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
2020-11-17
银潮 2020年8期
2020 年6 月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到2025 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 年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要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