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乘坐舒适性评价方法的研究
2020-11-18龙海华陈必祥
钟 康 朱 光 龙海华 陈必祥
(1.亿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江苏昆山 215331;2.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 前言
安全、便利和舒适是婴儿车设计的最优目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消费者的父母对婴儿车乘坐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婴儿车的乘坐舒适性是反映儿童乘车体验的重要指标,目前全球尚未有相关的标准要求。
经研究发现,可能对乘员带来伤害或不适感的主要是振动,因此需要研究利用客观评价的方法来评价儿童对婴儿车振动舒适度的感知[1]。 将配备有传感器的假人模型放置在车辆内,当车辆行驶在颠簸不平的路面上时,采集假人主要部位如头部、颈部和腹部的传感器所输出的加速度值和力值,通过对实际测量值的相关性分析,建立婴儿车乘坐舒适性客观评价的标准。
2 乘坐舒适性消费者及客观评价试验
载有儿童的车辆行驶在路面上,通过婴儿车人体支撑面传给乘员全身振动,儿童承受全身振动引起的舒适性问题,称为乘坐舒适性[2]。
婴儿车座椅、车架和轮胎等部件,可以隔离、缓和、吸收和衰减车辆行驶中所产生的各种冲击和振动,最终传给乘员身体的冲击力大小等数据可通过传感器采集,然后进行分析[3]。
以7 辆婴儿车为研究对象,编号依次为S1、S2、S3、S4、S5、S6、S7,分别进行乘坐舒适性消费者评价和客观评价试验。
2.1 消费者评价试验
6 名评测者(由普通消费者和专家组成)编号依次为 P1、P2、P3、P4、P5、P6,分别推行载有相同重量载荷的S1~S7 试验车行走在不同工况(包括鹅卵石、波浪形、小碎石、水泥)的路面上,至少行走200 m,然后对乘坐舒适性按10 分制进行评分,评分分为4 个等级:1~3 分为“优”;3~5 分为“良”;5~7 分为“一般”;7~10 分为“差”,评测结果详见表1。
表1 乘坐舒适性消费者评价结果(单位:分)
2.2 客观评价试验
为了测试婴儿车行驶时传给乘员身体的冲击力,采用ECE R129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Enhanced Child Restraint Systems Used on Board of Motor Vehicles[4]附录 8 规定 的 Q 假人进行数据采集。 为了模拟婴儿车的行驶路面,采用EN 1888-1:2018 Child Care Articles-Wheeled Child Conveyances-Part 1: Pushchairs and Prams[5]5.10 规定的不规则表面测试设备。
婴儿车按功能一般可以分为坐式和卧式婴儿车,根据婴儿车国家标准,坐式婴儿车适合6 个月~3 岁的儿童;6 个月以下的儿童必须乘坐卧式婴儿车,因此采用Q3 假人来测试坐式婴儿车;采用Q0假人来测试卧式婴儿车。 载有假人的婴儿车行驶在模拟的、颠簸不平的路面上,通过假人中的传感器采集包括头部加速度、腹部加速度、臀部加速度、上颈部张力和上颈部弯矩等数据,通过与消费者评价结果的相关性分析,最终选择了头部加速度作为卧式婴儿车的评价指标;上颈部张力作为坐式婴儿车的评价指标。 头部加速度和上颈部张力测试结果详见表2(g=9.8 m/s2),头部加速度和上颈部张力与消费者评价得分之间的关系详见图2、图3。
表2 头部加速度和上颈部张力测试结果
图1 头部加速度与消费者评价得分关系图
图2 上颈部张力与消费者评价得分关系图
为了与消费者评价评分的等级相对应, 将头部加速度和上颈部张力这2 个评价指标也分为4 个等级,详见表3。
表3 客观评价指标等级及要求
7 辆试验车按消费者评价评分和客观评价指标测试结果进行分布(表4)。 通过表4 可以看出,客观评价结果与消费者评价结果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表4 消费者评价得分和客观评价结果等级分布
3 结论
研究表明,用头部加速度和上颈部张力作为评价指标分别对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进行评价,可以实现婴儿车乘坐舒适性客观化评价;将客观评价指标按表3 分成4 个等级要求能够与评价结果相对应,可以作为婴儿车乘坐舒适性的客观评价标准。
2019 年,使用该评价标准对目前热销的20 余款婴儿车的乘坐舒适性进行了评测,最终的评测结果符合产品的实际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