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优化分析
2020-11-02衡文琼
衡文琼
摘要 国有企业近年来在市场化经济体制中的适应性还不强,改制也不够深入,新旧体制交替依然存在较大风险,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及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而内部控制对于国有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有着极大的作用,可以促使组织结构设置合理化、管理制度完善化、资金配置高效化以及反腐强力化,最终帮助国有企业快速完成改革,从而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 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内部监督;优化策略
一、引言
现代化国企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尤其是商业性国企已经与多元化民间和国外资本实现并购重组,但是对外改革需要内部体制改革作为基础支撑,由于国企组织结构复杂,发展规模较大,导致腐败贪污的现象屡禁不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急需通过强化内部控制的手段来控制,以在竞争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中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切实激活国有经济的活力,提高国企对国有资产与发展规划的控制力和抗风险的能力。
二、内部控制相关理论阐述
(一)内部控制内涵及原则
内部控制属于现代企业管理的一种系统性方法,旨在企业通过内部自我调整、规划、控制以及评价等手段,构建出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以及岗位权责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流程,从而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资产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最终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经济效益提升的需求。
内部控制有4项原则。第一,全面性。是指内部控制包含了企业内部所有的经营活动,比如财务预算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资产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第二,经常性。是指内部控制是长期且经常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职能进行考核,并不是只存在某一阶段中。第三,潜在性。是指内部控制与涉及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实现了深度融合,比如说决策制定、评价分析等都包含着潜在的内控意识。第四,关联性。是指内部控制中的各个要素之间都是互相关联的,且会彼此影响。
(二)内部控制要素
内部控制有5项构成元素,具体如下。第一,内控环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制度体系、人力资源等,内控环境是内部控制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二,控制活动。是指各级管理层根据内控制度和内控目标进行的直接控制,包括绩效控制、成本控制、信息控制、职务分工、资金管控等,是保证内控制度得到充分贯彻的关键环节。第三,风险评估。是内控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于企业内外整个经营周期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有效评估的关键手段。第四,信息沟通。是促进内控流程更加规范的重要建设内容,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性,降低信息沟通成本,提高内控执行效率。第五,内部监控。是全过程的监督手段,有助于防控国有资产的流失,是保障内控实施结果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三)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特殊性分析
1.产权制度特殊性。相比于其他企业,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不明确,虽然名义上属于人民群众,实则是由政府代管,导致政企不分,产权关系模糊,国企经营发展经常受到政府干扰。同时,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和收益支配权都属于政府,而国企在市场上缺乏法律和政策的有效指导,使得企业内部管理固定资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不强,久而久之,造成了非常大的管理漏洞,因此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来加速改制转型[1]。
2.国企经营目标的特殊性。国有企业委托关系和代理关系是分离的,而内控制度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合理分配经营者和所有者的权责,从而形成相互制衡的治理架构,促使政资和政企分离,从而更好地实现战略性改组的目标。
三、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现状分析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审计职能弱化
一方面表现为所有者缺位,使得国企的经营者形成权力垄断,经营目标和内部控制目的都偏离了所有者希望达到的目标。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一味地想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进行了很多短期经济行为甚至是非法经营。另一方面,虽然设置有“三会”,但实则董事会集体决策权被架空,一股独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内部无法形成可以互相制衡的组织架构;有的国企董事长与总经理岗位权责重叠,加大了决策风险。同时,内部审计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也被削弱,无法独立于其他高层机构而存在,受领导干预较多。
(二)内控控制制度欠缺系统性
现今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一方面,由于国企领导没有深度理解内控的要素和原则,从而使得内控制度建设存在很多漏洞,依然具有很强的片面性。另一方面,这些内控制度都是对各个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简单的汇总,并没有真正考虑到部门之间规章制度的融合性和协同性,也没有考虑到这些规章制度的目标是否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同时,对于岗位责任制、内控流程、监督机制、风险评估机制等机制的制定也沒有实现精细化,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泛化严重[2]。
(三)内部流程不规范,信息沟通不畅
首先,因为国有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实现集中统一的管理,使得各个业务部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在内控制度的执行上也缺乏协同性,内控流程由此多了很多“暗箱操作”的空间。全员内部控制意识差,业务对接不畅,加大了内部控制的执行难度。其次,很多国企都还没有实现信息化建设,内部控制流程的不规范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信息披露机制的不完善,信息对接不顺畅,使得监督机制很难收集到全面可靠的信息。而现代化企业管理与信息化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将内部控制作为框架构建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是现阶段国企急需推进的举措。
(四)欠缺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国企管理者对于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到位,使得风险承担主体出现错位或者缺位,由政府来承担国企的经营风险很明显会降低国企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国企也没有成立专门的全面风险管理部门,各个部门只负责承担自身的风险,比如内审机构就只负责财务部门的风险,这就让国企内部四分五裂,难以培养全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在集中风险管理方面也缺少各部门的协同。同时,也没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使之融入各个内控环节中,风险管理效率急剧下降。
四、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优化策略探究
(一)构建“三位一体”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对于国企在治理架构、所有权主体缺位、权力垄断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构建“三位一体”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以此来健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划分岗位权责,充分发挥内外监督机构的力量,从而增强内控监督效力。首先要成立3个层面的监督体系,即公司治理层面上的监事会,业务运作层面上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党组织层面的纪检监察机构。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行为、财务状况,并具有领导干部任免建议权;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内控制度漏洞、会计信息质量与合法性、经营合法性和经营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纪检监察机构则负责对国企违法违纪行为、行业不正之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在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国有企业还要对下属企业建立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即由总公司派任监事会到子公司中,从而形成多层次的监督;同时派任工商企业董事会去代为经营,从而更好地贯彻落实总公司的战略目标导向,通过这样的治理结构,可以真正实现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最后对于总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为了保证其充分发挥监督权,必须要交由最高决策层进行任命和领导,对于外派审计人员,也要给予充分的监督权力,独立于子公司决策层,不受其牵制[3]。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五要素框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比如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成本预算管理制度、反舞弊机制、岗位责任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监督机制、质量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从宏观上统一内控方向,补全内控制度漏洞,使其覆盖公司内部全过程。同时还要精细化制定每项管理制度的内容,以此来明确管理标准和流程,提高内控制度的可操作性。另外还要注重建设反舞弊机制,国有企业对于固有资产管理的自主性一直比较薄弱,使得内部腐败风气严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因此,一定要通过构建完善的反舞弊机制来严厉打击贪赃枉法、渎职失职、以权谋私等行为,从而加强对内部控制度的保障作用。
(三)规范内部流程,创建信息化管理系统
关于内部流程的标准化设计,因为每个企业所涉及的业务特点不同,因此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战略要求和业务特点进行设计,使之与内部控制制度形成紧密贴合,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效力。首先,要设置不同作业活动的业务流程编制方案,包括财务报告流程编制、筹资管理流程、投资管理流程、信息管理流程、合同纠纷流程、资产管理流程、货币资金管理流程、销售与收款管理流程、采购与付款管理流程、存货管理流程、会计控制流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以及发展战略规划流程等,然后根据作业特点,对流程进行分级,并将其融入内控信息管理系统中,构建内部流程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同时国企还要将业务流程系统与财务流程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业财融合,保证各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反馈。
(四)构建适用性强的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系统可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的不足,从而增强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效率和价值。风险预警系统可以对各个业务流程所提交的数据信息根据已经设定的预警指标进行分析,评估风险的危险等级,并进行协同科学的计算,当风险值超出风险容量,则会发出预警提醒,从而帮助企业尽早规避风险或者降低风险损失。同时风险预警系统可以对有风险的业务流程进行持续跟踪,集中分析风险差异,还能够追溯到责任人身上,提出改进的措施,提高内部控制的反馈效力。
五、结语
内部控制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改革的利器,是在竞争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中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关键手段,只有构建“三位一体”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合理设置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内控信息系统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切实激活国有经济的活力,提高国企对国有资产与发展规划的控制力和抗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为中国唱片<成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曾祥飞,林钟高.控制权转移、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企业绩效——基于企业生命周期视角的实证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7(09):46-60.
[2] 林乔青.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财会研究,2017(05):25-29.
[3] 劉运国,郑巧,蔡贵龙.非国有股东提高了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吗?——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6(11):61-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