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研究
2020-11-17宣善文
基金项目:2019年山西省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培育发展基金课题:《山西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研究》(课题编号:ZYJG20190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宣善文(1976-12-),男,汉,安徽省合肥市,博士,讲师,国际贸易。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民融合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举措引起了军队、政府、企业、学界的高度重视。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道路,必须构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本文从军民融合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军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提出如何建立科学的军民融合运行机制。
关键词: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15/j.issn.1674-3733.2020.35.255
1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内涵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就是在国家创新体系内部,为满足军用和民用两方面的创新需要,通过突破军民融合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资源整合构成“创新组合”而实现建设军民創新资源共享的过程,也就是把军用创新和民用创新体系整合起来,通过资金资源和技术资源的共享,从而形成协同效应。通过这样的整合过程,相互吸收借鉴,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协同创新不仅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大势所趋,也是国家实施创新促进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它不仅可以有效地实现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国防力量,而且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生产,让广大人民共享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带来的新成果,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就是把国防科技创新真正纳入到全民创新体系之中,实现军用技术与民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践的参与主体包括军工企业、非军工企业、科研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目前,大部分军队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在信息收集与分析、新产研发、军工产品关键技术、工艺设计、产品试验与动态仿真、试验指导、人才培养等领域已开展了大量合作。民营企业也是军民融合协同发展过程中不可小觑的力量,不仅可以提供科研能力强的科技人员,还可以提供必要的高尖端装备,这些都能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和新的发展契机。
总体而言,军民融合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一些问题,如军民融合深度不够、合作范围不够广、缺乏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的协调机制等。
2 目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军民融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各种阻碍两者深度融合的因素。
首先,协调工作机制不明确。军民协同创新要涉及部队和地方两方面,但资源共享机制不完善,基本上还处于“自上而下”的指令性协同方式,实际对接工作中无法有效明确具体需求、市场供给以及关键技术,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军民融合协同的有效进行。另一方面,协同创新参与主体的效用存在差异,在合作目标方面很难达成一致。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各自目标不同、考量标准不同也造成了两者深度融合的障碍。
其次,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平台不完善。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存在一定认知偏差,直接导致实际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普遍存在信息传输不及时等问题,严重浪费了相关资源。此外,由于企业缺乏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意识,也直接导致军民基础设施、技术支持以及相关科学技术成果、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共享阻碍,这类技术转移平台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军民融合发展运行机制不合理。军工企业普遍重视军事课题,对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缺乏有效的研究,企业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企业获得信息的渠道不畅,导致产品供给很难实时与需求保持一致。另外,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参与主体之间交流机制不完善,如企业间的学术交流因技术保密和竞争关系受到影响,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技术合作也各自为政,各主体之间合作缺乏主动性,总体上缺乏种常态化的沟通机制。
3 构建要素齐全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
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整合军民科研力量和资源,整合科技力量服务于国防又有利于社会的良好格局。
一是建立有效协同创新的总体规划。发挥组织协调的引导作用,对企业和高校进行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政策指导,推动落实校企之间的军民合作;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校企合作资料库并不断完善;对协同创新的情况及时管理;对促进协同创新结合的计划和项目,要有系统的、有预见性的论证和顶层设计。
二是搭建专业化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平台。积极营造鼓励技术转移的政策环境,探索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系统性政策体系,规范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化的交易流程,构建一套层次分明、相互配套、彼此协调的法规体系,促进各机构之间业务往来的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
三是构建合理的军民融合发展运行机制。按照“服务国防、造福地方”的原则,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研究所、高校等资源,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动机制,增强技术创新和市场转化能力,保障军民融合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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