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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获取、组织学习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成功率

2020-10-27杨亚平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东道国跨国企业合法性

杨亚平, 杨 姣

一、引 言

在“走出去”战略的引导和“一带一路”合作发展理念的倡导下,中国企业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OFDI)持续快速发展。根据2019年联合国贸发会(UNCTD)的《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仍以1 300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是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对外投资国。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到19 822.7亿美元,在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的4.3万家企业开展了投资。然而,与之相伴的另一个现实是:中国企业国际直接投资不少以失败告终,如中铝增持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失利、中电投投资缅甸密松水坝停修、中铁建承建墨西哥高铁项目被搁置、利比亚骚乱造成中资企业大量停工等。事实上,即使那些成功完成的交易,其完成过程也不乏曲折的经历,企业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仍然可能遭受严重损失。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母国进入东道国时面临制度和文化环境差异带来的规制冲突和障碍,面临天生的外来者劣势(Liability of Foreignness,LOF),短期内难以获得合法性地位。这种外来者劣势和合法性缺失导致跨国公司容易错误解读当地规章制度,难以依从当地社会规范和价值,较难获得利益相关者的信任等,这些都会提高跨国企业OFDI的经营成本,甚至导致投资失败。另一方面,面临合法性危机,中国跨国企业未能有效地进行组织学习,克服外来者劣势的不利影响。

以往文献主要关注组织合法性与中国OFDI企业进入模式、投资绩效等的关系,较少关注合法性危机是否导致了中国企业OFDI失败。对于如何克服合法性危机,提高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实证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将合法性细分为管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以及认知合法性,分别研究中国跨国企业面临的三种合法性对OFDI成功率的影响;另外,基于组织学习视角,重点分析利用性学习和探索性学习对合法性危机与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关系的调节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直接投资过程中更好地认识制度、经济和文化因素带来的外来者劣势,并利用双元组织学习化解合法性危机,从而有利于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成功率。

二、文献回顾

合法性(Legitimacy)是一种广义的感知或假设,是组织活动所体现出的与社会系统中可接受的社会规则、规范和价值观对其期望的符合程度。(1)Scott, W. R., 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2001.合法性是组织成功生存的关键,一方面,那些具备合法性的组织可以获取资源(如技术、财务和关系等资源)以及持续的支持,投资的失败率比较低。另一方面,合法性会影响东道国利益相关者如何理解组织的行为和战略。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时,由于其天然的外来者劣势,很难获得监管部门、供应商、消费者等关键利益相关者的理解与认可。获取合法性意味着企业的行为是与东道国的社会规范和价值相符合的,那么即使跨国企业具体行动不能被完全理解,东道国的利益相关者仍能够基于合法性的逻辑,对企业的行为及其未来产生的结果形成稳定的预期。(2)Suchman, M. C.,“Managing Legitimacy: Strategic and Institutional Approach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Vol.20,No.3,1995,pp.571-610.于是,这些组织被认为具有价值,更值得东道国受众的信赖,从而有助于企业经营的稳定性。有关合法性的研究主要从战略和制度两个视角展开。Dowling 和 Pfeffer认为基于战略的组织合法性是可以操控的,强调了合法性构建中管理者的作用,即发生危机或冲突后管理者可采用相应的战略重新构建组织合法性。(3)Dowling, J., Pfeffer, J.,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 Social Values and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Pacific Sociological Review, Vol.48, No.1,1975,pp.122-136.Meyer 和 Scott、DiMaggio 和 Powell、陈怀超等认为基于制度的组织合法性采取更超然的立场,合法性并不是可操控的资源,它存在于人们的心智中,取决于是否受到东道国利益相关者的理解和信赖,当组织的相关行为活动被感知与东道国社会系统中可接受的行为准则一致时,该组织就被利益相关者赋予合法性地位。(4)Meyer, J. W., Scott, W.R., 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s: Ritual and Rationality,Beverly Hills: Sage,1983.(5)Dimaggio, P. J., Powell, W. W.,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48,No.2,1983,pp.147-160.(6)陈怀超、陈安、范建红:《组织合法性研究脉络梳理与未来展望》,《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因此,合法性和制度化都使组织看起来是有价值和值得信赖的,两者实质上是同义的。新制度理论将制度划分为规制支柱、规范支柱和认知支柱三个支柱,同时认为三个支柱又为社会行为提供了三个关联且有区别的合法性基础。在以往研究中, Li等、Pogrebnyakov和Maitland、Buckley等学者基于合法性视角从母国与东道国在制度、政治、文化、社会等外部环境上的差异来分析外来者劣势的来源及其对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7)Li J., Yang J. Y., Yue D. R.,“Identity, Community, and Audience: How Wholly Owned Foreign Subsidiaries Gain Legitimacy in China”,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Vol.50,No.1,2007,pp.175-190.(8)Pogrebnyakov, N., Maitland, C. F.,“Institutional Distance and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Process: The Case of Mobile Operator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Vol.17,No.1,2011,pp.68-82.(9)Buckley, P. J., Clegg, L. J., Cross, A. R., Liu, X., Voss, H., Zheng, P.,“The Determinants of Chinese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Vol.38,No.4, 2007,pp.499-518.后来,Drori和Honig将研究从外部环境层面拓展到企业内部层面,分析跨国企业内部合法性对企业OFDI的影响。(10)Drori, I., Honig, B.,“A Process Model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Legitimacy”, Organization Studies, Vol.3,No.34,2013,pp.345-376.

以往研究较多关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OFDI,但较少从制度视角探讨新兴经济体企业如何通过组织学习获得合法性地位和减弱外来者劣势。在国际化过程中,组织既不能仅关注组织学习等战略活动,而忽视外部制度环境的影响,也不能一味适应制度环境,而应采取一些战略活动改变并创造制度环境。随着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国际投资领域的日益活跃,这些经济体的跨国公司在其进入东道国时,面临着母国与发达国家、母国与不发达国家制度方面的差异,面临着“新兴市场国家劣势”、“新进入者劣势”以及“局外人劣势”等多种外来者劣势。这些企业如何克服多种外来者劣势以在东道国市场获取合法性地位,从而提高国际直接投资的成功率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领域。特别是,中国作为OFDI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情境下考察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如何克服外来者劣势,化解合法性危机尤为重要。另外,以往关注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实证研究大部分基于宏观层面,对于组织学习如何影响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回答仍然有限。因此,本文也将基于组织学习的视角,尝试探索企业微观层面的国际经验如何与东道国宏观层面的制度因素共同决定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我们采取以往多数学者的做法,将组织学习分为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两种形式,探索其对外来者劣势与OFDI成功率关系的调节作用。这有助于跨国企业从组织学习角度降低外来者劣势带来的不确定风险,从而提高中国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成功率。本文在合法性理论和国际化理论的基础上纳入了组织学习双元理论,从而构建了一个新的研究框架。这既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组织学习双元理论在国际直接投资的普适性,也为跨国企业克服在国际直接投资中的外来者劣势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三、理论假设

(一)管制合法性

管制支柱是政府为了建立一个社会的稳定、透明和有秩序的社会体系而颁布的各个组织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管制支柱强调遵守规章制度而获取合法性,一个依据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而建立的组织才具备合法性。一般来说,东道国对于外资企业的管制主要体现在政府等权力机关的管制上,此时政府的权威对于顺利开展业务具有重要影响,同时跨国企业要想保持市场地位,东道国政府的支持是必要的,因此获取管制合法性是跨国企业OFDI成功的关键。(18)乐琦:《并购后高管变更、合法性与并购绩效——基于制度理论的视角》,《管理工程学报》2012年第3期。一个企业进入东道国市场时,与东道国之间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差异会造成外来者劣势,通过获取管制合法性,可以有效减少东道国市场中政策风险和克服外来者劣势,从而促进跨国企业的稳健经营。如果跨国企业获得的东道国管制合法性越高,就越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如审批程序会比较顺利,给予经营方面资源支持等),从而在目标市场获得更多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和资质,并且也越可能被利益相关者认可和信赖,进而增加其在该市场成功的可能性。

跨国企业获取管制合法性的主要障碍来自于母国和东道国正式制度差异形成的双边制度距离,这些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制度差异使东道国利益相关者(如政府、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对相关进入者(合法或不合法)的了解较少,降低了跨国企业对外投资过程的可预见性,此时利益相关者容易采取刻板式判断,跨国企业的投资行为越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法”;其次,跨国企业作为东道国制度环境的“新进入者”具有天然的外来者劣势,东道国利益相关者往往会采用不同于本国企业的合法性标准衡量和判断外部进入者,跨国企业越容易受到东道国的政府管制,甚至受到不公平的歧视性对待;最后,由于母国和东道国的管制制度存在巨大差异,因此跨国企业进入东道国时难以正确解读制度环境,也无法做出适当的回应,从而进一步增加了东道国利益相关者对跨国企业理解和认可的难度。(19)Kostova, T., Zaheer, S.,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 under Conditions of Complexity: The Case of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Vol.24,No.1, 1999,pp.64-81.从制度距离的方向来看,东道国管制制度相对于母国强效带来正向制度距离,东道国管制制度相对于母国弱势带来负向制度距离。但不管针对正向制度距离国家还是负向制度距离国家的OFDI,制度距离越大,跨国企业面临的制度风险越大,管制合法性越低,额外制度成本的存在影响OFDI的成功率。

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正向和负向制度距离国家中,制度距离越大,则获取的管制合法性越低,中国企业OFDI就越可能失败。

(二)规范合法性

规范支柱是被整个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价值观、风俗以及信仰。当跨国企业与东道国的文化环境相匹配时,才能获得东道国规范合法性。然而,随着文化距离的增大,首先会大大增加东道国外部受众对跨国企业识别、理解、接受与认可的难度;其次,为了熟悉东道国市场,跨国企业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搜寻当地市场和人际行为信息,也增加了沟通与洽谈、保证合约履行等相关活动的额外成本,这些困难无疑增加了企业OFDI的风险;最后,文化距离阻碍了跨国公司对东道国规范的评估与内部化,导致跨国企业很难将自身的管理实践与东道国相适应,从而增加了东道国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跨国企业对外投资就越可能失败。(20)Ang, S. H., Benischke, M. H., Doh, J. P.,“The Enter Actions of Institutions on Foreign Market Entry Mode”,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Vol.36,No.10, 2015,pp.1536-1553.

新鲜果实中富含许多天然抗氧化物质,如多酚、黄酮和类胡萝卜素等,可以有效清除人体内的自由基,防止和减少心血管、肿瘤和过敏等疾病的发生[1~3],因此,果实中抗氧化物质的形成规律及其抗氧化活性已成为植物次生代谢研究的一个热点,果实的抗氧化活性已成为衡量果实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4]。大量的流行病学资料表明,水果摄入量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一些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呈明显负相关[5~7];而水果防治老年性疾病可能也源于其抗氧化特性[8]。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健康需求,加强果实功能性营养品质的形成与调控研究将成为当前所面临的重要课题[9],也是提高水果综合质量、提升水果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文化距离越大,则获取的规范合法性越低,中国企业OFDI就越难以成功。

(三)认知合法性

认知支柱是指企业行为要符合社会大众的普遍心理认知和预期,这种认知和预期引导着人们制定决策和做出选择。跨国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受到企业决策者已有认识的影响,而决策者已有认知往往来自于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和感悟。于是,在企业决策者做出决策之前,其以前的投资经历会为企业之后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意义的借鉴,这种前期经验知识最大限度地为企业降低了各种不确定性。因为丰富的前期经验使企业能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法律支持和其他资源;丰富的国际运营经验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应对投资落地后的运营管理问题。这种经验知识具有隐性知识特点,只能从投资经验中获取,没有明显的替代品。随着跨国企业积累更多的成功和失败投资经验,今后当企业再次面临同类决策时,决策者将会忽视其他的可能选择,而将最终的决策方案锁定在合法性较高的选择束中,此时企业OFDI就越可能成功。另外,在正向和负向制度距离不同的环境下,认知合法性高的企业OFDI的成功率会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东道国完善且透明的制度、健全的产权保护和有效的监管体系等能增加企业经营的稳定性,跨国企业能获得一定的制度红利。(21)杨亚平、高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选址——制度距离与海外华人网络的视角》,《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4期。因此,在既定的正向制度距离下,认知合法性高的企业并不会因为跨国投资经验的转移而提高OFDI的成功率。相反,在既定的负向制度距离下,认知合法性高的企业由于国际投资经验的链接作用,能减弱管制制度距离的不利影响,提高跨国企业OFDI成功率。

假设3:国际投资经验越多,则获取的认知合法性越高,中国企业OFDI就越可能成功。

假设4:在既定的正向制度距离下,认知合法性高的企业OFDI的成功率不会高于其他企业。

假设5:在既定的负向制度距离下,认知合法性高的企业OFDI的成功率会高于其他企业。

(四)组织学习双元性的弱化作用

关于组织学习双元理论,本文借鉴以往多数学者的做法,将组织学习分为两种形式: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其中利用式学习是对现有知识的利用和整合,强调通过提炼、复制、施行和强化将知识更好地同化于组织流程中,帮助企业获取更高的经营效率和组织绩效;探索式学习强调从企业外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以获取创造新产品、流程和新生产方式等机会,研发出符合当地消费者心理需求和预期的产品,从而捕捉新的市场机会。(22)戴万稳:《基于组织学习过程视角的市场导向理论及其系统整合》,《管理学报》2014年第3期。

在相同的产品条件下,由于对国外产品不熟悉,东道国消费者更青睐于自己熟悉的当地企业产品,而跨国企业为了弱化东道国消费者的本土化偏好,快速获取市场份额,通常会选取成本领先战略。利用式学习是对母国企业已有知识的一种延伸学习,强调组织路径上的复制,跨国企业只需根据东道国市场环境,将已有的竞争优势与新的市场需求匹配来获得成功。(23)许晖、李文:《高科技企业组织学习与双元创新关系实证研究》,《管理科学》2013年第4期。因此,利用式学习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成本领先战略的顺利进行。在利用式学习和成本领先战略的驱动下,跨国企业针对东道国特有的市场环境对已有的知识与技术进行改进和整合,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效率、产生成本优势,进而赢得东道国消费者的青睐;同时,利用式学习不会过度侵占企业的有限资源,且其广泛依赖已有知识和分析惯性会大大减少企业面临的创新风险,对企业来说成本低、风险小、见效快、稳定性高;另外,利用式学习是对现有技术轨道的渐进性改进和整合,复制原有的组织路径,在企业运作模式、文化塑造上具有一致性,这有助于保持跨国企业形象全球性统一,通过扩大自身的知名度来增加东道国消费者对跨国企业的熟悉和认可。(24)吴先明、苏志文:《将跨国并购作为技术追赶的杠杆:动态能力视角》,《管理世界》2014年第4期。因此,利用式学习可能会弱化制度距离对投资成功率的负向作用。

随着国际直接投资进程的加快,跨国企业越来越重视东道国市场知识的逆向转移以获取当地的专业技术和信息,探索式学习强调在新领域探寻新技术、新知识,以此来谋求新流程、生产方式和产品的创新,研发出符合当地消费者心理需求和预期的产品,从而捕捉新的市场机会。采取探索式学习的跨国企业通常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选择摒弃原有的技术轨道,开辟新的发展路径来实现企业产品的突破性创新,并倾向于实施差异化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差异化战略的驱动下,跨国企业以产品创新方式研发出满足当地消费者心理需求的产品,通过为东道国消费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在得到东道国消费者的认可后,跨国企业更加能充分发挥探索式学习的优势,通过产品持续的曝光、与东道国消费者高频率互动及经验知识积累沉淀过程,促进了市场知识的逆向转移,通过为消费者提供量身定制的产品来提高企业规范的合法性,进而降低东道国市场对跨国企业及其产品的歧视危害;(25)Schmidt, T., Sofka, W., “Liability of Foreignness as a Barrier to Knowledge Spillovers: Lost in Translation?”,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Vol.15,No.4, 2009,pp.460-474.同时,探索式学习有助于构建合作关系,其在与东道国持续的交互作用中挖掘那些根植于成长环境、根深蒂固的、无法言喻的隐性信息,能够帮助跨国企业和东道国利益相关者增加对彼此的了解,有利于合作关系的形成,进而提高跨国企业的认知合法性;另外,跨国企业获得探索性创新成功后,短期内竞争者难以模仿,这种特有的竞争优势有助于赢得消费者忠诚度,进而可能降低合法性缺失导致的外来者劣势对投资成功率的不利影响。(26)张峰、邱玮:《探索式和开发式市场创新的作用机理及其平衡》,《管理科学》2013年第1期。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6: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对管制制度距离和投资成功率之间的负向关系具有弱化作用。

四、模型设定和变量、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

为实现本文的研究目的,结合文献综述的理论机制,我们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Logit(sucij,t)=α+β1Dist_instiij,t+β2CDij,t+β3EXPij,t+ηХij,t+εij,t

(1)

Logit(sucij,t)=α+β1Dist_instiij,t+β2EXPij,t+β3Dist_instiij,t*EXPij,t+β4CDij,t+ηХij,t+εij,t

(2)

因变量sucij,t是一个二元虚拟变量,当中国跨国企业i在t时期进入j国OFDI成功时,sucij,t=1;OFDI失败时,sucij,t=0;Dist_instiij,t表示管制合法性,CDij,t表示规范合法性,EXPij,t表示认知合法性,Dist_instiij,t*EXPij,t为管制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的交叉项,Хij,t为控制变量,εij,t表示随机误差项。

(二)变量定义和数据说明

1.因变量

sucij,t是一个二元虚拟变量,数据来自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追踪数据(China Global Investment Tracker)。此数据库包含了2005—2016年中国对全球151个国家或地区的3 000多个投资项目数据,我们删除了工程承包类投资,保留了2 571个直接投资样本。

2.自变量

(1)管制合法性。本文使用东道国和投资国的制度距离来衡量管制合法性。两国的制度距离用制度质量差值表示。世界银行开发的全球治理指数(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WGI)包括话语权与问责、政治稳定与非暴乱、政府有效性、监管质量、法治程度以及腐败控制六个子指标,能综合反映一国的制度质量。经过标准化处理, 这些子指标取值在-2.5 和2.5 之间, 取值越大,表明治理状况越好。同时,参考Habib 和Zurawick(27)Habib, M., Zurawick, L., “Corruption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Vol.33,No.2, 2002,pp.291-307.、Xu等(28)Xu, D., Pan, Y., Beamish, P. W., “The Effect of Regulative and Normative Distances on MNE Ownership and Expatriate Strategies”, MIR: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Review,Vol.44,No.3, 2004,pp.285-307.的做法,通过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因子分析法,获得东道国制度质量的综合指标得分,利用东道国制度综合指标得分和中国制度综合指标得分之差表示正向制度距离的绝对值,利用中国制度综合指标得分与东道国制度综合指标得分之差表示负向制度距离的绝对值。

(2)规范合法性。本文根据大多数学者的做法,使用Kogut and Singh(29)Kogut, B., Singh, H., “The Effect of National Culture on the Choice of Entry Mod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Vol.19,No.3,1988,pp.411-432.的文化距离公式,并用Hofstede(30)Hofstede, G., Culture and Organizations: Software of the Mind, New York:McGraw-Hill,2005.的文化六维度(权力距离、不确定性规避、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男性化与女性化、长期与短期,自我放纵)评分来测量规范合法性(CD)。具体的文化距离公式为:

(3)

其中,Iij为第j个国家的第i个文化维度指标值,Iic为中国第i个文化维度指标值,Vi为第i个文化维度指标的方差。

(3)认知合法性。本文使用国际投资经验来表示认知合法性(EXP),t期以前企业在相同或相似市场有投资经验,赋值为1;没有投资经验,则记为0。

3.调节变量为双元性组织学习(study)

由于数据的可得性,我们无法获取企业组织学习的具体方式,结合前文对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的理解和既有文献的做法,我们利用跨国企业投资动机来区分其倾向的组织学习方式。蔡灵莎等(31)蔡灵莎、杜晓君、史艳华、齐朝顺:《外来者劣势、组织学习与对外直接投资绩效研究》,《管理科学》2015年第4期。认为当跨国企业投资目的是获取东道国战略资产时,倾向于采取探索式学习;当投资目的是占有海外市场和利用当地劳动力、自然资源时,倾向于采取利用式学习。本文将投向交通和高新技术等行业、旨在获取东道国战略性资产的OFDI项目视为探索式学习,赋值为0;投向能源和加工行业的OFDI项目视为利用式学习,赋值为1。

4.控制变量

参考已有文献,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包括东道国经济规模(lngdp)、东道国自然资源禀赋(Raw)、东道国基础设施(Inter)、东道国战略资源禀赋(Tech)、东道国劳动力禀赋(Ruralp)、本币汇率(lnrate)、地理距离(lndist)、企业所有权性质(SOE),变量描述和数据来源如表1所示。

各变量的统计描述见表2。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续上表

五、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一)合法性获取与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

为了验证前文的理论假设,本文利用模型(1) 检验了三种合法性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影响,具体结果见表3。前三列和后三列分别是Logit和Probit模型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各模型的Wald检验和LR检验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各模型的整体解释能力较强。不区分制度距离的方向,以及制度距离是正向和负向的回归结果中,管制合法性系数均负向显著,这验证了假设1。这说明制度距离越大,中国跨国企业越难准确解读东道国规章制度,同时东道国利益相关者对进入者缺乏认识,倾向于对中国跨国企业采取刻板式判断,容易判断为“不合法”。中国企业OFDI也就越可能失败。不区分制度距离方向的Logit模型回归结果中,规范合法性系数显著为负,这验证了假设2。文化距离差异越大,东道国和投资国的共同价值观和道德观差异越明显,中国企业越难获得规范合法性,中国企业OFDI就越可能失败。不区分制度距离方向的Probit模型回归结果中,规范合法性系数为负但不显著,但在制度距离正向的分组回归中为负且显著。这说明规范合法性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负面作用主要表现在与中国制度距离正向的东道国中。不区分制度距离的方向,以及制度距离是正向和负向的回归结果中,认知合法性系数均正向显著,这验证了假设3。具有国际投资经验的企业能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法律支持和其他资源,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应对投资落地后的运营管理问题,降低各种不确定性。

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东道国经济规模系数在制度距离正向的分组回归中负向显著,在制度距离负向的分组回归中为正但不显著。负向显著说明东道国经济规模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起到负面作用,可能的原因是规制制度相对完善的经济强国对中国OFDI持更多的审视态度。东道国基础设施系数仅在制度距离正向的Probit分组回归中正向显著,说明东道国基础设施越完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便利度提升,OFDI越容易成功。在负向制度距离的国家,东道国战略资源禀赋越丰富越不利于中国企业OFDI的成功,可能的原因是针对战略资源获取的OFDI,容易受到东道国管制和规范合法性的挑战。另外,不区分制度距离方向的Logit和Probit模型回归结果中,本币汇率的升高不利于中国企业OFDI的成功。相关研究表明,中国企业的OFDI很多是出口引致型的,本币汇率上升不利于中国企业出口,进而影响企业OFDI的进入和投资项目的成功率。

表3 合法性获取与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回归结果

(二)认知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结合前文的理论假设,我们利用模型(2)检验认知合法性对管制合法性与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具体结果见表4。各模型Wald检验和LR检验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各模型的整体解释能力较强。各模型中加入了认知合法性与管制合法性的交互项,为了克服变量相乘后带来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对管制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处理,处理后的方差膨胀因子大幅降低,低于10的临界值。表4中的六个回归结果显示,认知合法性本身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国际投资经验使得中国跨国企业容易适应东道国的既有模式和惯例,便于被东道国利益相关者理解和认可,从而降低合法性危机,提高中国企业OFDI的成功率,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假设3。在中国企业OFDI投向正向制度距离国家时,虽然正向制度距离本身的系数显著为负,但正向制度距离和认知合法性的交互项系数并不显著,这表明认知合法性没有弱化正向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成功率的负作用,结果有力支持了假设4。这是因为中国企业投资于正向制度距离国家在适度的制度距离内可能获得制度红利,这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从而使得认知合法性对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不明显。而当中国企业投向负向制度距离国家时,负向制度距离与认知合法性交互项显著,且负向制度距离本身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在投向负向制度距离国家时,认知合法性明显弱化负向管制合法性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负作用,结果验证了假设5。

表4 认知合法性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

(三)组织学习双元性的弱化作用

结合前文的理论假设,本部分加入制度距离与组织学习的交叉项实证检验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对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之间负向关系的弱化作用。回归结果详见表5。不管是Logit还是Probit回归模型中,制度距离系数在1%的水平上负向显著,组织学习与制度距离的交乘项系数在1%的水平上正向显著。这说明,当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动机为获取海外战略性资产而倾向于采取探索式学习时,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OFDI的成功存在-0.891个单位的负向影响;当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动机是获取海外市场、自然资源或提高效率而倾向于采取利用式学习时,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的负向影响为-0.891+0.469=-0.422,负向影响明显减弱。区分制度距离方向的回归结果显示,组织学习与制度距离的交乘项系数只在正向制度距离的回归中显著,说明当中国企业倾向于采取探索式学习时,正向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的负向影响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弱。

表5 利用性学习和探索式学习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

六、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

(一)稳健性检验

在基本回归中,制度距离指标采用的是通过对六个子指标主成分分析获得的综合指标。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分别使用话语权与问责、政治稳定与非暴乱、政府有效性、监管质量、法治程度以及腐败控制这六个制度质量分维度指标来衡量制度距离,具体见表6。回归结果显示,这六个制度距离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这说明在这六个分维度的制度距离越大,中国企业OFDI就越容易失败,这与前文基本回归中用六个维度的综合指标得出的结论一致。

考虑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制度差异较大,本文将样本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进一步的稳健性检验。由于目前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中国OFDI投向的发达国家全部列为正向制度距离国家。表7的回归结果显示,负向制度距离与国际投资经验交互项显著,且负向制度距离本身的系数显著为负,回归结果与前文一致。

表6 制度距离分维度指标的稳健性检验

(二)内生性检验

中国与东道国的制度距离、文化距离会影响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成败,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成败会通过流入东道国的投资流量和存量等影响母国和东道国的制度和文化环境,进而影响双边制度距离和文化距离,这种逆向因果会带来内生性偏误。另外,企业的国际投资经验会影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成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或失败经历反过来会影响企业的国际投资经验。我们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内生性检验。本文参考杨亚平和李腾腾(32)杨亚平、李腾腾:《东道国营商环境如何影响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选址》,《产经评论》2018年第3期。的做法,分别采用Nei方法计算的各国人口最多民族间的基因距离和人口加权的基因距离作为制度距离和文化距离的工具变量。这是由于利用各国民族人口比重加权法构造的基因距离会影响制度质量和文化环境,但不会影响企业OFDI的成败。另外,由于企业OFDI的年份与企业国际投资经验相关,企业OFDI的成败与企业投资年份没有关系,我们利用企业OFDI的年份作为国际投资经验的工具变量。我们首先进行了初始工具变量检验,检验工具变量的有效性以及三个解释变量是否为内生变量,检验结果显示应拒绝原假设,内生变量是内生的。接着进行弱工具变量检验,其结果显示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相关。从表8的IV Probit回归结果来看,工具变量对于内生变量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沃尔德检验的P值为0.000 7,故可在1%的水平上认为制度距离、文化距离和国际投资经验为内生解释变量。对比表8和表3中制度距离、文化距离和国际投资经验的系数和显著性,我们发现,使用一般的Probit模型进行估计,由于忽略了解释变量的内生性,低估了制度距离对企业OFDI成功率的负向影响,高估了文化距离对企业OFDI成功率的不利影响,低估了国际投资经验对企业OFDI成功率的积极作用。

表7 区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稳健性检验

表8 IV Probit 回归结果

七、总结与启示

本文基于合法性和组织学习双重视角,研究三种合法性以及组织学习对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影响,同时探讨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对外来者劣势与OFDI成功率关系的调节作用。我们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合法性以及组织学习影响中国企业OFDI成功率的可能机制,并提出了相关理论假设。在理论假设的基础上,运用2005—2016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2 571个样本,采用条件逻辑模型实证检验发现:第一,企业获取的管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越低,企业OFDI就越可能失败,但规范合法性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正向制度距离国家;认知合法性能够调节管制合法性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成功率之间的负向关系,主要表现在负向制度距离国家;利用式学习相比探索式学习对管制合法性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成功率的负向关系的弱化作用更明显。

本文主要有以下几点实践启示:

第一,为了减弱管制合法性和规范合法性所带来的额外制度成本,中国跨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前,要充分关注东道国与本国的制度环境和文化因素差异,对东道国进行充分准确的风险评估,在熟悉当地制度、文化环境和适应能力的基础上做出慎重选择。在进入东道国前后,注意树立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和运营环境,进一步获取合法性地位。

第二,中国跨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要善于吸收对外投资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将跨国投资的成功经验复制到制度环境相近的其他东道国中去。另外,针对不同国别的制度环境特征,中国跨国企业要注重将适当的国际投资经验与东道国制度环境匹配,合理运用认知合法性,才能最大限度提高OFDI的成功率。

第三,对于跨国企业管理者而言,要重视跨国子公司内部的组织学习,对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进行资源投入。在选择投资目标区域时,跨国企业若进行利用式投资,可优先考虑与母国在制度、文化等维度相似的区域;若进行探索式投资,则要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和竞争能力来决策,致力于与东道国客户构建长期稳定关系,减弱来自东道国制度和文化环境方面的合法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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