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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中的利益相关者博弈

2020-11-16李立滕谦谦

职教通讯 2020年1期
关键词:案例研究混合所有制博弈

李立 滕谦谦

摘要: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质上是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但合作并不一定总朝着集体理性去,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往往会基于个体理性做出选择,从而形成合作困境。随着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的深入,一些新问题开始出现,表现为持续性办学投入如何实现、办学结余怎么处理、校企協同育人怎样推进等。阐释在一个实践案例中,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政府、企业、学校以及相关个体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做出了怎样的博弈策略选择。探讨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探视不同所有制资本和职业教育参与人的行为动机与表现,可为调整和改进混合所有制办学提供更多的参考借鉴。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利益相关者;博弈;案例研究

基金项目:2019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产权与治理研究”(项目编号:Hnjg2019-102);2018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悖论及发展策略研究”(项目编号:HNSKJD18-34)

作者简介:李立,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讲师,硕士,全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研究联盟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滕谦谦,女,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 (2020) 01-0019-07

人类社会的进步几乎都是合作的结果,但并不是每一项合作都会带来合作红利。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亦是如此。作为主体多元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如果每个利益相关者在做出决定时都从自身利益出发,那么集体理性就可能不会出现。当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存在冲突时,合作困境就会形成,甚至释放出合作“黑利”。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以来,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进入了探索实践的第六个年头,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比如,怎么实现增资扩股,如何处置办学结余等。这些问题都指向举办者权益要害,处理不好将导致举办者之间出现合作的囚徒困境,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良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办教育的问题解决不好,教育的问题就解决不好,这必须引起重视。在对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实践的观察中,我们遇到了一些生动案例,折射出了以上提及的问题。据此,本文从一个案例出发解剖“麻雀”,借助博弈论思维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做一些分析,探视不同所有制资本和职业教育参与人的行为动机与表现。

一、案例及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一)案例简述

Z校是一所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学校,股权结构由民营企业N公司和政府构成。2019年,N公司提出,由Z校在公司产业园区的一幢大厦建设一个融实训酒店、餐饮服务、职业培训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此举目的在于:一是盘活N公司在产业园大厦闲置的1万平米物业;二是前期以Z校酒店管理专业群为切入点,后期带动食品加工、商贸流通等专业群进驻,与N公司产业园生产体系形成专业产业“双集群”发展效应。但项目的关键在于谁来投入。

在提请Z校召开董事会审议的前期沟通过程中,N公司主张以Z校近年来的办学结余作为该实训酒店项目的建设资金,用于物业装修和必要的设备购置。而政府股东方面则担心市场投资前景难以预料,能否做到盈亏平衡以确保Z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应以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审慎进行。N公司提出,邀请作为第三方的酒店品牌公司W企业负责经营及承担实践教学等工作,并缴纳数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W企业则表示,没有百分之百赚钱的生意,无法保证项目肯定盈利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缴纳履约保证金感到十分为难。多方一时协商不下,项目暂时搁置,董事会会议暂缓。

在此期间,Z校领导、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等均参与了项目策划和对接协商,并与W企业骨干就如何开展实践教学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磋商。

(二)案例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诉求

在本案例中,我们搜集了利益相关者的主要利益诉求,如表1所示。

(三)值得探讨的深层次问题

从项目本身看,这一项目设计符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园区办学、校企协同育人及专业群建设等一系列的发展构想,有合作红利出现的可能。但为什么一个被认为是好的项目无法得到好的实施,其中原因何在?这说明,以往我们对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认识过于表面,还缺乏对其深层次原因的探究,容易使人对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价值意义和现实操作产生认识偏差,认为只要“混”了,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在本案例中,有以下三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第一,为什么是以办学结余作为项目投入,而不是政府和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作为持续性的办学投入?第二,什么样的企业具有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和校企协同育人的动机?第三,如何理解个体在混合所有制办学这一集体行动中的行为表现?

针对上述三个问题,本文将从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个体与个体三个角度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利益相关者博弈做出分析。

二、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

(一)政府与企业在持续性办学投入中的博弈

王善迈认为,教育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1]。既然职业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就存在公共领域“搭便车”的可能。企业往往希望职业教育由政府来提供,自己获得优质人才;而政府则希望企业更多地投入职业教育,自己相对减少财政支出;甚至在企业之间也存在别家企业培养人才,自己去“挖墙脚”的动机。这些“搭便车”行为可能导致“公地悲剧”的出现,透支职业院校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国有和私有两种所有制的混合,二者在谋求混合时难免各怀心机、各有所图,都存在搭对方所有制便车的冲动,这样的“混合”不一定总朝着两种所有制优势互补的方向混合[2]。这意味着存在混合失灵与合作效率损失问题。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中,政府与企业是否愿意予以办学持续性的投入,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否良性发展关系重大。当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通过学费收费、社会服务收入等实现滚动发展,自我积累不容易实现,这可能迫使学校压缩教学支出以实现办学结余。因此,推动政府与企业予以持续性办学投入意义重大。

1.政府与企业的博弈矩阵。假设:在混合所有制学校政企两个主体中,政府和企业都有投入与不投入两种策略。双方投入前具有相同的收益I1,投入后具有相同的收益I2;一方投入而另一方不投入时,不投入而“搭便车”方的收益为K,投入方的收益为R;双方都不投入,則获得投入前的相同收益I1。同时,该矩阵满足I2>R>I1>K。这个博弈支付矩阵见图1。

按照图1的博弈支付矩阵,得出如下结论:(1)如果企业不投入,由于R>I1,政府的最优选择是投入。如果企业投入,政府将比较I1+K和I2的大小后再决定,即:I1+K<12时则投入,11+K>12时则不投入。(2)如果政府不投入,由于R>I1,企业的最优选择是投入。如果政府投入,企业也将比较I1+K和I2的大小后再决定,即:I1+KI2时则不投入。

因此,当I2>11+K时,政府和企业都将做出投入,即:不管对方投不投入,自己都将选择投入,从而形成占优策略均衡;当I1+K>I2时,将出现企业投入时政府不投入、政府投入时企业不投入的情况,双方都不具有占优策略,但形成了纳什均衡,由此产生了双方的“搭便车”行为。

2.缺乏持续性办学投入的原因分析。从以上的博弈支付矩阵分析中可知,要使得Z校的举办者政府和企业都选择投入的占优策略,取决于I2>I1+K,即投入后的收益大于不投入之前的收益加上对方投入后己方“搭便车”收益的总和。基于此,可以结合当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产权特点和法律政策环境,判断现实中是否存在I2>I1+K的可能。

第一,当前混合所有制办学给政府与企业带来的更多的是负外部性结果。2016年,国家对《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修订并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否营利也备受关注。限于财政性经费不能够用于营利性教育组织设立的规定,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学校的公有资本应主要来自于国有企业这类主体,其办学形式也会以股份制为主[3]。Z校作为以民营企业与政府为股东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于非营利性学校,其办学结余不能分红,这意味着办学主体权益存在产权残缺,即N公司对办学结余的收益权被国家强制性剥夺了。这导致了办学主体权益受损,产权丧失了激励功能。再加上教育领域的特殊性导致其混合所有制发展面临着产权不清晰等一系列难题[4],以及企业与政府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利益目标、文化观念、行事思维存在较大差异,常出现扯皮、讨价还价现象,表现出很高的交易费用。因此,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产权特点和当前的法律环境看,政府与企业从“资混”到“人合”的摩擦不断,表现出更多的负外部性结果。

第二,政策支持不足使双方难以做出持续性的办学投入。政府作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办学主体之一,更加关注和担忧国有资产流失、与企业过从甚密而被道德否定等问题。因此,政府在支持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发展的投入问题上并不坚决。企业则由于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补偿机制缺失、办学终止清算时补偿奖励政策不明朗、国有资本过于强大,以及担忧出资办学演变为捐资办学等,担心投入越大,损失越大。政策越是不明朗、不落地,博弈的双方越会陷入在信息不确定、不完备的境况中,而难以作出符合集体理性的决策。

第三,越不投入办学质量越差,质量越差越不投入,这可能使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进入一个恶性循环。职业院校以产出社会效益为主,但对社会效益难以作出准确的衡量。由于职业教育的学生培养成本普遍高于普通教育,相对而言收费低、投入大,人才培养质量还有待提升,因而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获得感”不强。企业在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需要大量的教学投入作为支撑。再加上当前职业院校存在严重的普通教育模式路径依赖,人才培养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尚需时日。这就导致即使予以持续性的办学投入,企业的人才专用和储备等收益也不会很高,这明显不符合企业追逐投入产出比的利益思维。当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企业对学校办学不存在天经地义的兜底职责。

由此,博弈的结果是,在目前产权不明、利益受损、缺乏利益补偿机制及投入产出效益不明显的情况下,各方都无法实现I2>I1+K,因而演变成了多方办学主体之间互相“搭便车”、不投入的行为,这成为政府和企业都难以做出持续性办学投入的原因。因此,本案例中N公司主张以办学结余而不是增资扩股作为实训酒店的项目投入,也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企业与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中的博弈

校企协同育人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参不参与,其次是什么样的企业参与,再者是企业参与到什么程度。企业以逐利为天职,参与职业教育也必然是利益驱动的结果,而不是因为国家的鼓励和希望。尽管慈善是企业参与教育的最高动机,但绝大多数企业会根据自己的社会责任认知程度、能力大小、实际需求来选择合适的参与职业教育的方式。就当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言,国家还无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出过多的甚至是强制性的要求,企业即使参与其中,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体理性做出自身的策略选择。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就能够审视什么样的企业愿意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和校企协同育人。

在Z校案例中,办学主体N公司和第三方参与者W企业之间也存在着企业与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中的博弈。其核心问题在于第三方W企业是否会缴纳数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切实履行实践教学指导的职责。这里可以借助智猪博弈的模型作出分析,一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见图2)。

按照图2的智猪博弈支付矩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对于小企业来讲,如果大企业参与,自己的最优选择是不参与,可获得3的收益(大于参与时的0的收益);如果大企业不参与,自己也不参与,则获得0的收益(仍然大于参与时的一1的收益)。因此,小企业存在占优战略,不论大企业参与或是不参与,自己都会选择不参与。(2)对于大企业来讲则不存在占优战略,自己的最优选择依赖于小企业的选择。即:小企业参与,自己的最优选择是不参与,可获得7的收益(大于参与时的4的收益);小企业不参与,自己的最优选择是参与,可获得3的收益(大于不参与时的0的收益)。

由此,博弈的结果是,只有大企业参与,小企业将不会参与,双方各得3的收益,最终形成重复剔除占优战略均衡。因此,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这一准公共产品领域,大企业才是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合作者,而小企业会通过“搭便车”行为来获得职业教育的人才资源。这个博弈结果可深化对不同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认识。

第一,第三方W企业作为“小猪”,少投入、多获利的意愿是最强烈的,以低风险的轻资产进入项目是W企业的最优选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参与了实训酒店的实践教学指导,W企业作为酒店企业还可以通过“搭便车”行为获得选拔优秀人才的优先权,更容易获取忠诚度高、更符合自身职业标准的人才资源。

第二,N公司作为“大猪”,在与W企业的博弈中并不占优势,其原因在于自身并不具有经营实训酒店的团队和能力,但N公司具有盘活闲置物业、以校企协同育人的实训酒店项目撬动“沉睡”办学结余的利益动机。N公司作为“大猪”纵然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但也能获得相当的利益,因此,N公司有推进校企协同育人项目的积极性。但在与W企业是否缴纳数百万元履约保证金的磋商过程中,N公司不具有优势。

第三,Z校实质上也是“大猪”,其主要利益在于借助W企业的经营品牌、工作标准、企业人才来促进课程改革和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培养更加优秀的学生。此外,Z校还可以依托办学主体N公司现成的、可开发利用的物业条件,建成一个专属的生产性实训酒店,但Z校面临如何使W企业确实承担起实践教学指导任务这一问题。从表1显示的利益诉求中可以看到,W企业的工作人員是不积极的,甚至Z校自己的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也是不积极的。尽管看起来建成实训酒店对Z校有利,但如果无法打通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与W企业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障碍,校企协同育人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综上,在政府激励诱导政策缺失的情况下,当前企业并没有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培养职业人才的集体理性动机,多方获取校企协同育人的红利变得更加困难。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也应当瞄准大企业,特别是如何对接大企业的真正需求,促使大企业参与到办学中。如果改革能创造出更多的“大猪”来,改革的速度就会加快[5]

(三)个体与个体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中的博弈

2019年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把职业教育放在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国家重要政策文件对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表述,也从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探索发展”升级为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的“鼓励发展”。这说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体理性。但在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进程中,如果不把目光聚焦到更加微观的个体理性之上,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实践还是会出现发展梗阻、目标偏移的问题。

在Z校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个体理性主宰的个人行为与现象。例如,政府官员、Z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以及W企业骨干等的个体理性与发展职业教育的集体理性并不一致。为此,本文借助高风险博弈模型做出一些分析(见图3)。

通过划线法求解纳什均衡,可以得出“上,左”是一个最优策略的组合,即在给定其他参与人选择的情况下,不论甲方乙方均没有积极性改变自己的选择。在Z校案例中,政府官员、专业教师、W企业骨干等参与人在实际决策中并不会选择这个所谓的“最优策略”。如果存在一个对方犯错误或是对自身极其不利的概率,哪怕这个概率只有很小的0.1%,在带来“-1 000”高风险的情况下,作为甲方的个体将不会选择“上”的策略,而宁愿选择“下”的策略。因为选择“上”,参与人甲方将可能得到“8”或“-1000”的结果;选择“下”,他可能得到“7”或“6”的结果。所以,尽管选择“上”看起来是最优策略,但由于存在高风险的“一1000”这一结果,参与人甲方就会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的选择,产生回避风险的动机。 需要进一步理解的是,政府、学校和企业都是抽象的组织概念,其成员才是具体的,个体往往会忽视集体理性而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在Z校案例中,政府代表、专业教师、W企业骨干等均存在高风险的可能。比如,一旦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政府官员将无法交代,可能影响其岗位晋升甚至是政治生涯。而在表1中,专业教师则表达了十分明确的利益诉求,即要跑去很远的产业园上课、家庭孩子怎么照顾等;W企业骨干则担忧团队不稳定、学生频繁流动、“好不容易带出一个团队又要换人”等。这些个体利益上的风险,成了个体积极回避集体理性的原因,当风险足够大时,他们将不会做出最优选择。

目前,我们在混合所有制办学中对办学层面的关注较多,对教学层面的关注过少。特别是二级学院、专业层面的“小混合”,学校往往在完成协议签订之后便对教学实施过程不闻不问,完全交给专业教师和企业人员自己来运作。在个体理性下,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的集体理性不易实现,从而导致企业在人才专用效益上的“获得感”不强,做出持续性办学投入的积极性也就随之下降。因此,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需要更多微观层面的深耕细作。

三、启示与建议

从以上的博弈分析中可以看到,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存在着混合失灵和合作效率损失现象,因此,对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不能抱有“一混就灵”的乐观心态,但也不能持完全悲观的态度。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作为迁移自经济领域,推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变革和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的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试错”中不断调整与改进,才能发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校企协同育人的作用。

(一)增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利益相关者的“获得感”

合作实质上是一个激励问题。从政府与企业持续性办学投入的博弈分析中可以看出,促使政府和企业都选择投入的关键条件在于I2>I1+K,即投入后的收益大于不投入之前的收益加上对方投入后自己“搭便车”的收益总和。要达到这一关键条件,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等多个主体在法律政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多个方面综合发力,既要有外部支撑性的改革,也要有内部支持性的变革。比如: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应该加快具有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以高水平的育人质量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在产业领域创造更多利润,增强企业办学主体的“获得感”;政府应尽快就清产核资、法人登记、资产管理、财税支持及激励机制等问题作出规定,增强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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