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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视角下的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

2020-11-09王桐

艺海 2020年8期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视唱练耳

王桐

〔摘 要〕当前,业内关于“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孰好孰坏”这一问题出现了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在唯物辩证法的视角下,对立统一、科学辩证的看待两种唱名法才是更为正确的。本文以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论和否定观入手,来进一步论述两种唱名法之间的关系,分析这两者的利与弊,提出对两者的选择方式,并阐明其今后协调发展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教育的基本乐科之一,分为“视唱”和“练耳”两个部分。其中“视唱”部分是指看谱即唱,唱谱时唱名法的选择是较为自由的,根据自身乐感以及视唱习惯,或选择首调唱名法,或选择固定唱名法,这也就出现了后来关于两者如何选择的讨论。笔者在专业领域中的前辈和同窗对这方面所持的观点也呈对立状态。有人认为,首调唱名法不易跑调,对音高的把握程度更高,使用固定唱名法时遇到的变音记号较多,难以掌握;其他人则认为,首调唱名法识谱的思维变换不易,还是固定唱名法直接唱来得方便。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两者各有利弊。单纯自我的、主观的去看待两种唱名法的利弊与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正确的,必须要科学的、辩证的去看待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利弊,才能得到更深入的认识和体会。

一、以矛盾关系看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的关系

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也就是对立统一关系,是唯物辩证法之根本。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什么事物是绝对对立或者绝对统一的。无论一个作品用哪种唱名法来视唱,归根结底唱出来的旋律音高是一致的,只是所使用的唱名不一致,也可以理解为训练和思维方式不一致,目的和结果是一致的。

(一)相对关系 对立包含双方之间排斥的性质。世间万物,带有排斥性质的,都是对立的表现。对两种唱名法而言,一直处于不完全对抗的斗争形式中,故而称为“相对”。两种唱名法虽在无形之间引发了不同两个阵容的争论,却又相互促进了对方的发展。所以说,这两种唱名法并非一直是完全的斗争,属于非对抗性的斗争形式,就如同视唱同一部作品时,虽然两种唱名法使用形式上有差别,但又可孕育成同一部作品一样。

(二)相通关系 统一包含双方之间依赖且共存的性质。在如今的音乐学习领域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自如地使用两种唱名法,大多数人只能较为流畅地使用其中一种唱名法,我们不太可能将某种唱名法完全舍弃,这都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留下来的文化宝藏,虽然两种唱名法有所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便利地表现音乐,故而称为“相通”。

二、以否定观看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的利与弊

否定之否定规律,即否定观,是唯物辩证法中看待问题的方式及原则。其意义之一是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在看待首调唱名法和固定唱名法时,也应秉承这样的原则,这两种唱名法各有利弊,要采取正确、系统的分析态度。

(一)首调唱名法的利与弊 首调唱名法是以“移动Do”为基础的,例如,在任何大调中,它的第一级都唱作“Do”,第二级都唱作“Re”,以此类推。首调唱名法能让人产生稳定的音高及调式感,使人能够长时间地记忆下来。

综合来看,首调唱名法有三个优点:一是便于掌握。在视唱时不需要像固定唱名法一樣去多虑谱例中的许多变化音该如何发出正确的音高,只要找到第一级音,找到“Do”的位置,就好唱许多。二是增强乐感。首调唱名法在使用时可更直观领会到作品的旋律特点,更好地建立调式感,有更多的精力去思考音乐的情感,更好地表现音乐。三是使用广泛。对音乐专业学习者来说,两种唱法皆可选择,也皆能掌握,但对业余爱好者或是中小学生,使用的大多是对应首调唱名法的简谱,这也可以说明首调唱名法更容易被接受。首调唱名法不利之处是,在遇到一个转调颇多的作品时,便要花些功夫分析明白后,方能继续视唱;又或是遇到一个包含半音阶旋律较多的作品时,也是要费很大周折的。

(二)固定唱名法的利与弊 固定唱名法,其唱名固定不变,即无论乐谱上是什么调号,无论音级如何升降变化,其唱名永远固定不变。

综合来看,固定唱名法有三个优点:一是识谱便利。用固定唱名法时,就无需考虑哪个音级成为“Do”的问题,也无需思考调式的变换以及唱名的变换。二是增强对变化音级的掌握。对于同一音级,虽然使用的唱名一致,但这也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感受音级的小二度变化。三是可帮助训练绝对音高能力。使用固定唱名法,“Do”只有一个,每个唱名都只负责一个音级,所以这可以帮助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训练绝对音高能力。固定唱名法的不利之处,一是不利于培养调式感。若遇到数个升降记号为调号的歌曲,对音级之间的关系不容易把握。二是不利于唱出正确音高。若遇到连续的变化音级,很难找到一个稳定、正确的音高,容易跑调。三是难以普及至全民。目前固定唱名法还主要用于音乐专业院校中,对于一般人而言,掌握起来较为困难。

三、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的选择方式及现实意义

在音乐学习过程中,无论是采用哪种唱名法,最终所达到的训练结果和呈现出来的音乐效果是一样的。当前关于两种唱名法孰好孰坏的争论是合理的、符合音乐教育发展潮流的,但不能被夸大。矛盾是双方的动力源泉,对立与统一让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构成了矛盾运动,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而否定观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是上升的,道路是迂回的。因此两种唱名法的这种争论可以揭示两种唱名法的利弊,在“扬弃”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一)选择方式 对于首调唱名法和固定唱名法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持“中立”态度,也就是说不主观地认为其中一种唱名法是最好的,而是两种唱名法皆有可取之处,皆有可用之时。让这两种唱名法在矛盾对立运动中相互作用、相互批判,在革糟粕迎精华的道路上不断发展,这样更为符合音乐教育的发展潮流和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音乐学习者对两种唱名法进行选择时,可以依据自身视唱习惯和专业能力,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便于更好地理解音乐、学习音乐的唱名法。首先,对学习民族器乐的学生来说,首调唱名法更为合适;其次根据遇到的不同作品来看,不一样的作品适合不一样的唱名法,若变化音比较少,转调也较少,可选择首调唱名法,若变化音较多,调性较模糊或转调较多,可选择固定唱名法;最后,对视唱练耳专业的学生来说,两种唱名法须得全面掌握,方能更上一层楼。

(二)现实意义 否定观指出发展的本质是新事物的诞生和旧事物的消亡,在事物前进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环节,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在两种唱名法协调且批判的发展中,要不断否定,不断指出对方问题,才能让双方自身意识到何为自身发展的挡路石,就变成了对自身进行否定,经过“扬弃”阶段的批判创新,就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也就是唯物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

两种唱名法辩证否定的发展,成就了矛盾运动的延续,唤醒了双方对自身问题的发现,促进了自身的改革创新。对音乐教育行业来说是一股强大动力,促进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增加了音乐教育的手段,也促进了音乐教育的普及;对音乐学习者来说,这是为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多添了一把利刃,这把利刃可以斩断视唱学习路上荆棘,为自己更好地学习音乐、体验音乐形成了一个方式的保障。

结 语

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内容,全面而科学地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形式和过程,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本文通过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观,科学辩证地分析了首调唱名法和固定唱名法的关系、利弊、选择方式以及现实意义,指出正确看待和发展两者的方向和道路,为日后音乐教育手段的创新和音乐学习者感受、学习音乐的方式方法提供了理论借鉴,也进一步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证明唯物辩证法的实用性。 (责任编辑:张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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