育产业绿色循环,推动高新技术体育产业,打响全体育名城旅游品牌。
3.3 坚持把产业融合、园区引领作为体育名城创建的重要载体
建立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注重地标产品开发,建立地方体育产品优先政府采购目录,推进“一城镇特色”,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全体育文化产业链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龙头企业与个体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突出体育文化产品产业园区引领,探索建立与产业园区发展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从省级层面分门别类设立城镇域规模化体育产业园区发展基金,重点扶持园区五型”(科技创新型、协作配套型、循环经济型、节能减排型、税源带动型)企业。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工业用电成本,吸引各类资本要素向园区集中,使园区成为经济发的主要增长极。坚持把融投请、非公经济作为体育名城建设的有力支持,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一对一”帮扶金融制度,下放审货权到市级金融机构,简化信贷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放宽兴办民营银行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强化指导监管。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实行“贷转债”“债转股”模式。提高非公比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在体育赛事产业方面按照“小项目、轻产”的思路,从提供创业基金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青年创业创新,形成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体育名城创建发展新格局。
3.4 加大对民间资本参与体育名城创建的支持力度,提升体育产业投资的吸引力
坚持把土地供给、人才引进作为体育名城创建的重要保障。建立城镇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允许在市域内调剂使用。加强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和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盘活园区闲置厂房。国土部门每年切块安排总量不少于5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体育产业园区项目和龙头企业发展用地。实施“归雁”工程,诚意邀请成功人士返乡创业,给予与外商同等优惠政策。引进技术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对专业技术人才要给予科研经费、生活补助等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入股、期权奖励等方式留住人才。对全市示范项目进行补贴。从项目的落地实施、履约保障、违约责任、绩效评价等方面筛选出全市的示范项目,以专项基金予以奖励,代替目前随意性较大的奖补资金方式。同时优化向民间资本倾斜的政策,按照民企和民资的特点,有意识地选择投资量小、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向民企和民资倾斜,对引进民资的符合条件体育产业项目,可以优先进入示范项目库。积极实施体育赛事产业项目资产证券化,建立有效的融资市场,完善民间资本股权转让和退出机制。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要求,积极吸引和整合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社保基金等金融资源,构建多层次的体育名城创建融资市场,允许民资通过资产证券化,在体育产业股权交易中心直接上市交易,进行股权转让,形成退出机制,增加民间资本的灵活性和融资引力。要诚实守信,塑造良好的民间资本参与体育产业项目的政商关系,构建政府与民间组织平等和谐的新关系。强化政府和民企的契约精神,坚持体育名城建设项目的法制文化、市场文化、合作文化原则和契约精神,强化政府的公信力度,强化政府和企业家双方的合同约束力。在合同条款上完整准确地表达出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明确各自的身份和角色,构建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平等和谐的新型关系。在体育名城创建中要注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府和企业家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党政干部要坦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企业家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同时要建立针对体育名城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的监管考核评价体系,引入舆论和民众考核,强化问责和执行,对懒政不作为、越位乱作为、缺位失信的官员,应及时曝光,依法严惩,构建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之间新型的亲情政商关系。
4 结语
体育赛事的举办为体育名城的创建提供了发展的契机,体育名城的创建反过来也会为体育赛事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应在转变理念、强化措施、制定政策、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上下功夫,积极打造体育名城的良好形象和过硬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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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Sports Event Industry and the Creation of Well-known Sports City
ZHANG Lan, etal.
(Anshan Normal College, Anshan 114007, Liaoning, China)
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项目《辽宁赛事产业与体育名城创建研究》,编号:2020lslktyb-001。
张岚(1973—),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