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瑞士社会保障改良问题研究
2020-11-17李晓凡
●李晓凡
一、引言
马克思主义作为广大工人反抗资本集团统治和剥削的理论旗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权力和收入分配不平等与财富占有不平等间的相互关系,还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发展如何强化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剥削,从而提出,工人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制进行全面的、深刻的变革,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和发展。
在“二战”后,随着资本集中、国家干预和帝国主义的发展,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运动中,出现了“修正主义”“机会主义”思潮。伯恩斯坦等修正主义者提出,随着生产日益受资本家私人联盟以及国家的调节和管理,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已发生了长期变化,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了有组织的资本主义,经济不稳定性降低了,资本主义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有效保证工人的利益了,危机和失业对工人阶级的影响大大下降了。他们认为目前建立的按照公众利益规范和约束政治和经济决策权的制度,就能实现稳定的资本积累,并调和阶级矛盾,实现民众收入和福利的普遍、持续增进。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作为保障工人阶级利益最直接的制度充当着最有效的社会稳定器,其利用社会保障系统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在一定程度缓和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对立。从20 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就在大量的工人群体罢工运动的背景下不断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社会保障体系,到目前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建立其自称“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改良的过程中,工人福利确实在一定程度有所上升,但是其是否真的如资本主义国家所宣称的那样能够保障工人的利益,需要去结合具体事件去具体分析。
本文选择了具有全世界最富裕国家之称的瑞士作为研究对象,在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结合瑞士社会保障改良具体实事,探究瑞士的社会保障改良是否保真正障了资本主义体系下的工人阶级利益。
二、瑞士社会保障改良过程研究
自瑞士1848 年成立联邦制国家以来,瑞士的工人就一直以来通过罢工、抗议游行等形式在向政府表达福利诉求。从结果来看,从19 世纪末开始瑞士工人每日的劳动时间就在逐渐减少,到“二战”前已经从14 小时减少到10 小时。虽然瑞士对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建设都领先于全欧洲,但是其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却是整体落后于欧洲大陆。
瑞士不同的社会保险计划受社会保险法管辖,具有自己的管辖权,并且无论是对整体人口还是对特定群体而言,社会计划的保险范围是强制性的。通常这些计划是自筹资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由国家补贴。团结一致与集体风险均等化是支撑瑞士社会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
表1 瑞士各保险实施年份与其他欧洲大陆国家的对比
(一)独特的经济结构导致的独特工人社会保障结构
二战以前,瑞士在1848 年宪法的指导下首先开始建立中央政府结构,并将某些权力转移到联邦政府。19 世纪带来了瑞士经济工业化的开始,这对经济结构和人口的社会经济条件产生了影响。瑞士的早期工业化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企业(如纺织工业和精密工程)的发展,这些企业往往位于农村地区或小城镇,与这个时代的许多其他工业化国家不同,瑞士没有发展重工业。然而,与所有工业化国家一样,瑞士经历了大规模贫困、移民、社会困难、家庭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使用童工。在此背景下,瑞士承认联邦国家的福利责任,将“共同福利”作为1848 年“宪法”第2 条的国家目标,因此瑞士在自由人道主义和工人运动目标方面建立起了精神和政治基础。
作为改善工人状况的立法措施,联邦在1877 年引入了“工厂法”。即使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这也是一项先进的立法,其中包括关于工业安全的规则,对女性和童工的限制,工业事故中的公司责任法律。然而,由于受到伤害的最高财务赔偿责任非常低,许多因健康而可能遭受损失的工人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索赔金额,实际上社会保障并没有真正的改善。
(二)奠定实际的社会保障基础
瑞士真正奠定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要追溯到1890 年他们的一次全民公投,其要求在宪法中加入一条赋予行政部门创建疾病和意外保险计划的责任的条款。此条条款第一次发挥作用是在1902 年瑞士引入的“军事保险法”,从此条款入宪到真正出台具体社会保险措施,其过程经历了12 年,在此期间“军事保险法”还在一次公投中被否决。直到1911 年瑞士才出台了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立法——《健康与伤害保险法》。这部法律的建立是两种观点妥协的结果,一个是站在资产阶级角度认为这个保险会增加社会的隐含成本,另一个是站在工人阶级视角认为工人阶级应该拥有更好的医疗保障等福利水平。
“二战”之前瑞士除过伤害保险外,并未实施其他重要强制性保险制度,“二战”之后瑞士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包括老年、疾病、残疾等保险项目。社会保险两个基本目的主要是保证瑞士人民收入与收入平衡。一方面,瑞士人民在遇到不可预知的生活风险时,可以直接通过这些社会保险得到生活水平的保证;另一方面,通过这些强制保险政策进行收入再分配,缓解本国内部由于收入差距拉大所导致的社会矛盾,最主要还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三)三根支柱支撑下的瑞士福利保障体系
“二战”后虽然瑞士没有参与20 世纪的重大军事冲突,但该国仍然会受到战争的影响,它的工业和贸易陷入停顿,人口遭受短缺和贫困,这使得社会保护特别敏感。在这一方面,瑞士1918 年11月“大罢工”的政治领导人提出了结束罢工的条件之一就是建立养老社会保险计划。为此“宪法”第112 条于1925 年制定,但直到1946 年12 月20 日“联邦老年和遗属保险法”才实施该立法,仅规定了最低基本养老金。这个保险法案规定个人收入的4%加上联邦和州政府的一定补贴,作为退休养老金来源。这个法案也就是瑞士的“第一支柱”。1985 年,根据联邦法令,瑞士建立了强制性的职业老年、遗属和残疾保障措施,即强制性的养老金储蓄。这就是所谓的“第二支柱”。后来,“第三支柱”也开始建立,即私人养老储蓄。至此,瑞士形成了以三根支柱为支撑的,建立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上的养老保险体系。
最早出现于1911 年的《疾病保险法》,其修正案后于1964 年实行,扩大了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范围,提高了联邦政府为疾病保险所支付的款额, 有95%的居民自愿参加了疾病保险。1996 年新的《疾病保险法》生效。随着20 世纪70 年代初期经济危机期间失业人数的增加,需要全面保险以防范失业风险,其中许多工人无法获得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于1976 年开始建立,规定为强制性的保险,1996 年又作了部分修正,使之更加完善。经过了100 多年的实践,特别是在“二战”以后的50 年内,瑞士逐步建成了以三根支柱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一体系成为瑞士现代福利社会不可缺少的稳定器。
从瑞士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在“二战”之前,随着瑞士工业的不断发展,瑞士经济不断扩大的过程中,瑞士如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出现了工人阶级贫困加剧、难以支付正常的医疗费用等一系列的生存状况恶化的情况,面对此种究其根本原因还是资本家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分配不均衡(资本家对于工人剩余价值的侵占)引起的现象,瑞士在工人阶级运动的压力下选择了实行一定的社会福利保险措施,来一定程度上保障工人群体的正常工作生活。这些改良措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保证了瑞士经济的稳定发展,但是当经济继续发展,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继续加剧,经济危机再次出现的时候,又会出现工人阶级与资本阶级之间的剧烈对抗。
(四)瑞士福利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困境
“二战”之后到21 世纪,从长期来看,瑞士的福利保障水平一直在增加,一直不断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系统作为最主要的瑞士缓解社会矛盾的资本主义改良途径,最大化地为瑞士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缓解了资本主义的矛盾。从实际情况来看,瑞士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国内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制度基础,促进了经济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瑞士居民在国际上领先的生活水平。但是实际上在瑞士的保险制度在不断改良的过程中,瑞士保险政策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对领取保险的人的资质审核越来越严格,其政府官方解释是“减少不必要人群对保险金的领取,以应对瑞士保险系统的不良财务状况”。在2008 年生效的“残疾保险法”第五修正案强调要保证获得新的领取者变少,而且现有领取者如能重返工作应该停止给予他们保险金,在这方面,瑞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促进职业重返社会,早期干预工人返回工作场所以及对福利权利进行更严格的评估,让医疗专家更密切地参与区域医疗服务。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每年颁发的年度新养老金数量保持下降,2009 年比2003 年的峰值低40%。
从马克思主义视角来看,瑞士社会保障改良虽然小幅度提升了工人阶级的福利水平,但是资本家对于工人剩余价值的侵占这一事实并未改变,其只是从之前更多比例的侵占变得更少了。因此社会保障改良终究不能掩盖资本主义里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剥削的这一事实。就目前状况来看,这种建立在资本主义上的福利制度的弱点已经在瑞士社会保险之中体现出来,瑞士的保险系统财务状况入不敷出,应该属于工人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收入并未完全转移到社会保险系统中,导致瑞士只能通过削减开支来保障系统运行。
三、瑞士独特的福利后发现象研究
(一)背离欧洲福利国家的福利支出
欧洲在“二战”后到大约1970 年代中期是所谓西方福利国家的“黄金年代”(Pierson2006),此时期西方各国福利支出大幅扩增,福利制度日趋完善。瑞士战后福利虽然也在此黄金年代逐步扩张,但幅度却远不如欧洲国家邻国,其社会福利支出占国民所得之比率,在1980 年时,只与福利相对较不完善的英语系国家相当(见图1)。
表2 瑞士各保险入宪年份与实际生效年份对比
1980 年代以来,西方的福利国家发展趋势大体上是朝向紧缩,尤其是年金制度方面大多以删减现有福利水准为发展主轴,然而,瑞士却在1980 年以后,仍持续地扩张其现有的福利水准。1985年通过职业年金保险法,提供大多数劳工第二层的年金保障,1990年代后,瑞士通过了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制度,而2005 年,经过数十次失败的公民投票后,瑞士终于开办了产假保险制度。因此,瑞士在1980 年代以来经过前述的社会福利制度建构后,其福利支出水准已大幅攀升,至今已经逐渐逼近北欧与欧洲大陆福利国家的水准。
图1 瑞士与其他国家社会福利支出占国民收入比率
(二)福利后发背后瑞士的独特政治体制
探究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要从瑞士政治体制的视角出发。在1848 年之后的许多年里,政治格局继续受到各州不愿将全面权力交给中央联邦当局的影响。此外,瑞士政治意见的形成严重依赖于基层民主,这意味着决策过程漫长。同样重要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左翼政党和工会的政治影响力一直相对较小,这通常可能会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扩张。瑞士人口也倾向于具有保守性,并且有一种文化期望,体现在宪法中,个人首先应该为自己的福利负责。
因此,出现此种状况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瑞士的全民复决制度使得某项保险政策从写入宪法到具体实施所经历的时间大为拉长。另一方面,在逆欧洲福利国家趋势加大福利保障水平的时候,瑞士的社会民主党在此期间获得了委员会7 个席位之中的两席,这种政治上的改变使得瑞士加强了对于社会保障的开支。
我们发现,瑞士在福利保障发展与欧洲福利国家保持了不同步性,这种落后从侧面反映了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进行的对工人阶级有利的改良会受到相当大的阻力,虽然瑞士的全民复决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人阶级的政治权利,但是也由于这种体制的存在,导致在进行有利于工人群体的资本主义改良发生时,会存在长时间的多方利益集团的博弈,导致政策具体实施时间大幅度延迟,工人阶级最初的诉求会一定程度上妥协于其他利益集团并使其“诉求目标”扭曲。
注释:
①张绍焱.政治经济学概论:资本主义部分[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②Schmidt M G. Sozialpolitik in Deutschland: historische Entwicklung und internationaler Vergleich[M].Springer- Verlag,2005..
③王黎.瑞士的老年社会福利[J].社会福利(7):50- 51.
④Piller O. Die soziale Schweiz: die schweizerischen Sozialwerke im ?berblick[M].Haupt,2006.
⑤Bollier G E, Conrad B, und Verwaltungsbeamter V Z G. Leitfaden schweizerische Sozialversicherung[M].Zürich:Stutz,2001..
⑥Moser J.Der schweizerische Wohlfahrtsstaat:zum Ausbau des sozialen Sicherungssystems1975- 2005[M].Frankfurt:Campus,2008.
⑦Kocher G,Oggier W.Gesundheitswesen Schweiz 2004- 2006[J].Eine aktuelle?bersicht,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