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12月以前全市餐饮店要设置“不浪费、不剩菜”等相关标识
2020-11-13
近期,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将开展检查执法,对全市餐饮店落实相关标识设置以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宣传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餐饮场所不设置“珍惜粮食、适量点餐”,“不浪费、不剩菜”等相关标识,即属违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逾期不改正的餐饮经营者进行查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区政府发出的通知,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以及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规定,重点开展以下检查,包括:餐饮场所内是否设置“珍惜粮食、适量点餐”,“不浪费、不剩菜”等相关标识;餐饮店在互联网餐饮外卖平台点餐的网页上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或以其他适宜的方式向消费者提示“珍惜粮食、适量点餐”;生活垃圾分類宣传是否包含“反对餐饮浪费、珍惜粮食、源头减量”等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9月15日至9月30日为全市“推动整改阶段”,在此期间,各区政府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各餐饮店于9月25日前在店内明显区域以及互联网外卖平台网页上设置“珍惜粮食、适量点餐”等相关标识和提示,并且跟踪设置整改落实情况。10月1日至10月20日,全市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牵头各区街政府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在整改阶段经督促仍未整改的餐饮经营者,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进行查处。
据悉,10月21日至10月31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分类管理处、执法指导处和执法监督处将组成若干检查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各区街开展检查验收,全市将抽查11个社区、1100家餐饮店(每个区抽查1个社区、100家餐饮店),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书面通报,督促相关区组织整改,并将有关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巩固整改成果。
按照整体工作目标,要求2020年12月以前,基本完成广州餐饮店“珍惜粮食、适量点餐”、“不浪费、不剩菜”等相关标识设置,基本实现将“反对餐饮浪费、珍惜粮食、源头减量”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