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治理思潮研究
2020-11-18肖建义
肖建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俞可平、王浦劬、臧雷振等一批中国学者通过译介和评析西方治理理论著作,中国的学术界无论是在政治学、管理学还是经济学领域,都开始非常注意“治理”一词。中国学者敏锐地发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国和西方国家一样面临着“从统治走向治理”“从善政走向善治”“从政府的统治走向没有政府的统治”“从民族国家的政府统治走向全球治理”①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15。的大趋势。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现代化、工业化、全球化、网络化、智能化成为国家、政党、民族实现发展目标的共同价值取向。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客观分析各种国家治理思潮,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对于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大有裨益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于中国大地,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国家治理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实践中,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指导,又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把握大势、顺应潮流、与时俱进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包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大方面: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规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运行机制以及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与程序,构建出动态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的制度运行系统,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不断增强政党、国家、政府与社会等治理主体在运用制度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提升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治理主体的素质,“既包括官员的素质,又包括普通民众的素质”①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5。,这是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执行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系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首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使得中国共产党能够有效掌控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等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其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通过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想信念教育构建可持续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使命担当,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最后,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制度,在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实践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第二,坚持人民性原则。人民群众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创造者和享有者,是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实现的力量源泉。“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要想顺利实现,就必须依靠全国人民的磅礴伟力。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理念,更是现代化过程中所关注的焦点。“以人民为中心”中的“中心”就是指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了谁、依靠谁和由谁享有”的根本问题。
第三,坚持公正性原则。公正是公平和正义的总称,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灵魂,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提升中国人民的幸福感出发,高度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府民主治理能力,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有利保障;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的原则,大力发展经济,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防范金融风险和脱贫攻坚战,不断改善民生。
第四,坚持民主性原则。我国民主一般指代人民当家作主,其精神内核一方面表现在国体和政体的民主性,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另一方面表现在民意的通达。诚如毛泽东所言:“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根据宪法和法律,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的治理,不断拓宽公民的民主参与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在选举、决策、监督和管理领域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和制度化发展,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通过民主治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幸福,从而克服西式金钱民主、精英民主、低效民主的根本缺陷。
第五,坚持法治性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以宪法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以人民民主为核心,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底线,以每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得到充分尊重与保护为要求。在法治的实现过程中,必然要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具体呈现法治的总要求。通过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完备中国特色会主义法律基础,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强化人权法定权利,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第六,坚持稳定性原则。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制度化程度较高。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具有高度复杂性,由一系列紧密相连、互相贯通的子系统构成,提升了其制度化水平。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具备完整的自治性,不易受其他外部压力集团的影响而改变。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内部具有内聚力,谋求团结和共识。
第七,坚持多元性原则。治理主体的构成是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新概念,社会治理更加强调社会参与管理,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是一种积极的合作关系,避免了国家对社会的单方面操控,从单一向度、自上而下的治理结构逐步过渡到政党、政府、公众、企业、媒体、社团等要素共同治理的多元治理结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共同缔造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http://cpc.people.com.cn。。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是符合执政党建设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是与具有伟大斗争传统的中国共产党和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在实践当中奋斗出来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够得到中国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科学体系和生动创造能力,是能够引领中国人民走向幸福、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科学体系和生动创造能力。
二、新权威主义国家治理观
以萧功秦为代表的学者以中西方的保守主义政治哲学为根据对政治浪漫主义进行了批驳,从而提出了新权威主义的国家治理观。萧功秦认为中国目前还不具备个体高度自治的契约型人际关系,也没有充分发展的社会分工,因此不能盲目实现多元化的民主政治。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建立一种新的权威主义国家是非常必要的。新权威主义政治是指代那些旧制度崩溃而新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只能暂时地由具备现代化意识和能力的政治强人依靠权威的政治意志、强制的军事组织和高效的行政组织来实现稳定社会秩序、推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②萧功秦:《与政治浪漫主义告别》,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42。。
(一)新权威主义国家治理秉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从传统政治哲学中汲取治国理政智慧,并实现传统治国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变法易教,不知化不可。”萧功秦认为管子的这句话蕴含着指导成功改革的渐进性正确原则。“化”字包含着“渐”“顺”“糜”“久”“服”“习”六层内涵。所谓“渐”就是渐进与疏导;“顺”就是顺其自然;“糜”就是把复杂的事物分散化;“久”就是事物发展的可持续性;“服”就是制度的设计和现存政治秩序相互适应;“习”就是让制度成一种约定习俗的风尚,是改革的最终目标③萧功秦:《与政治浪漫主义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58-59。。
第二,承认政党、国家和政府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权威主导性作用。萧功秦认为,传统中国专制社会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在社会管理和人心教化方面不断缺失和弱化,这种缺失的实质是政治权威衰弱。在旧社会的因素尚未消除殆尽,新社会尚未建立的社会状态下,人们会基于私欲本能相互争斗,造成“软政权”的政治失衡国家。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党、国家和政府的功能,一方面,能够运用组织化、制度化权威力量,对私欲泛滥的社会进行有效整合;另一方面,能够运用约定俗成的传统价值观制约社会人心,在维护稳定的前提下,在内部培育现代经济力量的发展,改变政治结构,为最终走向民主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从经济发展和政治文化角度考虑社会契约共同体的纽带作用。从经济角度上看,契约型共同体必须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前提,没有成熟、水平较高的社会分工就没有民主;从政治文化角度上看,契约型共同体体现了妥协、宽容和利益自主的文化原则,既有利于融合政治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又有利于克服“泛道德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社会契约共同体发展培育和生长的渐进性决定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渐进性。
第四,反对政治浪漫主义的休克疗法。面对问题丛生的社会,部分政治浪漫主义者们就会产生一定的政治焦虑。这些“制度决定论”者们根据一些新的价值理念进行制度建构,并急切地希望把这些和中国传统异质的理念、制度付诸实践。萧功秦认为,中西方历史和实践不断证明,“制度决定论”者们根本无法有效整合新旧体制的二元结构,政治制度如果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被盲目放开的政治参与欲望就会和现存政治制度发生冲突,各种社会矛盾先后或者同时爆发,蚕食社会秩序,造成政府和国家合法性流失危机,让国家、民族陷入乱世。
(二)对新权威主义的评价
新权威主义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早对中国国情、传统文化和政治发展现状进行反思的思潮,这种国家治理模式拥有鲜明的两面性:
它的优点是虽然没有能够为执政党、国家和政府提供现成的执政、行政策略和方案,但是新权威主义从历史经验和现实国情出发成为其他国家治理思潮的补充,具体表现在:第一,充分展现现代化的政党或者政治领袖的能力、素养;第二,能够凭借本国庞大的官僚精英阶层和军事力量作为铁腕政治的基础;第三,保持中国社会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第四,对西方的经济、文化价值秉持开放、交流的态度。
新权威主义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新权威主义是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混合的“怪胎”,只能允许社会存在着有限的多元,存在着一定条件下又可能退回到保守落后的传统专制体制上去的右倾复辟危险。
三、“第三条道路”的国家治理观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造成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曲折,社会主义的未来和出路在哪里?国内一批学者对此进行了反思,以秦晖、谢韬、李锐、辛子陵为代表的学者在承认社会主义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合理性之外,根据英国、瑞典等欧洲国家“第三条道路”的施政经验,同时借鉴了欧美国家一些非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潮,诸如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等,提出了“第三条道路”——民主社会主义。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们的主张大致如下:
(一)政治上实行民主宪政化、自由化
对于民主社会主义主张者而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民主化、宪政化、自由化是他们极为关注的三个方面。第一,民主宪政是中国未来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民主成为民主社会主义纲领的核心内容。民主社会主义者认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也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针对当时学术界部分人主张在威权主义体制下发展市场经济逐步过渡到民主社会的主张,秦晖指出如果总是躺在历史功劳簿上,沉浸在过去的辉煌之中而不及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等到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使社会矛盾集中爆发,重走印度尼西亚经过苏哈托繁荣之后导致政治危机才实现民主的老路。第二,宪政对于民主社会主义的学者而言是保证公平交易市场制度下私有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所谓宪政,就是秉持宪政优先的原则、宪法至上的原则,以公民社会为根据,以保障人权为目标,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通过民主宪政体制规范党权、政府主权、人民主权与司法权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民主宪政体制下,仍旧存在阶级斗争与贫富差距,但是斗争方式会通过妥协与合作等文明的方式解决。第三,自由是民主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民主社会主义者吸收了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学说。对自由、公民权利与程序正义是自由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共同的价值底线。
(二)经济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积极的社会福利政策
民主社会主义者认为,各种经济形式和所有制都不是完美的,私有制能够确保经济效率和高速发展,却无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公有制经济能够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却无法最大程度的实现经济繁荣。所以,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们参考了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经济主张之后,提出要实现各种经济成分共存、发展市场和计划共同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相互补充,共同发展。民主社会主义者还根据世界上一些高福利国家因为对民众许下不切实际的福利政策,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居高不下的困境,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认为传统福利国家实行的是一种消极的福利政策,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世界上的社会和经济变革。因此,他们主张中国应该实行一种新的、积极的福利政策,政府的福利政策应该把增加还是削减福利待遇的目光转移到增强和培育个人负责的精神和独立意志上,通过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民主社会主义是中国民主社会主义者们以英国、瑞典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三条道路”为蓝本,杂糅了新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等治理观形成的,两极格局结束之后与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思潮一起成为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治理思潮。
结 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是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观为指导,植根于中国大地,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创造的,显示了中国国家治理的成熟定型的精神、原理、安排和绩效,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完全有信心和能力在国家治理领域作出自己的贡献。然而,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还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因此新权威主义、中国“第三条道路”的国家治理观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视角对“实现什么样的国家治理,怎样实现国家治理”作出了不同的回答。这些不同的国家治理思潮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仍然会继续存在,我们应该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的前提下,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治理思潮对于解决当下中国各个领域弊病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国家治理观,使之成为人民拥护、治理有效、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引领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治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