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亟需公共理性
2020-11-18董淑娴
董淑娴
(安庆师范大学,安徽安庆 246000)
0 引言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网络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工具,还给网络空间提供了形成公共领域的基础条件。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的同时,网络非公共领域即私人领域也同时存在。网络空间所呈现的是一种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融合趋势。在这样一个网络空间中,网络公共领域自身也存在许多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亟需公共理性的回归。
1 公共领域的概念
公共领域理论一词的提出最早是由汉娜·阿伦特在《人类条件》中提到,她仅仅认为,共同参与话题的成员所构成的空间,就是一个公共领域[1],并未给出具体的定义。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一词作了深层的定义,他认为公共领域是国家和社会之外的,独立于国家和社会之外而存在,不受国家和社会的约束,而且公共领域的出现,使得国家权力与公民之间开始产生联系,公众不再是旁观者,也成为参与公共活动的一部分,跃居主体地位。
公共领域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是由私人聚集而成的公共领域。批判的讨论是公共领域的核心所在,是公众在理性精神之下,对公共事务所形成的一致意见。简单地来说,公共领域只限于具有批判力量的私人所构成的针对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批判的领域,是资产阶级通过公共讨论的方式来调节社会冲突的一个公共话语空间。
2 网络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
2.1 网络公共领域的生成
网络公共领域是依托于互联网语境下,利用网络媒介使得个人聚集在一个网络空间,从而因网络空间的特点而逐渐发展,最终形成的网络公共领域。网络空间的公共领域从原先的贴吧、社区、论坛到现在的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基于网络的特点,公共领域得到了新的发展,同时网络也给公共领域的形成带来了新的条件。
2.1.1 网民的积极参与
此处指的网民,也就是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构成要素之一里的公众。网络媒体实现了“从点对多点的传播方式到多点对多点的传播方式的跳跃”[2]。微博平台上,亿万用户可以在微博平台平等、自由地表达观点,对认同或者不认同的言论进行回应,也就是网络媒介的使用具有公共性,为公共提供了公平、公开的平台,实现平等、自由的对话[3]。在网络媒体平台,网民可以就他们感兴趣的某一点自由发表意见,也可以从私人利益出发,发表观点后和其他网民进行观点碰撞,再进行讨论。
2.1.2 网络媒介促进公共舆论的形成
由于网络媒体的隐匿性,公众都是在线发表观点,通过网络连接,这样就避免了面对面交流的尴尬,以前未敢表达的观点可以通过网络媒介表达。同时由于公众人数的增多,人们之间进行深度讨论时难度加大,此时互联网语境下为衍生出的网络媒介平台搭建了桥梁,倘若没有媒介的使用,网络媒体也难以延续下去[4]。
2.1.3 自由、平等的网络公共空间
网络空间是公共领域的新场域,网络公共空间最大的特征就在于提供了网际互动的革命性技术。在网络媒体时代,网络为公众提供了广泛的“舆情表达空间”[5]。网络媒体的开放性、隐匿性等突破了重重限制,只要不违背道德准则,都可以共享网络资源,形成一个自由、平等的网络公共空间。在网络公共空间中,脱离各种限制,如种族、地域、民族等,只要公众自愿加入网络公共空间就构成公共领域的元素。比如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只要进行身份注册便可进行公共领域。
2.2 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融合
在网络媒体平台上,公共领域之外还有私人领域,比如个人账号所表现的就是一个私人领域。个人注册账号之后,在自己的空间任意发表图片、观点等,其他人很少能看到,但有一些是为了吸引他人来进入自己的私人领域,从而赚取流量。在网络公共领域,大量私人的话题被公开,个人观点常常会被其他人拿来评价。
(1)公共领域逐渐私人化,私人的话题逐渐被媒体拉到了公众的视野下,寻求个人的热点消息,带来流量的同时,公共对私人话题开始进行讨论,甚至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当事人的私事暴露在公共视野下。(2)私人领域公众化,例如在微博上,发微博会带上热门话题,这样个人微博就很容易暴露在公共空间中,私人话题很容易进入公共领域,类似微博热搜里就有很多私人话题。
3 网络公共领域的硬伤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网络公共领域成为哈贝马斯最接近构想的公共领域,所有自由的个体都可以利用网络媒介去夺得话语权。但是,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需要人们进行理性地思考后再进行探讨然后形成公共舆论。随着公众文化素养的良莠不齐和观点碰撞带来矛盾的激化以及利益追求的差异等,网络公共领域的问题也尤为明显。
3.1 隐私权弱化
由于公共领域的“公”与“私”的界限模糊不清,公众在自己私人领域发表的观点,也很难被保障,直接导致隐私暴露在公众视野下。以微博为例,微博里的实时状态就很能说明这一点。在搜索栏输入关键词,随之实时就会出现一大批相似的事件,个人的隐私开始暴露,对于不支持的观点,很可能还会与之互动,进入该用户的微博空间,从而更进一步地暴露隐私。网络公共领域的自由、平等,使得公众能随意表达观点的同时,更应该重视隐私权的保护。
3.2 “网络暴力”的发源地
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暴力”的出现提供了基础条件,在网络平台上,众多繁杂的信息映入眼帘,受众来不及思考便全盘接受,同意的观点表示支持,不同意的便开始抨击。哈贝马斯所说公共舆论的是通过理性思考后,再进行讨论而形成的,但是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因为公共理性的缺失导致受众难以理性地讨论,此时“网络暴力”开始形成。疫情防控期间,作家方方记录了武汉封城后的场景“方方日记”。反对方方的,一是怀疑日记的真实性,认为方方在捏造,二是认为“方方日记”在这个特殊的时候不应该在国外出版,把方方说成一个卖国贼。当然,事实如何这里不做评价,只是表达需要更客观理性地去思考问题,不要感性的被表象所迷惑。
“网络暴力”是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许多网民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寻,定位家庭住址、从事职业等做法,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此同时“意见领袖”使得公众从众心理的加剧,“网络暴力”出现新高潮,这时“沉默的螺旋”中位于优势地位一方的阵容越发浩大,并增强了优势一方观点的力度,从而继续推动“网络暴力”的发展。
3.3 物欲充斥和道德缺失
网络媒介对象征意义的张扬和对欲望的刺激,加速了网络公共领域对物质的崇拜和炫耀。在诸如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上,到处都充满着诱惑,奢靡之风席卷而来。网络是反映现实的一面镜子,网络公共领域提供了这样一个集中炫耀的场所,导致许多人经不住诱惑而走上歧途。网络公共领域将公众所参与的空间缩小,将现实中的思考过程抹去,看到的就是硬生生的结果,是我们经历少了抵不住诱惑,还是内心没有一方净土去净化物欲给我们带来的冲击。当然存在即合理,我们能做的就是换接受为利用。
4 网络公共领域呼唤公共理性
公共理性,公共理性是网络公共领域的核心要素,是公众对公共领域问题的理智思考方式,是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这种理性的方式是一种相互探讨、相互沟通,以求得共识的理智的方式。网络媒体时代下,每个人对同一问题会产生不同的观点,此时公共理性的存在会形成一个公众都能接受的框架,然后开始进行探讨。在这样具有公共理性的框架下,不容易激发矛盾,公众之间也能友好相处。
当今互联网下,各种谣言、诬陷等席卷而来。公众因为公共理性的缺失,从而不能理性地去思考问题,去理性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导致了公共领域内公共理性的缺失,出现诸如:“网络暴力”、法律意识的浅薄、道德行为的失范等。网络公共领域已经成为谣言的生产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明星、微博大V 等意见领袖的参与,侧面剥夺了公众的话语表达权,进一步出现“沉默的螺旋”,公共意见因此也很难形成。
5 结语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网络空间给公共领域的形成带来了新的条件,但是互联网构建下的网络公共领域和哈贝马斯所设想的公共领域在当下看来还是有差距的。在网络高速变化的时代,作为公众不应该被当下所构建的公共领域左右,而应该丰富自我的文化素养,做到理性地思考、理性地交流、理性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同时也提高自我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本质有更加清晰地认识。在网络公共领域里,公众要去继续追求公共理性,不断探索的同时构建公共理论新格局,并且树立一种公共理性精神,从而携手共建一个健康的网络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