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2020-10-27刘娅婷
刘娅婷
摘 要:我国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即实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并行的双重会计核算体系。介绍了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不同之处,希望可以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有所帮助。
關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7-0124-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实行新政府会计体系,意味着各级政府及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将进行一次重大变革。在此次变革中,有许多改革亮点被凸显出来,例如对固定资产折旧全部进行计提,并将折旧费计入当期费用当中。
1 新旧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意义
1.1 重新设计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新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分为3个层次。①基本的政府会计准则,是概念框架,是管理特定标准的系统。②具体准则和适用准则,为行政机构的经济和商业活动提供了会计原则。③政府会计制度,侧重于对会计主体及会计主体的使用说明、财务报告的格式及财务报告编制说明等。政府会计制度是用来指导和规范会计人员进行日常会计工作的[1]。
1.2 构建全新的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了完善和创新。第一,新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实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并行的双功能会计核算模式。第二,新政府会计准则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与双功能会计核算体系相对应的双基础会计核算模式。第三,实施与会计核算双功能相适应的双报告体系模式。第四,平行记账。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对纳入预算管理中的那部分现金收支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采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核算模式,形成双会计分录。第五,新政府会计准则设计了揭示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双报表体系之间的勾稽关系。
1.3 扩大单位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也趋于复杂化,旧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体系逐渐无法满足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财务会计核算,进一步扩大了事业单位资产及负债的核算范围,同时将基建会计核算也一起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畴中,不再对基建会计核算单独建账。
1.4 引入财务会计功能,改进预算会计功能
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财务会计功能,使政府会计核算具有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功能,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当期的成本和收益。例如,预算会计只核算现金收付活动中那些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部分,可以很大程度地消除单位虚列预算收支的风险,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财务风险。
1.5 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由于不同财务会计报表使用者对报表信息的要求不同,新政府会计制度针对会计报表的体系和结构创新性地设计了双报表体系。其中,财务会计报表体现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而预算会计报表则体现主体对预算执行的情况。两套报表体系并行使用,可以满足不同部门对财报信息的使用需求。
2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的区别
2.1 固定资产的定义:由强调占有权到强调控制权
旧政府会计制度强调固定资产的“合法权”;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更多的是强调政府会计主体对其固定资产所拥有的“控制权”。这一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固定资产政府会计主体固定资产的范畴。固定资产的定义不再局限于具有“占有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尺度。
2.2 固定资产的确认:由规则导向到原则导向
新政府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一致,都是强调该项固定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单位,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有可能实现,以及固定资产的成本或价值可以计量,符合这些标准的都可以确认为单位的固定资产。新政府会计制度更侧重于对其固定资产的实质条件进行确认,有利于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来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相关确认。
2.3 固定资产的计量:由务虚到务实
新政府会计制度在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对固定资产的计价方式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计价方式,如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等,使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各种计量属性的运用条件更具规范化,固定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的可操作性也得到了提高。
2.4 固定资产的记录:由单体系到双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在预算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财务会计核算方式,不再仅仅是旧政府会计制度下单一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行的双体系核算制度,不仅可以更好地把控单位新增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且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整体使用情况,增强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3.1 会计账务处理过程中对新旧制度替换关系的把握
即使采用新政府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取代了旧政府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核算方法,但是在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的过程中,对会计管理的内部要求与制度改革前是一致的。因此,单位会计人员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要保证其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3.2 会计账务处理过程中对科目及报表的初始转换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前增加的部分固定资产,如果涉及了旧的政府会计核算账户,必须先将其转换成初始账目和报表,即将旧科目中的资产一并纳入到固定资产当中,同时将报表中原有的项目剔除[2]。
3.3 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时需要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还涉及到了许多其他内容,例如项目审核周期很长及许多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问题。因此,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建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相关明细科目,以确保固定资产核算顺利进行。
4 结束语
中国经济发展迈进了新时代,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将会推进完善和优化公共机构会计制度的进程,同时对满足和应对越来越复杂的市场需求也有一定促进作用。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有利于我国与国际会计市场进行沟通交流,有利于提高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素养,降低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马永义.关于折旧计提时点的思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9):86-87.
[2]吴静.谈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时间和方法[J].中国科技信息,2005(19):59.
(编辑:季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