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形成与发展
2020-11-14
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是一种新型的民族乐器合奏。它在原有民间乐器合奏的基础上,结合各色民族乐器的特点,并将民间音乐合奏的个性化特色综合进来,构建了一种以新型汉族乐器为主体并区别于民间乐队的新型器乐合奏形式。整体来看,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独特性表现在音色、表现力和风格上,展现了中国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民族管弦乐发展初期是参照西方交响乐队的建设编制以及乐器配备方案,组建的乐队主要包括吹管、拉弦、弹拨、打击4个部分。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得到了迅猛发展,民族管弦乐艺术也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作呈现多元化、个性化态势,众多各具特色的优秀作品涌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民族管弦乐队的编制创建仍然在完善过程,统一规范和标准尚未明确,但各声部的基本结构已经初步完成了定型。本文将重点聚焦于近代以来民族管弦乐队产生的源头,挖掘民族管弦乐形成和发展的社会、文化背景,并摸索其今后进一步发展的规律,同时也探讨了当今民族管弦乐队发展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推动中国民族管弦乐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一、古代民族乐队发展沿革
中国古代乐队历史悠久,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的出现可追溯至原始时期,民族乐队中主要的乐器组有拉弦乐器组、弹拨乐器组、吹管乐器组、打击乐器组,笔者将按乐器组别来阐述中国古代乐队的历史起源。
(一)拉弦乐器组。我国的拉弦乐器主要是“胡琴”类,包括二胡、中胡、高胡等。胡琴传入中原主要是在北宋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并传播了胡琴文化。到了元朝建立,胡琴已经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流行的乐器。经过劳动人民创新创造,胡琴逐渐发展为成熟的乐队乐器并广泛应用于各种合奏中。
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拉弦乐声部则是从胡琴衍生而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形成了由高胡、大革胡、二胡、中胡和低音革胡组成的完整拉弦乐声部,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表现力。同时一系列的专业民族乐团在演奏实践的基础上反复实验,进行学术研讨,拉弦乐声部形成了现有的体制面貌。
(二)弹拨乐器组。弹拨乐器的起源可追溯至周代,“琴瑟合鸣”的典故为大家所熟知。汉代以前,琴和瑟都没有固定的弦数,与现有的形式和构造也有较大区别,直至汉末,琴、瑟的形式才固定下来。秦代以后,以筝、箜篌、筑为代表的新型弹拨乐器流行,在音量、音域、音色上又了较多的改进和扩展,这系列的改革对乐队合奏技术的提高具有巨大的作用。
(三)吹管乐器组。相传在距今4000年以前尧舜时代已经出现了竹制的管乐器排箫。根据史料记载,在商代已经出现了笙和埙。随着大一统国家的逐步发展和民族统一,许多少数民族的管乐器陆续传入中原。民族乐器和中原文化融合之后,乐器得到了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现代民族管弦乐在悠久的传统乐器基础上,较为精炼地将民族吹管乐器整合为民族吹管乐声部。
(四)打击乐器组。我国打击乐器有着悠久历史和丰富种类,在3000年前的周代已经创制了规律化打击的乐器,例如编钟、编磬,秦汉以后,打击乐器演变为情变化和发音响亮,类似于锣钵、星等。隋唐时期,歌舞乐曲发展兴盛,打击乐器出现了拍板、方响。五代时戏曲音乐等时代,又涌现了云锣、八角鼓、木鱼等。在中国民族管弦乐队中,主要包括锣、镲和鼓,例如鼓类乐器包括大鼓、花盆鼓、手鼓等;锣类乐器包括手锣、京锣和云锣等;镲类乐器包括吊镲、钹、对镲等。
二、近现代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发展
(一)成长与建立。20世纪初,中国大城市的一些高级知识分子开始对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乐曲进行深度整理和改编,并改良民族乐器,自发组建民间民族乐队社团进行排练和演奏,虽然这一时期的社团专业性不够,例如大同乐队、国乐改进社。但正是在这一系列的民族乐器演奏的业余社团中诞生了现代意义的民族管弦乐队。
大同乐队、国乐改进社都成立于20世纪20年代,分别创建于上海和北京。这一时期的乐队创建的时代时局动荡、经济萎靡,乐队人员流动性大且不固定,但这些爱乐人士在对古乐器挖掘和海外华人乐曲整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改编乐曲,划分了吹管、弹拨、拉弦、打击四个声部。
30、40年代,新式国乐队涌现,它们不同于以往的丝竹乐队,这一时期乐队的演奏作品也是基于传统音乐进行改编,并广泛吸收了民间的音乐素材进行再次创造。1935年,中央广播电台音乐组成立了国乐队,这个乐队以演奏广东音乐和江南丝竹乐为特色,成员规模达到了10余人,包括琵琶、二胡、扬琴等乐器演奏。随着乐队的发展壮大,又引入了北方流行的吹打乐器,这一乐器合奏乐队的体制建设趋向完善,同时也开创了南方丝竹乐和北方吹打乐的融合。国乐队在中国管弦乐发展历史长河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乐队发展后期,人数编制达到了33人,对比北京的大同乐队主要缩减了吹管和弹拨乐器声部,拉弦乐器组壮大,并对拉弦乐器的高、中、低声部进行了再次改造,乐队格局以拉弦乐器为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第一个专业化的民族乐团中央广播民族乐团于1953年成立,该乐团能够进行多声部的演奏,具有创作技巧复杂的中国古典乐曲和民间乐曲。乐队实行了创造性的改革,完善了人员编制和组成,各声部的乐器进行了合理搭配。同时,还借鉴了西方管弦乐队科学化的制造成果队中国乐器进行了改进,和音效果趋于浑厚,音量平生,音域扩大以及音律统一。各省市都在中央广播民族乐团的带领下,纷纷效仿建立大量规模不等的民族乐团。
改革开放后,一批专业的音乐家开始重点关注民族管弦乐的创作,新潮曲目涌现,管弦乐发展有了新的观念和明显变化。思想观念和创作技法走向多元,在创作过程中,作曲家不再局限于追求规范化的民族乐队编制和单纯遵循民族音乐的交响化,而是更加注重民族管弦乐队的独特风格及魅力,按照其本身的艺术规律进行创作。步入90年代中后期,一大批规模不等的职业乐团势如破竹发展,规模最大的人员建制超过了百人,体现了民族管弦乐适应了中国快速发展的社会文化生活的需要,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能。
(二)加入西方音乐元素。20世纪初,西学东渐盛行,西方的音乐艺术也传入中国。中国民众在接触了大量新奇、多元的西方文化后,其审美意识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中国民族管弦乐作曲家不断学习和借鉴西方经典作品,传统音乐理论得到了变异性颠覆。
现代的民族管弦乐队全面吸收了西方的作曲技法理论,引入复调、管弦乐写作技巧和曲式结构、和声演奏法等,刘天华就是吸取西方音乐创作精华的杰出民族音乐家。
中国音乐家们以开放、包容的视野,将外来的音乐创作技巧和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音乐文化相融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创作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风格的新音乐。西方交响乐中主题贯穿的创作理念、复调写作技术和声学功能布局、奏鸣以及交响性的音乐思维这些宝贵的创作和演奏经验都是值得中国民族管弦乐队深刻学习的。
(三)国际化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扩大和文化交流的深入,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魅力正在不断感染着全世界。中国民族管弦乐不仅在世界范围内的华人圈中备受青睐,也走向了世界,深受不同民族和地区民众的喜爱。由外国友人组建的“华乐团”也逐渐兴起。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大陆与台湾打破封闭开始交流,各色演出团队、民族音乐家进行互访。例如高雄市立国乐团、台湾实验国乐团等都多次来大陆出访巡演,展现了台湾民族管弦乐团旺盛的发展势头和强大的规模实力。
日本音乐家组成的“日本华乐团”在1999年便来到北京进行访演,该团编制庞大共有85人,主要演奏两类曲目:一类是中国民族管弦乐曲,例如《梁祝》《东海渔歌》等;另一类是日本本土雅乐,如《平调隐取》《唐传乐曲》等。全球范围内,各种规模不等的半职业化和非职业化的中国民族管弦乐团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
三、民族管弦乐队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方向
(一)民族管弦乐队发展面临问题。建国以来,中国民族管弦乐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辉煌发展。中国民乐也成功冲出中国,走向世界,在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联合国大厦、欧洲主流音乐的“音乐圣殿”中都能看到中国民族管弦乐的身影,但民族管弦乐团的体制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主要问题有:
中国民族管弦乐的理论建设缺乏高水平的学者队伍进行全方面的理论总结,没有从整体角度对整个中国民族管弦乐事业进行科学化的引导。
曲目建设角度看,目前可供进行高水平演出的优秀作品不足,深入创作中国民族音乐的作曲家为数不多,中国民族管弦乐需要繁荣创作和精品曲目来推动新发展。
乐器改革与民乐发展自古以来都是密不可分、息息相关。目前,许多乐队中的各声部乐器仍然需要改良,提升民乐器的音质、音色和制作工艺。
中国民族管弦乐团的人才培养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国内已建立了一批专业化音乐学校,管弦乐的教学已经完成了学制化。但学校教育仍然需要注重培育更多的尖端人才,尤其是不能忽略对指挥家和作曲家的挖掘和培养。教学中,教师也需要不断加强有关演奏技法上的培训,不断创新并进行提高总结,将最新、最科学的乐器演奏方法在更深更广的层面上推广和普及。
(二)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发展方向。当前,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发展正处于迅猛发展的黄金时期,人民期待着更多精品民乐出现,这也是乐队繁荣发展的基石。但我们也需要清醒认识到,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发展仍然凸显了诸多问题,需要不断进行自我完善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需要。
1、乐器选择合理性与多样性统一。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建立需要多声部的和谐统一,因此在乐队中的乐器选择上需要既考虑音色具备多样性,同时又要兼顾考虑各声部音响的内部调和,并且仍需要关注乐队中各声部民族特色的凸显。一方面需要保留传统乐器的演奏技巧,另一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民族特色的乐器,推进实现中国民族管弦乐队民族化发展。
2、乐队编制完善。在现有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编制中,是以吹奏、拉弦、弹拨和打击四组乐器声部为主。但整体看来,缺乏中音和低音声部对整个合奏的支撑。尽管现在大多数职业乐团已经引入大提琴、低音提琴等西洋低音乐器进入民族管弦乐队以实现各声部的完整性,但是吹管乐的中、低音声部仍然缺乏和谐性。不同音乐艺术的完美融合,也是我国民族管弦乐发展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但在融合过程中,也应该注意以往常用的“吹、拉、弹、打”这种直接搬用西洋管弦乐的乐队建制模式是否合理,能否真正完全试用于中国管弦乐的发展。以及西洋乐器的引入,能否与本土乐器合奏相协调,减少不同乐器之间的差异性。这些问题都值得中国民族管弦乐人进行深入思考和摸索。
3、作品创作是关键。作品是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立足的根基,早期的民族管弦乐作品多是改编自中国传统民乐作品或外国管弦乐成品,民乐演奏家自己谱写作品较为少见。我国民族管弦乐队需要大量优秀作品进行支撑,才能不断提高乐队演奏的表现力和技法性。创作民族管弦乐作品首先需要熟悉掌握乐器的基本性能和乐队编制构成,在理解透彻演奏状态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流畅地写作。同时,对于乐器的性能、调性、定弦等都需要进行良好掌握,既发挥各种乐器的综合性能,又挖掘各声部音响之间的平衡关系,对每个声部进行精心构思,才能创造出更为精致和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合奏作品。
4、加强民乐学科人才和师资培养。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培养民族音乐人才,创新民乐学科建设机制是有效推动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各音乐院校需要从学科建设的意义上,对民族管弦乐进行深度的学理、学科和学术上进行多层次思考,探索一套符合中国民族器乐特色和特点的乐队编制方式。同时,重点系统规划民族音乐学科人才的全方面培育,打造实用性、科学化课程训练体系。在知识结构扎实建构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进行准职业化演出,“以演代训”,为其未来职业化发展打牢基础。教师的职业培训也非常重要,授课教师需要更新教学理念,并阶段性参加最新的民乐知识、操作培训,才能对学生提供科学、前沿的音乐创作、乐队指导等理论、操作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