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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转角及翼角布椽技术的“滞后现象”

2020-11-09陈蔚

建筑师 2020年4期
关键词:巴蜀扇形转角

陈蔚

朱正

胡斌

一、何谓地方建筑技术中的“滞后”现象?

抗战时期,中国营造学社在考察巴蜀各地的古建筑时已经关注到殿堂建筑中存在的比较明显的技术应用“滞后”现象,并多以“古朴与奇杂”描述之,因时事、环境之限,未究其所以。之后,“古朴、技术滞后”就成为描述巴蜀地区古建筑特征的一个推论。其后对于巴蜀地区殿堂建筑特征的研究中,多有对“滞后”现象的探讨,其主要以具体建筑案例间的静态建筑式样作为对比对象,论及建筑的“滞后”表现。[1]但是由于建筑在实际营造过程中受方方面面影响,个别建筑中使用某一特定建筑式样,既无法说明这一建筑式样的实际使用情况,更无法说明其使用情况是否与“落后迟滞”相关。因此,在关于传统建筑“滞后”现象的研究中,不能仅以单个案例的建筑式样作为对比的对象,应该加入时间观念,并且通过一定数量样本建筑中反映出的发展脉络进行关于“滞后”的研究,即以“建筑式样之演变”作为对象而进行研究。在调查现存96 处年代可考的巴蜀地区元明古建筑(附表1)基础上,本文以转角构造、翼角布椽技术作为切入点,针对其在巴蜀地区的数量变化趋势、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形式做法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与官式及江浙地区建筑的对比,尝试梳理出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技术地域特征,并对这种地方技术现象背后的社会文化习惯影响技术的可能性提出辨析。其中,巴蜀地区并非现今四川省之行政区划,而是基于巴蜀文化共性所影响的区域,主要涵盖四川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及重庆地区(图1)。

二、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转角构造的“滞后”现象

1.转角构造发展的历史脉络

转角构造意指由转角铺作里跳、梢间补间铺作里跳、递角梁、抹角梁、瓜柱、驼峰等构件组成的承托下金檩相交处和角梁的构造部分,其发展演变可追溯至隋唐时期。其时,由于梁栿压于柱头铺作里跳之上可有效防止作为主要出挑构件的柱头铺作发生受力倾覆,因此梁栿与柱头铺作间存在明显的线性对缝关系,使得递角梁除承托角梁外,还能作为角栱方向上防止转角铺作倾覆的构件,故而得以广泛应用(图2)。而在早期建筑开间尺寸多为一架椽时,由于角梁尾可直接搭于金柱之上的金檩扣交处,故承托角梁的主要构件为金柱而非递角梁。

隋唐以后,补间铺作随着普拍枋的应用而得到长足发展,其铺作里跳可通过昂或挑斡等构件与檩条相接从而防止自身倾覆。在此情况下,转角开间两个方向的补间铺作里跳可与转角铺作里跳交会于一点,在下金檩相交处共同承托屋架的重量以平衡自身向前倾覆的倾向(图3)。这一方式既可实现递角梁的作用,又无需增设构件,其构造的简洁性使得转角构造再无使用递角梁的必要。

然而,随着唐宋以后斗栱尺寸逐渐缩小,其力学作用也随之下降,导致斗栱里跳无法提供足够的承托力以支撑檩条与角梁,故通过增设梁架以承托角梁的方法重新登上舞台。金代以后,在转角铺作处的抹角斜栱形式逐渐演变出转角构造中的抹角梁,其中又可分为大抹角梁与小抹角梁两种形式(图4、图5)。

无论使用递角梁、斗栱里跳或是抹角梁,其在转角处都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个对称的空间才能得以实现。由于顺梁可插入柱身,亦可搭接于正身梁栿上,因此通过其承托角梁以及下金檩则无需转角空间保持对称性,大大解放了平面柱网布局在转角处的约束(图6)。其更为简洁的构造形式以及易于实现的平面布局,使得顺梁在明清时期得以广泛应用。

图1:样本建筑地理位置分布

图2:下金檩相交处与递角梁关系示意图

图3:补间铺作里跳承托下金檩相接处示意图

图4:大抹角梁与下金檩相接处示意图

图5:小抹角梁与下金檩相接处示意图

图6:顺梁承托角梁关系示意图

纵观殿堂建筑转角构造的发展历程,其演变整体呈现出构架受力转换更为简便易行的倾向,其发展脉络可概括为“递角梁—斗栱—抹角梁—顺梁”四个阶段。但是除此以外的转角构造方法,如金柱法、正身梁法、扁担梁法等因建筑要求的不同而非完全的承接关系,而上述四种主要转角构造方式的出现仍是符合时代背景的产物,故其演变仍体现出一定的脉络关系。

2.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转角构造发展特征

1)数量占比变化

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中,递角梁法是转角构造中最为常用的形式,共有45 例样本建筑使用这一形式,占88 例转角构造可见的样本建筑总数的51%。在数量变化方面,递角梁的使用在元明时期表现为稳定的上升趋势,金柱法的占比变化在元代及明代初期呈现为断崖式的下降,并在明初期以后少有使用,而斗栱法表现为自元代起占比逐渐下降的趋势,顺梁法的使用则贯穿元明两代。至于抹角梁的使用,至明代初期才在遂宁广德寺、兴国寺大殿与教钟寺大殿中出现,此后虽无明显上升趋势,但也未呈现下降趋势(图7)。

2)地理位置分布

在地理位置分布方面,递角梁在巴蜀地区全境均有使用,并无明显的地区集中倾向。这反映出递角梁在巴蜀地区不仅使用占比高,并且普及程度较高。相比递角梁,其余转角构造形式均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地区集中现象。使用顺梁的样本建筑自元代起多分布于巴蜀地区北部,而使用斗栱法的样本建筑自元代起呈现出一种以眉山为中心的辐射式地理分布。这种情况在抹角梁的地区分布上表现同样明显。由此,三种形式在巴蜀地区的分布上呈现为三足鼎立之势(图8)。

3)构造形式演变

在使用斗栱法的样本建筑中,元代眉山报恩寺大殿仅通过转角铺作的挑斡尾部承托扣交金檩这种形式经过简朴变化,至宣德年间出现了仁寿甘泉寺大殿仅有面阔方向补间铺作与转角铺作共同出挑斡承托扣交金檩的不成熟形式。此后,安岳道林寺大殿通过两侧补间铺作挑斡承托扣交金檩,此时角梁已不再延伸至金柱而是至于扣交金檩处,这一变动增大扣交金檩承受荷载的同时也对斗栱法承托力提出更高要求,而道林寺斗栱法的形式可视为对荷载改变作出的相应变化(表1),由此反映出巴蜀地区殿堂建筑中角梁搭接位置对于斗栱法形式变化的影响。

而在顺梁的具体形式上,元明交际时期的建筑实例中,均表现为角间比例呈面阔方向长而进深方向短的扁长矩形。此时已使用踩步金,角梁不再延伸至金柱。至明代中晚期,顺梁的形式也已由面阔方向的扁长矩形变为进深方向的扁长矩形。两种顺梁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对于金柱的依赖程度更低,其使用条件不再受金柱位置的影响,前者则体现更多的柱间对缝关系 (表2)。虽无法简单就时间先后关系论定两者是前后发展演变关系而非地区做法区别,但是其仍能体现巴蜀地区对角间限制逐渐减少、角间比例自由化的变化趋势。

图7:巴蜀地区元明时期转角构造变化情况

图8:巴蜀地区元明时期转角构造使用地理位置分布情况(蓝色为递角梁法,红色为金柱法,绿色为斗栱法,紫色为抹角梁法,青色为顺梁法)

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转角铺作所使用斗栱法的形式变化 表1

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转角铺作所使用顺梁法的形式变化 表2

巴蜀地区使用抹角梁的样本建筑中,均为大抹角梁形式。明代初期的样本建筑中,抹角梁均为单独使用,结构形式简洁,与转角铺作里跳无多余的构件连接关系。至明代中期的慧严寺大殿,其转角构造中除使用抹角梁外,同时出现不作承重之用的递角梁。建造时间稍晚的广安兴国寺变化更为明显,递角梁已直接置于抹角梁之上(表3)。在抹角梁的具体形式变化中,巴蜀地区在元明时期始终未出现小抹角梁的做法,同时大抹角梁的形式变化均与结构性能关系薄弱,由此可见该时期抹角梁在巴蜀地区仍为早期发展阶段。而在明代中期出现的抹角梁与递角梁的结合中也能看出递角梁对于抹角梁发展的影响。

巴蜀地区殿堂建筑中广泛使用的递角梁法,在元代潼南独柏寺中表现为递角梁梁头插入角柱柱头,置于转角铺作之下,体现出当时对递角梁受力性能估计的保守性。但是明代建筑所使用的递角梁,形式已较为统一,均为递角梁一头插入金柱柱身,另一头插入转角铺作里跳之上,梁上置瓜柱承托扣交金檩。只是在部分重檐建筑内,为增大递角梁承托能力及稳定性,在角柱柱头增设一道递角梁(图9),除此以外并无其他形式变化。由此可见,递角梁在巴蜀地区的发展相比前述三种形式更为稳定,未出现针对构造功能的发展演变。

3.与官式做法比较

元明时期,官式建筑已以抹角梁法和顺梁法作为转角构造中的主要做法,金柱法虽有使用,但是数量相对较少,仅有永乐宫重阳殿及武当山紫霄宫大殿2 例,可见此时金柱法已非官式建筑中转角构造的常用做法,同时斗栱法的使用在根据已有文献选取出的22 处样本建筑(附表2)中并未见有单独使用的实例。[2]在变化趋势上,抹角梁与顺梁作为角间自由化的体现形式,在元明时期并无明显上升或下降趋势,一直处于占比较高的平稳状态。而金柱法自明代初期后再无使用实例(图10)。

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转角铺作所使用抹角梁法的形式变化 表3

元代官式建筑中所使用的抹角梁方式并非巴蜀地区常见的大抹角梁法,下金檩在转角处的交点并不落在抹角梁上,抹角梁也并不置于柱头铺作而是置于补间铺作,已呈现为小抹角梁的雏形。至明代,官式建筑中的抹角梁已由元代的过渡阶段发展为成熟的与溜金斗栱共同使用的小抹角梁形式(表4)。这一构造形式既充分发挥抹角梁在转角构造中提高角部刚度的作用,同时对于溜金斗栱后尾的遮挡小,能良好保持溜金斗栱的装饰性,可谓一举两得,故在社稷坛、先农坛等多处建筑中使用。至于顺梁的具体做法,在明代时已发展成熟,使用较为常见。

元明两代官式建筑中均未见使用递角梁的建筑实例。虽然元代时期的抹角梁法相比明代仍处于发展阶段,但是依然可认为官式建筑在元代已进入递角梁到抹角梁过渡阶段的晚期,并在明代随着抹角梁的发展成熟而完成这一转化。同时期的巴蜀地区殿堂建筑仍以递角梁法为主要转角构造方法,相比官式建筑具有明显的“滞后”现象(图11)。

三、巴蜀地区元明歇山建筑翼角布椽的“滞后”现象

1.布椽发展的历史脉络

椽作为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的基本构件,其演变历程可追溯至原始社会时期。在原始社会,椽作为主要屋面承重体系而存在,在双坡屋顶中,椽以垂直脊檩的方式平行排布,而在锥形屋顶中,椽则按放射状的扇形排布(图12)。

图9: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递角梁形式示意图

图10:官式建筑元明时期殿堂建筑转角构造使用变化情况

官式建筑元明时期抹角梁形式变化 表4

其后,由于建筑内部空间要求的提高以及内部空间功能的分化,使得建筑平面由正方形、圆形逐渐向矩形演变,而更为适合矩形平面的四坡屋顶成为主流。此时如在建筑转角处沿用放射状的布椽方式,则屋脊端点处的连接点会由于捆扎的连接方式远大于脊身的连接点,不利于保持屋面的平整。若在屋脊端点与屋身转角处先架设1 椽,而后再以此为其他椽的顶部支点,既能减少屋脊端点的连接点体量大小,又能保持屋面各处都使用平行的布椽方式,进而保证屋面的平整(图13)。因此,在以捆扎为主要连接方式的原始社会时期,转角处平行的布椽方式逐渐成为主流,良渚遗址中宫殿的复原模型同样采用该种布椽方式,其表现出的连接点一致性也符合此前的推测(图14)。

隋唐时期,建筑出檐日益加大,椽条加长,使得平行布椽需要在角梁梁头大量开槽的缺点被进一步放大,由此出现了辐射状的扇形布椽方式。扇形布椽方式中,由于转角处椽尾插入角梁梁尾处,有效减轻了角梁梁头的负荷,而角梁梁尾下有金檩或金柱作为支撑结构,可通过梁柱体系进行传递,故对角梁影响不大,所以扇形布椽方式逐渐被广泛应用。宋辽时期,扇形布椽方式进一步发展成熟,通过把转角椽尾砍劈成斜面,使得每根椽条相交于角梁梁尾,并且能互相贴紧,置于角梁旁侧。此时,只需在角梁梁侧开设一个倾斜的槽口,就可放置转角处的所有椽条,相比此前需为每根椽条单独开设槽口的做法,在施工上便捷许多,因此单点辐射的扇形排布方式逐渐成为转角处的固定做法并被一直沿用。

综上所述,檩承重时期建筑转角处的平行布椽方式可视为椽承重时代布椽方式的自然延续,但是其在檩承重体系下造成的角梁梁头下垂、梁头部分承托力不足的问题使其最终被扇形布椽所取代,从而形成一条“扇形布椽—平行布椽—扇形布椽”的演变线索。

2.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布椽形式发展特征

1)数量占比变化

巴蜀地区元明时期殿堂建筑中,除平行布椽与扇形布椽两种方式外,另有一种特殊的布椽方式,即檐椽为扇形布椽,飞椽为平行布椽的复合布椽方式。这一方式虽非主流[3],但是在元明时期发展较为稳定,自元代至明代晚期均有使用实例,且占比无明显上升或下降趋势。至于平行布椽与扇形布椽,两者的使用占比十分接近,同时在变化趋势上也未呈现一增一减的技术更替现象(图15)。由此可见,巴蜀地区元明时期殿堂建筑在布椽方式上表现为平行布椽与扇形布椽并行发展的形势。

2)地理位置分布

从整体上看,使用平行布椽和扇形布椽的元明殿堂建筑在巴蜀地区未有地理位置集中分布的倾向,在各个区域均有分布,由此可见巴蜀全域范围的布椽方式并未出现集中倾向(图16)。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可发现,位于明代府治所在地的建筑多使用扇形布椽,虽此情况在原屏山县及南充市表现并不明显,但是就整体府治所在地的建筑而言,扇形布椽在巴蜀地区明代时期确实存在流行于府治所在地的倾向。

3)构造形式演变

图11:巴蜀地区元明建筑与官式建筑的顺梁法、抹角梁法、斗栱法占比情况对比

图12:半坡F37复原图中所示不同屋顶中不同的布椽形式

图13:半坡F25复原的木构架形式

图14:良渚遗址宫殿复原模型

图15:巴蜀地区元明时期不同布椽形式使用变化情况

巴蜀地区所使用的平行布椽方式在元明时期并未有明显的具体形式变化,这体现出平行布椽在该时期具有较为统一的构造形式。[4]具体构造形式上,虾须的使用、扁长截面的椽条与平行布椽具有紧密关联,是使用平行布椽建筑的重要特征。而在使用复合布椽形式的建筑中,在椽截面的选择上与平行布椽相同,表现为与扁长矩形截面的高度关联,但是在虾须的使 用上,复合布椽形式与其关联性则表现得并不明显,同时在虾须使用位置上也出现分歧,分为在檐椽设虾须与在飞椽设虾须两种(表5)。

而在扇形布椽的建筑中,其布椽的具体构造做法不如平行布椽那般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不仅虾须的使用缺乏高度的关联性,在椽条截面的选择上更为多样,相比平行布椽多为扁长矩形截面的椽条,扇形布椽虽仍以这一形式截面的椽条为主体,但同时存在诸如圆形截面、方形截面,以及檐椽圆形、飞椽方形的复合截面形式。由此可见,扇形布椽在具体构造做法上并无较高的一致性,也未表现为明显的构造发展变化,而是发展出构造定式的起步阶段(图17)。

图16:巴蜀地区元明时期平行布椽使用地理位置分布情况

图17:巴蜀地区元明时期扇形布椽中不同椽截面形式

巴蜀地区元明时期复合布椽不同形式 表5

3.与官式及江浙地区的纵向比较

元明时期的官式建筑均为扇形布椽,在具体形式上高度一致,表现为飞椽使用方椽而檐椽使用圆椽,并且未见使用虾须者。这种高度一致体现出元明时期官式建筑中对翼角做法的高度成熟。

而在江浙地区,调研建筑中虽都为扇形布椽方式,但是其具体形式与官式建筑略有差别。江浙地区元明殿堂建筑中使用飞椽并未成为定式,15 例样本建筑(附表2)中7 例建筑未使用飞椽,占比约40%。[5]但是其占比在元明时期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图18),反映出使用飞椽的做法在江浙地区逐渐得以普及。相较而言,江浙地区殿堂建筑布椽方式在元明时期虽不如官式建筑成熟,但是也逐渐步入成熟定型的阶段。同时期的巴蜀殿堂建筑翼角布椽方式远未有定式出现,即便采用扇形布椽的建筑,其椽截面的多样性与官式、江浙地区也存在较大差异,故其布椽形式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

图18:江浙地区元明时期不设飞椽形式使用占比变化情况

四、巴蜀地区翼角构造“滞后”影响因素分析

1.巴蜀地区翼角构造“滞后”特征总结

巴蜀地区虽地处偏远,对于先进技术的传播可能存在时间差,过往研究常以此作为其“滞后”的原因。但是从所研究的两类翼角构造在巴蜀地区的演变过程可看出,其相较于江浙地区及官式建筑所表现出的“滞后”特征并非一前一后的承接关系,故不能简单认为其归因于技术传播的迟缓。

平行布椽和递角梁在巴蜀地区元明时期建筑的使用占比一直处于较为稳定且较高的情况,并未有衰落的趋势。并且,巴蜀地区并非一直未引进先进技术而保持“滞后”状态,无论扇形布椽,还是抹角梁、顺梁的应用,在巴蜀地区早在元代均已有使用实例。但在此情况下,上述先进的技术也未能在明代晚期发展成为巴蜀地区的常用做法,由此反映出巴蜀地区中构件的“滞后”并非简单的“传播延迟”,其影响因素更可能来源于地理位置偏远以外的其他影响因素。

2.巴蜀地区翼角构造“滞后”影响因素

1)独特时空环境下的技术认同

图19:大庙飞来殿中的复合布椽形式

图20:绵阳河西普照寺大殿翼角桷板铺设与角梁梁背的安装方式

图21:元明时期各地区殿堂建筑中使用重檐屋顶情况对比

通过布椽方式的演变对比可发现,平行布椽方式在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中十分流行,自元代起便作为主要的布椽方式沿用至明代晚期,并且使用范围涵盖整个巴蜀地区。由此可见,平行布椽在巴蜀地区具有明显的“滞后”表现,应与巴蜀地区中的稳定特征相联系。从气候环境上看,该地区气候湿润炎热,相较于寒冷干燥的北方地区,屋面结构由于无防积雪的需求,往往重量较轻,因此屋面结构中无需望板,瓦片可直接铺设于桷板之间,从而使得屋面瓦片的铺盖受桷板铺设方式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巴蜀地区中平行布椽方式便具备延续使用的客观条件。在元代及明代初期的样本建筑中,虽然已有扇形布椽方式的出现,但是结合望板的使用情况可知,该时期的建筑若使用扇形布椽,其屋面结构中则需使用望板;反之,未使用望板的建筑则均使用平行布椽。由此可见,扇形布椽的应用在巴蜀地区的推广确实受到望板使用情况的限制,而扇形布椽需依赖望板的主要原因正是铺瓦的需求。由于巴蜀地区瓦片直接铺设于桷板之间,因此若要在翼角位置平行铺设瓦片,则需在翼角处同样使用平行排布的桷板,因而扇形布椽方式在无望板的情况下则与常用的铺瓦做法产生矛盾,该矛盾在巴蜀地区存在众多的檐椽使用扇形布椽而飞椽却使用平行布椽的建筑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峨眉山大庙飞来殿,其翼角檐椽已使用扇形布椽,但是由于未铺设望板,使得翼角处的瓦片无法顺利铺设,因而不得不在飞椽的排布上采用平行布椽。在17 例使用与飞来殿相同布椽形式的样本建筑中,有13 例建筑均为相同情况,可见其对于布椽形式影响之大(图19)。

气候环境不仅通过影响瓦片铺盖的方式使得平行布椽的方式得以延续,其对于椽条形态的影响也是因素之一。同样由于炎热的气候环境,巴蜀地区建筑屋面自重较轻,无需使用方形截面或圆形截面的椽条以保证承载力,因而轻薄的桷板成为常用的椽条形式。前文对布椽方式的梳理已指出,布椽方式由平行转向扇形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平行布椽时椽条尾部插入角梁的做法导致角梁本身结构承载力下降。但是这一情况在使用桷板作为椽条时则不会发生。由于桷板轻薄的特点,其在翼角处的安装方式并不需要在角梁梁身开槽以放置椽条尾部,只需把椽尾铺于角梁梁背即可(图20)。采用这种椽条固定方式,由于不用在角梁梁身开槽,自然不会降低角梁本身的承载能力,从而保证了使用平行布椽方式时翼角的结构稳定性,故平行布椽相对于扇形布椽并无劣势可言,自然也无取代的必要。这一固定椽条的方法也常见于岭南地区,因而就平行布椽而言,岭南地区与巴蜀地区表现出十分相似的“滞后”特征。由此可见,气候环境对于平行布椽这一“滞后”做法的留存具有关键影响。

2)审美追求造成的文化认同

巴蜀自古便有追求宏大的审美意象,在对重檐屋顶形式的应用中亦有所体现。从在样本建筑来看,巴蜀地区使用重檐形式建筑占比与江浙地区较为相似,均为1/3 左右,但是相比岭南及云南地区高达70%的比例则相对较低,更勿论与元明时期皆是重檐建筑的福建地区相比。由此似乎难言巴蜀地区殿堂建筑对于重檐形式存在偏好。但是,在中国传统建筑当中,屋顶形式与建筑等级存在着紧密联系,使用重檐屋顶形式往往意味着建筑等级之高,因此若单以重檐建筑的占比情况进行比较,则难免忽略建筑等级之间的差异。加之元明时期巴蜀地区经济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无力营建等级较高的建筑,故其整体比例较低的情况符合其现实社会背景。然而,正是重檐屋顶形式与高等级建筑之间的联系,更能突显巴蜀地区追求宏大的审美意象在重檐建筑的表现。由于开间数量同为建筑等级的标志,若以此为切入点对各地区重檐建筑进行统计可发现,各地区使用重檐形式的建筑面阔多在五开间及以上,而巴蜀地区则与之相反——30 座重檐建筑中有20 座建筑均为三开间,可见巴蜀地区在等级较低的建筑中仍常使用重檐形式(图21)。在这一现象中,数量多且等级较低的三开间建筑符合当时巴蜀地区的经济社会背景,而其仍使用重檐形式则反映其在建筑形象上的审美追求。在此情况下,巴蜀地区审美的需求便在转角构造的“滞后”中有所体现。

相比五开间建筑可直接使用梢间作为副阶的重檐形式,三开间建筑在使用重檐形式时若仍使用五开间建筑中的重檐做法,则存在其特殊难点。若以次间的正常尺寸为标准并以此作为副阶尺寸,则次间尺寸远大于副阶实际使用所需尺寸,进而导致建筑上下檐间收缩过大,影响整体建筑比例;若以副阶所需尺寸为标准并以此作为次间尺寸,则次间尺寸过小,同时明间尺寸受限于材料强度无法继续扩大,故建筑通面阔势必减小,导致建筑体量“缩水”,这便与本身对建筑宏大舒展的审美追求相矛盾。因此,如何在次间面阔尺寸较大的情况下既能设置重檐屋顶,又能保证建筑整体比例的协调,则成为三开间重檐建筑的主要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通过骑柱方式进行重檐屋顶的设计便应运而生,这一形式对于上述矛盾的解决在北碚温泉寺两座建筑中体现得较为充分。重庆北碚温泉寺的大殿与接引殿在开间数相等的情况下,为体现大殿较高的等级,故使大殿通面阔大于接引殿,在明间次间面阔无较大提升的情况下,通面阔中所增尺寸则均增添于梢间面阔当中,由此使得大殿梢间面阔达到3180mm,约为接引殿梢间面阔1760mm 的两倍。正因为梢间面阔尺寸的不同,使得两者在重檐形式上产生不同做法。在接引殿中,梢间尺寸正是副阶常用尺寸,故其直接以梢间为副阶。但是在大殿中,其较大的梢间面阔尺寸并不适合直接作为副阶,而是通过在乳栿之上设瓜柱,并以此作为上檐檐柱。瓜柱设于乳栿居中处,为单檐建筑中下金檩的常见位置,其尺寸在符合副阶所需的同时也满足椽架平长的一般值。由此可见,这一做法既能满足重檐屋顶形式的需求,又符合建筑常规尺寸,可有效地解决三开间重檐建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图22)。而在实际情况当中,巴蜀地区三开间建筑确实也都使用骑柱的做法来实现重檐屋顶形式,并且在部分五开间建筑中亦出现这一做法,如阆中的圆觉寺大殿和观音寺大殿,可见这一做法在巴蜀地区重檐建筑中较为普及。

图22:北碚温泉寺大殿与接引殿重檐做法差异

在以骑柱为重檐建筑主要做法的背景下,递角梁在元明时期使用占比不降反升的情况则可得到合理解释。首先,由于使用骑柱做法,转角构造处所承受的荷载不仅是屋面结构荷载,更包含斗栱等的整个上檐构架荷载,故对转角构造的荷载要求大大提升。在此条件下,荷载承受能力较低的斗栱法则并不符合骑柱做法的要求,对比以斗栱法为主要转角构造形式的江浙地区,其重檐建筑均为以整一开间作为副阶的形式,上檐构架荷载由金柱承担,故其对转角构造处荷载要求不高,因而斗栱法得以维持其主体地位。其次,在荷载承受能力满足要求的转角构造形式中,递角梁与顺梁相比抹角梁在使用骑柱做法背景下具有灵活性大的优势。抹角梁虽然满足荷载要求,但是若以其为转角构造形式时,必须保证骑柱所设的位置在乳栿正中处,否则扣交金檩相交之处无法落于抹角梁之上。而递角梁由于对缝规整,故无论骑柱设于何处,扣交金檩相交处均能落于递角梁之上。至于顺梁则是可以通过层叠丁栿的做法保证扣交金檩相交处可落于搭扣顺梁之上。最后,相比需要层叠丁栿的顺梁法,递角梁法只需单根梁栿便可满足骑柱灵活性的要求,如在平武报恩寺华严殿中由于骑柱不在开间正中,而顺梁由于居中设置,故无法承托下金檩相交之处,故前檐仍是使用递角梁形式,而在后檐并未使用骑柱的重檐形式,故而后檐则是直接使用顺梁形式。因此递角梁法在以骑柱为主的重檐建筑中得以普及,进而得以由重檐建筑辐射至单檐建筑,其所具有的优势在巴蜀地区相比角间自由化更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故最终表现为元明时期使用占比逐步上升的“滞后”现象(图23)。

五、结语

历史问题往往是复杂的,并非单一线性逻辑即可解释说明。因此,面对复杂的历史问题,多元化、跨学科的研究方式必不可少。相比以典型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的分析方式,以限定特征的全体建筑作为研究对象的分析方式虽在有限的时间内无法如典型案例分析一般论及具体构造细节,但是通过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更能宏观地掌握建筑构件的发展演变趋势、地域分布特征等。因此,通过此类基于“量”的研究,对于进一步深化巴蜀地区内部建筑区域特征具有典型案例分析所不能代替的重要作用。

此次研究仅是对巴蜀殿堂建筑“滞后”现象的初探,只针对部分构件进行探讨,同时,由于地理原因,对于其他地区样本建筑的收集不甚完尽,其对比研究难免不尽全面。分析其原因,必然存在片面性。若能通过此种基于“量”的研究方法对于巴蜀地区殿堂建筑进行更为系统而全面的研究,想必可发现更多此前研究中未曾关注到的事物,从而更为充分地挖掘巴蜀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质,这不仅有助于建筑历史的研究,更有助于现代建筑设计中把握本土特色的核心。

图23:骑柱位于不同位置时各转角构造形式对比

巴蜀地区元明殿堂建筑统计表 附表1

续表

注释

[1]“滞后”一词在《辞海》中意指一个现象与另一密切相关的现象相对而言的落后延迟。从该解释中知,若要论及“滞后”,则需要厘清何为“现象”以及相对“何者”而言。首先,传统建筑中关于“滞后”的研究并非新鲜事物,刘敦桢先生早已有所论及:“建筑式样之演变,恒发轫于政治、文化中心,然后渐次推及边陲。惟当边远地带接受新式样时,必仍保留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旧时代之做法,二者互相揉合,而呈现新、旧杂沓之现象。”从上述论述中不难发现,刘敦桢先生认为“建筑式样”即“现象”,“何者”即“政治、文化中心代表的技术中心”,而“新、旧杂沓之现象”就是“滞后”。

[2]根据《明代官式建筑大木作研究》中所总结的情况可知,斗栱法多应用于构架规模和体量较小的建筑,因为其荷重不大的原因,故无需使用多重梁栿层叠的形式进行受力转换,仅需通过斗栱里跳的悬挑即可承托下金檩交点处的荷载。由此可见,斗栱法在明代已不再用于主要建筑之中。

[3]94例样本建筑中只有17例建筑为复合布椽形式,占比约为18%。

[4]使用平行布椽的40 例样本建筑中,37例均同时在翼角中使用虾须构件,而未使用虾须构件的样本建筑中,南充隐珠寺大殿与青白江明教寺觉皇殿的屋面存在较大改动,已非原构形式,而盐亭花林寺大殿虽无虾须,但是在靠近檐椽椽头的位置设有檩条扣交于老角梁梁头处,有效地承托翼角处平行排布的椽条。这一增设构造虽布置随意,无法断定是否为原构,但是其仍能体现平行布椽在翼角处需增设辅助承托构件的设计考量。

[5]对于附表2中的城隍庙大殿,未采集到数据,因此按15 例计算。

对比样本建筑名单 附表2

[8]郭华瑜著.明代官式建筑大木作[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9]张志兰.从南禅寺屋角部分做法分析其他的屋角部分的发展演变[J].古建园林技术,1993,0(2):35-37.

[10]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编.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11]陈刚.四川南部县醴峰观建造特征初探[J].四川文物,2018,0(3):90-96.

[12]林世超著.台湾与闽东南歇山殿堂大木构架之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13]蔡宇琨,赵元祥,张宇.四川盐亭新发现的元代建筑花林寺大殿[J].文物,2017,0(11):75-90.

[14]闫金强,张宇.四川芦山青龙寺大殿调查记[J].建筑创作,2011(11):242-244.

[15]四川眉山报恩寺元代大殿[J].文物,2018,0(7):F0003-F0003.

[16]柴泽俊著.山西永乐宫迁建亲临纪实[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

[17]郭华瑜著.明代官式建筑大木作[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18]冯棣.巴蜀摩崖建筑文化环境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0.

图表来源

图1~11、图15、图16、图18、图21、图23:作者自绘

图12、图13: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M]. 科学出版社,1985-10.

图14、图19:作者自摄

图17:冯棣.巴蜀摩崖建筑文化环境研究[D].重庆大学,2010.

图20:张敏. 河西普照寺文物建筑维修工程[M].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11.

图22: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历史理论与研究所

表1:除仁寿甘泉寺大殿为网络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6d104e130102w54c.html外,其余均为自摄自绘

表2、表3、表5:作者自绘及自摄

表4:形态简图均为自绘,实例图从上往下依次为参考文献[15][17]

附表1、附表2:作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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